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间事》是云南“70后”女作家赵丽兰的散文集处女作。赵丽兰说:“我要把大荒中的雨水、河流、娃娃以及光,写成一本书。我要写出野兽一般的金黄。”《月间事》里,有霍乱中光着屁股抬棺材的女人们、被大火烧伤却只乞求一条短裤的少女、大河里漂来的婴儿、会说话的亡灵、和“我”一起看月亮的猪、藏在裹脚布里的白色跳蚤、吸血的蝙蝠……一个遥远边陲的村庄,那些切切实实曾经降临在人们身上的天灾人祸,被作者以一种极有质感的语言娓娓道来。仿佛朦胧的月色中,一个精灵般的声音飘进了窗棂,为在书桌前昏昏欲睡的我们,带来那些远方未曾谋面的故事。
这的确是一本“有着野兽一般的金黄”的书,虽为散文却有着诗一样的语言,小说般的叙事。作者在虚构与非虚构间自由穿梭,记录了一个真实的民间,直面并尊重人性的复杂。如果说,传统文学中的男性视角是明晃晃地暴露在日光下,那么女性视角则是被隐蔽的,只有在幽暗的月光下才会显现。
《月间事》中几乎每一篇散文都提到了“月光”。当然,“月光”在中国文学的源流中,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月的意象不断地出现在中国文人的笔下,或是寄相思,或是托乡愁。在古典的意象里,月色总是凄婉的、冷清的。然而在赵丽兰的笔下,月光的含义变得更为立体和复杂。它不再是作为某种情思的寄托,也不是一片惨白的背景板,而是作为一种目光,去注视着生命的另一种呈现。那些由“我”的老祖、姑奶、奶奶、母亲讲述的故事,通通在月光下发生。例如那场发生于1942年的霍乱,也是由大姑奶在75年后一个残月高挂的冬夜里,为“我”娓娓道来的。在75年前那场瘟疫中,死去的大多是男人,而为他们抬棺送葬的人则是清一色的女性。这些女人在抬棺材时,都要光着屁股,原因是为了让鬼羞死,以防染了瘟疫的鬼又来祸害人间。在人与鬼的对峙中,活人可以不必理会人间道德的裁量,但死去的鬼却会因此而蒙羞。
除了一场瘟疫,月光还见证了一场大火。《说谎的火》中,一场大火带走了老祖李晓外的女儿和外孙女——我老姑奶和她的大女儿。当时,她们并没有死在火场里,而是全身烧伤,被送到了医院,浑身赤裸地躺在冰冷的灯光下,就这样躺了一个月才死去。在这一个月里,大姑奶的女儿——这个16岁的少女,向所有去看望她的女性都曾讨要过一条短裤。即便她已经遍体鳞伤,但她无法忍受自己的肉身赤裸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月光见证了少女的伤痕,也见证了她的羞耻。一个月后的某个夜晚,在月光将医院彻底照亮的时候,老姑奶和她的大女儿间隔两个小时离开了人世。那个16岁的女孩终究没能等来那块承载着无限期待的遮羞布。
羞耻对于女性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赵丽兰敏锐地察觉到了,少女和妇女对于“羞”的体验是不同的,活人和将死之人对于尊严的体悟也是不同的。当我们把两个故事对照在一起读时,就更能发现女性体验的幽微与复杂。月光下,除了有老祖、奶奶、姑奶、妈妈的故事,也有“我”的故事。在《有人在月光下洗身子》《安放在月光里的床》《知羞草》等故事中,月光见证了“我”灵魂和肉身的成长。那些所有独属于女性的隐秘变化——初潮、出嫁、生育,都在月光的见证下发生。只有在月光下,“我”才敢拥抱、抚摸自己的身体,只有浩大的月光才能百无禁忌地接纳一个女孩对生命的期待与羞耻。
《月间事》中,所有的故事都在月光下发生或被讲述,正是因为故事的见证者和讲述人都是女性。只有女性能注意到那个被大火烧伤的少女对遮羞布的渴望,只有女性才能看到一张黄表纸和一个女人的身体产生的连接能够跨越生死和礼教。由此,月光下的历史与生命,就呈现出了与日光下不一样的质感,也更添了一丝诡魅与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