今年7月24日,是我的60周岁生日。在我60岁生日来临之前,我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使命,那就是我此生的最后一次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我一直这样认为,所以,我从1990年代,就开始参与到了自愿无偿献血的行动中。
但国家对无偿献血者的年龄是有明确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年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可以参与无偿献血。既往无献血不良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经评估可延长至60周岁。这些关于献血的条件和规定,在我既往的献血史中,真的是毫不知晓。那时脑子里光知道献血,为急需鲜血救命的患者助一臂之力,倘若某一个患者因为输了我的血,而生命得以延续,那该是一种何等的幸福啊。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在我心里,参与无偿献血只是一个普通公民自觉自愿的行为。
去年秋日的一次献血,是在国庆节前。当时我刚从大女儿所在的长春市回来,应朋友之邀去金乡县奎星湖公园。刚走到公园东北角,正巧与济宁市中心血站的采血车不期而遇。从看到采血车的那一刻,我全身的细胞瞬间充溢起蓬勃的力量。好长时间没有献血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岂不是一次最好的献血机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登上了采血车,例行完检查,采血针扎进了我右臂的静脉血管。400毫升殷红的血液从我身上缓缓流入了血袋。采血毕,工作人员告诉我,市血站网络显示你已无偿献血4000毫升。我说,我还会继续献,争取每年都献上两回。听我这样说,工作人员笑了,说,你还每年都献血呢,没有机会了,满打满算你还有一次献血机会。我问为何。为何?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的最大年龄为60周岁,你已经59岁了,明年7月你60周岁之前还有最后一次献血机会。
从那以后,我默默在心里打好了谱,2026年7月份之前,我一定要抓住我最后一次的献血机会,决不能错失机遇,60周岁之前,再为需要血液救命的患者,奉献一份爱心。
说起来,我的无偿献血生涯始于1996年。当时我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辽源军分区政治部的一名军人,一个周末,我路过辽源矿务局医院,正遇上抢救几个负伤的矿工,医院血浆告急,我的血型刚好与其中一个吻合。见此情景,我毫不犹豫的撸起袖子,为矿工献出了600毫升鲜血。
1998年,我转业回到了老家金乡县委宣传部工作。一天上午刚刚上班,部办公室给各科室下发通知,说部里有8个献血指标,希望同志们积极报名参加义务献血。我第一个报名参加。好像那时候还没提全民义务献血,大多都是卫生部门根据血库临床用血需求,组织采血车到各县区医院,再由当地政府安排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义务献血。
没想到,那次献完血回到单位,还获得了一份意外的惊喜,部办公室给我发了一百块钱,说你下午不用上班了,买点营养品,回家休息去吧。那时候工资一个月才多少钱?这义务献血200毫升还给100元钱,当真是一笔巨款呢。从那以后,好像凡是我遇到单位组织义务献血,几乎没有不参加的。
说这些,肯定会有人耻笑我:哎呀,我说你那么积极报名献血呢,原来是为了那一百块钱啊。总之,我现在怎么解释也没用,毕竟在那个时候,单位组织义务献血时,自己是领过献血补助款的。
马上就到5月底了,距离我7月24日生日越来越近了。上周去九华山旅游,25日下午才回到金乡。26日上午,我给家住采血车停留点附近的朋友打电话,让他看看市血站的采血车来没来,当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即刻骑电动车赶了过去。这次献血,对我来说,是有着重大意义的。人的一生,有很多第一,却没有多少最后。但今天这次无偿献血,却是我的最后一次献血。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采血车。
早就想着在60周岁之前再献一次血,因为过了60周岁就不会有献血的机会了。如果国家修改了献血法,让无偿献血者的年龄延后,另当别论。
例行检查消毒后,采血针扎进了我的血管,很快,400毫升带着我体温的血液缓缓从我身上流入了采血袋。
网络信息显示,至此次献血,我已无偿献血4400毫升。
20年前无网时代经常参加的无偿献血忽略不计。
献血时,我请血站工作人员郑重的为我拍下了此生唯一的一张坐在采血车上采血的照片。
王尊广 ,籍贯山东金乡,资深媒体人。现为长春作家协会会员、济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天津散文研究会会员、长春新诗学会会员。有作品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和大众日报、农村大众、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济宁日报、当代小说、济宁晚报、辽沈晚报、湛江日报和天津散文、桑榆文学、绝对文学、鲁地文艺等报刊和网刊发表。曾获新华社好新闻奖、山东新闻奖、全国地市报好新闻奖和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