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的过程》诗集 方政著 中国戏剧出版社2011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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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开拓疆域
——在方政诗集《驾车的过程》研讨会上的发言
赵 恺
在人类为本拉登、核辐射、瘦肉精、三聚氰胺、转基因粮食、干旱水涝、通货膨胀、惊恐焦虑寝食不安的时候,我们在讨论诗歌。事情本身就触人警醒发人深思。一切都是形而下,诗歌是形而上。坚守良知,坚守尊严,诗歌守望麦田。这种坚守甚至让人想到西西弗斯神话。
方政先生的研讨会让我触动有二。
一是“文如其人”。研讨他的诗歌,首当研讨他的品质。为人正直,勤恳,低调。为文叛逆,求变,创新。要写诗,先做人。要写好诗,先做好人。热血只能从血管里流出来。
再是创新。如果说评价一个理论家是看他发现了什么新人和领导了什么潮流的话,评价一个作家就只需一条:看他对文学本身增添了什么。模仿可谅,重复可悲。特别是高层次上的自我重复而自以为活力不衰。明智者一旦发现原创力减退则清醒果断金盆洗手,以给别人也给自己留下美好回忆。方政拒绝重复惕励创新。他的诗集在科技和人性结合部上开创新路。独特的新路,智慧甚至紧迫的新路。从创新的意义说,文学滞后科技。对科技认知的滞后使文学无法涉足科技领域,更难理解现代科技对于人类思想的引领和照耀了。这是文学现代品质的重要缺位。方政努力以诗歌介入科技。如同战士,他不是固守疆域而是开拓疆域。固守难能,开拓可贵。可能甚至必然有瑕疵。但一个有瑕疵的探索胜过九十九个无可挑剔的平庸。文学呼唤开拓,方政开拓。为此,我向开拓致敬。
奔驰的诗情
——读方政诗集《驾车的过程》
孙友田
方政与诗结缘,我不惊讶。
方政与车结缘,我不惊讶。
惊讶的是他把写车的诗,装在他驾的车上,一车都没有装完。
他驾的车属于宝马的挡次,不叫宝马而叫《驾车的过程》,车上坐着他邀请的四位“客人”,这四个人常在诗坛上走动,是诗人的好朋友。他们是:哲思、情感、含蓄和风趣。(排名不分先后)。
哲思实际上是一种理趣,用诗去讲哲学。如《方向盘》:“手中的方向∕是心中的方向”,隐喻人生的方向。“该直行要直行∕该转弯要转弯。”在人生的道路上难道不应该这样吗?它应了“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句名言。还有《认路》:“坐别人开的车∕这条路∕走了十趟∕还是模模糊糊∕自己开车∕这条路∕只走一趟∕就已清清楚楚”它说明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和“事必躬亲”的重要。
情感是诗的载体,诗人总是用情感去衡量万物。总是被情感动之后,再用情去感动别人。《我的师傅》中,说他的师傅除驾校的教练外,还有驾驶各种车辆的驾驶员,因为他们“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这还不是这首诗的亮点。亮点在于要虚心向孩子们学习,因为他们“驾驶的童车∕不会对别人的安全造成威胁”。杜绝交通事故,关爱宝贵生命的情感达到了高潮。安排童车出现,说明了作者为表达关爱生命的情感费尽心机。《默不作声的汽车》也是一首情感诗、和谐诗。“只有在小街上∕才偶尔揿一揿喇叭∕和行人打个招呼∕对不起∕打扰了”写到此处,我好像听到韦唯唱的那首家喻户晓的歌:“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含蓄是一种风格,也是一种技巧。宋代诗人苏轼说“天下之至文,莫妙于言有尽而意无穷。”《难以回头的歧途》描写车在高速公路上误入歧途的无奈与尴尬:“跑得越快∕似乎离目的地∕就越远”这是一次含蓄地告诫。之后,紧接着写道:“索性速度再加快一点∕好早一点∕到达下一个转折点”这又是一次含蓄地告诫。《安全带》中,“在某些时候∕安全是善意的束缚。”《汽车风一样刮过》中,“只有泥泞∕才容易留下足迹。”都是既含蓄又有哲思的诗句。
风趣是一种睿智的张扬,又是一种乐观豁达的气质。它与诗人的性格、爱好和智商有关。诗集像奔流的江河,不断涌起让人发笑又让人深思的浪花。如《我的车号》:“我的车号∕尾数8292∕让人马上想到∕八两九两……”酒虽与车相伴,“驾车人必须与酒绝缘。”《关于保险的绕口令》:“为了保险∕交了保险∕保了险∕并非就完全保险”等都写得很风趣。
诗集的开头提到马,我们欣喜地看到,方政驾驶着他的“宝马”,奔驰在中国的诗坛上。
与子同车
——读方政新作《驾车的过程》
冯亦同
十年的驾龄和“轮下之路”、一个甲子的人生阅历,在一位诗人的手中变成了“笔下之诗”:中国新诗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第一部以“驾车”为题材、驾车者为主人公的抒情哲理诗集。我想称之为“方向盘边的歌吟”,因为诗人姓方,又从文(这是我对方政姓名的一种“曲解”:“政”字里有“文”,亦可作“匡时正风”解,其“管理”之义更可以引申为“驾驶”),因此他有“先天”的优势,又有《诗羽栖霞》、《人生况味》、《鸡鸣唤醒的时候》等五部诗集为他的“宝马”加油鼓劲。更重要的还是他赶上了偌大的中国坐着“改革开放”牌汽车奔驰在新世纪头十年的高速路上,诗人和他的诗都领到了“驾驶执照”,可谓名归、实至,又天时、地利。
诗集《驾车的过程》真实、自然又十分独特地让我们看到了这位与新中国一同成长、患难与共、休戚相关的中年诗人的“知天命之路”:“年过半百学车/说迟也不迟/说不迟也迟//老胳膊老腿/还有老脑筋/身手不够矫健/反应不够灵敏/但我有半个世纪的/驾驭人生的经验/以及教训……”在《我这个老司机》中,诗人认真总结出“手握方向盘/该知道驶向/什么样的方向/脚踩油门/该明白控制/什么样的速度/大胆地瞻前/谨慎地顾后/车轮小心行驶在规则之内”这些一语双关、内涵深刻的既是开车,也是立身处世的半生体会,并以“每一根白发/都是前行的讲义”这两行隽永的诗句,为“年过半百的老司机”完成了一幅给人印象深刻“自画像”,画面中似乎也闪过了一个从自行车王国跨越到“汽车大国”的历史时期的风丝云影。我是诗人车上的常客,深知他的为人为文和开车之道,不能不为这糅合和延伸着他细致入微又坚定清醒的个性追求的诗歌风格喝采。
方政的诗才是内敛的、质朴又纯粹的。他将诗情和哲思、想象与文采、浪漫和婉约,都高度浓缩在缜密的构思和精短的诗行里,赤忱如栖霞红叶,斑斓似雨花石子。《三原色》寥寥数语:“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示要小心//红绿黄/这也是缺一不可的三原色/描绘出人生路上的好风景”,看似平淡无奇的“交规”,却因为诗人的发现、提炼与升华,成为一则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警世通言”。《汽缸》仅有两行:“没有燃烧的激情/哪有前行的动力”,不仅道出了世上所有“利器”和“前行者”的“内驱力”是何等重要,也让我们看到了驾座上的歌者冷静外表下的执着目光与火热胸襟。这样的佳作和闪光点,在诗集中随处可见。
我曾为方政的两本诗集写过序言,他也曾序过我的拙作,我们是志同道合的忘年交。他的新作,让我惊奇,给我惊喜。我想起《诗经?郑风》中有一首诗叫《有女同车》,写三千年前中原地区男女同车出游的欢乐:“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诗中刻画了一个叫“孟姜”的同车美女的形象,她有木槿花的容貌,步态轻盈,佩环叮当。诗人方政是中原人的后代,他的今日之车已决非当年之车可比,但其“副驾驶”位置上也端坐着一位现代孟姜,她的名字叫“新诗”:清新、脱俗、秀外慧中。我衷心祝贺方政好友和他的“美女搭档”同车亮相,“出游”成功;更祝他们白头偕老,健行天下,愈老愈漂亮!
