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的第一场雪断断续续下了三天。最早发现下雪了是在夜里,傍晚的雨水一直在哗哗地响,落在身上又不是很湿;等到夜归的时候,地上结了层薄冰,白色的雪痕好像镶在地里的梨花,一簇一簇的,到处都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雨水变成了雪花,第二天就没了踪影;早上落地窗前终于看到了它们的样子,荡漾,摇摆,纷飞,那些白色的颗粒绵软轻盈,在天光尚未通明的黯淡背景里愈加醒目;路旁隔夜的车子,像一个个压低的蛋筒,排出很远——地上依然是潮湿的,接近黧黑。(二)
享受雪景的好时候,是气温在零下十几度和零度之间摇摆的辰光,碎银在黯淡的晨晖里铺天盖地纷飞坠落,而或天光又转为淡金,银白的世界就多了层迷离——晴和的午后,让人抑制不住去散步的冲动,去看看老朋友,四处走走,把手上积攒的琐事处理爽利,再去那家琴声悠扬的店子等待整袋咖啡豆磨为粉末——在假期里开始崭新的一年,是件快慰的事。傍晚的时候,继续去读令菲茨杰拉德一夜成名的处女作《人间天堂》,罗莎琳已经出场,“艾默里踟躇在林荫大道上,心里觉得这夜终将是属于他的——浓重的暮色和朦胧的街道一片华丽和欢乐——似乎他终于合上了和谐意味渐渐淡薄的书本,走进赏心悦目、充满生机的人生道路。到处都是数不尽的灯火,夜的街道和歌声带来的希望——他带着似梦非梦的心情穿过人群,仿佛期待见到罗莎琳从各个角落踏着急切的脚步朝他走来——暮色中一张张难忘的脸都融入了她脸庞,无数脚步纷至沓来,像无数序曲,融入她的脚步声;她凝视着他时的温柔目光比酒更醉人。甚至他现在的梦是悠扬的小提琴声,像夏之声那样在夏日空气里飘扬。”显然那是半个世纪以前另一时空的另一个季节,但不妨碍我们在雪白的夜色街道上,感受到相似的心情。蓦然回首的一瞥,看来路走出多长,前方还有多少里程。当然这里说的只是心路,是没有具体标尺可以丈量的,更与时空无关。二十多岁的时候真的不知道什么是辛苦,只是随性随情地奔跑,不知道最后会通到哪里,在路上就是快乐的;也可以说是简单的沉迷,沉迷在文字码成的迷宫里,二十多年就过去了,让我说说那个迷宫是怎样的,为什么还在里面,到底是什么在吸引自己?这些问题可以用一句话回答:我迷路了,现在还没找到家——如果是那样,该多好。问题是那样的迷宫是不存在的,人只是在内心的谜团周旋,认清了自己,也就认清了世界——世界是找寻内心声音的更大谜团,一团又一团,世界有多大,迷失的人就有多多。多多益善的是快乐和书籍,而它们彼此在时空的缠绕中像雪片一样荡漾纷飞。北方的天气应合着这样的感受,把所有花草和果实都收藏起来,只留下银白的苍茫大地,让人感受天地的旷远和看清内心谜团的变化、开合,或许它们只是云朵、雾霭、虹霓,或者是岁月深处遗忘的梦寐,也许只是找着找着已经忘了缘由、起止和用途的一件旧物——都是时空的纷扰,让人东奔西走大江南北,春夏秋冬,离开了生活本身时光不过是把纸牌,已散场多时。
(三)
外面迷蒙的轻雪一直在下。下午跑出去拍雪景,冰封的河面上随处是拍照的人,在雪地里摆着各种夸张的姿势。雪花在哪里飞舞哪里就有欢乐——即便是暴风雪肆虐的日子,北方也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外面的街道、建筑、树木——所有能看到的物体,都笼罩在白色的烟尘里,遮天蔽日。那些烟尘像是从消防车的水枪中喷射出来的,落下来的不是水滴,而是雪粉;居民区的石板路上出现了羊肠小道,深一脚浅一脚的道路两边,是一尺高的弯曲雪墙——雪地有多大,雪墙就有多厚。