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 网站首页
  • 文化中国
  • 诗歌高地
  • 小说• 散文
  • 理论在场
  • 主编评诗
  • 图书出版
  • 字画收藏
  • • 中国东方作家创作中心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理论在场 >>  百家争鸣 >> 王宝杰:最可怜的要数焦仲卿
    王宝杰:最可怜的要数焦仲卿
    • 作者:王宝杰 更新时间:2024-09-18 08:38:50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534


    笔者在《刚烈·专情·绝望·轻生》一文中分析了刘兰芝自杀的性格因素以及她如何一步步发展到自杀的心理轨迹,但对焦仲卿的性格成因及其自杀心理的发展没有深入分析;而且,千百年来,人们可能忽视了一个最可怜的男人——焦仲聊,他内心的痛苦、焦虑、抑郁,有谁去理会呢?下面,就深入探讨一下焦仲卿悲剧性格的成因及其自杀心理的发展。


    现代心理学研究完全可以证明,焦仲卿最终追随刘兰芝自杀,其性格是有严重缺陷的。一个有正常思维逻辑和心理健康的成年人,是不会因外界因素而随便自杀的,因为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而且这种轻生的念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只能是对生活一步步失望而且最终发展到绝望,自杀才会“水到渠成”地发生。再说,一个有着正常思维逻辑和心理健康的成年人,即使生活中遇到再大的困难与挫折,也不会随便对生活产生绝望的情绪就去自杀,而是会勇敢地面对生活和现实。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那么,焦仲卿的性格是怎样的呢?我们还是从诗文描写的实际及当时的历史背景出发,去探寻其悲剧性格的成因及其自杀心理的发展轨迹。


    从诗文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对爱情同样是专情如一的,这也是他在失去刘兰芝后会走向自杀的重要原因。对爱情的专情如一,他毫不比刘兰芝逊色,只不过在那个时代,女子对男子的忠贞要比男子对女子的忠贞更具有大得多的现实意义,因此,人们从内心会更赞赏和同情刘兰芝,而比较淡漠焦仲卿(也因焦仲卿的自杀本身就是违背封建礼法的不孝之举,见诸笔者另一文《回归历史真实的解读》)。这也是诗文为什么用大量篇幅刻画刘兰芝一步步走向自杀而对焦仲卿只是简写的原因。但这仍不防碍我们依据诗文来分析焦仲卿对爱情的专情如一,这种专情的程度越深,他走向自杀的理由才更充分。焦仲卿对刘兰芝的专情,是建立在他从骨子里喜欢兰芝的基础之上的,他已经从思想上先入为主地认为只有刘兰芝这样的女人才能和自己终身相伴,其心里已经装不下任何其他的女人了。何以见得?其一,是焦仲卿自己的表白:“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从这样的表白中,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对刘兰芝是何等的看重,是妻子,更是生死相依的朋友。其二,贤女秦罗敷的对比烘托。“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 可见,秦罗敷既贤淑又貌美是毫无疑问的了,然而,焦仲卿就是不喜欢,宁愿一死,也不妥协。其三,一证实兰芝确已许嫁他人,首先发出了“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的誓言。从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誓言不是说说而已,仲卿确实付诸了实践,可见他的内心只能装得下兰芝。兰芝一死,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那么,一死了之,就成为他唯一的选择。


    焦仲卿为什么就不喜欢既贤淑又貌美的秦罗敷呢?漫漫的封建社会,女子在婚姻问题上被逼自杀的何其多也,而男子为情自杀的的确不多见。一时求不到自己心仪的女子,也会以“天涯何处无芳草”而自嘲,再等待“芳草”的出现,也绝不会去自杀呀!何况这“芳草”就在眼前,且有“阿母为汝求”,但焦仲卿就是“油盐不进”,最后就一死了之了呢?这得归结到焦仲卿的性格上来。


    首先,即人们公认的“拘谨懦弱”。这实际就是一个悲剧性格。这样的性格发展到极致,就很容易产生悲观绝望、厌世自杀的地步。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怎么生就这样一个性格,而且最终真能发展到自杀的地步?这实际是焦母长期大发其家长淫威的结果。从诗文中“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焦母的性格是那种暴跳如雷式的性格。诗文中的焦仲卿已是结婚“二三年”的成年人了,和母亲说话,母亲稍不如意,就是一番“槌床大怒”,那么,在仲卿的更为淘气的儿童时期、少年时期、青春期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就不难想象,这种暴跳如雷式的表现肯定会经常出现,从而对仲卿性格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日积月累,仲卿的性格就“拘谨懦弱”起来,母亲一发怒,他就退缩,所以才有文中“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的表现。现代心理学研究


