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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光:文学与艺术的对立与互动
    • 作者:王瑞光 更新时间:2010-07-14 03:01:36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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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自然应该是艺术大家庭中的一员。但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文学与艺术并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文学在整个艺术大家庭中的母体地位和显著作用。而在文学与艺术并称时,人们所说的艺术往往是指除文学之外的其他艺术形式。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文学有着悠久历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文学经历了很多变化。最早文学是身份的象征,只有少数的贵族才能够欣赏、创作文学作品。但随着时代的推进,很多知识分子也加入了文学欣赏和创作的行列。在这两个时期,文学都成为区分个人身份尊卑、鉴别地位高下的一种标志。而印刷术的发明,使得文学的推广和普及有了充分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文学作品得以和广大的读者见面,这时文学就不仅仅是少数人权力、地位的象征,而更像是老百姓的一种娱乐方式。当然,文学在小众化时期往往也是少数人的一种娱乐方式,但在娱乐功能之外,享用文学更是一种权利。

      而艺术,如舞蹈、音乐、美术、戏剧,也包括19世纪末产生的电影,它们在诞生之初就天然地成为了人们的一种娱乐方式。在远古时期,舞蹈、音乐、美术、戏剧等成为了人们祭祀与娱神的手段,也成为人们在收获后集体狂欢、表达愉悦心情的方式;它们既是表达对神灵崇拜的一种美的形式,也是自娱自乐的一种形式。电影在诞生之初,也成为人们进行娱乐的一种重要手段。作为一种新奇的杂耍,电影在诞生的初期迅速成为大众的一种娱乐方式。

      文学在诞生之初是少数人才能享有的特权,而艺术则天然成为人们的娱乐方式,这种不同的境遇,与它们的传播载体有着重要的关系。文学是以文字为载体,而文字的掌握在当时是控制在少数人手里的,它作为少数人的一种权利而存在,因此大多数的人很难享受到文学的滋养。艺术则不同,如舞蹈主要是以肢体语言为载体,而身体的扭动和变化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和理解的;音乐是以节奏、韵律为载体的,而音乐的节奏、韵律在很大程度上又与人体的节奏是有共通之处的,这就使得人们很容易理解这些节奏和韵律;美术以线条和色彩为载体,也是人们容易理解的;戏剧则以肢体语言和声音为载体的,这两种载体同样也为人们易于理解和接受;电影在诞生之初主要是以画面为载体,后来又加入了声音这一载体,人们可以轻松地接受画面这一载体所传达的信息,也可以较容易地接受声音这一载体所传达的信息。因此,在艺术诞生之初,由于它们所使用的载体易于为人们理解和接受,所以它们很快被人们所喜爱,成为人们娱乐的方式。

      文学与艺术在诞生初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对立的关系。这种对立关系的形成并非主要由于它们在内容、表现方法、情节处理、意向等方面的难以融洽,而更多是由于人们的审美意识,尤其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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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文学赖以表现的工具是语言和文字,这一载体在很长的时间里都垄断在少数人手中,能够享用文学的人们主要是在社会占有重要地位的上层或精英人士,因此,文学就成为他们所专享的艺术形式。文学之外的其他艺术形式则因为所采用载体的通俗易懂,所以很容易被大众所享用,也就成为了普通大众所易接受的艺术形式。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很长时间内,少数精英人士在整个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他们手中掌握着社会中的大部分资源,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资源。而普通的大众虽然人数众多,在整个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他们却占有很少的资源。由于文学掌握在精英阶层手中,它自然也成为一种精英艺术,成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正统的艺术形式,而艺术则不被看作是正统的、主流的艺术形式。精英阶层、统治阶级的这种观念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因此文学长期以来就被人们视作主导的艺术形式,其他艺术则被认为是次要的。在中国,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初。在此之前,社会不仅拥有大量的人群从事文学创作或相关活动,同时也有大量艺术家或艺术爱好者从事各种样式的艺术创作,但其影响力大都居于文学之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随着新兴的电子技术的发展,文学的垄断地位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和冲击,艺术在社会中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喜爱和关注。特别是在进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新时代,艺术由于更加适合产业化开发和操作,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喜爱。文学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危机。在选择艺术作品时,相比于文学作品,人们更愿意欣赏戏剧、美术、音乐、影视作品。

      应当看到,文学与艺术虽然存在一些对立,但它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始终占主导地位。美术、音乐、戏剧、影视等艺术形式从文学中吸收了大量的因素,比如西方绘画、建筑中很多内容和表现形式就是来源于经典文学作品《圣经》。与此同时,文学中也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艺术中的元素。正是在这种交流与互动中,文学也有一些形式和内容表现走向了大众。这并非是对社会的屈从,而是表明文学在其发展历程中已经具有了贴近大众的特质。据此,文学与艺术的交融已是势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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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艺术大家庭中,文学理应占有重要的地位。艺术在受到人们关注的同时,也应当把自己的影响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在这种情况下,文学和艺术之间就有了一个契合点。一方面,艺术可以从文学中找到很多可以借鉴的素材,以丰富自己的内容;而另一方面,文学可以从艺术中借鉴可供操作的形式和方法,使文学的样式多样化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因此,文学与艺术之间可以进行互动交流。

      文学一直以来都被人们称为母体艺术,其他艺术可以从这一母体艺术形式中吸收大量有益的素养,包括故事内容、结构方法、叙事技巧等都是其他艺术在发展中需要借用的重要素材,古往今来很多成功的戏剧、美术、音乐、影视作品都从文学中吸取了大量有益的成分,成为艺术精品。而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当代,艺术仍需要继续向文学取经。文化产业是特别重视内容和创新的产业形态,而文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素材、意象、形象和表现手法,这些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成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的内容。因此,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把文学中大量优秀的内容借鉴过来并加以创新,从而在文化产业进程中占据优势地位。

      相对于文学主要借助于文字这一载体,艺术所使用的载体就显得多种多样。由于多种载体的使用,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艺术形式在发展中受到了人们更多的关注。特别是综合多种艺术样式的表现方法更可以带给人们感官以强烈的刺激,从而更加有效地吸引人们的眼球。因此,文学除却继续加强与改善其文学属性之外,应当关注更多艺术的表现形式,适当借鉴其他艺术的表现载体或语言。诸如电视散文等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它将文学和电视的声音、画面载体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文学样式;广受青少年欢迎的漫画书也是如此,它将文学内容和美术的线条、色彩等艺术语言有机结合在一起,使人们在受到文学熏陶的同时,也可以欣赏到一定的美术元素;而在近几年出现的根据热映影视剧所撰写的小说,虽然呈现出来的还是一种书籍的形式,但是人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会将书籍中的内容与电视剧中的人物、画面、声音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不同于纯文学的艺术感受。随着科技与文化的发展,将会有更多新的艺术样式出现,它给我们以重要的提示,文学能够而且应该从其他艺术形式中借鉴一些必要的形式因素,以丰富自己。

      文学与艺术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割断的,它们共同的目标就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这种目标使它们之间有了交流与互动的基础,而这种交流与互动对各自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当然,对于文学与艺术之间的差异也需要正视,不可忽略它们各自的本质属性以及特有的表现力。在当代,文学与艺术之间特别应当加强互动与交流。只有在互动中,文学与艺术才能继续发扬各自的优势,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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