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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剧二次获酬为何难?作坊化是行业顽疾
    • 作者:秋原 更新时间:2012-08-27 02:14:19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780
     
     

      随着导演张杨在其微博上晒出其电影《向日葵》收到来自西班牙方面支付的“导演著作权使用费”一事,关于电影编剧二次获酬权问题纷争又一次喧嚣起来。

      争议在过去几年中从未停息过。2004年末贺岁档,冯小刚导演的《天下无贼》上映,作为小说改编编剧的王刚突然对此片发起炮轰,声称电影成功带来的名和利都让导演和制片方占去;2005年国庆档前后,《墨攻》上映,因为导演张之亮把剧本创作权全算在自己名下,而导致电影原著编剧公开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008年前后,美国好来坞编剧协会组织了一次全行业大罢工,要求资方提高酬劳。该事件在大陆编剧圈也产生不小的影响,提高编剧报酬话题再一次重新提起……

      不过,尽管争议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因某个事件的发生而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但每一次最后都没有结果——热热闹闹一场,悄无声息结束。

      为什么编剧一直在呐喊却始终无功而返?道理很简单,尽管编剧这个行业名义上算是电影的主创阵容,但不享有电影主创的权益。这是因为编剧在中国影视圈一直是个半职业化行业,以影视圈里来说,导演都是职业导演,但超过一半甚至三分之二以上的编剧都有各自主职,从事剧本创作仅是他们的第二职业和个人爱好。且这个职业既没有明确的行业规范,也没有自己的工会和权益组织。试想,一个谁想进来就进来,想出去就出去的行业,自己本身都没形成一个实体,怎么可能去争取“行业”权益呢?

      只有少数文学作家在编剧方面可以功成名就,成为名义上的“职业编剧”,而且即便成了知名编剧,他们往往也不会放弃原来的小说创作。另外,这个行业施行的是传统的作坊式师徒承带,接到一个大戏的活,通常都是一个有名气的“大编”把活分给下面没名气的“写手”,从而完成这一行业的新老代谢,这也导致编剧行业在强调自己权益时底气不足:大编剧向导演和制片人开炮,陈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自己也在用类似的方式对待小编剧,也就是那些写手们。

      另外,在国内影视圈,对编剧的酬劳支付还止于剧本版权阶段。制片方只就剧本创作向编剧支付酬劳,而之后电影拍摄、上映和市场开发而产生的巨大利益,在电影制作方和编剧的双方合同上就完全不相干了。写一个剧本拿一次钱,是这个行业最普遍的现状。

      综上所述,作坊化是中国编剧无法行业化的顽疾。这个问题不解决,想要解决编剧、导演这两个核心主创的权益问题,那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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