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 网站首页
  • 文化中国
  • 诗歌高地
  • 小说• 散文
  • 理论在场
  • 主编评诗
  • 图书出版
  • 字画收藏
  • • 中国东方作家创作中心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理论在场 >>  百家争鸣 >> 林少华:悲悯与质感之间
    林少华:悲悯与质感之间
    • 作者:林少华 更新时间:2012-09-03 03:11:26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20
     

      看了新出的汉译日本小说《恋文》。“恋文”是日语,“情书”之意。“恋文”也好“情书”也罢,作为读物,都不是我这个年纪的人读的了。或许这个关系,读罢掩卷,我不知是不是该把书中五个短篇称之为恋情小说——或许有恋,但恋不成文;可能有情,而情不成书。依我的感觉,似乎更接近悲悯与救赎。

      例如第一篇《情书》。男主人公结婚10年,女儿已经上小学。一天突然接到婚前女友的信,得知她因病只能再活半年。于是男主人公辞去工作,撇下妻女去照看这位女友。不久,决定在医院病房与之举行婚礼,并且是真正的婚礼——妻子为此写了“离婚申请书”,替他盖好章交给他。他闪着泪花对妻子说:“这是情书,我第一次收到这么棒的情书……”。第二篇《红唇》中的男主人公结婚仅3个月,妻子就因宫外孕不幸去世。之后,64岁的岳母在他家住了一年,为他料理家务,还为他另找了女友浅子。浅子后来对他说其岳母是自己的情敌,一个理由是连他的内衣都拼命搓洗:“原来,她喜欢你。”而男主人公觉得岳母爱的不是自己,而可能是与自己长得相似的二战期间的一个少尉,但少尉并不爱她,爱的是另一个女孩,并送女孩一支口红。最后岳母设计让男主人公也送一支口红后离开他去了养老院——男主人公成了那个少尉的替身。最后一篇《我的舅舅》更加异乎寻常。“‘舅舅,你是不是爱过我妈?’夕美子突然这么问道。”开篇即异峰突起。中间几度峰回路转,而结尾依然出奇制胜:“舅舅”(夕美子的舅公)忽然当着夕美子父亲的面宣布夕美子肚子里并非自己的孩子“……是我的孩子”,同时决定和18岁的夕美子结婚——舅公和外甥孙女结婚!作为理由,大概是想通过这一形式来确认自己对已经去世的夕美子的母亲(外甥女)的爱。而夕美子也轻轻点头……

      这是爱吗?我以为很难认为是爱——纵然是爱也并非爱情之爱——悲悯诚然包含爱的元素,但悲悯不等于爱。在这里,毋宁说是借助爱这一形式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说得通俗些,乃是为了了却一桩心事,或偿还一笔心债。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所采取的形式是那么别致、新鲜和灵巧。自不待言,爱也好悲悯也好甚至救赎也好,都是非功利性的,都是温情脉脉地向他者接近,并且毅然审判自己的内心。日本另一位当代作家、以《在世界中心呼唤爱》而声名鹊起的片山恭一曾经说过:“由于物质和信息的介入,我们已无法真切地感受他者。他者完全成为景物、成为符号,于是社会变得一片荒凉。”反言之,只有怀着超越功利性的爱与悲悯去感受和接近他者,才能避免他者在自己眼中沦为陌生的景物和扁平的符号,社会才不至于变成不毛之地,从而挥发和呈现出浓郁绵长的人情味、人性美。在这个意义上,悲悯本身就是救赎,爱即救赎。或者说,只有悲悯和爱才能让日趋荒凉的社会和心灵的地表恢复郁郁葱葱的植被。而《恋文》这部短篇集恰恰在我眼前催生了这样的植被。这也是它最为打动人的地方,值得一读。

      与此同时,这部小说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的情感——悲悯也好爱也好——诚然是没有功利性、目的性的,但作者的创作功利性、目的性似乎太强了,因而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借助奇巧的情节设计。结果写得有些“飘”,读起来让人觉得假,似乎时刻提醒读者“你是在看小说,可别当真哟!”一句话,缺乏实实在在的质感。记得大约两年前被《新华文摘》等刊物几次转载的短篇小说《最后的细腻》(刘涛),写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丈夫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对家人付出的最后的爱。可以说主题大体相同,但后者显然富有生活气息,人物可感可触,情节真实可信,因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那其实是一种质感,摸来烫手,抱起暖心,掷地有声。同《恋文》形成鲜明对比。当然不是说《恋文》完全没有生活。作者在“后记”中提及,有的源于他的童年记忆或生活中的瞬间“触景生情”。但这东西不宜“特权化”,不宜外在于生活及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而应该尽量使之承载高密度、高清晰度的生活信息、时代信息。惟其如此,所要传达的心灵信息、情感信息才能获得真实性和说服力。而作者显然缺乏这方面的自觉和能力。有才气,但没力气。有敏感,但没质感。这未尝不可以说是当代日本小说的一个通病。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您的大名: * 您的email: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 资讯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