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作者并没有严格的类型化,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没有类型作家。老一辈诸如金庸的历史武侠和古龙的情感武侠,琼瑶的台湾式言情和亦舒的港式言情,就已经是类型之下的细分化。至于大陆写作圈的新人,如今也有恐怖、历史乃至奇幻、科幻等分类。既有类型,也就各有各的江湖。除非像斯蒂芬·金那样的大佬级别,不管是不是他那一类小说的读者,至少都读过一两本他的书,或是看过改编的影视。大多数类型作家则埋头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有自己的一撮铁杆粉丝。
也有例外。写恐怖小说出身的罗伯特·麦卡蒙在二十年前红遍美国的《奇风岁月》,就是以他惯写怪奇惊悚的笔,描绘出一个叫做奇风镇的地方,并让第一人称的少年“我”在那里经历了一连串的悬疑事件。这是一本难以分类的小说,多少带了点恐怖的影子,阴影并不深重;也有“老把式”小说家巧妙穿插的悬案,每个案子不算太复杂;其中有巫婆出没,有会飞的狗和男孩,还有失事跑车徘徊不去的幽灵,但似乎也不能因此断言,它就是一本奇幻小说。还是称之为“少年的书”吧,因为,它的确是写给所有曾经和此刻的少年,就如同直白的英文书名,《男孩的生活》。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男孩送牛奶的父亲见证了一场车祸,他试图从坠入湖中的车厢救出驾驶座上的人,却发现那人全身赤裸,早已死去,并且显然经过严刑拷打。在现场的男孩瞥见了一个幽灵般的身影,从此父子两人被各自的心结所缠绕。父亲一次次梦见对他说话的死者,男孩心系可能是凶手的影子。如果仅仅是男孩目睹凶杀———然后努力找到真凶的套路,那就没什么可看。麦卡蒙用了温情的六十年代滤镜,让司空见惯的旧时场景具有了特别的意味,例如当时风靡的《火星人入侵》,给小镇男孩们带来巨大的震撼,人人都怀疑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火星人。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有着更加分明的颜色,爷爷的怪癖和父亲的懦弱被清晰地映出。男孩认为大人非黑即白,可是当他发现从流氓学生手中解救自己的邮差其实是三K党,笔直的分类线不由得略有动摇。
《奇风岁月》是一本厚书,除了主线的谋杀案,中间还点缀了若干的事件和谜团。正如四个章节对应四个季节,这是男孩的一年。人过了一定的年纪之后,感受性会随着对世界的适应能力成反比下降,我们往往觉得年少时的一年是那么的充实,读这本书,让人不由得再次感慨:成长无非是披上厚厚的壳。书中的“我”折射出每个人的绚烂少年时:无疾而终的暗恋,被模样恶心的天才少女追逐,和伙伴们一起被流氓欺负和反击,游乐场的恐龙带来的伤感和意外。
恐龙也好,四处流窜的恶猴也好,都是生活中带笑的插曲。然而总有让人无法承受的意外发生。心爱小狗的事故。朋友的猎枪走火。年少的主人公一次次面对死亡,他有过带来可怕后果的祈祷,后来终于学会强忍着看至亲离去。全书中最催人泪下的段落是“我”给垂死的朋友讲故事,故事中的少年飞向群星,和每个星球的国王见面。当朋友的死讯传来,男孩在心里说:“那无数的星球正等待着他的光临。”
春夏秋冬的更迭之后,经历生和死的洗礼之后,故事迎来了“凶手是谁?”的高潮。抽丝剥茧的解谜明线背后,是六十年代的小镇变迁。超级大卖场冲击了原本自给自足的小镇模式,男孩的父亲失去了送牛奶的工作,靠打零工过活。故事的最后,已成为作家的主人公带全家回到凋零的小镇,奇风镇和它的传奇都已不再,惟有他对父亲的记忆留存。有些懦弱却更多固执的父亲,两次跳入湖中救人的父亲。他值得为之骄傲的父亲。
《奇风岁月》是一本透着坚持的书。麦卡蒙决意透过少年的视角讲故事,曾遭遇出版商的劝阻。书后来红了,但他其后的作品正好遇上恐怖小说热的落潮,没能有同样的好运。蛰伏十年之后,他在2002年重拾说故事的乐趣,并在2011年有两本书进入《纽约时报》的畅销榜。我想,他的光怪陆离的新故事背后,想必都藏着那个奇风镇的少年。
《奇风岁月》 (美)罗伯特·麦卡蒙 著 译林出版社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