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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觅:网络作家创作现状三问
    • 作者:王觅 更新时间:2012-05-15 03:08:58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72

     

      我国现在有着数量相当可观的网络作家,与传统作家不同的是,他们的作品大多是在网上为读者所熟悉,而人们往往对作者本身并不了解。网络作家的创作现状是怎样的?探讨以下三个问题,或许能够帮助我们找到一些答案。

     

      身体状况:码字是否“透支”

     

      网络作家的文字日更新量往往是远大于传统作家的,这种速度的背后是否意味着过大的创作压力和身体的超负荷运转?尤其是网络作家青鋆在今年4月过劳早逝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不论她所患的肺癌是否与其不规律的作息时间有直接关系,这一话题都被人们所广泛谈论。

      作为一名“90后”的网络作家,文轩宇介绍说,如果状态好的话,他每天平均可以更新一万字左右,而码字的速度大概是一小时四千字。也就是说,一天时间里真正码字的时间只有3个小时,其他时间都是用在构思情节,或是做些休闲娱乐的事。在他看来,自己每天更新那么多文字还是比较轻松的,但是否大家都如此,这个问题还需要因人而异。

      网络作家言鼎谈到,每天的码字量其实还是取决于个人的习惯和爱好,比如自己一般是六千到一万字不等。一个创作者在码字的过程中肯定还带有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好作品。对于专业的作者而言,一般作品写作前就已想好了大纲,然后每天用2至4个小时来码字,其余时间都是自由的。当然,假如自己愿意的话尽可以多写,但其实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体力以及精力,没有谁愿意去透支自己的生命,相反都会很重视自己的健康。虽然有人认为码字辛苦,但试想一下,如果写作是你不愿做的事,又为何要逼着自己去做呢?如果身心已疲劳至极,那又如何思考和创作呢?言鼎坦言,现在大多数人还是不了解和理解网络作家的。他希望人们能多多走进网络作家的世界,而并非随意猜测。

      文轩宇、言鼎的观点,恰与唐家三少的不谋而合。唐家三少连续数月从未间断作品的更新,写作总字数已达2500万字。他认为,网络作家的写作与其身体状况并无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自身调试的状态。其实网络作家每天创作时间不是很长,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夸张。比如自己每天上午和下午都会各用一个半小时左右的固定时段来创作,间歇的时间一般会用于健身。

      随着网络小说市场的逐步健全,网络作家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起来。谈及新手是否只要经过努力就一定能迅速出名时,文轩宇和言鼎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言鼎认为,只有通过合理的方法和坚持的努力,再加之诸多必要的因素,才能得到完美的结果。文轩宇则建议,在没取得一定成绩的时候,最好不要将写网络小说作为一个职业来对待。如自己所认识的不少作者,尽管通过写作获得的收入颇丰,但这并不是他们的主要职业,他们只是用了一部分娱乐的时间来写作而已。

     

      作品质量:精品还是“速朽”

     

      俗话说,慢工出细活。网络作家创作的速度如此之快,那么其作品的质量和水平是否与之相称?在中南大学文学院院长欧阳友权所作的一次题为《新媒体文学的现状与影响》的讲座中,他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网络文学“揭短”:“海量”与“质量”存在落差,“速成”与“速朽”并存;自由写作中有时放弃了文学应有的艺术、人文和社会承担,出现作品意义构建上的价值缺席;类型化写作膨胀,隔断了文学与现实生活的依存性关系。

      对于这些问题,部分网络作家也有着自己的看法。司徒浪子说,网络作家数量很多,读者的层次也不一样,所以针对各种读者群写作的作者都有,再加上利益使然,作品质量良莠不齐是必然的,但大多数订阅和点击量比较高的作品还是非常优秀的。人们一般把网络小说看成是文化的快餐,这就要求写作者不得不去适应、迎合自己那部分读者的阅读口味,把读者尽快地拉入到自己的故事里面去,所以网络小说往往就会出现过于注重情节而忽略其文学性。不过应看到,凡是受欢迎的作品都是有其一定的思想内涵的,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作者在艺术上的努力。

