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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首页 >> 小说• 散文 >>  散文• 随笔 >> 潘志远:不使人间造孽钱
    潘志远:不使人间造孽钱
    • 作者:潘志远 更新时间:2012-06-18 05:52:07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2119
    [导读]从“不使人间造孽钱”,推而广之,到“不挣人间造孽钱”,到“不受人间造孽钱”,怎样建立这样的社会机制,且留待社会学家去研究,也是非短期所能奏效的。而要做到“不使人间造孽钱”,没有较高的文化素养,道德准则,圣洁情怀;不能安于清贫,淡泊名利,鄙弃铜臭,是万万不能的。我辈作为文化中人,精神贵族,倘不能率先垂范,而是挣造孽钱,花造孽钱,且心安理得,己所不欲,又怎能厚颜无耻地施于他人?

     

           朱元璋建立的大明,可谓是中国历朝历代中最****的王朝。若往夸张里说,几乎到了无官不贪、无官不赃的地步。明初,为防止****之风,太祖曾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据叶子奇《草木子》载:“太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赃,许人民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枭首示众,仍剥皮囊草。府州县衙之左,特设一庙,以祀土地,兼为剥皮之场。官府坐旁之左,各悬实皮草囊,使之触目惊心。” 剥皮之刑,明太祖朱元璋定制,其子孙袭用并推而广之。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后,对其政敌,曾用此法;明武宗惩治农民起义首领刘六、刘七、赵五,更不例外;就连后来偏安江南一隅的南明永历小王朝,也不废此刑,将御史李如月剥皮示众。为此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里感叹:“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读到此处,你不能不叹服,大明一朝,惩贪决心之大,手段之残忍。但仍贪官辈出,不免于衰,你又不能不三思三省,觉得不足为训。

          如今,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也出了不少贪官,且职位之高,赃资之巨,颇为惊心。我国政府在惩贪上,同样决心大,措施力,可谓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养奸,而且还有各种形式的警示会。但无论如何,在现今体制下,惩贪既不能株连九族,更不能扒皮揎草,其警戒之功,震慑之威,已难如往昔。可回溯明史,不难看出,仅靠严惩杜绝**,绝非良策。惩贪的关键并不在惩,而在其他。

          说到此,倒让我想起大明累累官吏中风流才子唐伯虎。唐伯虎点秋香,那点破事,是我少年时常听长辈们津津乐道的戏文。之后,虽常有耳闻,多半不离才艺,不离风流,这便奠定了唐寅在我心中恃才放荡、风流成性的坏印象。只是没想到在为官清廉上,却堪为楷模。据有关文本载,唐寅晚年,辞官归里,两袖清风,为生活计,常卖书为画。窘迫至此,钱之于他,多么重要,无须多言,换成一般人,只愁敛财找不到机会。此时若有官送银两到府上求书索画,岂不感恩戴德?何况这钱来路正,用今天的话说,叫知识就是生产力。而他一概拒之门外,只字不赠,让他们斯文扫地,徒手而归。对那些穷头百姓,俚俗乡民,则每求必应,作画酬劳,不过一点酒肴。时人大惑不解,谓之死心眼。他愤然命笔,作诗言志:

     

              金丹不炼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至此,有心的读者,恐怕已豁然。在大明官德迷失、贪风如炽的社会里,唐寅能够遗世独立,一如出淤泥而不染之芙蕖,一如质本洁来还洁去之桃花,其奥妙就在于“不使人间造孽钱”这七个字。这是一个精神贵族在见钱眼开世风中铿锵的人性宣言;是一个傲骨铮铮知识分子在贪婪成性**里的道德旗帜;是不为卑劣淹没用良心画出的人生底线。这之中并没有多少高深的哲理,关键在于一个人有高尚的灵魂,自律的意志。

          夫子认为,白财不发命穷人。有此心态,是不屑于拾遗的。乐羊子路上拾金,欣然而归,却遭到妻子斥责,乃捐金于野,怕玷污了自己的品行。金钱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崇尚此理者,已不拾白财,岂会敛不义之财?此等人,虽迂腐了点,穷酸了点,但总比贪婪了点,无耻了点,要好百倍。

          可庸人总喜欢“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发”,把眼球滴溜溜盯在外财上。对于外财之嗅觉比狗鼻都灵敏,一旦发现外财之肥肉,能不眼红,能不疯狂抢夺?而疯狂抢夺时,道德、法律、仁义、人性,又能不抛之脑后?

