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这被称为新闻出版业的2010年“一号文件”。《意见》首次让民营资本同国有出版社之间的合作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政策松动的迹象,民营资本终于可以登台亮相。
政策细则待完善
《意见》框定了民营资本的发展思路,提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此外,《意见》首次对于非公有资本如何参与新闻出版产业进行了详细表述,即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对此,博集天卷图书有限公司副总王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意见》中所说的印刷、发行等经营活动早已是民营资本可以介入的领域,而对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产业详细表述中,却漏掉了文学和社科类别的图书。
“意见只是对现有的民营同国有出版社合作的认定,却没有更为具体的细则。”北京华文天下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总编辑杨文轩对记者表示,项目、选题合作仍是目前民营公司与出版社合作的主流形式,而项目合作的具体操作模式又是什么呢?政府是否可以有一个圈定的范围,例如是否可以用参股的形式来做,股权结构如何规定,民营同国有出版社通过资本与书号的合作模式等,这些目前都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民营书商发展迅猛
据了解,2003年开始实施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已允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企申请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及批发权,但图书出版权仍牢牢掌握在几百家国有出版社手中。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营出版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国内出版社和国外出版社在设立上最大的不同是,国内出版社实行审批制,需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依据有关条件审核,同时结合出版业的宏观调控,决定是否批准该出版单位成立。
“换句话说,民营资本背景的文化公司,只能与国有出版社合作,通过国有出版社申请书号仍是民营资本进入出版环节的唯一途径。”该出版商表示。
在这样的背景下,向国有出版社购买书号一直是民营出版业绕不开的“潜规则”。据了解,目前国内一个书号平均价格是1.5万元,国有出版社的书号几乎没有成本,但是却成为民营书商无法省掉的一笔费用。
据估计,全国的民营出版公司有一万多家,在北京就有5000多家。虽然民营出版公司大多比国有出版社市场敏感度更高,但是真正有规模的不过二、三十家。
“很多工作室从选题策划到市场销售,实际已介入图书出版的整个产业链条。”王勇指出,“尤其近几年,许多畅销书,甚至有学术价值的书都是民营书商做的。”
目前,国内的各大国有出版社正在转企改制,也有许多民营书商希望可以借机“抄底”,通过参股一家出版社,真正地参与到出版业产业链中去。
此前,江苏人民出版社和北京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注资1亿元组建的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作为第一家国有出版企业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成功合作的个案,江苏人民出版社占有51%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但也有部分民营书商手握重金,在出版社改制潮流中却迟迟未“出手”,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无法掌握控股权。
对此,有业者慨叹,文化体制改革如火如荼,但民营企业参与性还是很弱,这与民营图书企业自身飞速发展的水平是不相匹配的。
据统计,我国图书发行的年销售收入已经超过700亿元,其中民营书业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全国二、三十家经营规模上亿元的民营书业企业,网点更是多达七、八万家,是新华书店的5倍多。
民资期盼出版权试点
“希望出版权能尽早放开。可以率先在个别地区,比如在出版资源最丰富、出版活动最活跃的北京地区,试行民营机构合法参与出版活动的政策。”王勇表示。
据了解,早在2008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已就此问题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对部分有条件的民营书商给予出版权试点。
王勇表示,目前我国大约有10万家民营书商,已占据了图书市场的半壁江山。然而,由于政策的限制,他们绝大部分集中在发行和零售环节,在上游的出版环节很少涉足。
据接近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人士透露,此前,新闻出版总署也曾经考虑过这一问题,通过对出版业多种经营主体进行深入调研,探索研究解决途径。调研结果为:建议适度放开出版权,将部分成绩突出、信誉优良的民营出版单位试点纳入国有出版单位。但是却一直没有下文。
“国家对书号进行总量宏观调控,每年都有一定审批限额,所以书号已经成为一种极有价值的稀缺出版资源。”王勇认为,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一些出版社成为单纯的“食利者”,出售书号赚钱。
杨文轩则认为,在出版机构分类管理的前提下,政府或可以允许民营资本与国有出版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合作获得相应的出版权,并将其纳入出版业的统一管理范围。
“出版权的开放可以借鉴中国电视电影‘制播分离’管理改革模式,将出版物编辑制作与审定出版分开进行。”杨文轩建议,在出版领域有计划、分阶段地对民营书商进行开放。
业内人士指出,出版业要发展,仅靠国有出版机构的力量还不够,因此对民营书业的发展和民间资本参与出版活动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认识,考虑将民营书业和文化公司、文化工作室等纳入出版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让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出版产业中来,这也有利于整个出版业的做强做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