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柔舒缓却又淡淡忧伤的古典音乐中,插入了主角的自白。两个英国的职业杀手搭档,在执行完一次任务后被派往比利时的布鲁日度假。这个冬季的欧洲小城有些像威尼斯,有半淹在水里的古老的房屋和石桥。洁净的街道上有鹅卵石铺成的小道,有中世纪哥特式的建筑,有雾蒙蒙的潮湿的天,广场上悠闲的人和鸽子。在夜晚昏黄的街灯下,静谧的河里若非有天鹅在悠闲的游水,或者还可能被误认为是在江南的周庄,或者乌镇。总之,这个小城有着童话般的色彩,适合度假,至少它很合我的口味。 年老的胖子杀手单名唤着肯,他迷恋上了这个地方,于是他不停地扯着另一个年轻的有着忧郁眼神、恍若尼古拉斯凯奇但又比凯奇帅的叫作雷的搭档去观赏当地风物。导演大约也是深爱着这个地方的,他让摄影师尽力的展示着布鲁日的美。但心事重重的雷讨厌布鲁日,他叫它做“鬼地方”。于是在风笛和钢琴合成的极优美的忧伤旋律中,年轻的雷在肯兴致勃勃流连于布鲁日的美景时一边喃喃地诅咒着这个“鬼地方”一边却迅速地与当地一个瘦弱但却颇有风情的女孩来了电,并约好了次日约会。必须要提的是,他们还邂逅了一个侏儒。 肯在雷出去约会的时候接到了老大哈里的电话,内容简单明了:干掉他的搭档雷。肯极不情愿,但职业杀手出身的他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他答应了。 雷的心事重重事出有因。他某次奉命刺杀一名神父,当他从神父的身后射出子弹完成任务之后,才发现透胸而过的子弹余势未消,射进了一个小男孩的额头。良心受到谴责的雷被自己折磨得寝食不安,但可怜的他不知道事情还远未结束:老大哈里为雷的这一次失手极为恼火,他认为不可原谅,在他看来这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他要肯干掉雷。看到这里,不禁想起了意大利的黑手党,他们的教条之中也是不杀女人和小孩的。不知道制定这些“原则”的人姓甚名谁,但容许我表达对他们的敬意。 赴约的雷失算了:他迷恋上的女孩是一个已经有男友的“鸳鸯贼”。他们的作案方式跟旧上海拆白党玩的仙人跳毫无二致。所以正当雷对那个女孩上下其手的时候,她的小混混男友带着一把只装有空弹的枪出现了。但他的出现只是给雷一个展示身手的机会:在被一顿狠揍之后,还被对方“空手入白刃”的把枪缴了。并且,他们藏在房间里的五克可卡因和若干兴奋剂也被雷在寻找子弹的时候翻了出来——这一幕和三国里的“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其相似:那女孩还居然喜欢上了雷。 接下来,雷、肯、侏儒、侏儒招的荷兰妓,荷兰妓的朋友黑人妓,用那些毒品加上酒精一夜狂欢。这一段戏在我看来无足重轻,可有可无。但我知道我的判断肯定有问题,这么优秀的导演不会愚蠢到用7分钟来表现一些无用的东西。那么他试图表现什么呢?或许是杀手、侏儒和妓女们的空虚。当我重放这一段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还提到了哈里,他们的老大——哈里与肯相识于多年以前,哈里有恩于肯,他们有着很深厚的友情。 狂欢是狂欢,工作是工作。次日,布鲁日某公园。肯前往执行向哈里承诺的任务:杀死雷。剧情在此时的转变令人瞠目结舌:肯的手枪从后面近距离对准了雷的后脑勺准备扣动扳机时,却看见雷掏出了手枪顶住了自己的太阳穴,他竟然准备自杀——他因为误杀了小男孩再也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准备一死以谢。此时,肯只需要等待几秒钟就可以皆大欢喜:既可以不用自己亲手杀死搭档,也可以圆满完成老大哈里布置的任务,更可以让雷的死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但这都是假设,当时只看见肯冲上去抢下了雷的枪——非但没有杀雷,也没有等待雷自杀,而是阻止了雷的这一举动,并将手枪没收。 