车行人生哲理
——读方政《驾车的过程》
王德安
我爱读方政的诗,他的诗语言质朴、真切,构思新颖、奇巧,虽然取材自生活中的某件小事,某个细节,经他神来之笔的的点拨,立马变得韵味深长,并且在读者心中升华成一个哲理。简言之,蜇伏在人们心底的“灵犀”,被方政的“电源”接通了。他的诗出人意料之外,却又都在情理之中。读他的诗是一种享受,时而让你忍俊不禁,时而让你释然开怀。读者心底的共鸣,应该是对作者的最好的赞扬。
前几天,又读到方政的新诗集《驾车的过程》,写的是他三年前操起方向盘后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关于启动,关于交规,关于目的,关于方向,关于速度,关于路程,关于保养,关于事故……驾车的点点滴滴,比喻人生的方方面面。轮下之路,化为笔下之诗;借驾车写人生,驾车的哲学和人生的哲学完美地结合,也把方政的才华与灵气充分地展示出来。比如写《方向盘》“自小就明白/方向的重要/到老来/有了更深的体会”一语双关地写出了“手中的方向/是心中的方向”,写到这里已把“方向”点明了,但诗又奇峰突起:掌握了方向盘,只是掌握了前行的工具“掌握的最高境界/是自己掌握了自己”把诗意进一步升华:掌握自己人生的方向盘,才是最高境界!小中见大,实中有虚,托物咏志,借相抒怀,方政关于行车的诗这类例子比比皆是。写《限宽门》“心路渐宽前程望远/四通八达进退自如”;写《道路中心的黄色实线》是:“心路常修/走自己该走的路/不要去逾越/不该逾越的屏障”;写《后视镜》“多亏常常后视/才得以/顺利地前行”;写年过半百的自己学车是“老司机”“因为我有/半个世纪的/驾驭人生的经验/以及教训”;写《雪路行车》是“好在难题终将溶化/坎坷之后必是坦途”;写《停车难》“行车难/让车轮循着规则/停车难/把车轮扛在肩上”;写《安全气囊》“在看不见的战线工作/……谁知何时会遭逢危难/一鼓作气挺身而出”;写《安全带》是“拉住即将撞向灾难的人生……安全是善意的束缚”;写“超速”,作者总结出“旅途青睐速度/生命警惕速度”向人们大声疾呼:“如生命之路的长度是恒定的/那么为什么要风驰电掣”;从《高速路上的横风》想到人生路上“对暗地里的风言风语/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这是写行车吗,是在写行车,句句不离行车,但又不仅在写行车,分明是在写人生、写工作、写境界、写感悟……经验之谈,肺腑之谈,有时是切切私语,有时是侃侃而谈,有时是促膝谈心,有时则是耳提面命!有时则以幽默的方式来调侃时弊,例如写“醉驾”。他不是历数醉驾的危害,劝导司机不要酒后开车,而是从一组号码引发诗情。他的座驾尾号是8292,方政就用这“八两九两”的谐音,联系到为官清正,联系到公款吃喝,发出一语双关地劝诫:“小心避让/一些酒一样的诱惑/清醒地把握方向/才会有前途坦荡”这不仅是对司机的忠告,更是对人生的警示。
方政的诗表现手法多样,不是停留在一事一议的模式上,也善于从辩证关系上挖掘更深的诗意。如从坐别人的车与自己开车,引申出实践出真知的道理;从新手和老手的关系得出“与新手/保持足够的距离”的真知灼见;以车与车的关系恰到好处地比附国与国的关系:前行的路上和平共处,大车小车一律平等;从《矛盾的方向灯》方政也有生活的发现:“生活中的言行不一/只是关乎个人品德/而行车时如此这般/让后来者左右为难”。
行车有规矩法则,生活有法律法规;开车有方向路线,人生有目标追求。方政的行车诗,可贵就在于: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自从有汽车以来,还没有一部专门写行车的诗集,方政的行车诗填补了一项空白,也让读者发现了一座富矿!