雪粉冒着烟在雪墙上移动翻滚,形成了一个个小山丘,峰峦起伏,像是航拍下鼓荡风暴的沙漠;这样的日子出门要戴风帽的,好象整个世界都在晃动;街上等车的人,几乎涌到了路中央,路两旁有许多小汽车窝在雪堆里,像是涂了过多奶油的面包;公交车很久才看见一辆,出租车开得像吃水很深的木船,车窗外的灯影和路面,像是放入了广角,开始慢摇——雨刷每次都刮下很厚的粉末,迎面的黑夜,扑打来白色的雪片,旋舞着远去了;街上移动最快的,是两辆一组的大型除雪铲车;而此时,小区里的孩子们在玩雪,身上几乎都是白的,学校因为暴风雪在停课,住宅区也开始停电——暴风雪一如既往,天气预报说这是自1969年以来最大的寒流;街面上的人依然很多,也许是因为那天是元宵夜,也许是因为下雪的时候并不很冷,平时车水马龙的街面,变成了宽阔、银白、人流如织的步行街,不时有冲天的礼花炸响,厚厚的雪地上滚动的雪粉,加入了刚落下的鞭炮纸屑,如雪中腊梅;走入楼群,橙色街灯下拉长的身影,四周仿佛飞满了蝗虫;在烛光中吃过简单的晚饭,窗外铺上了很厚的银被,飞蝗似的雪片,飞回了夜里,好象乐曲停后的沉寂——但欢笑声出现了,孩子们又出现了,雪团飞舞了起来——绵软的雪粉轻轻一握,便成了白色的弧线;矜持的母亲们,也飞奔在挂满银霜的树丛;咬牙切齿的父亲们,快速积攒雪团;滑倒在雪地上的孩子,扬起雪粉,在楼群深处越来越模糊;取来相机的老伴儿问我,儿子呢?昏暗的楼群中,到处是激战的场面和跑动的身影;过了很久,才看见儿子拎着一条木棍走了过来,小眼镜上满是雪粉;第二天清晨,发现楼群四周的雪地上,多出了十几个散落的大小雪人,都歪着长鼻子。
雪后气温降到了零下20到15度之间,是比较接近北方每年正常水平的——这时候也是大雾弥漫的多发时节,特别是在夜里,在睡眼朦胧中,会误以为窗外是重庆——直到第二天上午,依然雾气重重,湿的地面像下过小雨;走出去才觉出落下来的,是细碎的雪粉;接近中午,方见到地上的银白——像是需要一个缓慢的显影过程;下水井盖内沿都结满霜花,从井盖上的小孔,可以看到它们白生生的麻杂须绒,不时有冒出的蒸汽把它们淹没;接近立交桥的时候,一丛白汽散开,里面躺着一个人——不是维修工,是流浪汉。他在靠这微弱的蒸汽取暖,模糊的表情似乎在微笑。他躺在那里是自由的,没人打扰,在冰天雪地里,也能找到温暖,当然有理由微笑;同样在这一天,步行街上许多人在看一只灰黑的小狗。它在刚清过雪的路面上,无所顾忌地推着一个空纸壳箱子,横冲直撞。行人把纸壳箱子踢开,它便奔过去,衔住,推着继续跑;一个在路边砌砖的民工,放下红砖,兴致勃勃地过去抓它的身子——挣脱后,它还是顶着空纸壳箱子,推着跑。行人陆续走自己的路。一个戴棉帽子的老头取走了空纸壳箱子,它跟着一起,走远了。
伊恩·麦克尤恩的《只爱陌生人》读起来像看一部电影。科林和玛丽这对处于七年之痒的情侣,在陌生的城市醒来,总是迷路。在小说的前大部分,你体会的都是题记中切萨雷·帕韦斯的那段话:“旅行可真是野蛮。它强迫你信任陌生人,失去所有家庭和朋友带给你的那种习以为常的安逸。你不断地处于失衡状态。除了空气、睡眠、做梦以及大海、天空这些基本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属于你,所有的一切都像要天长地久下去,要么就只能任由我们的想象。”事实上经由科林和玛丽这对璧人不同视角所看到的类似于威尼斯的这个城市,到处布满了新奇和危险的双重气息和暗示,他们也好像下意识等待什么,直到罗伯特这个矮壮男人的出现,在他们寻找食物的夜里拉他们去酒吧,向他们述说自己的身世和童年的痛苦经历,然后是罗伯特的妻子卡罗琳这个饱受虐待的人——读到这里,好像期待的那个结局就要出现了,他们四个在一起吃晚饭,在罗伯特那个布满奢侈收藏品的豪宅里。随后三天科林和玛丽在旅馆里的激情缠绵,总给人反常的不详之感。