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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宇:《新安家族》重在表现每个商帮的精神内核
    • 作者:季宇 更新时间:2010-11-22 09:47:07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782

     

      历时三年,电视剧《新安家族》终于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了。如今回想起来,不免有许多感慨。

      有关徽商的研究,学界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文学艺术作品方面还很不够。

      这部剧的写作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底,导演张培根来找我,想搞一个剧本。张导是安徽导演,曾导过不少的影视作品。我们讨论了一些题材,最后选定写徽商。为什么选徽商?道理很简单,这是安徽独有的资源,而且徽商本身很传奇,有很多东西值得写。明清之际,徽商是一个著名的商帮,独步天下,称雄300余年,影响极大。特别是清代,对国家经济和税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所谓无徽不成商,无徽不成镇,由此可见一斑。可是,对于这样一个曾经创造过辉煌的著名商帮,人们却知之甚少。这是一个遗憾。

      我对徽商题材比较熟悉。1996年前后,我写了20集电视剧《徽商》,这是我第一次写徽商题材。后来还写过一个《徽州往事》,内容是关于徽州女人的,这部片子获得了第17届“星光奖”一等奖。由于写作需要,这些年,我陆陆续续看了很多有关徽商的书籍,也多次前往徽州采风,对这个题材并不陌生,而且很有兴趣。

      重要的是要挖掘出每个商帮的不同之处,写出他们的精神内核。

      如何写徽商,或者说,如何解读徽商?这是我在写作前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其实,无论徽商、晋商、浙商或其他商帮,他们之所以能做大,在历史上产生影响,都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如讲究诚、信、义等等,这是一些最基本的素质。如果仅仅表现这些,显然还不够。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一笔在于写出每一个商帮的精神内核。徽商的精神内核包括很多方面,但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重儒,所以徽商又被称作儒商。徽州山多地少,求食困难。为了生存,徽人自古只有两条路,要么科举,要么外出经商。这就形成了徽商亦儒亦商的特点。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徽商在经商的同时更注重精神上的追求。因此,徽商在财富的观念上与众不同,有其独特的文化色彩。当然,要想在一部剧中把徽商的精神充分表现出来,可能并不容易,但我力求把最传神的东西挖掘出来,以此来展示徽商独特的经商济世之道,让徽商的形象真正立起来。

      电视剧取名为《新安家族》也是有过考虑的。因为徽州是以家族血缘聚集,外出经商也以家族为单位。这是徽商经商的一个特点,剧本在内容和结构上也是围绕汪、鲍、许三大家族展开的。家族之间的争斗当然是一个看点。从好看角度出发,这也是必须的。然而,这仅仅是故事的表相和外壳,内在的东西则是要写人。剧中着力塑造的人物有十多个,但中心人物是程天送。他从一个学徒历经磨难和坎坷而逐渐成长为一代民族实业家的过程,寄托了我对徽商的理解。有人说,这部剧是集家族、商战和励志为一体,倒也不无道理。在我看来,程天送的成长不是偶然的,而是得益于徽州这片热土。正是这块丰厚的土地抚育了他、滋养了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许多人对他产生过影响,他们不仅教会了他经商之道、为人之道,而且打开了他的眼界,使他能够完成从一个传统商人向实业家的蜕变,最终为家族、为国家、为民族大义作出巨大牺牲。可以说,这个人物浓缩了许多徽商的影子。

      近年来,商战题材影视剧一直是个热点,而且好剧不少。在写作之初,我们就考虑怎样避开雷同,写出自己的特点。除了在人物塑造、情节设置上力求出新外,在视野上我们也力求更加开阔。剧本的时间跨度从晚清一直写到抗战。这样的框架结构,一是便于展现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波澜壮阔的历史图景,二是有利于塑造人物,使人物的命运得到更好地表现,并通过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他们辉煌悲壮的历程来展示一代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近代中国饱受列强的瓜分和欺凌,这是一段令人辛酸耻辱的历史。我把故事置于这样的背景下,通过主人公争商权,与洋商们的殊死较量,展现人物的牺牲精神和爱国情怀,不仅更能打动人,而且立意更高,现实的关照性更强。可以说,剧中几大家族由为家族利益之争最后上升到为民族利益而争,这个发展是徽商精神的升华。在小说中有两条线索值得一提,一是对内求发展,一是对外争商权。这既是两条并列的线索,也是两条递进的线索。主人公程天送从对内求发展到对外争商权的升华,既是他个人成熟的标志,也是每个民族的最终发展之道。

      作家可以有多副笔墨,这并不矛盾,只要在创作中清楚小说与剧作两者的区别即可。

      影视创作与小说创作有着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叙述方式和创作方式上。小说是文字的艺术,注重文字的叙述,而影视讲究画面,强调戏剧冲突,作家不必担心剧本写多了会损害文字的感觉。我认为,从创作方式上讲,小说是个体劳动,但影视是集体创作。剧本写好了,导演和演员还要进行二度创作。这就决定了影视剧的创作限制更多,作家的想法有时很难实现。特别是剧本写出后,它的命运便由不得自己了。因为制片方和导演可以任意删改剧本,改得好还行,改不好会让人无法忍受。这使许多作家感到愤怒和抱怨。在我看来,作家大可不必为此拒绝参与影视创作。剧本中无法表现的东西,我们可以在小说里完成。《新安家族》原来的剧本是50集,由于对集数有严格限制,央视播出时不得不压到39集。据导演说,许多内容不得不忍痛割爱,包括我认为最精彩的结尾几集,也都一刀砍下。不过,小说由我做主,在即将出版的同名小说中我做了充分的展开,而且许多电视剧中无法表现的东西,我也在小说中做了详尽的描述。对于电视剧留下的遗憾通过小说完全可以得到弥补。

      总之,我认为,作家参与影视创作有利有弊。从有利的方面讲,一是可提高剧本的质量,二是通过影视也可扩展自身作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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