《驾车的过程》涵盖了人生的林林总总,这是方政“吟车的理由”,也是我们赞赏的理由。
驾车人就是风景
读方政的《驾车的过程》
叶 橹
现代人的衣食住行中,“行”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在“行”的方式里,坐汽车的比重恐怕仍居首位。诗人作为思维敏锐情感丰富的人,往往会在这种行为方式中突发灵感而写出佳作。像老诗人绿原写的《高速夜行车》,在近乎魔幻式的感受中抒发了非常深刻的个人感受;洛夫写的《汽车后视镜里所见》,表现了他对当下社会现实生活中种种怪异现象的深刻观察。但是像方政这样以整本诗集来集中描述和表现他的“驾车的过程”的感受的诗,则是我读过的诗集中仅有的一本。
显然,方政以“驾车”为名而写下的这些诗篇,其实是他从一个独特观察角度而抒发的个人经验和感受。读着方政的这些短章佳制,我们的脑际会浮现出许许多多自己在人生经历中的感受和体验。就阅读感受而言,我从方政的这些诗中所获得的启示和思考,或许要大于情感的感染和冲击。这大概同他的诗的内在品格相关。
一个人的诗,往往会在不同程度上留下时代和历史在他身上的“胎记”。方政的个人生命史,大体等同于新中国的历史。据我的猜测,他们这一代人,从红卫兵到下放知青,再到机关工作人员,社会身份有过巨大的转换,而思想的历练,恐怕大抵离不了从狂热到迷惘再步入反思这样一种规律。方政在“知命”以后学驾车,在“耳顺”之际奉献出这本诗集,这二者之间看似无什么必然联系,实则有一种促成其因果关联的内在机制。
方政之所以通过“驾车”这一契机而触动其诗思的引爆,这其间或许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心理因素。因为“驾车”这一行为,在其“过程”中会引发许多联想,譬如学车之初的紧张感,车技生疏时的受约束感,车技熟练后的愉悦与飘然之感。甚至产生一种主动地掌握着自身命运的腾飞自如的幻觉,如此等等。这样诸多的时刻发生在驾驶座上的心理活动,无疑会促使他有意无意地回顾和总结自己许多以往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也因此才有了他的这些看似琐碎实则蕴藏着深意的诗篇。
在方政的这些诗中,有一些虽属驾车中的常识和规则,但一经他诗兴笔触的点拨,便似乎有一种耐人咀嚼的人生哲理。试读《夜路会车》:
让各自的车灯
照亮对方
夜路相逢
也是一种缘分
会车时的近光
是低眉的谦逊
会车后的远光
是深邃的眼神
正是在这种“照亮对方”时发现的“缘分”,使他领悟了人际间的关系中那些“即”与“离”的奥秘。谦逊拉近了即的亲切,深邃则蕴涵着离后的神思。日常行车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和境况,在方政的笔下一次次成为他触发灵感与诗思的导火索,证明了他是一个勤想善思的人。
作为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往往能够在某种瞬间感受中发现诗意,而且还在诗意的感受中提炼出一种语言的精炼之美,简朴之美。譬如《道路中的黄色实线》写道:“学车前/是眼中的线/学车后/是心中的墙”,不但语言精炼简朴,而且一下子让人领悟到身份的转换,会改变一个人对同一事物的看法。触类旁通,似可开启许多联想。在《后视镜》中,他又写下“与其说/在后视镜里/看见了别人的命运//不如说/在后视镜里/看见了自己的处境”这种颇富生活阅历又盎然成趣的诗句。这种在现场中的即时性感悟,也许是在多次重复后的积累,也许是临场发挥的灵感,但却处处证明了方政作为有心人的勤想善思。
一般的人在驾车的过程中,都会全神贯注于行车的安全,顾不上欣赏身边的风景,方政自然也不例外。但是他与一般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会在习惯成自然的行为中,日积月累地从回顾中发现诗意,像《驾车人不观风景》这首诗:
路面的交通标线是清晰的
路边的交通标志是清晰的
车前的车与车后的车是清晰的
风景是模糊的
扑面而来的风景
驾车人不理会的风景
驾车人在风景中穿行
驾车人就是风景
这八行诗不但写出了一种全神贯注的神情,更是在入乎其内中写出了一种出乎其外的观察。特别是最后的“驾车人就是风景”,真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方政还有一些在驾车过程中的体会和领悟,不仅富于哲思,而且颇具语言之美,诗性之美。像“大路雪白成一张试卷/两道车辙是天赐的题目/这是一场特殊的路考/老天变成严厉的考官”;“道路的标线织成乐谱/车辆就是/跳动的音符”;“感谢减速玻璃/减少高速的眩晕/减少紧张的心情/但也要警惕/减去准确的判断”。诸如此类的诗句,从寓意到表达方式,都是符合诗歌语言所要求的简练、明确、朴素、集中的条件的。
我们从方政的诗歌方式中,似乎可以窥见他的生存状态。他的种种言说和表达,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他的人生境遇和经历。作为与共和国共同成长的一代人,在历史的风风雨雨的洗礼中,自然会感悟到许多生活的哲理。他选择了“驾车的过程”来表现他的感悟,无疑是一个独特的角度,在诗的领域里,这么集中地以这一题材入诗的,尚属首创。这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
诚然,由于是首创,就会有其难以避免的生疏和不够成熟。以我的看法,他的生疏不在对驾车过程中的心理表现上,而是在某些诗篇中为了表达一种主题而勉为其难地生拼硬凑上,像《保养》、《备用轮胎》这一类的诗,除了对现象和过程的叙述,就是直奔主体的传达。这类缺乏诗性的诗,因为不能触动人的心灵,所以也就难以获得人的共鸣了。
我在开头说的他的诗,给我的启示和思考大于情感的感染和冲击,原因也正在此。我们应该承认,有各种各样以不同方式写出的诗,而它们给予人们的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读诗品诗,最怕的就是偏于一己之见,各执一词地党同伐异,我们千万不要误入此歧途。
2011年6月12日于扬州
生活-哲理-诗
——方政诗集《驾车的过程》随想
江锡铨
与方政先生相识有年,虽交往不多,但可以算的上是他的“粉丝”,算得上是他的热心读者乃至诚心读者——诚到言听计从的程度。而且我敢以脑袋担保:是严格意义的以脑袋担保,因为有头发为证——我就是读了他的一首关于染发的诗之后大彻大悟,从那以后就不再染发了。
方政的新作《驾车的过程》很有意义。诚如作者在诗集的前言《吟车的理由》中所言,“汽车已是人类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伙伴,是人类前行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汽车已融入人类现代生活之中。而新诗中少有‘车诗’,似乎是说不过去的”。这是的确的。不说别的,要是没有汽车,我们这个会恐怕就开不起来。汽车不同于其他工业文明,它是生活化、平民化的,具有极强的亲和力。然而对于汽车文化、汽车文明的建设和开发,似乎主要还停留于表层:例如越来越繁杂的交规;例如令人眼花缭乱的汽车促销场面,以及千奇百怪的汽车装饰,等等。真正以文学特别是以诗歌形式对汽车文化所进行的深度开发,确如作者所说,还是“少有”的。