          夫子又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怎样才算“取之有道”,夫子又没有明言。大凡君子,是能不义之财不受,飞来横财不接,路遇白财不拾的。而对小人,言也白言。至于取之失道,那是没有“风动树动心不动”的佛家禅悟境界,是伪君子,是假君子。

          爱财之心,人皆有之。爱财有道不为罪。可很长一段时期,我们视金钱为洪水猛兽,群起而攻之,竭力遏制人们生财之道 ,使众多家庭穷得揭不开锅,也穷得快疯了。改革开放后,又特唯金钱论,什么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金钱,不管白猫黑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甚嚣尘上。恰恰忽视了挣钱、发家、致富的方式、手段、道德、良心、法律等诸多实质性的东西,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投机取巧有之,钻政策空子有之,利用人际关系有之,依权傍势你盈我利有之,损人利己唯钱是图有之。于是乎,假货充市,违规成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沉渣泛起。而我们新闻媒体,又缺乏正确诱导,不是推波助澜,就是副作用大于正效应。人们金钱观、消费观、价值观发生失落和错位,人们对金钱的免疫力大大下降,乃至丧失,于是小钱小病,大钱大病,无钱又相思病。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着力营造的金钱社会,使人们离开金钱处处尴尬,寸步难移。人们除了对金钱的追求,难以再有其他高雅的精神生活,即使偶尔有一点,又被放在金钱的铁板上灼烤,要么焦化,要么膨化。新近我看了一部影视剧《冬至》,剧中被金钱扭曲的人性,被金钱吞没的良心,被金钱倾斜的家庭,触目惊心。

          我们曾那么相信依法治国,于是一部一部法律问世,一个一个执法部门挂牌,一批一批执法队伍诞生,但没有立竿见影,眼看一时两会也难有多大起色。反思之中,又喊出“以德治国”,应该说这是见智见仁的,或者说是中国特色的理论吧。但德从何而来?倘若缺乏滋生德的土壤,没有利德茁壮成长的环境气候,没有为德辛勤浇灌的园丁,德之不兴,治又将焉附?

          现在我们又能欣慰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吁,这无疑是一个方向,一扇让人看到灿烂光亮的窗口,一座刮来新鲜空气的山口。只是和谐的丰富内涵是什么,还颇让人琢磨。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一定很多,但我想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若社会暴贫暴富,同在一片蓝天下,富者玉液琼浆,花天酒地,日日神仙,夜夜洞房;而穷者,失业下岗,愁钱苦粮,挣扎在贫困线上,社会还又有何和谐可言?若这样,构建和谐社会,还只是一句空话,与古人向往的大同,世外桃源,一样乌托邦。

          从“不使人间造孽钱”,推而广之,到“不挣人间造孽钱”,到“不受人间造孽钱”,怎样建立这样的社会机制,且留待社会学家去研究,也是非短期所能奏效的。而要做到“不使人间造孽钱”,没有较高的文化素养,道德准则,圣洁情怀;不能安于清贫,淡泊名利,鄙弃铜臭,是万万不能的。我辈作为文化中人,精神贵族,倘不能率先垂范,而是挣造孽钱,花造孽钱,且心安理得,己所不欲,又怎能厚颜无耻地施于他人?

          于是寻章摘句,事等弦韦,以视正听。哪怕于茫茫人海中,能为所动者能有一二,受启发者能有一二,我也会额手称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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