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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宝军:使用新韵是诗词创作的时代要求
    • 作者:吴宝军 更新时间:2023-12-01 08:55:53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879

    关于旧体诗词该如何用韵的问题,诗词界一直争论不休。一种是传统派,固持《平水韵》《词林正韵》等传统韵书为圭臬,认为旧体诗词必须恪守传统,遵循传统韵律,否则便不能称其为旧体诗词;另一种是创新派,认为应该推陈出新,顺应时代,旧瓶装新酒,使用新韵。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莫衷一是。从时下诗坛看,好像是传统派占了上峰,有一种不用《平水韵》等就不是旧体诗的倾向,因此要求如果使用新韵应该特别注明。要厘清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诗词用韵进行一番历史和现实的疏理。


    诗韵是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诗词用韵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语言的发展变化不断地发展变化。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将用韵标准分为三个时期。唐以前为第一期,完全依照口语而押韵,比如《诗经》《楚辞》中的许多诗按现在语音来读是不押韵的,但在古音里应该是押韵的,只是古音的变化太大,今天除部分地区还保留了一些古音之外,多数已不可考了。


    从唐以后至五四运动以前为第二期,诗词创作原则上依照韵书。即便如此,韵书也是不断总结变化的。从六朝李登的《声类》、吕静《韵集》、夏侯该《韵略》到隋朝陆法言等人著的《切韵》、宋代陈彭年等重修的《广韵》,到丁度等修改的《集韵》《礼部韵略》,以至于金人王文郁编著的《平水韵》,韵部最终由206部减到106部,走的是合并邻近韵部,押韵从宽的路子,充分显示出诗韵的发展变化是以简约化和口语化为方向的。


    五四运动以后是第三期,随着新诗的出现,用韵完全以口语为标准。尽管在旧体诗词创作过程中,大部分作者此时还在沿用《平水韵》,但诗韵的发展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了,时代性、口语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押韵是根据作品的需要而随时变化的


    在如何用韵这件事,古人是搞得很明白的。且不说在唐以前没有韵书的近两千年的诗歌创作史上,诗人完全以当时的口语发音来押韵,就是在韵书出现以后的几百年里,诗人也不是完全拘泥于韵书,而是根据作品的需要灵活地选用韵部。后人将一些出韵的作品归纳成孤雁入群格、孤雁出群格、进退格、辘轳格等等,完全是闭门造车的臆测。如果这些韵格还有定式的话,那么像苏轼《次韵答宝觉》(芒鞋竹杖布行缠,遮莫千山更万山。从来无脚不解滑,谁信石头行路难。)分别押《平水韵》中的一先、十五删、十四寒韵;杨万里的《晨炊玉田闻莺观鹭》(晓寒顾影惜金衣,著意听时不肯啼。飞入柳阴多去处,数声只许落花知。)分别押五微、八齐、四支韵,又该如何解释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韵书是对当时人们用韵一般规律的总结,而不是先天的金科玉律。诗人用韵可以依据韵书,但从根本上还是依据时代发音的标准根据作品的需要灵活运用。


    词的用韵就更宽,其中入声几乎是通押的,比如辛弃疾的《贺新郎·把酒长亭说》用了第十七部“质陌”(瑟字)、第十八部“物月”(说、葛、雪等字)、第十九部“合洽”(合字)等多个韵部,而在《贺新郎·柳暗凌波路》中更是去声的“路”与入声的“绿”通押等等,这样的例子也不胜枚举。王力先生认为,由于词曲不受科举的拘束,用韵是以口语为标准的。而实际上,词曲是对律诗的一种解放,说明旧的格律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了,诗人们必须摆脱束缚,找到一种新的形式来更好地完成情感的表达,不仅是长短、平仄的突破,更是节奏、韵律的创新。


    用韵是伴随着争议而不断突破的


    其实,诗词用韵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只是诗词经过唐宋的发展更趋成熟,达到了中国诗词发展史上的巅峰,又总结出了许多规律性的东西。其后的诗词创作每况愈下,于是后来者便把那个时代总结出来的规律作为圣经,不敢突破,就好比徒弟不敢否认师傅一样,将师傅留下的东西尊为祖训,不敢越雷池一步,好像除《平水韵》《词林正韵》之外,便别无分号了。但是许多有识之士对此是有清醒认识的,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李渔在《诗韵序》中就指出,“使古人至今而在,则其为声也,亦必同于今人之口……我既生于今世而为今人何不学《关雎》悦耳之诗,而必强效《绿衣》《鹑奔》之为韵,以聱天下乏牙而并逆其耳乎?”