记得前些年偶然看到,一位中国作家(好像是蒋子龙或陈村)访美期间对当地媒体谈美国印象时说:美国的白天是汽车,美国的夜晚是教堂。遗憾的是作家一笔带过,并没有解读他的言简意赅的观感。以我痴人说梦的揣度,大约是说美国人白天车水马龙般拼命地挣钱再拼命地把钱花掉,夜晚则努力从宗教中寻求慰藉与平衡。我们中国现在白天也差不多是汽车了,当然我们的夜晚不是教堂,因为我们是一个宗教观念比较薄弱的民族;目前我们的主流夜晚,恐怕还是电视与网络。但我想方政的夜晚应该是诗歌,而且很长一段时间,他的白天和夜晚是相连属的——白天是汽车,夜晚则是汽车的诗歌。简言之,很长一段时间,他的白天夜晚都是汽车。外国诗歌的情况我不了解;中国诗歌,以我狭窄浅陋的闻见而言,《驾车的过程》则是我仅见的一部抒写个人驾车感受的专题诗集。
方政以短诗、哲理诗见长,新作好像也还保持了既有的风格特色。按照前辈诗人、学者朱自清先生的看法,中国新诗实际上是从哲理诗发轫的。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说,早期的新诗,胡适、俞平伯甚至郭沫若的诗作,往往都是哲理诗。胡适评俞平伯的新诗,善意地嘲讽“说他(俞平伯)想兼差作哲学家”;而“郭沫若先生歌颂大爱,歌颂‘动的精神’,也带哲理意味;不过他的强烈的情感能够将理融化在他的笔下,是他的独到处”。当然,草创时期新诗的哲理与诗还没有很好融合,略显生涩,也如朱自清所说“诗里所用具体的譬喻似乎太明白,譬喻和理分成两橛,不能打成一片;因此,缺乏暗示的力量,看起来好像是为了那理硬找一套譬喻配上去似的”。到了20世纪40年代,哲理诗逐渐走向成熟。读了冯至的《十四行集》,朱自清称许他是“从敏锐的感觉出发,在日常的境界里体味出精微的哲理的诗人”。朱自清认为,“在日常的境界里体味哲理,比从大自然体味哲理更进一步。因为日常的境界太为人们所熟悉了,也太琐屑了,它们的意义容易被忽略过去;只有具有敏锐的手眼的诗人才能把捉得住这些。这种体味和大自然的体味并无优劣之分,但确乎是进了一步。”(朱自清:《新诗杂话?诗与哲理》)我们当然不宜以方政来比附冯至,但如果我们只是从一般的意义、普遍的意义上说,《驾车的过程》反映了方政是一位善于“在日常的境界里体味出精微的哲理”,“具有敏锐的手眼的诗人”,我以为大体上还是合适的。驾车同样需要反应灵活、快捷,需要“具有敏锐的手眼”。我没有驾车的经验,但有一点学习驾车的经验,所以读了《驾车的过程》之后,还是感到亲切而惊骇的。亲切在于诗作所吟咏的物象或意象,都是熟悉的;而惊骇则在于这些物象或意象,这些“日常的境界”是熟悉的,琐屑的,其中内蕴的意义被方政发掘得几近淋漓尽致,从驾车的哲理中深入领悟人生的哲理,而我却浑然不觉……
如今,驾车已经成为“日常的境界”,成为许多人每日每时都在经历的日常生活。诗源于生活,正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朱自清先生所说的“在日常的境界里体味出精微的哲理”,既是诗歌文学很高的境界,同时也应当是诗人写作的常态即普遍现象。伟大的诗人在我看来,其实也是如此。如高产诗人陆游,自谓“六十年间万首诗”,一生写诗当在两万首以上,传世的《剑南诗稿》85卷,收诗9000余首,恐怕是除了乾隆之外,留存诗作相当多的一位诗人了——《全唐诗》不过收诗5万首。然而为后世普通读者、文学爱好者如我辈所熟悉的,恐怕也不过十来首;专业工作者所了解的,大约也就是数十首或百十首。陆游的传世诗作中,像《关山月》《书愤》《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示儿》《沈园二首》等那样慷慨激昂、悲愤难抑的诗作,其实是少之又少的。《剑南诗稿》9000多首诗作中的绝大多数,其实都是生活琐事的吟咏——关于踏青,关于交游,友朋雅集,种花种菜,友人赠物,得一陶罐或一把茶壶,等等。然而诗人了不起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他能驾轻就熟、不着痕迹地“在日常的境界里体味出精微的哲理”,于无声处听惊雷。比如他的纪游诗《游山西村》和《小舟近村,舍舟步归四首》,都是写类似今日所谓“农家游”的。以《游山西村》为例,首联“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似乎有一些闲适的情趣;但紧接着的亲切随意而又大气磅礴的颔联“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因为蕴涵着深厚的哲理,而成为千古名句。然而《游山西村》并不是一首单纯的,或是严格意义的哲理诗;容易被人忽略的颈联“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其实是贮满爱国深情的——因为当时被金人占领的大片国土,已难见山西村中的萧鼓春社,古朴衣冠了。回过头去再读颔联,则山重水复,柳暗花明之中,显然也暗含着国土沦亡、山河破碎的叹惋。这就是诗中哲理的时代内容、历史内容,夸张一点,或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吧。所以前辈学者吴组缃先生说,这首所谓闲适诗的爱国之情实比别的爱国之作更为深切和浓厚(吴组缃:《关于三十年代的散文》)。
《驾车的过程》当然还不可能像《游山西村》那样深厚。同样是抒写“日常的境界”,《驾车的过程》中的哲理则相对显在,相对单一,似乎还过于密集。当然这绝对是一种苛求、酷评,再说作者也完全可以有所不为。因此我应当换一种说法,即作者是否可以从经典中汲取一些经验与启示,从人们太熟悉、太琐屑的“日常境界”中,更深入地发掘出常人眼中“容易被忽略过去”的哲理,使得诗作更深厚、更丰富。
最后要说的是,读了《驾车的过程》后,除了亲切和惊骇之外,还有惭愧:因为我拿到驾照后就再没有碰过方向盘。
诗性与哲思的奏鸣
——读方政诗集《驾车的过程》
张宗刚
拥有近40年创作资历的南京诗人方政,年届花甲而风度翩翩,容貌、气质、心态均十分年轻,身上流溢着淡淡的青春气息。毋庸讳言,缪斯女神的垂爱,让诗人驻颜有术,诗心恒绿。看上去斯文优雅的方政,显得不太像“诗人”——古往今来,诗人一词,似乎多半是和纵性任情、恣肆张扬等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事实上,诗人和“狂人”固然可以划等号,诗人和“绅士”同样可以划等号。
方政的哲理诗集《驾车的过程》新近面世。这本诗集,称得上是方政的汽车之歌。它让人想起19世纪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的《天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想起19世纪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那些富含天籁和情趣的清新小诗。像两位前辈诗坛圣手那样,方政也以他那些精致的小诗、短诗,锲而不舍地打造着自己的诗歌版图。
