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所说的“文”,是指散文(包括随笔)这一传统的文体,不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类的文体,更不包含诗词。
近年来,陆陆续续写了一点散文随笔包括非虚构的作品,也陆陆续续在报刊上发了出来,也得到一些朋友的关注。有关注文坛的记者朋友让我谈点什么。
正像我在出版第一本散文集的时候在后记中写到的,我始终是一个文学、再说具体点是散文写作的业余爱好者。我没有能力、才华和储备做一个专业作家,这是客观事实,也是自知之明。同时我也没有做一个专业作家的想法和追求。这和我的性格有关,我总认为,不管做什么,一旦成为专业就很吃苦,很沉重,而业余爱好则进退自如,没压力很洒脱。你做好了别人会说:你看人家是个业余爱好者,都能做这么好;你做差了,人家也会原谅你:本来就是业余爱好吗!
我属于这类人,不跟别人比,不爱较劲,没有大追求,不与自己过不去。
作家阿来说我是“非专业化写作”,他一针见血。
我很欣赏许多作家的洋洋洒洒,下笔万言。但我写不出来,做不到,我以为原因主要是我读书少,知识面窄,想象力差,无法旁征博引,无法潇洒。我想写什么就只能写什么,因为这些我熟,无法触及之外的、不与之相关的内容。有意注水就更不敢想不敢为,我认为这是对读者的不尊重,对自己的不尊重。
而说“积习难改”,大概是因为我当记者的时间太长,尤其是当新华社记者,对篇幅的要求很严,消息基本不能超过500字,一般的通讯不能超过3000字,还得分上下篇发,还得相当一级的领导同意。不要说多一句难,有时候多几个字都难。所以至今难改。虽然现在的稿费是按字数记,但我仍然有时为所动而始终动不了。
作为一个散文写作的业余爱好者,我从开始就是有一个遵循的“三真”:真事、真情、真理。
作家徐则臣谈创作时谈到:“写自己想写的,写自己能写的,写自己能写好的”,很合我的胃口,我也认为这是一个有良心的作家的自我要求,也是一个作家真正能长大的必然之路。
我的很多作文都是真事,是我非常熟悉的真事,基本没有虚构的。比如写我的父亲母亲(我也实在想象不出,再聪明再有才华的作家如何能够虚构出现实之外的另一个父母来),写我的老师,写我的妻子,写我的儿子,写我的老屋等,都是真人真事,熟人熟事,毫不陌生。属于自己想写,自己能写的人和事。写完还要读给他们听,看对不对,不对马上改。我觉得你敢把写的东西读给被写的对象听、被写的对象看,是需要勇气的,是需要真诚和坦诚的。比如我写大科学家于敏、企业家倪润峰,都是把定稿亲自送给本人或单位审定的。这是真假的考验。有人写了别人,又怕被别人看,说明真实性有问题。有人辛辛苦苦写了人家,结果被写的人不领情。大概是有假,至少不是那么回事。我不这样写东西。不是真事我不写。
是真事,我不熟或者说没有打动我也不写。
既然写了,我绝对是被打动了的,是情感促使我去写,真情去写,因为我没必要虚情假意地写东西来换取什么证明什么。其实写作又能换取什么证明什么呢?
回过头来看我20多年前写的东西,和现在还是有区别有变化的。变化在于过去的真情实感,太不节制、太矫情、太放纵。现在感觉有所收敛,平实了许多。这一方面可能是年龄的原因,一方面也是学习别人的收获。我看了阿来的作品后,有一次跟他说,我看了您的某作品,让我泪流满面一夜无眠,想象不到您在创作过程中掉了多少眼泪。他说:“是真的,只是要尽量克制。一来不想太放纵,二来要使文本节制。”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对我的启发很大,影响很大。我知道了,尽管是用真情写,也要克制,不能放纵。我想这也算对读者的尊重,对自己的尊重。
用真情写真事,对我来说只是个写作的过程,并不是目的。我写东西,只是想从这些感动自己的真事中,悟出点东西来。告诉被我写的人,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告诉读者我们应该从这里悟出一个什么理。我这里说的“真理”,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的真理,而是生活中的一些道理,有时候也可能是些大道理。如果你絮絮叨叨地写了很多真事,写得痛哭流涕,也很煽情,但如果你不告诉读者为什么要写这些,那么你的这些东西就可以作为日记留着了,至少是没有必要发表了,因为发表是为了让人看的。那就像祥林嫂了,尽管逢人便讲的她的事情很真实,她讲得也很动情很值得同情,但大家肯定不想听,甚至会像鲁迅说的,“无端消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所以,我的散文都有一个自己提炼出的结尾,类似于聊斋的结尾。可能是画蛇添足,但我还是觉得必要,还是坚持了的。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作文的败笔,甚至最大的败笔。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好的散文应该是形散而神不散,必须要散。
这话没有错。但散必须有节制。我也读过一些作家的作品,有的还是很有名的作家的作品,写得太洋洋洒洒,以至于自己可能忘记了在写什么。反正我读得莫名其妙,一头雾水。我认为散文的散至少应该遵循这样几点:散得开,聚得拢,围得紧。
如何解释?举个例子吧。比如鲁迅的《藤野先生》,全文是3218字,但前面写了711个字(几近四分之一),才出现了有关藤野先生的描述。这711个字,都写了些什么呢?有“上野的樱花”,有“盘着大辫子”“还要将脖子扭几扭”“标致极了”的“清国留学生”,有“咚咚咚地响得震天”的跳舞,有朱舜水的客死地、北京的白菜、福建的芦荽、日本的监狱、芋梗汤等等。这些咋看都与藤野先生毫无关系,够散得开了。但仔细想想,没有一句不是为了衬托藤野先生的出场,不是为了突出藤野先生——一个日本人比中国的留学生还要关心中国的医学,关爱一个中国的真正有抱负的留学生。
这就是聚得拢、围得紧,就不是多余的了。
鲁迅写的是真事,用的是真情,最后也交代了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和写后作者本人感悟到了什么,应该怎么去做。这就是鲁迅在文中写到的:“有时我常常想:他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诲,小而言之,是为了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了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知道。”所以他要写,而且“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绝的文字。”
这也正是这篇文章几十年来被公认为中国现代散文最优秀的代表作品之一的原因吧。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它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
我的“三真”观,就是在诸如《藤野先生》《背影》《内蒙访古》这样优秀的散文作品和优秀的文学家的影响下总结形成的。
文学评论家谢有顺说:“真实地写出一段人生,并为一种朴素的人格加冕,是文学能感动人的核心品质;而在一种生活背后,看到那条长长的灵魂的阴影,咀嚼它的幸福和悲伤,并思索它的来路和去处,是文学得以重获心灵深度的重要通道。”这句话同样强调的是朴素真实的事,或幸福或悲伤的真情,思索一种无论是来还是去的心灵轨迹、人生轨迹这个亘古千年未为一统的理。
我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并以为尤其应是散文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