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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李立:与汽车有关的两个瞬间
    • 作者:周李立 更新时间:2021-01-12 09:53:18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151


    今年是我在北京生活的第十八年了,在北京生活的时间已经与我在四川生活的时间一样长了。其实我该忽略在四川度过的婴孩时期蒙昧的三五年,那么目前我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的确是北京了。

    但是我现在想从北京实行汽车限行政策开始说起。

    那天一觉醒来,我突然发现应当调整当天的出行计划:根据车牌号尾号,每辆车每周有一天被禁止上路,那天我不能开车上路。尽管城市的棋盘上,我们都是在棋局规则的笼罩之下行事的棋子,但这一刻,我身为一粒棋子的感受,真是前所未有地强烈,我想起大潮中身不由己的水滴,大潮任何轻微的涌动都足以改变水滴的形态和方位。

    感叹之后,当务之急自然是调整行程,我取消了这天去遥远的城市另一端访友的安排,那位朋友可以再等一天。只是但凡被取消的安排,总会散发一种过期美食一般令人遗憾的沮丧气息——虽然我总强调自己喜欢计划,但其实我喜欢的只是被完美实行的计划——于是那一天无所事事的我,便一直有些焦虑。当时我以为这都因“限行”而起,如今想来其实“限行”大略算是“最后一根稻草”,毕竟那时我正处所谓低谷,长期处于崩溃前那最后的一秒。

    时过境迁,如今思量,才觉得当时或许没那么糟糕,因为在长时间的抑郁之后,我最终发现,只要摊开两手,承认自己对很多事都无能为力,不少困扰就会迎刃而解。这种领悟自然带来了解脱感,让我知道纵然拼尽全力,也需时刻做好准备迎接无奈的结局。我让自己平和了稍许,这样我与城市及周遭世界的关系,才不至于太过紧张。我承认城市确实在我之上,我心怀谦卑,尊敬它体量庞大的存在,毕竟是它庞大的身躯包裹着我、容纳了我,让渺小的我得以完成来这世上一趟所必须完成的那些俗务。渺小与世俗,身处大城市便与这两个词脱不了干系。

    就是这样,带有转折意义的领悟往往生发于某件不相干的小事、某个不被预期的时刻。这种时刻在小说中往往颇具意味,被小说家当作情节发展与人物变化的动力来使用。不过我先不谈小说,我只想表明这就是我臣服于这座城市的时刻,我并没有遭受重大的挫折,并没有受到生活的逼迫,尽管他们总喜欢在小说中安排堪称苦难的灾难性事件,但我发现,现实永远与小说不同,城市中的大多数人,只是在无数碎片式的小小的不幸中,就渐渐不堪重负乃至屈服,就像当初的我,汽车开始限行的时刻,累积的负面情绪终于从量变升级为质变,将心比心,城市中看似平和的每张面孔都似乎与我共鸣,哪有那么多苦难,我们同样渺小而世俗的存在便已值得同情。

    事情总是这样,往往要和解之后,我们才有可能实现理解,才能有意识地去认知。我与城市和平相处之后才能理解它,认知它,此后我继续经历诸多类似汽车限行这般只在城市中才会经历的事情,并尽力从中捕捉那些也算是妙趣横生的东西。理解与捕捉,写小说的人都明白这是多么重要的技能。对城市怀着抗拒和敌意,或许能写出“进城”小说,“进城”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城市中的悬浮物,他们随时可以飘走。然而城市小说中的人物飘不走,或者,他们想飘也无处可飘。