哲理诗创作,一直是方政的主攻方向。作为诗国品类之一,哲理诗重在以形象表现哲思哲理。追本溯源,诗歌与哲学从来都是互为友邻的。在此基础上,乃有了哲理诗(philosophical poem)的生成。西方诗歌中,哲理诗一脉向来发达,佳作如云。如威廉?布莱克的代表作《一粒沙》(A Grain of Sand):“一粒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一个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间收藏”(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And eternity in an hour),饶富意味地揭橥世间万物之关联,充满辩证的妙趣;布莱克认为一切事物的本质是“诗性”(poetic genius),诗性之所在,便是本真之境,其《天真之歌》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智慧的天真,即意味着一种深刻的力量。艾米莉?狄金森诗歌彰显的浓重的哲理性倾向,如《我为美而死》(I Died for Beauty)诸篇,更是人所共知。至于有“乡村哲学家”之称的英国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Robert Frost),其代表作《春潭》(Spring Pools)等,同样是充满辩证思维的佳作。
哲理诗既是舶来品,又是国粹。在中国,哲理诗一直被视为古代诗歌海洋里的明珠,是古诗花园中热烈绽放的智慧之花。尤其两宋之际,因了哲学思辨的活跃,哲理诗大兴。诗歌本以形象、意境见长,再糅以哲学和理趣,遂得大放异彩,像“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秋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离思》)、“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观书有感》)、“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游《游山西村》)、“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叶绍翁《游园不值》)等,都是中国古代哲理诗中的佳句。
马是古人的坐驾,汽车则是今人的坐驾。当下,汽车已成为人类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伙伴和不可或缺的工具。某种意义上,汽车是马的变形、幻化和延伸,所不同者在于汽车无生命,而马有生命。《驾车的过程》收诗93首,句式短小精悍,言约义丰,在对代表着现代文明的“车”这一物象的审视反思中,赋予汽车以应有的生机和生命,直抵人车合一之境。诚如诗集前言《吟车的理由》所说:“古诗中吟马、赞马比比皆是,而中国新诗中对汽车的描写、吟诵却不多见。”方政从驾车生发出如许慨叹,由生活和感性楔入,以智性和哲理出之,凭了独特的题材,独特的感悟,打造出独特的“车文化”风景,辟开一方新园地,藉此挑战传统思维模式和审美定势。
在哲理诗中,“哲理”之于“诗”,当如盐之于水,花之于蜜。《驾车的过程》聚焦世间百态,力求将抽象的哲理,蕴含在鲜明的艺术形象中。方政诗风健康,诗路明朗,不泥古,不猎奇,博观约取,通达睿智,每每呈中正平和之姿,而不尚朦胧晦涩。《驾车的过程》体悟真切,语感自然,它以汽车为圆心辐射开来,自然、社会、人生、理想、爱情、艺术等无所不包,显示出阔大的人文情怀和人性关怀,发散着迷人的智慧与灵性。其体式的自由、内涵的开放、意象的经营,以及高度的概括性、鲜明的形象性、和谐的音乐性等,皆标征着现代汉诗的特质和风度。
打开诗集,一些意味深长的句子随处可见,体现出浓郁的思辨气息。如《倒车入库》:“目标有时/就在脑后/且把后方/看成前方”,奇正结合,韵致奇妙;《停车的问题》:“仿佛世上只有一辆车/自我膨胀/欲胀破车身/车停了/车轮分明还在转动/粗暴地碾压着文明”,思绪的自在延展,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对私欲的谴责。通常情况下,任何一首诗,只要有一两行以上的好句子,就不失其可观。方政那些含蓄隽永的诗章,往往警句频出,灵光迭现,犹如火花飞溅。如,“南辕北辙/背道而驰/说的就是这种尴尬”(《难以回头的歧途》),“高速前行的/竞争对手/在一条道上/保持一样的速度/其实是/危险的游戏”(《行车道 超车道》),简约的文字,深邃的内蕴,于丰沛的感性之外,凸显智性和哲思。再如,“在赛快的同时/还可以赛慢”(《与一辆汽车赛跑》),体现出可嘉的逆向式、发散式思维,卓荦不群。方政善于通过生活中习焉不察的事物和景象反映重大社会问题,藉之获取文学、美学方面的超越性价值。“也许什么都是/也许什么都不是”(《汽车的牌子》),“是汽车给了两个人/同样的动力/假如老翁跑得更快/也是可能的”(《同样的动力》),随意道来,了无机心,而又别有寄意,有效地提升了文本品位。
《驾车的过程》情理并茂,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吟咏之间,托以微妙的哲思理趣,力求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独特感兴,呈现出细腻风怀和独特情思。《轮胎的花纹》吟道:“轮胎的花纹/渗入了道路的内心/绽放出壮观与神奇”,可谓体物幽微,细密工巧,其境界一如北宋苏轼那首咏杨花的绝妙好词《瑞龙吟》:“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此种细腻风怀和独特情思,正是诗人之为诗人的资本。
方政讲究意象营造,长于以物拟人。如,“大路雪白成一张考卷/两道车辙是天赐的题目/这是一场特殊的路考/老天变成严厉的考官”(《雪路行车》),意象的铺衍舒展鲜活,多姿多趣;“上帝在大地画着十字/阿门”(《十字路口》),在举重若轻的意象建构中,显示出高屋建瓴的统摄能力;“让千里马收住四蹄/像蜗牛一样/良医也许包括你我/药方不在轮上就在脚上”(《车过小街》),诗性与哲思的融合不着痕迹,化议论为形象,摒弃了干涩的说教而韵味十足。
方政的诗几经提炼,以情感作支点,沉静内敛,从容不迫,注重以智性启人心扉,追求醍醐灌顶般的魅力。其中,对于现代文明的反思,是建立在充分的人性化背景上的。“在看不见的战线工作/说是工作/其实就是蛰伏”(《安全气囊》),比拟手法的运用,把无生命的安全气囊形象化和有机化了。“油箱的空虚/必然导致/车轮的困顿……输油管/是连接母体的脐带/当脐带断开时/又一辆汽车/获得了新生”(《加油》),娓娓道来,一往情深。作者由车及人,思绪自由驰骋:“汽车到期就要报废/而人呢/也许病入膏肓/还要全力救治”(《车与人》),寥寥数语,蕴含着难以言传的苍凉感喟。《安全带》写道:“只需要贴身的/窄窄的一条带子/在一瞬间/拉住即将撞向灾难的人生……为了安全/自由恐怕要作点让步/在某些时候/安全是善意的束缚”,笔法熨帖自然,将寻常道理诠释得入木三分,引人入胜。“不要自以为/行得正 走得稳/就掉以轻心/对暗地里的风言风语/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高速路上的横风》),更是语含双关意味深远。
方政笔下,始终贯串着一种脉脉温情。“车驮车/多么温馨的一幕/让人想起/长辈背着小辈/走得辛苦/也走得幸福”(《车驮车》),“我还要虚心向孩子们学习/他们驾驶的童车/不会对别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一辈子深刻领会”(《我的师傅》),实实在在,温馨温暖,体现出亲和友善的情怀。“年过半百的老司机/每一根白发/都是前行的讲义”,《我这个老司机》在温婉的自况自嘲中,包含着沧桑兴味。