      蓝色蝌蚪谈到,现在的网络文学门槛很低,因此难免导致网络作品的质量不高。但并不仅仅是传统文学才具有文学价值,网络文学也同样诞生了不少堪称经典的“神作”。而且现在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网络小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压力,在小说创造出来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影像,从而得到精神的慰藉。他表示,尽管存在着各种不足,但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电脑的不断普及,网络文学也会日渐兴起,各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网络文学的发展虽说会充满坎坷,但前途是光明的。

      无罪认为,网络文学中最为通俗的部分本身就定位为消遣小说,能让一些低层次的读者看得懂、看得出趣味,这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而网络文学本身就得经历大浪淘沙的过程,其中不好的自然会消失,好的自然会留下来。

      “作为网络作家,其实在我们很多人的内心里都有一个文学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写出一本具有时代性、能够被更多读者接受,并对这个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的作品出来,很多网络小说作者最终走向出版行列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司徒浪子说。

     

      创作成果:著作权能否保障

     

      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不断增强,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作家意识到保护自己作品的著作权的重要性。而对作品大多是发表在网上的网络文学而言,其侵权现象往往更加严重且难以制止。近期,国家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作家集体起诉苹果公司侵权等事件,更是让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问题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

      刘嵩现为中文在线旗下的17K小说网主编,管理网站的内容编辑团队,负责网站原创小说内容采集、作者维护与培养、无线阅读和出版改编等业务。他表示,侵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作者的利益,大幅降低了作者们的收入,而这种侵权之所以很难有效遏制,还是和目前法律法规对于网络原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不够所致。比如,网络作家认证和版权登记困难、侵权行为取证困难等。目前版权登记和取证的手段还停留在纸媒出版阶段,大部分网络作家对自己作品的版权登记不熟悉、版权认证不方便,没有一个便捷的渠道。而很多网站的监管不力也是造成侵权的重要原因之一,它们往往对饱受侵权行为所害的作者不够友善,对作者向管理员的投诉也被告知需书面提供全套版权证明,最终导致侵权行为不能快速消除,让作者浪费了很多精力。因此,好的网站应当对违规作品有一套较完善的监管和处理机制,确保入库审核的自我监察严格,用户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渠道畅通。

      谈及此次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的背景和意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陈锦川介绍说,我国的著作权法制定得比较早,现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也需要对该法律加以修改。

      在此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第69条无疑是争议较多的条款之一。该条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这一条款受到不少网络作家的质疑。唐家三少举例说,他有多部作品在一些搜索引擎、贴吧等无需付费的地方都可以看到,而此类现象在互联网上可谓比比皆是。如果按照这一条款,这些网站随意转载的行为都不属于侵权,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在刘嵩看来,该条款反映了法律中的“避风港原则”,虽对正规网站运营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给大量盗版侵权行为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对于侵权行为严重的平台,目前仍缺少限制的条款。对于侵权的行为,目前在版权登记、取证、审判乃至执行方面都难度较大。少数有维权意识和能力的知名作者尚且困难,对大部分缺乏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基层作者来说,他们面对侵权行为更是难以受到任何保护。

      陈锦川解释说,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都离不开中间服务商和内容服务商,搜索链接等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自动的、技术性的服务。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网络技术方面的服务商对是否侵权不负有事先进行监控和审查的义务。因为网络上的信息非常多,如果让某一个搜索引擎具体去判断每一部作品是否是盗版的,客观上是做不到的。但这些服务商要进入所谓的“避风港”也有一些条件限制,如反复侵权的内容服务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法律也需要对制止反复侵权行为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陈锦川说,事实上,盗版现象一旦严重起来就会变得不容易解决,而且如果对具体个案一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所需的成本无疑会很高,因此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只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手段。他建议,作家们心中应始终有一种维权的意识,在作品创作、发表和出版等各个环节都应注重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比如在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前,就应对其中可能侵犯自己权益的条款特别注意并及时修改。(王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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