结局终于出现了,他们四个人再次出现在罗伯特的豪宅里,大部分物品都被清空了,罗伯特带科林去卖掉属于他的那间酒吧的时候,卡罗琳在柠檬茶中下药麻醉了玛丽;在玛丽迷离的眼前,卡罗琳和罗伯特这对变态夫妻,虐杀了科林这个他们垂涎许久的猎物“梦想成真”,然后逃之夭夭。译者冯涛在后记中谈到,伊恩·麦克尤恩的这部“小型杰作”是与众多经典文本具有高度互文性的“后现代”作品,援引了罗斯金《威尼斯的石头》中对于圣马可教堂的描述:“那拱形的顶端,仿佛在狂喜中碎裂成大理石的泡沫,并将自己远远地抛向碧蓝的苍穹,电光石火、天女散花般喷射而出又凝固成型,仿佛滔天巨浪瞬间被冰封雪盖,永不再落下。”批评家们至少点出了《只爱陌生人》与福斯特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詹姆斯的《阿斯彭手稿》以及杜穆里埃甚至品特等众多作品的“互文”关系,具体的表现或是“正引”,或是戏仿,或是反其道而行之,不一而足。其中,关联性最强又最意味深长的当属托马斯·曼的《死于威尼斯》——这部作品的篇名几乎可以当作《只爱陌生人》的副标题,反之亦然。
(四)
花开花谢一春秋,大雪小雪又一年。前些时候听一个讲座,主讲人说:美好时光是用来浪费的。如果是这样,身边可以说有过大把的美好时光。在年终岁尾更可以这样感叹。早年一直很羡慕一个哥们,除去每周上很少的几节课,有很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但他始终很慵懒,一年也画不上几幅画,办班带学生赚钱也觉得是负担。朋友们都认为他的转折点是后来去了上海,在快节奏的工作状态下,反而激发了创作热情,用卖画的钱买了辆标致,最近听说又弄了个吉普,方便运画。即便是好朋友,这种转变方式的成功经验也是很难复制的。正因为他有多年的思考和沉积,找到了能量释放的出口后,才会处于良好状态,厚积薄发。而我的具体情况刚好与之相反。菲茨杰拉德的《人间天堂》最后一句是:“我了解我自己,”他大声道,“仅此而已。”多年的刀笔生涯,快节奏的生存状态,不仅体力、精力始终在透支,大多时候每天只有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赶通宵是常有的事,不记得休息过几个完整的双休日,脸色总是灰土土的,明显的睡眠不足;内在的知识和感受储备,也到了临界点,强撑下去只会是竭泽而渔和简单的自我重复,没有喘息和补充能量的间隙——能有充裕的时间保持良好的求知欲,把多年手头积攒的想看而没时间看的书细致地看完,便是理想的生活状态,年过不惑真的不必过多在意外在的虚饰,内心的声音,是最真实的。去理发的时候,发现鬓发不只斑白,已经是雪白,便对理发师说以后再不染发了,四十多岁了应该活得本色些。看台历,那天刚好是“大雪”,《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至此而雪盛也。”想到了《乐府诗集》中梁·吴均的《梅花落》:隆冬十二月,寒风西北吹。独有梅花落,飘荡不依枝。流连逐霜彩,散漫下冰澌。何当与春日,共映芙蓉池。
其实,就北方的冬天而言,在下雪天去吃鲜活的海鲜,是快意的事。距离抚顺四小时车程的鲅鱼圈,那里的海鲜自助餐,是很有名的。夏天的时候去那里,可以洗海澡、吃海鲜,当地还出产很甜的梨。冬天来这里,依然能在橱柜里看到用皮筋绑着的螃蟹、丝网连在一起的虾爬子——它们的触须和爪子不停地在抖动,像是石青泼墨留下的大块晕染,其间还有海螺、冰虾和牡蛎。牡蛎放入辣根,直接喝下去,鲜爽清冽。冬天是无法下海的,远望海港上的那些装船的钢架,连绵起伏,像庞大的施工现场;如果时间充裕,还可以去当地的海鲜市场看看,整个一楼大厅,都是生猛海鲜的柜台,扑鼻的气味,让人顿悟什么是鲍鱼之肆;如果不愿跑那么远,抚顺的特产胖头鱼也是很诱人的,一条多在八斤上下,味道鲜美——因为无法养殖,各顶个野性十足,生命力极强,出水数小时依然活蹦乱跳——当地晚报曾有篇介绍文章,配了幅漫画:一个厨师在切鱼段儿。旁边写着两句话:人怕出名鱼怕肥,脑袋越大越倒霉。