“我是新手/我希望路上空空荡荡/我希望路上没有车辆/我希望路上即使有车/也在远方//我是新手/我羞于承认慢如蜗牛/只是对于同行者/我总是礼让三先/难以望其项背//我还幽默地/在车屁股贴上/别吻我/但有时却不由自主/去吻别人//当我多年媳妇熬成婆/成了老手/我迫切地希望/与新手/保持足够的距离”,这首《我是新手》着力于诗歌本体的内在建构,注重节奏性、音乐性等传统元素的搭配,谐趣与智性并生,以跌宕细密的心理摹写,生成出人意表的审美情致。《爱一辆车》写道:“爱它的金属漆/爱它的皮座椅/爱它的方向盘/爱它的发动机/甚至爱它的后视镜/爱它的雨刮器”,这样明快、自然、口语化的风格和语感,让人油然想起台湾歌手辛晓琪演唱的那首《味道》:“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两相比照,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他,如《方向盘》的直抒胸臆而不直露,《夜路会车》的深情,《像一个健全的人》的情感化、人性化指向,《马路上跑着汽车》在技术反思中体现的人文精神,《停车难》的化沉重为调侃,《不过是一种交通工具》中人文情怀的呼唤和公民意识的彰显,《闯黄灯的人》的心理分析与人性分析,《让座》的心理描摹,《关于保险的绕口令》的智性化,《那一瞬,令人心惊》的思辨色彩,《备用轮胎》的观察细致等,均可称赏。
2011年6月,于爱荷华大学亚太研究中心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诗学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爱荷华大学亚太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四个轮子上的行为艺术
吴 野
瓦特的蒸汽火车启发了人类以汽车方式享受舒适和便捷的灵感。1832年,德国尼古拉斯?奥古斯特?奥托发明了四冲程内燃机。他的同胞,另一个世界汽车之父,卡尔?本茨也在汽车结构上做了重大贡献。法国宣称该国在汽车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功劳。我们中国因比利时传教士南怀谨在担任明朝钦天监时试验成功布兰卡冲动式蒸汽机,也属于最早的汽车技术发源地之一。一百多年以来,德系、美系、日系汽车纵横于大地,形成“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便有三国车”之势。关注车轮族的人们没有想到,近三十年来,中国的汽车工业崛起,成为汽车王国四大家族之一,三国鼎立的汽车大国有了第四只前进的车轮。
自然,也不会有人想到,一个当年的中国知识青年,一个长年在郊县工作的文化宣传工作干部加入了自驾的行列,用长长的车辙描绘改革开放年代的多彩生活,将方向盘和手闸引起的精彩断想写成极富人生哲理的诗篇。
驾车过程的现代意识
汽车是容纳多种现代技术的座具。结构保养、路况、油量、流线型的车身、幸福感的漆色车壳都烙印着现代知识痕迹,艺术流派。而车辆在城市的窗口地带巡回,驾乘的社会面与政治、经济、人文零距离,更是具备了现代感。方政打开车门,很自然地进入了他的创作环境。这是一个表现现当代中国的典型环境,在他之前,没有人将前进时代寓于驾车过程,写驾车诗,因而取材新鲜。取材新鲜还不等于作品的新颖,方政在构思的角度上下功夫,精于生活提炼,加进了现代意识。
在文学的领域里,现代派、现代意识通常指谓先锋、前卫一类。方政的现代意识,不是贵族化、绅士风、不是象牙宝塔,西式或仿西式,而是脚踏实地的中国色彩的现代生活感受。左座方向盘,右行车道,中国的街景,交通规则和车改政策乃至中国的道德法律等诠释的现代意识。
方向盘,车档、仪表、BPS定位仪都是现代社会的语言。方政的车国产,思想也是中国制造,中国式。四个轮子上面的行为艺术纯然是中国风。在他“吟车的理由”中说:“驾车的过程,与认识的历程奇妙融合。关于起步、关于规则,关于目标,关于方向,关于速度,关于路程,关于爱惜,关于保养,关于事故,关于污染,关于遇见和失误,关于偶然和必然。。。。。。”。这些的驾车的语汇,一个动作,一个意念,涉及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写行车,实际上是在阐述道德、法律,观念。“越转越明白欲到达目的地该直行要直行该转弯要转弯。”讲述实事求是的道理。探研堵车时“也许被堵住的是大自然的通道”的科学态度。读者随着他的从诗行向生活现实引伸,引伸到改革年代的万象。
我乘过方政的车,很放心。他从不饮酒,开车时眼神专注,认真。我不知道他初驾的感觉是“车比路宽”。我却知道,他的车技已经到了“车越来越小路越来越宽在汹涌的车流中游刃有余甚至会自信得认为骆驼穿过针眼也是可能的”。这是一段属于他的独特感受,在车宽路窄与车小路宽的空间感变换过程中,浸进了个人作为世界的附庸演变为自信地成为主人的联想。
他选择了《后视镜》的观察角度:“从后视镜里看起点越来越远;从后视镜里看后来者越来越近。与其说在后视镜里看见了别人的命运,不如说在后视镜里看见了自己的处境”。寥寥几行,后来者、自己;别人的命运、自己的处境,不断出现蒙太奇,前后调度,身份反置,着意拉开漫长的人生。
在《三原色》中,巧妙地将美学的三原色升华到行车的红绿黄灯三种颜色。又在《闯红灯的人》中,把这种颜色感联想到“有的黄灯亮时车轮尚未越过停止线就像在足球场上吃了黄牌离红灯罚下场已经很近”。
卞之琳的名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方政在行车的过程里幻化为“驾车人在风景中穿行驾车人就是风景”。
驾车过程的哲理
诗歌包含哲理。好的诗,形象是深邃主题精美的外包装,甚至是与思想血与肉的有机融合,将认知功能与审美功能完美结合。哲理是诗歌主题高度的标尺。但诗不是哲学。哲学灰色,诗五颜六色、千姿百态。假如把诗与哲学打上等号,其魅力恰恰相反。方政的驾车诗,每一首响着哲学的警笛,在云来云去的无意之间随意地呈现着。
驾车的哲理表现,在他的诗中有几个特点:其一,口吻亲民化。现代生活丰富、多元,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现代元素。有的人学养好,渊博,便将版面作为知识的讲台,身披圣袍,居高临下,长篇累牍地抛掷生涩语汇,甚至于加入英文。流畅的语言被他故意加上一些多余的修饰辞,或删减语言结构,让人费解。在欣赏诗意之前先接受高等教育授课,以此而显高深。知识面宽是现代诗的优点,但知识不等于诗,正如花粉不是蜜。平庸的诗,外饰深奥、内质肤浅。相反,好的诗,句子不深奥,深在主题,寓意深刻。方政诠释车与人的相处,车人合一的哲理,多用口语,深入浅出,形成了风格。比如“掌握了方向盘并不等于掌握了真理”。“掌握的最高境界是自己掌握自己”。几句话,不光是“车训”,而且是奉送给一些领导同志的诫律。
诗,因其高度凝练、精粹而为精神贵族享有。诗歌的哲理宣扬者经常居高临下,身高的不等位;导师的语调,语言的分贝压力影响了读者的心理接受。“有理不在声高”“和风细雨”“浇花浇根”。方政取促膝谈心姿态,娓娓而谈,恳切交谈,谈在口边,入在心中。方政的警句,虽有哲学的教诲力,警示力,但语言身高放在读者同样的高度,少用空泛说教,多用自己体验。