    不过,既然大家都这样生活,我又何必对现状耿耿于怀呢,至少看起来我生活得还不错。这样的想法让城市里的人们越来越相似,“看起来差不多”——就像是城市生活的一种法则。也因此,现代都市人时常被冠以“冷漠”“孤独”“麻木”“同质化”“扑克脸”乃至“荒诞”的种种标签,没办法,人们为了“看起来差不多”,只能隐藏起真实的自我、个性及悲喜。城市文学大概从这套法则中受益颇多,那些隐藏的东西,让作家们兴致勃勃,亟待探究。于是从加缪开始,文学中的现代都市人就被蒙上了某种相似的精神面纱。现代人敏感又自我封闭的精神气质也在文学中如鱼得水,别开生面的现代小说的时代来临了。我心目中的这一时刻的文学开端是《包法利夫人》,爱玛的忧郁在农耕时代是无法为人理解的,那些碎片式的日常累积成的忧郁,正是当下城市文艺女青年的忧郁——专属于城市的忧郁(为此在我从事图书编辑工作之后,愿望之一就是出版我编辑的《包法利夫人》)。

    为了对照观察,我偶尔也没来由地畅想与城市迥异的农耕社会,尤其是在我的小说被诟病没有“风物”或“四时”描写的时候。严格说来,在小县城长大的我,并未真正体验过乡村牧野生活,直到如今我依然不能区分田地里的香葱与小麦——除非它们同在超市货架上,贴有清晰的价签。然而我从《诗经》和唐诗里知道,在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年代,人们需要做到的头等大事是遵守“四时”,所谓“四时佳兴与人同”。而我发现城市的原则分明与“四时佳兴与人同”背道而驰,城市里的“克己复礼”也与晴耕雨读的岁月里的“克己复礼”大相径庭。城市,尤其北京这般的北方城市,“四时”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你的确可以看到四月的玉兰、五月的蔷薇,并自认为看到了万紫千红的春天款款莅临的步伐,你也有可能在冬日的早晨为连夜的降雪而欣喜,有可能在清爽的秋日自以为见识过老舍的北平。然而,这里还有一种冬季,是室内的暖气让你穿着短袖薄衫依然冒汗,还有一种夏天,是空调保证你不会一觉醒来满头大汗。如果你运气好,住进“恒温恒湿”的小区,那么你将再也不必兴师动众给衣橱换季了。只要你不是生性挑剔的人,那种人总是抱怨暖气不足或两层玻璃窗漏风,那么你就这样与“四时佳兴”隔绝无缘。你完全可以更改“四时”,天光年节,全随你乐意。

    如此想来,我们笔下的“四时”必然不是《诗经》与老舍的“四时”,我书写的城市自有它的“四时”,它的“四时”比较隐蔽,有诸多层次,也不那么显而易见,然而它一定存在,长久的朝夕相处或可让我管窥它独特的“四时”,我只希望我的笔力能将其描摹。像雨果在《巴黎圣母院》第三章对巴黎城的描述,雨果仅仅写的是巴黎独特的“四时”吗?不,雨果写的是巴黎从漫长的时间中绵延而来的格局、建筑、气质,乃至象征。巴黎成为这部小说的核心,巴黎导致了卡西莫多和艾斯梅拉达走向各自的命运;你能说古典主义的雨果写的不是城市小说吗?

    然而现代的大城市又比雨果的巴黎繁密复杂,尽管中国的大城市都尚年轻,但北京这样的地方已显示出它与此前的城市绝然不同的巨大的容纳与包裹的力量,这种力量或许就是城市文明,这经由社会分工的极度细化孵育而出的产物,让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成为大体系中的小部件,承担着渺小的职能,遵循着宏大的法则。无数小部件拼贴融合,构筑起一座座貌似恢宏实则脆弱的光辉城市。我们全被这若有似无的光辉笼罩,于是我们必得遵循齿轮运转的节奏,我们必得调整自身舞步的频次,我们必得有计划地出行,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过马路,唯有如此,“我”才能与无数个“我”通过微妙而精准的关系牵扯及共生。“共生”是城市的关键词,“共生”象征着项链般的咬合与连带,“盘根错节”也不足以形容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精巧设定。

    这种设定在疫情期间尤为明显,想必我们都体味到了这种“连带”关系的强大作用力——某一环节的缺失便是全盘崩溃的肇始。我们无法想象一座水、电、网络、食物……缺失的城市,这个年代的地球比从前任何年代都更容易上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蝴蝶效应”的戏码。