肯让人感动。这个胖胖的人不像杀手。他举止斯文,面容温和,热爱布鲁日。他让我想起金庸描写的红花会三当家千手如来赵半山,那个矮矮胖胖,和善可亲,富商一般的暗器高手。这个胖胖的肯虽不像商人,但也绝对不像职业杀手。他对哈里非常忠诚,这种忠诚来自于他懂得感恩,哈里曾帮他捉住了杀害他妻子的人。但他现在要背叛哈里了,因为他不忍心杀害雷,并且还放了他,让他远走高飞,逃离哈里的追杀。他给哈里打电话说完这些事情之后,在旅馆里对着镜子静静地穿上黑色的西装,打上黑色的领带,他知道背叛哈里的结果是什么,但他义无反顾。突然觉得,他对雷这个搭档竟然像对自己的儿子一般,在他身上有浓浓的父爱在流转。 盛怒之下的哈里从伦敦赶来了布鲁日,他要亲手处决那个违背原则杀小孩的雷,还有背叛了他的肯。 在布鲁日夜幕下的某广场,哈里与肯碰头了。圣诞期间的布鲁日虽较往常热闹一些,但依然安静,我喜欢这种恬淡安宁的味道,重庆平安夜的疯狂让人心生不安。他们需要更安静的地方,于是他们上了广场附近的钟楼,决斗。与其说肯对布鲁日的眷恋在此时表露无遗,倒不如说是他对人世的眷恋。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夜幕下节日中的布鲁日,表达了对哈里的爱和忠诚,恳求哈里放雷一条生路,并表示对哈里的惩罚绝不反抗。哈里给了他的腿一枪。 被肯放走的雷却因殴打小混混被遣返回到了布鲁日,爱上他的那个当地女孩保释了他出来。两人也在此时来到了广场。他们的到来被小混混通报了哈里。哈里要取雷的命,肯阻止,又被哈里一枪打在了非致命处,“不能让杀害小孩的人逃脱惩罚”,他说,然后往楼下冲去。身中两枪的肯已来不及通报雷逃命了,于是——他一步步爬到了钟楼边,掏出身上的硬币一枚枚的抛下。背景音乐中有沧桑沙哑的男声在唱一首忧郁的歌。钟楼下广场边的游人被掉下来叮当作响的硬币吸引了注意力,人们仰头上望,雷和女孩也在其中。然后雷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肯从钟楼顶上飞下来砸在了坚硬的石地上,他用自己的生命来通知雷赶快逃命,身受重伤的肯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来得及! 戏剧性的结尾终于出现了。哈里追上了雷,为了那个被雷杀死的小孩,他举枪瞄准了,一枪,两枪,三枪……雷倒了下去后,哈里才吃惊的发现,雷的身前还倒着一个人,一个孩子!这一幕跟雷失手误杀小孩的那一幕一模一样,子弹穿透身体后余势未消继续前飞射入前面小孩的头部,而前面的小孩因为身体太小被遮挡住,直到被杀者倒下后,杀人者才发现!哈里直到此时才恍然大悟,自己也杀了小孩,自己也该死。 他张开嘴,把枪顶在了自己的上腭。此时,身中数枪的雷试图阻止他,他想告诉哈里他杀死的只不过是个侏儒,那个酗酒、吸毒和招妓并有严重种族歧视的已成年的侏儒,而绝非一个小孩。杀死一个成年人并没有违背他们的原则,他们的规矩。但他受伤过重,已无法说得清楚。哈里显然认为自己杀死的是一个孩子,侏儒的外形迷惑了他。他没有理会雷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解释,他把枪从口中取出,说了一句话,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你应当坚持自己的原则”,然后把枪顶在了自己的上腭,扣动了扳机。 在人的生命之中,有一些东西是不能触碰的。那个被误杀的小男孩大概就是这个类似于原则的底线。三个男人都很伟大,都值得尊敬。雷因为失手误杀小男孩企图自杀,用命来赎罪;肯为了救雷不惜用命来阻止哈里并向雷通风报信;哈里为了惩罚杀死小孩的凶手不惜要了自己的命。这就是坚持,这才是原则。 人性闪光的东西里有原则,不容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