其二,寻求细微差别。大是大非,在决议与律条中已有明确界定。用诗来诠释,多余,而且容易雷同。方政避开宏篇大论,神马浮云。妙在生活中体会新意,细微的不同,独特的感受。往往独到的见解,就在这平常的、细微间距中。比如《限宽门》,把考场上的门引渡到社会纪律、人生经验等范畴:“既然要入门自然有限度门外汉处处受限不入门焉得自由”。这个体会,让我想起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的家常道理,也想起臧克家“门是命运的框子你不能不低头”。等等对于门,这个生活物件、诗歌意象的感想。家常话是民间智慧结晶,臧老的诗是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名句,而方政的心得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收获,各有趣味。
其三,驾车诗的哲理,都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作派,短平快。一些散文,包括杂文,讲一个理,前铺垫,中渲染,直到最后才见峥嵘。中长篇小说、电影剧本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短小精悍是诗歌的长处,唐诗宋词中一些佳作流传至今,一个重要原因是:短,好记。方政刻意求短,形成了风格。在《油门与制动一起扣知》中云:“快一点与慢一点常常相逢于一个红灯。前一点与后一点常常通行于一个绿灯”这是典型的司机对话。但是,留下的空白很多,适合于其他场合,官场、商场、股票市场,甚至于枪林弹雨的战场。
驾车过程诗集的建议
文如其人。方政为政勤勉清廉,为人谦和热情,他的诗语也自然亲切,洋溢着正气。读他的诗如同坐在他的副驾位置上听他说话。这个人在仕途上淡定,看得开,没有非分之想,没有劳骚。也不大谈生活琐事,只有清纯的文学话题。做人,达到了很高的境界。这本诗集的问世,实际上在文坛内外提供了一本人生导游录。
作为多年的挚友同道,在分享作者喜悦的同时,我很想真诚地提一点建议。吹一吹毛,求一求疵。
方政以“驾车”的哲理为踏跳板,民生为半径,对现实生活作了辐射。这辆车还应当继续往前开,开到更远的天下兴亡责任感和与了解人民疾苦的使命感,题材将更加丰富,也包容尽可能多的社会内涵。作为21世纪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也像那个唐朝的左拾遗、诗人白居易一样,把车开到田头上《观刈麦》。
“人车合一的境界”。这个“人”,不是当年孔夫子驾着牛车周游列国;不是田汉慷慨的大路歌。而是方政自己,由当年在马路上听车夫吆喝,田野上听唱牧歌,转为驾着高速的车,在文化战线上飞驰,倾听自己心儿在歌唱。人生履历的华丽转弯就是一首首漂亮的诗。除了司机的身份,还应当把视野放大到现实中间,把车窗变成剖析生活本质的放大镜。从反复吟写的驾车感跳脱到社会深处。沿路看到高速公路上立交桥的漂亮弧线,“12?5”计划的共鸣;还应当看到底层人们生活境况,红黄蓝白黑各种风景与自己,与诗融合起来。
“小圆与大圆相切”。这个地球,每天都在发生大事件,四个轮子与地球相切是诗歌的神想。诗集中触及了一些。如“车弹”等。切线可以更长一些,长到世界经融危机的余波、美国正在策划的石油战争对全球尤其对中国的侵略、日本地震、利比亚战争等世界级的话题,题材面似更开阔。
“爱一辆车的缘分”。除了爱车,还要爱人。文学就是人学。车辆的灵魂不光是安全,安全涉及到人的生死、人权关爱。超越安全的人性更是一个开阔的领域。
方政这一本诗,特色在驾车。一定要求从康庄大道到羊肠小路上去拐弯,我的建议恐怕是一种误导,谨供参考吧。
我们南京是一座诗城。诗人们坚守严肃文学阵地,锐意创新,熠熠生辉。方政以其不懈的追求,笔锋成熟、硕果累累,让诗坛注目。《驾车的过程》是方政又一段登峰的阶梯。我衷心祝愿方政以驾车者的年轻姿态,将美丽的车辙,疾书于金陵大地。
在诗歌中旅行
——读方政诗集《驾车的过程》
胡弦
从某个角度来说,诗歌是一个人在生活中走神的产物。方政先生开车时应该是不能走神的,他是在什么时候想到这些诗句的呢?如果他静坐在书房里,是否仍然拥有和我们不一样的速度?我曾经以为,一个司机最不可能成为诗人,因为车子速度太快,而诗歌一般害怕高速;司机喜欢走直路,诗歌却需要绕弯,回朔,或向未知领域前进。但方政先生却因开车而迎来了创作的爆发,这给了我一个启示:机缘巧合的时候,一个人完全可以藉由驾驶而获得一种新的驾驭术,从而在诗歌中走得更远。
所有的道路都跑在车轮的前面。车子静止的时候,道路也会处于等待中。但诗歌并不包含客体,道路和方向盘,都只是为写作准备的材料。他写的是驾车,但他只宣布此一过程中存在着什么。与一本诗集相比,驾车这种生活技能,最后成为精神生活的“附属产品”。
方政先生的诗充满智性,他的表达理性,克制,其语言朴实,及物,无滥情和高蹈,无才气表演的成分,却时见玄机和其释放的况味。面对当下歧路纷呈的诗歌主张与流派,他有自己的路线图。他的诗行,对我们经常使用的词语有种信任感,语境跨度虽不大,却能制造出某种让人愉悦而神往的惯性,以此穿越认识和观念一类的东西。像他在《驾车的过程》一诗中所写:“初驾的感觉/车比路宽”,后来,“车越来越小/路越来越宽”,继而“游刃有余”,最后“甚至会自信得认为/骆驼穿过针眼/也是可能的”。写的是一个新手的成长,对诗行的驾驭则完全驾轻就熟。从思辨中取得的宗教般的智慧,使极为平常的生活体验变得诗意盎然。
方政先生是靠智慧深处的拨动来给人以快感的诗人,也是仿佛给自己的写作装了个自如的方向盘的诗人,他诗中的哲思是与鲜活的生活感受融合在一起的,有显著的知觉浸入,因而避开了当下一些哲理诗沦为不高明的哲学读本的命运。
多年来,方政先生创作成绩斐然,这本诗集,虽是其诗思高速运转的成果,但读来毫无急促感,秉承了其从容、淡定的语调特色,包含了他丰厚的日常积累和缓慢结晶。再加上它们纯由驾驶中来,是一种气息和趣味都十分独特的生活经验和诗歌经验的再现。纵观全书,作者既没有迷失于哲学中,又对高速度的现代生活进行了一次诗意的拆解。
我读《驾车的过程》
陈永昌
我真佩服诗友方政,竟能围绕一辆汽车写出一部诗集来,他对汽车的感情之深、对生活的观察之细,以及想象力之丰富、诗艺之纯熟,于此可见一斑了。
纵观中外文学史,专题诗集本来就不多,个人专题诗集则更少,而写汽车的个人专题诗集,迄今为止,恐怕方政的《驾车的过程》是绝无仅有的吧。唯其如此,才显得更加珍贵。
细读《驾车的过程》,窃以为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首先是感情真挚而充沛,极易拨动读者的心弦而引起共鸣。这当然源自作者对汽车深挚的爱,正如他在《爱一辆车》中所说:“爱它爱得痴痴迷迷/ 爱它爱得小心翼翼/ 跑在路上怕碰/ 停在小区怕晒/ 蹭掉车上一块漆/ 犹如破了身上一块皮/ 看在眼里/ 疼在心里” 正是因为有了这份“痴痴迷迷” 且“与日俱增” 的爱,才能激起他诗性的联想、诗性的感悟,从而产生诗性的灵感和写作的冲动;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份深情厚爱,作品才有了色彩、有了生命、有了灵魂。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写道:“诗者根情、苗言、花声、实义。”老先生以树喻诗,将构成诗的诸要素在诗中的地位及其作用阐述得十分清楚。他将情比作根,且将其排在首位,足见情之与诗何等重要了。已故学者、诗人吴奔星教授更直椄了当地指出:“如果说文学是人学,那么诗学就是情学。”换言之,没有了情感诗也便不存在了。因此,我们可以说“情”是《驾车的过程》这部诗集的源头,也是她的根,是她的灵魂!