    再说小说,小说与城市的本质共性在于它们同样凌驾于时空之上,又同样遵循某种微妙的法则。当我们承认城市的力量、尊重城市的“四时”之际,是否就是城市文学、城市小说真正问世的时刻呢?不,这其中我一定还遗漏了什么。那是人,是人与城市的关系妥帖适宜,双方有交流有互动,我能够意识到在城市的磅礴中自身的主体性存在,这也许是另一个关键时刻。

    于我而言,这另一时刻,也与汽车有关。如果上文我想描述的是我对城市有所意识,接下来该是我对自身有所意识的时刻了。

    某一年,我终于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毫无疑问,我花光了所有积蓄,作为任性且向往更广阔世界的年轻人中一员,我不顾要“开源节流、存款买房”的劝阻,我更相信广告词中所谓“一辆车将改变生活方式”的说辞。两者之间,我当然听从广告,毕竟消费主义也是城市的根基,广告又是消费主义的锦衣华服。然而此处该闲言少叙。之后的某一天夜里,不算太晚的时间,我从单位开车回出租房。对出租房的滋味,相信在北京的我们都感受复杂;不是自己的房子,但我们心心念念,悉心照料,将其称作“家”。夜色往往让驾驶者脆弱,尤其这位驾驶者又是与汽车单独相处;我开着车,脑子里想着近期因为种种原因务必得搬家,这让我焦灼。我意识到也许这辆廉价的汽车更值得被我称作“家”。被它包裹的感觉是多么踏实而安稳,我甘愿待在它狭小的空间里。

    狭窄的空间里播放周杰伦最新的专辑,那是周杰伦如日中天的年代。在密闭的小空间内独自享受低音炮轰隆作响的震颤,这对我而言有些奢侈。渐渐,华灯初上,机场高速两侧亮起同一色的路灯,比五颜六色的霓虹更为堂皇。我的驾驶技术尚不熟练,高速上的车辆慢慢都把我抛在身后。无数汽车尾灯忽近忽远,在我眼前连缀,仿佛一条条跳跃的火红的蛇。

    也许是因为音乐,也许是因为车内这方我能独处的空间,也许是因为驾驶带来的操控着什么东西的感觉,也许就单纯因为那些瞬间亮起的路灯……我从即将搬家的焦灼中放松下来。我想,我已经在这里,我现在在这里,我以后在这里。从抵达北京第一天,我拖着行李箱迈上北京火车西站的天桥时,我就在这里了。我那时把行李箱拽上天桥的力气,如今到哪里去了?那又是多久以前了?恍如昨天,又仿佛久远到那番场景恍惚已成黑白电影。我只记得那时的感觉,北方的风真大,又真爽,像亲爱的人在耳旁咆哮过又愤愤离去,在耳中留下持续的长久轰鸣。其间这些年的生活记忆,便也纷至沓来,高速公路旁一盏盏伫立的灯盏,宛如灯塔一般替我在汽车尾灯的通红海洋之上标志出:我独自走过怎样的路,我曾如何一步步去往那个地方——那个我心之所向的地方哪怕虚幻又朦胧,如同很远的远处我根本分辨不清的道路标志牌。

    我重重踩下油门,爱因斯坦验证过,速度会给人带来仿佛已超越时空的幻觉,然而我心里却以为自己已无比沧桑,我恍惚以为自己确实是凌驾于时空之上,已然成为电影即将落幕时出场的那位多年后的皱纹在脸上、故事在心里的老妇人。

    关于城市与我,或关于城市与我的写作,我曾预感自己有一腔肺腑要倾诉;然而最终呈现于心头的,却不过是两个瞬间,甚至都称不上我在北京这十八年的生活里至关重要的瞬间。然而那些时过境迁后突然在眼前出现的瞬间,必有其因果。我体察到了城市对我的包裹,我不愿把这种体察留待到自己真的成为“皱纹在脸上、故事在心里”的老妇人的那一天。我几乎是在那同一时期开始写小说的,那一时期多好啊,周杰伦正当红,我已很沧桑,而我的小说又刚刚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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