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候,我在家给女儿洗衣服,煮饭,当好女儿的后勤。成了一个家庭妇男。女儿吃得好,水果、牛奶,肉不断。
那是在小镇。我们住在学校里,六楼。
其余时间,就看书,写作。
这样持续5年时间,从女儿上小学五年级,一直到高一。
家里只有我们父女俩,相依为命。
我本来想出去闯一番,在故乡,一次,父母说,看他要到哪里,孩子我们给他带着。
我心想,他们与女儿隔了一代,还这样疼爱女儿,我还是女儿的亲生父亲。
她母亲抛弃她,我不能抛弃她。
于是,我不再出去,做起了专职保姆。
在餐桌上,只有我们两爷子,我多么想有一家人,热热闹闹。可惜,我的家庭破碎。
我感到孤独。
我曾在《远方的黑夜》里这样写:
在小镇,上帝给了我孤独的待遇
而星星群居如社会
白居易在诗中这样写道:
灯下补寒衣,
儿女绕膝前。
我羡慕这样的生活。
门虽设而常关。
我与学校里的人少来往。昔日的要好的朋友远离。尝尽人世冷暖。人一走,茶就凉,道出了世相。
前妻算命,说我坐在华盖上,命中注定和宗教艺术有关。
十多年,我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
别人给我介绍了十几个女人,都没有成。
那一段时期,我倒是读了不少书,写了很多东西。
开始写散文随笔,写小说,写剧本。当然,诗写得最多。
文学成了我的伴侣,寄托。
我想,我一生什么也没做成,就当个作家吧。
对于那一段日子,我不后悔。我至少把女儿养大了,在北京,我听人说,孩子就是自己的事业。
女儿现在北京读大学,20多岁了,我有一种欣慰。女儿给我争了气。
我不后悔的第二个理由是,我对文学的悟解更深了,初步认识了文章三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