    表明,父母脾气暴躁,对子女性格的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焦母长期大发其家长淫威,肯定会造成仲卿的性格畸形发展,才达到如此的“拘谨懦弱”。这也是人们为什么把悲剧的罪魁祸首首先归结到封建家长制的原因。然而,正如我在《刚烈·专情·绝望·轻生》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不是所有封建家长在封建礼教及家长制的伦理道德中就一意孤行,大发淫威的,绝大多数家长还是爱女儿如“掌上明珠”,爱儿子也“望子成龙”的。文中的刘母和焦母就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这时的封建家长制本身,还不至于推波助澜到直接“杀人”的地步,毕竟这一历史时期,封建社会正处于刚刚发展的时期,封建礼教及家长制才确立不久。就是当代社会,由于父母对子女的长期教育方式的不当,日积月累,造成子女自杀事件也时有发生啊!归根结底,是焦母对仲卿长期的教育方式不当,才造成了仲卿“拘谨懦弱”性格的形成,而且,仲卿还是一个“单亲家庭”里的孩子,是“孤儿”,这样的教育方式就更容易出问题了。这种性格的极端发展,最容易造成人的偏执行为如报复、暴力、自杀等行为的发生。所以,这种性格,是仲卿最终能走向自杀的思想基础。


    其次,焦仲卿性格中的另外一个悲剧因素就是“抑郁症”。何以见得呢?从“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的描写中可见一斑。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动不动就“哽咽不能语”了,最科学的解释就是,他是一个身心长期被压抑而不得志的人。这里的不得志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官场上的不得志;一是家庭中的“不得志”。 官场上的不得志是显而易见的,这一时期,还没有实行科举制,而焦家只是一个“庶族”阶层,所以,从制度上,决定了焦仲卿在官场上不可能有什么大的升迁和作为,他内心对这一形式是有清醒的认识的,有他的话为证:“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薄禄相”就是没有做高官、享厚禄的貌相。可见,他对自己的仕途已不抱任何希望了。所谓家庭中的“不得志”就是,在家里,他很少甚至从未实现过他自己的意愿。什么事情都是母亲做主,眼下,就连自己心仪的妻子都要因母亲的好恶而被休弃了,而自己根本拗不过母亲。即便到了仲卿想用 “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种以死抗争的方式做最后努力,焦母又“零泪应声落”地绝不松口,真是软硬兼施啊,如此的终身大事上,仲卿都不能如愿,可见他的生活中是怎样的失意啊!因此他只有“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这是无可奈何的长叹,更是绝望的哀叹。这种长期的身心压抑而不得志,使得仲卿“抑郁性”的悲剧性格即将“爆炸”,只要有一根“导火索”,就会点燃其性格悲剧的“火药桶”。而正在这时,就传来了刘兰芝“举身赴清池”而自杀的噩耗,这样,自己人生中唯一值得留恋的“知己”魂去尸留,对于仲卿来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不能割舍的呢?他彻底绝望了,只有这种绝望心理产生了,才会义无反顾地走向自杀。尽管这种方式会留下母亲而落得不孝的骂名,但对于自己来说,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自己只有随兰芝而去,才是早已疲惫的身心的最好解脱。于是,“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就是其悲剧性格发展的必然结果。


    分析至此,就完全可以解释焦仲卿为什么不能接受秦罗敷了。焦母之所以能看中她,就是因为她从小就受到了严格的封建礼教的教育,她的言行最符合封建礼法,所以,才称得上“贤女”,加之她又“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那更是焦母心中最理想的儿媳。然而,这焦母的如意算盘却打错了,焦仲卿正是长期受母亲的礼法“虐待”(即焦母太拿封建礼教及家长制当“令箭”了,特别是她经常用那种暴跳如雷式的教育方式,如果不成,就又“零泪应声落”地软硬兼施,而诗中描写的刘母就不如此)而“拘谨懦弱”、内心抑郁,这秦罗敷所受的封建礼法教育不就是自己母亲的翻版吗?自己内心本来就够痛苦了,“幸复得此妇”(刘兰芝,因她“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心里就没有封建礼教那些“条条框框”,所以才让受封建礼教及家长制之苦的仲卿更青睐,更喜爱),生活才出现了一点曙光,而兰芝现在却许嫁他人,怎么能再让一个满脑子都是封建礼法的女人走入自己的生活。所以,死


    是自己最好的归宿。但自己毕竟顾虑重重,所以他走得不如刘兰芝“举身赴清池”那么干脆,而是“徘徊庭树下”,最终才“自挂东南枝”。


    所以,焦仲卿的自杀悲剧,在还是封建社会早期的东汉末年,封建礼教及家长制依然只是外因。归根结底是他母亲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而这种教育方式源于焦母本身是一个容易暴跳如雷的女人,她太拿封建礼教及家长制当“令箭”,动不动或“槌床便大怒”,或“零泪应声落”,软硬兼施,让仲卿的意愿丝毫得不到实现,把仲卿“培养”成了一个“拘谨懦弱”、身心严重抑郁的悲剧人物,这样,在他认为毫无自己伸展空间的时候,自杀,便成为他无可奈何的选择。


    所以,焦仲聊才是最可怜的。因为这个社会是男权社会,而这个男人却被几个女人弄得无可奈何,最后竟然走向了自杀的道路,实在让人要为他掬一把同情泪。各位读者朋友,当你们对刘兰芝的悲剧命运扼腕长叹之时,是否也为这位大老爷们儿鸣鸣冤、叫叫屈呢?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您的大名: * 您的email: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 资讯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