其次,短小精悍、言简义丰是它的另一特点。全书共八十八题、九十三首,大多为十行、八行一首的小诗,有的甚至只有四行、两行。少数长一点的也不过二十行左右。不仅行数少,诗句也很短,很少有超过十个字的。然而它们内涵丰富,诗味隽永,颇耐咀嚼。比如《安全气囊》这首三节九行的小诗,我们读后会产生许多联想。不仅会想到战斗在敌人心脏里的地下工作者,想到便衣警察,还会想到千千万万平凡岗位上的普通劳动者。再比如《只一脚》吧,只有七行、三十七个字,但它告诉人们一条非常重要的道理:在人生道路上必须走好每一步, 否则有可能“只一脚/ 就走向了/ 事物的反靣”。
诗是最精炼的文学样式,不应有任何废话和赘字。古人十分讲究炼句、炼字,甚至为“吟安一个字” 而“捻断数茎须”。可当今诗坛怎么样呢?散文化就不必说了,无韵律、无节奏是普遍现象,甚至连句子也愈拉愈长,拖泥带水,拉拉杂杂。一首诗三五十行是常事,有的更长。有些诗人似乎以写长为能事,这确实是对诗的一种误解。当然诗的篇幅也应“量体裁衣”, 该长则长,该短则短,不能一刀切。不过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喜爱清新隽永、简洁精萃的小诗。
第三,题材拓展得宽。这从目录中就可以看出,三个小辑,八十八个诗题,凡与汽车有关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无不触及。没有长期的积累、丰富的经验、细致的观察、认真的思考,是不可想象的。有的一个题目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靣演化出几首小诗来,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方向盘》就是这样的“联合体”, 三首小诗分别从掌握方向的重要性、方向盘改变了自己的梦想,直到最后得出“掌握的最高境界/ 是自己掌握了自己” 的结论, 层层递进, 逐步深化。这里所言显然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方向盘了。
第四,诗义挖掘得深。这点突出表现在许多诗作中都蕴含着哲理、人生哲学,有的就可视为哲理诗。比如《汽缸》吧,全诗只有两行:“没有燃烧的激情/ 哪有前进的动力”瞧,多么简洁而又深刻的哲理啊!读到此诗,我联想起友田兄的名言:“我是煤/ 我要燃烧!” 当然那是感情的迸发,这是理智的归纳;那是宣言,这是哲理。不过我以为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也可说是一脉相承的。再如《路遇一场豪雨》:“路遇一场豪雨/ 顺便洗车除尘/ 谁知溅起泥点/ 再次污染车身” 语言通俗易懂, 寓理深刻明暸, 道出了事物的两靣性, 多么生动形象的辩证法呀! 蕴含辩证法的诗作还有不少, 比如《雪路行车》、《减速玻璃》等。
至于隐寓人生哲理的诗就更多了,请看:“道路的标线/ 织成乐谱/ 车辆就是/ 跃动的音符// 人生如歌/ 乐谱总是自己写就/ 但还要提防碰撞/ 不和谐的音符”(《旅途如歌》)、“车驮车/ 多么温韾的一幕/ 让人想起/ 长辈背着小辈/ 走得辛苦/ 也走得幸福”(《车驮车》)、“不要自以为/ 行得正 走得稳/ 就掉以轻心/ 对暗地里的风言风语/ 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高速路上的横风》)、“在遇到红灯时/ 盯着显示屏/ 读秒/ 读一截一截消逝的时光// 然后/ 又一次起步/ 在生命的倒计时中/ 走得更稳”(《读秒》)、“小心避让/ 一些酒一样的诱惑/ 清醒地把握方向/ 才会有前途坦荡”(《我的车号》)……好了,不必再多举了。细细品味这些看似平常的诗句, 自会得到深刻的人生启示。
这里我想多说几句。历史上许多优秀的诗歌都蕴含着哲理,诸如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登鹳雀楼》)、杜甫的“会当凌绝顶/ 一览众山小”(《 望岳》)、苏轼的“不识庐山真靣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题西林壁》)等等。其实古今中外有些优秀诗人同时也是哲学家,比如尼釆吧,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在本质上是一位诗人,众所周知,他的散文诗具有相当的感性深度和理性深度。但他同时又是一位大哲学家。他的哲学著作大多是一些灵感式的只言片语,但具有很高的文学性和艺术魅力,既是哲学论文,也是文学作品,在他那里,哲学和文学是紧密相连的。郭沫若先生在《论诗三札》中也说,“我想诗人和哲学家的共同点是在同以宇宙全体为对象,以透视万事万物的核心为天职。”因此,古往今来多有蕴含哲理的诗篇出现,也就毫不奇怪了。记得几年前方政就专门出版过一本《方政现代哲理诗选》。其实他的许多抒情、述事、咏物的诗作中,也同样蕴含着哲学的思考呢!
如前所说,《驾车的过程》是一部珍贵的、难得的专题诗集,它为诗歌如何反映现代生活、如何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做出了榜样。它的出现无疑为当今诗坛带来一股清新、和煦的风,也为新诗的振兴增添了一份宝贵的动力!
哲理的追求与简约诗风的传承
——由诗人方政想到小说家卡佛
王成祥
“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小说里,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读完方政新诗集《驾车的过程》,我不由得想起了雷蒙德?卡佛,以及他曾说过的以上一段话。这位被称为继海明威之后最伟大的美国短篇小说家,1983年在他的短篇小说集《大教堂》刚刚出版之时,就被英国的评论家宣布“一种新的小说正在美国出现,一种罕见而慑人心魄的小说,不仅和现有的任何英国小说不同,也和我们惯常理解的美国文学不同。”两年后,美国本土的《密西西比评论》重复了英国评论家的话:一种“新的语调和文学质地”不仅浮出水面,而且声势浩大。在被命名为“极简主义”(Minimalism)文学中,卡佛不仅是最重要的代表,而且被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是这种“新小说”的始创者。
将一位中国诗人与一位外国小说家进行着对比,似乎显得有些牵强,甚至有点不伦不类。然而,只要我们静下心来对两位来自不同国度的作家作品进行一番考察,便不难发现二者在文本表达上所体现出的简约文风是多么一致。除此之外,作为同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作家,他们对文学创作的执著追求,以及各自所走过的不同文学之路,如果放在一起加以比照,也颇耐人寻味。
卡佛生于美国俄勒冈西北部一个蓝领之家,父亲是个锯木工人,母亲当饭馆招待兼零售推销员。1956年,卡佛高中毕业,立即到锯木厂里和病重的父亲一起工作。一年后,他和博克小姐结婚。那一年,卡佛十九岁,博克十六岁。年底,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转年后10月,儿子出生了。这样一来,二十岁之前的卡佛,就已有了一个四口之家,全家人住在一个家庭医生的办公室后面,靠替医生清洁打扫抵房租。在这之后的二十多年里,卡佛带着全家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打过一个又一个临时工,当过加油工人、清洁工、看门人,替人摘过郁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