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审议并通过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报告。
点评:2009年3月20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报告,历时近两年的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结束。
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大部分主张,广泛肯定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也进一步表明,中国以 “一法五条例”为框架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与国际规则接轨,符合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
2.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公布施行。
点评: 2009年5月6日,社会各界关注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10日正式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共同起草制定,历经8年,权利人与使用者最终达成一致。它的颁布标志着广播电视组织使用音乐、音像制品不付酬的历史宣告终结。
3. 番茄花园网站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一审判决生效。
点评: 番茄花园网站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一审判决生效,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
该案是我国第一起打击网络软件盗版的刑事案例,对网络侵权盗版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在国内外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广泛反响。
4. 谷歌“版权门”事件。
点评: 2009年9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布《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公布中国作家相关作品被谷歌擅自扫描收录情况,社会和广大作家广泛关注谷歌“版权门”事件。
谷歌“版权门”事件是美国国内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有关著作权的案件纠纷,之后延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该事件说明,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版权制度上都有很多事情仍未得到很好解决。各个国家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努力解决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5. 四部委联合发文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
点评: 2009年10月29日,国家版权局、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
这是中国首次针对图书馆版权保护专门出台的规定,涉及近万家图书馆,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图书馆的版权管理和版权保护水平,也说明我国版权保护已延伸到了社会更深层次。
6. 欧特克公司大幅度降价以抑制我国民族软件崛起。
点评: 欧特克(Autodesk)公司启动“设计·飞越2010用户回馈计划”,自2009年10月14日至2010年1月22日针对中国大陆市场,对其2010版系列CAD软件采取大幅度降价政策,最高优惠幅度达80%。
专家认为,该事件是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广大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性逐步提高的背景下,欧特克公司为抑制我国民族软件崛起,保持其产品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7. 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点评:2009年10月,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签订版权输出合同达2417项,再创历史新高。
本次书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境外举办的最大规模的出版文化交流活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标志着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迈出重要步伐。
8. “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课题结题。
点评: 2009年11月,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期3年的《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课题结题。
调研结果显示,2006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总产值约占当年GDP的3.3%,全部版权产业约占当年GDP的6.4%,以版权为主要资源的版权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9. 第五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重要成果。
点评: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五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重要成果。
截至11月20日,各地共对3029家重点网站实施主动监管,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工信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41件,关闭非法网站362个,采取责令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的临时性执法措施552次,罚款总计128.25万元,没收服务器154台。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24起。
10. 我国首部《中国版权年鉴》正式出版发行。
点评:2009年12月,我国首部《中国版权年鉴》正式出版发行。
《年鉴》全面记录了中国30年来版权事业发展进程、系统反映了我国版权保护概况,为我国版权事业的发展和研究提供了权威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世界了解中国版权保护现状提供了便捷的窗口和平台。(记者方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