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 网站首页
  • 文化中国
  • 诗歌高地
  • 小说• 散文
  • 理论在场
  • 主编评诗
  • 图书出版
  • 字画收藏
  • • 中国东方作家创作中心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征稿 >>  业界 >> 《三字经》等删节引争议
    《三字经》等删节引争议
    • 作者:黄静 更新时间:2011-01-10 05:30:20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2005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向学生“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无独有偶,此前湖北省已有部分学校专门对《三字经》等经典文本进行了删节,然后重新编排后再发给学生学习。此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删节缘由:

      糟粕腐蚀学生心灵

      对此次禁令,山东省教育厅给予如下解释:考虑到一些学校开展学生经典诵读活动时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对诵读活动的内容甄别不够,致使一些带有糟粕性的内容流入学校,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念,腐蚀了孩子的心灵。比如《弟子规》、《三字经》中就有宣扬宿命论、顺民思想等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的内容,不能不加选择地灌输给学生。

      湖北省武昌九龙井小学对《三字经》、《弟子规》、《增广贤文》等经典文本重新进行了打印编排,“昔孟母,择邻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句子被删掉。语文教研组主任魏贤佐解释,他们认为“昔孟母,择邻处”暗藏了“环境决定一切的意思”,而在现代社会,人要学会适应环境、学会与人和睦相处;《劝学诗》中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启示的是读书考取功名是古代人生的一条最佳出路……

      湖北大学教授、评论家刘川鄂分析:《三字经》等国学作品,是在农耕时代留下来的,其中有些内容是“道德利令”,是在一种不平等的身份和心态中进行的,它与现代意义上的人道关怀不可同日而语,也不利于现代个体人格的培养。他表示:“分清糟粕与精华,而且对精华还要结合实际,才能‘古为今用’。”

      反对之声:

      让孩子自己鉴别

      和删节行为截然相反,湖北武昌积玉桥学校要求小学毕业生,必须能够背诵《三字经》、《弟子规》、《大学》等经典。校长祝正州认为,这些经典就应该通篇诵读,“阅读经典,是为了学习进而传承传统文化的精华,并了解文化发展的轨迹。如果担心学生把部分不适宜的内容误作好东西吸收,老师完全可以引导。”

      武汉中学特级教师萧兴国说,“若人为地把一个整体的经典割裂开,学生将无法吸收其精髓,也不知道什么是糟粕。对传统经典作品的切割容易给学生造成误解和误导,使学生失去自己探究和分析鉴别的能力。‘去其糟粕’同样是学习的过程。”

      其它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也多认为对《三字经》等经典的删减乃是因噎废食,是教育者“越俎代庖”替孩子做决定。网友史蒂芬周表示“去粗取精是一个过程,一个消化吸收理解的过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积极互动的过程,更是受教育者主动参与、积极思考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被动接受的结果。”另外网友山右京客还表示担忧:教育似乎走进了一个误区,一心想让孩子成长在一个纯洁的读书和教育环境中,然而社会环境并不是如此。

      引发争议:

      启蒙读物该如何读?

      作为道德教育方法之一的经典诵读,是近几年来才逐步兴起的新事物。实施伊始,就有各方或支持或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如今,在《三字经》等经典删节争议下又开始了另一番启蒙读物该不该读的争论。

      《齐鲁晚报》一篇评论认为:《三字经》等进校园,是这些年“国学热”的一部分。“国学热”的出现,从文化传承的角度看有必要,但不少人推动“国学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眼前的社会风气不满意,希望用国学来教化人心。如果不能改良社会生活本身,而把提升社会道德水准的希望寄托在几本旧学读物上,这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目前大部分人仍然十分看重这些经典的启蒙作用,宜昌市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主任彭丽蓉介绍,“《三字经》等因为好记好读、又能多认字等特点受到家长们的欢迎”。她同时也提醒诵读经典要摒弃盲目性、功利性,关键是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加以引导。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您的大名: * 您的email: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