另一件雪天的享受是洗温泉——比标准泳池要大些的温泉游泳馆,水温调兑到二十度左右(天然温泉一般在七八十度),游起来五脏六腑都觉得润贴。北方是温泉的富矿,丹东、鞍山、营口、辽阳等地都有很出名的温泉——外面大雪纷飞,裸身坐在一眼露天温泉之中,翼然小亭刚好可以遮雪,泉水漾着袅袅热气,四周白雪皑皑——如果再温上盏热茶,可比神仙;如果运气好,气温降到了零下30度左右,在灰白的霜雾中,可见圆润、火炭般的太阳,近在眼前硕大到失真的程度,丽象开图。
在同样季节不只云南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景致,北方也是存在这样的差异。山坳里的一家普通宾馆,被玉树琼枝裹挟着,如处幻境。从窗子看出去,窗框如同画框,压着厚重积雪的枝条,斗折蛇行地伸展、回环、绵延,像是可以看到笔墨的抑扬顿挫,更何况那些树枝是叠陈的,不规则的章法似乎暗合了某种构成,甚至让人不自觉地寻找和想象落款在哪里。半夜里醒来,还在惦记外面的美景,当时想也许会因此失眠。或许是那里太安静了,被窗外的玉树琼枝环绕着,可以无梦到天明——早上走到外面,太阳已经出来了,停车场的外面是斜坡小道,向左拐是条被雪深埋的土路,一湾冒着热气的流水把雪地撕开很深的口子,阳光洒在上面流水闪着金光,水流旁的半尺高雪墙是半透明的。这时才意识到,在这个山坳里,一丝风都没有,难怪那些树挂保持得这样好,像刚刚雪霁。抬眼看雪线织就的树挂,在毛绒绒的枝桠间隙,阳光隐在后面柔和地跃动。这时听到了鸟鸣,只有两声,没有发现鸟的踪影。沿着土路再往前走,两旁纵横交错的雾凇连成了晶莹剔透的森林,那些枝干绵延着在路的上方丝丝扣扣形成一个挂满水晶珠链的天然甬道,在纵深的路的尽头,晨阳在迷蒙的雾气中把那里涂成了鹅黄。这时看到一只喜鹊从甬道里像响箭一样斜穿而过——刚才的叫声,是它发出来的吧。这里或许是个过圣诞节的好地方,到处是挂满天然饰物的参天圣诞树,圣诞老人的雪橇从那个鹅黄的地方驶过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即便是在夜里那些驯鹿也会轻车熟路——哪里还有琼楼玉宇的人间仙境?古人向往的“桃花源里可耕田”的幻境,在北方便是“千树万树梨花开”的不断延续——这里夜里无梦,白天是梦——忽然想到了卡夫卡笔下的那个裸身驾着马车的乡村医生,正在面前飞速驶过。
(五)
再过几小时,一年就过完了。不写上几句,像是一句话没有标点。到底用句号、惊叹、问号、分号,还是破折号——是要思量的问题。正像自己感叹过的,学到的比付出的辛苦多得多。这样的感受,应当用惊叹;身体有些透支,自己的东西写得很少,要用句号;如何更好地调整状态,开始新的一年,暂时要用问号;从生活的大方向上来说,自然会选择分号;如果没有更贴切的,还是用经常使用的破折号——更加有力。从自矜中移开目光,生活还在继续;从忽略的点滴做起,不取巧地对待周遭的一切,反而会有更多的精神自由。积学大儒和三岁稚子的境界,不是学来的,要走到那一步,才会呈现。独坐街心的窗前,看着步行街匆匆来去的人潮,会下意识地自问世界上究竟有多少陌生人——暗夜里顺着不同人的博客链接,同样可以这样来问——现在也不知道时常光顾的这个博客的主人,是怎样的?头像的位置是两个人手拉手走在铁轨上的背影。静不下心的时候,便会打开它,舒缓的乐曲——就是这个乐曲,会让人马上安静下来——暗褐的纸墙,迎光的茅草,黑的底子,还有兰色的孤单文字。大多时候,这首乐曲会回旋三次,正好有足够的时间让我把一些问题整理到一个阶段,或是码字码到换行的时候,再去刷新——这样满世界熟睡的深夜,会觉得还有一个人在看着我,虽然我不知道那目光是怎样的。