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伍尔芙在《普通读者》一书中说,世上有一类普通读者,他们“读书是为了消遣,而不是为了传授知识或纠正他人的看法”。这句话包含了一层意思,即普通读者虽然置身读者群中,却是独立的存在。如此看来,一本书畅销不畅销,并不构成普通读者读或不读的理由。因为读书不是凑热闹,它纯属一己之事,普通读者自有取舍标准,即便与别人所读相同,也是经过一番考量的。当然这只是普通读者的立场。其他立场——譬如作者和出版者的——势必与此不同。用一句话来概括似乎较为全面:“什么书好卖就出什么书,无可非议;什么书好卖就读什么书,愚不可及。”
现在常有文章提到,某某小说具备畅销书的一应要素。据此说法,正不妨特地针对读者群的口味打造作品,以期实现畅销。其实,对于普通读者,这招很难奏效,因为他有自家口味,不能够以“群”而论。此外借助媒体炒作,也是图书促销的常用手段,但同样不适用于普通读者,因为值不值得买他心里有数,不会轻易受外界影响,何况是炒作这种低劣伎俩。当然从“图书营销学”的角度来看,普通读者如何行事,毕竟只是一种现象,并不足以影响大局。而畅销书总是面对读者群的。
书是精神创造物,又是流通商品;衡量它的价值,远不止一项标准。一本书销路如何,既意味着赚钱与否,又意味着它所拥有的读者多寡不等,故不能单单以商业标准视之。然而一本书拥有很多读者,未必说明它就有何等成就。非但不同类别的书籍无法相提并论,即便同一类别的作品亦不能据此决定高下。
普通读者只关心一本书的好坏,无论它畅销与否。而世间的好书,有不少是在畅销之列。譬如乔治·奥威尔著《一九八四》,玛格丽特·尤瑟纳尔著《哈德良回忆录》,卖得很多,但无疑都是好书。在我看来,有关销售的数字既无益于亦无损于它们之为文学经典,顶多因此庆幸世间有这么多人识货就是了。但是即便没人懂得,好处依然存在。
将《一九八四》和《哈德良回忆录》与“畅销书”联系在一起,有人会不以为然;因为通常使用“畅销”这个概念,是与“经典”相对立的,并非专指销售量多。另外还有一种用法,以“畅销”与“长销”来区分书籍。此处“畅销”即“短而多销”,亦即一哄而起,随即烟消云散。《一九八四》和《哈德良回忆录》当然不属于这路“畅销书”。上述划分方法里包含了时间向度,而这恰恰是普通读者评衡书的价值所特别重视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他立足于文明史去看待这一问题,而不为一时甚嚣尘上所迷惑;同时也深知自家生命有限,不愿随便浪费时间去读无谓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