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邦的乡村小说以众多的苦难叙事显示了其独具魅力的艺术价值和美学品格。在这些苦难叙写中,特殊的时代政治和社会历史背景成为重要的源泉,它不仅显现为特定的叙事情景,更构成了叙事要素,在叙事中这两者都是产生苦难的主要缘由。但我们注意到,“家族微观权力”因素也是形成刘庆邦苦难叙事不可忽视的另一种渊源,在某些作品中还作为极其重要的因素凸显出来。
刘庆邦的乡村小说中,家族这一微观权力被不断书写,在真实地展现乡村文化景观时,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因素影响着作品的整体结构和精神面貌。以第一人称为叙事者的作品中,这一因素在苦难日子里呈现了浓郁的人情温暖,尽管本族人里面也有这样那样的争斗,但关怀帮助却是主旋律。《远方诗意》《拉网》《平原上的歌谣》等文本中,由于本家的堂叔是生产队长,“我”受到了很多特殊待遇,显示了宗族亲情的温馨。但这仅仅在其自传体色彩明显的作品中有些微表现,更多的却是家族微观权力作为“恶之花”绽放在苦难的岁月里。这种表现可以简单地把它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构成性因素,一种是特殊支配性因素。一般构成性因素在文本里或者用以渲染苦难氛围、增添苦难色彩,或者作为一种现实生活的逻辑力量解释故事产生的缘由,以一种次要元素推动情节转进和发展。这在《黄金散尽》等文本中得以体现。
《黄金散尽》通过一个哑巴的人生苦难经历,展现了一个外姓人和残疾人的悲剧命运。哑巴的苦难是多重的,除了遭受语言的侮辱外,在劳动中生产队的刘姓干部故意把最重的活儿派给哑巴,以致于脊骨被压骨裂了。这不光因为他是哑巴,还有一重是宗姓原因,在刘庄只有他一家姓成,虽然已经在这里住了两辈了,但“村子里仍没有他们家插足的地方”。不仅哑巴被欺负,哑巴的亲人同样被欺负,在哑巴妹妹嫁给外村人的途中,却被村里的刘姓人家抢了婚。哑巴的苦难在他家人的整体苦难中表现出来,在政治气氛浓厚的年代,他家的雇农成分并没有使他成为刘庄人的阶级弟兄,微末的家族权力是书写他苦难生活的巨笔,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宗族关系却依然以隐匿的方式照常运行着。这在《刷牙》中也有类似的反映。在刘岗村,村干部都姓刘,只有梁红彦是外来户,所以上级布置的给牲口刷牙的任务就落到了他头上,雇农成分的他认为应该让地富分子去做,但政治身份并不能成为他不遭受欺凌的原因,只要地富分子姓刘,就是自己人,他就是外人,家族血缘关系大于政治血统关系。当刘姓生产队干部们一致决定让外来户梁红彦干这件荒唐和极具危险性的事时,他们不约而同“都开心地笑了”,在这笑的背后,正是维护同宗排斥外姓的共同家族文化心理在他们意识深处的契合。以队长刘达本为代表的家族微观权力机制,把压在他身上的政治权力再生产和再演变成为家族权力,在转移和释放权力能量的同时获得了畸形的快感。《双炮》中,范大炮娶了媳妇林翠环,这对于他这个外姓人在林家楼站稳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因为林姓占了十成中的八成,日常生活中,“姓林的动不动就骂到姓范的家门口了”。即使在结婚以后,大炮也常受到媳妇林翠环的欺负,正是在她的逼迫下,大炮才做了不愿做的事,导致家庭悲剧的发生。翠环所依仗的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微小的家族权力,在这里,这一因素起着情节转进的推力作用。除此之外,渲染苦难氛围、增添苦难色彩等作用还细节性地表现在《五分钱》《平原上的歌谣》等文本中。
《只好搞树》的主人公杨公才是外来户,大赵庄的赵家人经常欺负他们,出于对赵姓家族权力的畏惧,他心中沉淀了深厚的委屈痛苦却不敢公然报复,而是暗暗地把报复对象转移到赵家的女性身上,最后在黑夜里他把赵长泰家的几千棵桐树苗子全部锯倒。杨家作为外姓,长期遭受欺辱。解放前父辈受赵姓地主欺负,解放后他本人受姓赵的贫下中农欺负,改革开放了儿子还受欺负,总之,大赵庄的人排挤他家“好像形成了传统”。杨公才的人性扭曲而导致的悲剧,正是在家族权力一代接一代的欺凌压抑下发生的。搞女人和锯树苗是整个文本所要讲述的故事,它的动力源是由苦闷屈辱而生成的仇恨,而仇恨来自一个大家族对一个小家族的世代排斥和压迫。家族力量在这里明显成为一种特殊的支配性因素,制约着情节的发生发展,在主题生成上较为明确地传达了作者揭示乡村宗法家族权力的危害性,表达出对苦难者的同情和对乡村传统文化痼疾的批判意识。
《遍地月光》是刘庆邦近年的长篇力作。生活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主人公黄金种,其权利被剥夺、尊严被践踏的人生苦难史不是简单的血统论所能够铺设的,乡村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家族血缘论造成了他的人生悲剧;将他一步一步逼上绝路的,也不仅是那个时代的政治气候和无产阶级专政权力,更是那个特殊的地域里特殊的家族势力。文本中这两种权力对于情节的推进和悲剧的演绎都具有重要作用,村里大大小小的干部都姓杜,阶级斗争的开展和政治权力的实现必需借助于家族权力,而在那个特殊年代,家族权力也必须穿上政治的外衣才可以合法运行,杜姓拥有和实施着政权和族权的双重权力。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两者是合二为一的,家族权力在文本结构中居于特殊的支配地位。杜老庄的地主中,黄金种的父母被逼迫致死,赵大婶的丈夫被斗争致死,只有杜姓的地主完好无损,杜建勋也是地主,“但一笔写不出两个杜”,所以就平安无大事。青年黄金种既是地主儿子又属外姓,既有政治身份的卑微,更有家族血缘的低贱。设若他叫杜金种,其命运就不会是这个样子,压迫、伤害、凌辱以及恋爱权的剥夺就可能无从发生,其惊悚人心的悲剧历程就无法完成,而作者的主题传达也无法完满地实现。在偏远的杜老庄,微小的家族权力被放大后生产出的巨大能量,深及灵魂贯彻终生,成为苦难的渊薮。“文革”结束以后的80年代,流落外地的黄金种凭着辛苦劳动成了万元户,摘掉地主帽子也成为平等公民,其政治身份和经济能力得到保障后,他回到了阔别十多年的老家,但他一回到杜老庄,就受到了杜姓人的讹骗,连祖坟也被平掉了。扒坟的杜建忠的话很能说明问题:杜老庄姓杜。不管你怎样,杜老庄的天都在你头上罩着!显然,杜老庄的“天”就是杜姓的家族势力,只要你进入这个地域,就走进了这个家族权力场,其魔力就会发作,新的苦难就会纠缠上你。平掉祖坟具有一定的隐喻作用,它传达了杜老庄人要从这个地域内彻底排拒和清除外姓人的深刻的文化心理,这一叙事放在结尾,再次明白地揭示了家族权力对人的挤压是超越政治身份和经济能力的,作为一种生长在某一特定地域内的个体所终身无法逃避的苦难渊源,极大地强化了文本的悲剧意蕴,加深了读者对痛苦意识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