在人海里望过去,到处是稍纵即逝的模糊面孔,能有几个人会凝固在视野的底片上,清晰显影?网络是更远更大的视线,暗夜里或许只需静静聆听——哪怕只是一个陌生人和不知名字的乐曲,依然可以感动。又去刷新了一次。也许有一天会留个言,至少说喜欢这支曲子;也许不会,永远都不会。对于陌生人,该怎样说呢?哪怕只是礼貌地问候。陌生人,永远要比熟悉的人多出很多。人生逆旅,百代过客,有多少时刻是在夜宴桃李园呢?不眠的寒夜,目送一个个陌生的背影,只留下一支乐曲,来写我的文字。
一个同事从羽绒服口袋里取出一块剪报。从纸质和排字上可以看出是从《参考消息》上裁下的纸片,正文注明来自墨西哥《箴言报》,标题是《像鹰一样的一年》。很洗练的千字文。的确是好文章。不说文法,内容很好,正是现在需要阅读的。文章其实只是在说鹰的习性,它的寿命是鸟类中最长的——七十年,可在四十岁的时候是个难关。到了这个年纪,它的咀变得又弯又长,能够触到胸前的羽毛,爪子也开始卷屈,翅膀已经钙化,完全丧失了捕食能力。这时它要面临痛苦的选择,要么死去,要么去承受一百五十天苦难的再生。如果不肯死去,它要找到一个山崖,不吃不喝,先是把咀在岩石上撞断,等到锋利的新咀长出之后,用它击断爪子上卷屈的指甲,拔去钙化的翅膀——经过这痛苦的五个月,它得到再生,再在天空翱翔三十年。坐在琴凳上的朋友,像是换了一个人,谁会想到同一架钢琴,会产生这么多音乐?很喜欢他新写的《昙花》使用了很多三连音,像流水——源头充沛的流水,流过山崖起伏的河床,冲刷石砾,激起白色飞沫。他说灵感来自空旷的夜空,有很多的星星,采用了英国摇滚的风格。可我还是想到那些流水,连绵不绝。然后是让我填词的《踏雪寻梅》——曲子的结尾用了《梅花三弄》的古曲,渐行渐远。他去北京进修作曲之前,留下一个磁带录着另一首新歌,一直还在沉睡,没有填词。他说已经不很喜欢了,还是写这个古典风格的旧曲子吧——接触很多新东西,才认识到以前作品的价值。也很喜欢他的另一首灵感来自沈从文的故乡——凤凰的曲子,是既陌生而又亲切的感觉,他说许多次一个人弹奏时都流了泪——想到许多年沉积的感受,丝丝回到心头,百感交集。我一直相信他的这些单纯而不简单的乐曲是可以传世的。踏雪寻梅,要有好兴致也要有好运气,才不会扫兴而归。从北京录音回来,他让我拍几张片子,准备放到博客上。下午的光线还可以,在我家后面的空地上拍了一些,感觉不像是在冬天,看上去秋意更浓些——然后回家在电脑上听他新录的《踏雪寻梅》。音色很美。此时便是在这首歌中在写这些文字,低回的开始,自然的起伏,昂扬的行进,渐行溅远的收尾——觉得自己写的过于直白的歌词,也有了灵动和悠扬。只能说,音乐的魅力有神奇的力量。晚餐的时候,买了熏兔和陈年花雕,一遍遍地听了起来:踏雪寻梅/我踏雪寻梅/飞来飞去雪影纷飞/遗落的画因你而碎/离画的你如止水/踏雪寻梅/我踏雪寻梅/我任凭寒风而吹/铺开胸中成冢的书堆/一页一页寻你的美/一股寒香的牵挂/传递千年的童话/染红的梦寐/是你凌寒的余辉/踏雪寻梅/踏雪寻梅/你可知道我为你踏雪而来/与你近在咫尺却无缘而回/我的心/每一天/都交错无声无息的悔/踏雪寻梅/踏雪寻梅/你可知道我为你痴痴徘徊/为你日夜梦回而相思憔悴/我的梦/梦里的梅/一颗心因你无家可归。