    到了近代,尤其是随着白话诗的流行,用韵问题再次成为焦点。旧体诗词界祭出老祖宗的法宝,希望能够守住这块阵地。对此,朱光潜老先生在《诗论》一书中指出,“中国旧诗用韵法的最大毛病在拘泥韵书,不顾到各字发音随时代和区域而变化。现在流行的韵书大半是清朝的佩文韵……是合并隋唐北宋以来二百零六韵产生的。所以我们现在用的韵至少还有很大一部分是隋唐时代的。这就是说,我们现在用的韵仍假定大部分字的发音还和一千多年前一样,稍知语音史的人都知道这种假定是很荒谬的。许多在古代同韵的字在现在已不同韵了。做诗者不理会这个简单的道理,仍旧盲目的(或则说聋耳地)把‘温’、‘存’、‘门’、‘吞’诸音和‘元’、‘烦’、‘言’、‘番’诸音押韵……读起来毫不顺口,与不押韵无异。这种办法实在是失去用韵的原意。”因此他认为,“诗如果用韵必用现代语音,读的韵,才能产生韵所应有的效果。”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通过对韵语的起源及流变的疏理也得出结论,“除非写方言的白话诗,否则还应该以新的诗韵为标准。这种新诗韵和旧诗韵的性质并不相同:旧的诗韵是武断的,新的诗韵是以现代的北京实际语意为标准的。这样,才不至于弄成四不像的韵语。”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固守旧韵不放呢?我想除了如钱玄同所说的,自以为通了一点小学,于是做起古诗来,故意卖弄学问以外,还有一层原因,可能是刘师培在《正名隅论》中所说的,各古韵部中的字都有共同的含义。诗家在潜意识中认为使用古韵更能使诗词的情感达到统一。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训诂学家得出的这一结论,是源于字义起源于字音,所以同韵的字,意义也大致相同。也就是说,先有语言,后有文字,先有字音,后有字意,是字音决定了字意而不是字意决定了字音。在现代字音已经发生了演变的情况下,是否还保留原来同样的字义是值得探究的,而且按照字音决定字义的理论,字音发生了变化,字意也应该发生变化,再把两种发音已经完全不相同的字放在同一个韵部里,以生拉硬扯地赋予其共同的意义,无异于指鹿为马,完全是不合时宜的。


    新韵是能扩充诗词的容量而有利于复兴的


    尽管有人认为《平水韵》是流行的官方韵书,历经数次刊定,是历代诗人用以考较平仄、韵脚的依据,亦是韵书中的集大成者。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一朝文体用一朝音韵,在漫长的诗词发展长河中,《平水韵》也仅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不应该一成不变,也不可能独霸诗坛,时代呼唤符合自身创作需要的新韵是不言而喻的。


    中华诗词学会整理出了《中华通韵(十五韵)》,尽管还有一些不足,有待完善,但其韵部划分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根据《新华字典》的注音,将汉语拼音的三十五个韵母,按同身同韵的标准划分为十五个韵部,是比较符合时代用韵需求的。根据语音学原理,韵母可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三个部分,韵身相同的字,发音取同一收势,读起来是和谐统一的,因而是押韵的。因此将韵身相同的字,归于同一韵部,是有科学依据的。


    这种划分避免了古代字与现代字不同的读音,解决了《平水韵》中许多发音不同的字在同一韵部而发音相同的字在不同韵部带来的困扰,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且新韵突破了《平水韵》中同一韵部字数相对较少的束缚,使韵部更宽,用韵更易。同韵部的字数多,创作的自由度就更大,作者仅凭汉语拼音的韵母表就能轻松创作出符合用韵标准的作品来,对于格律诗词的创作、传播和推广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更有利于格律诗词的繁荣和复兴。


    因此,写作旧体诗词也应该推陈出新,大力倡导使用新韵。在这方面,建议应该在目前新旧韵并行过程中明确,凡是公开发表的诗词提倡新韵,如果使用旧韵应该特别注明,使诗词按现在的发音标准便能很好地押韵。这样,旧体诗词才能充分体现出诗词特有的节奏感和音乐美,符合今天人们的阅读习惯和审美需求,焕发出时代特色,走向新的复兴。


    (作者为中华诗词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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