还没有起床,短信声便不停地响,起身的时候收件夹已经没有了空间。窗外的鞭炮声也已稀疏了。这就是越来越宁静的平安夜。不停的劳作,就像四季的轮转,刻下的是年轮,带走的是时间——如果像树一样简单,也没有什么可叹息的。从第一个字落笔,键盘就在不停地响,即便心思跑出很远,形成攀升和起伏的旋律,也无须改变整体的节奏。意外的是一个哥们从上海的咖啡馆打来电话,谈起了明年的打算,准备重新动笔——到什么时候都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会活得塌实。在写作的狂欢中,时间移动得很快,不知有多少人在这种来自内心的快感中,幸福地昏倒。美丽的平安夜,是键盘上移动的手指,让人想起鼓浪屿之波的涌动和古榕树的那些枝条上垂下的胡须,古老和年轻哪些更让人感动?鲜嫩的肢体就像键盘,移存的记忆却古老得须发雪白——我的红袍和马车,飞奔在非人间的雪原上,与那个赤身裸体的德国乡村医生,擦肩而过;移动的阳光应该是金色的,即便此时无法看到,它们还在移动着。有人发来短息,让我在“金、木、水、火、土、日、月、风、沙、雨、雪”中选择一个,我回复“水”,却迟迟没有答案——那晚的信息就像雪片,不落在夜里也落在心上,可别落在手掌很快融化,像泪滴,却冰冷;中年的感受也许像冰川融化的时候才流淌,越是阳光明媚越会变成河水——看来完全化掉还需要很多年——现在知道怎样用体温化掉那些冰温暖身边的人;北方无际的冰雪不再觉得寒冷,世界上重要的节日都在这个季节;懂了用心,最冷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刻。
记得有一期《小说选刊》以特稿节选转发了巴金1980年4月4日在日本东京朝日讲堂的演讲《文学生活五十年》,目录上方,用醒目的隶书打上了——深切缅怀巴金主席。最早看巴金的书,是读书的时候。我的前座是个怪人很少讲话,入学的头两年,一直能看到他深色后衣领上的油渍,乌土土地圈在眼前,布满头皮屑----夏天换上浅格衬衫,油渍的地方,便一圈鹅黄。前后座总要聊天的,我是较早被他当作朋友的人,然后是我的两个死党;放学的路上,由三人行,变成了四个人。有一天只有我们俩,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他要成为作家,像巴金那样的作家;并带我去了家里。他和爷爷奶奶挤住在八平米的北屋,稍大些的南屋住着他的父亲和继母。他奶奶常年卧床,屋里有刺鼻的腐臭。他爷爷,是读过私塾的老先生,雪白的长胡子,待人很热情。听说我喜欢书法,还拿出了自己写的条幅。我只临过唐楷,不认识草字。爷爷便朗朗念唱:老樵夫上山岗……他从占了多半间屋的通铺下,拿出了一个整洁的纸箱子,里面全是包过牛皮纸的书,每本书的扉页上,都用打号机打上兰色的编号,书里还夹着张长卡纸,写着书的名字,上面也有一组兰色的编号。他拿给我的,就是巴金的《家》。那个纸箱子后来成了我的图书馆,但一次只能借一本,并留下卡纸。那也是我最早阅读长篇小说的时候。学校在流行金庸和琼瑶,而我却一直守着这个特殊图书馆的规定,读完了《家》《春》《秋》《雾》《雨》《电》----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图书馆管理员,在临毕业的时候,疯了——他已经开朗了起来,与同桌的女生有说有笑,有一天还主动在黑板报上抄上了普希金的诗,衣领上也没有了油渍,头发洗得清清爽爽——突然就崩溃了。当时,我正在读《少年维特的烦恼》,整天都很忧郁。他出院的时候,整个人胖了一圈,目光黯淡,不再与任何人说话。几年后,他拿给我一篇祭文,我在当时做编辑的企业报发了一整版,并用草字写了标题《爷爷》。从阅读巴金开始写作,端了二十多年文字的饭碗。有人说巴金的离去,是“五四”时期的结束——“我的手不能制止地迅速在纸上移动,似乎许多、许多人借着我的手来倾述他们的痛苦。我忘了自己,忘了一切。我变成了一架写作的机器----我不是文学家,我只是把写作当作我的生活的一部分。”是的,巴金是勤奋、严肃的作家。我奇怪自己真正爱上写作,是这样晚,直到巴金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