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问题是,作家不是天底下“最适合单干”的职业吗?他为什么需要“找到组”?
6月4日,郑渊洁先生收到“中国作家协会”的信,表示“尊重您的意愿,接受您的退会请求”。这是中国的任何一个组织里的成员所能受到的罕见礼遇。因为中国的任何一个组织都不曾练习过这种对个人的礼貌的文体,何况这是“分手信”。
当然,这封公函里也流露出一股可笑的酸腐。例如,它要求郑先生退回“会员证”。其实,对于一个自动公开而高调地宣布退出的会员来说,那个本本能意味着什么呢。何况郑先生已经是公众人物,他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图书市场,那个本本能比郑先生的脸面管用吗?
不过,考虑到在中国一般的组织都会以为自己的品格和权利是高于公民个体的,即便对你实施了伤害,只要告诉你这是组织的意思,也就等于高于法律的最后辩护。特别地,它对于自己的成员,基本上只有“开除”而没有“退出”一说。所以,中国作协这封貌似平等的信,仍然值得赞赏。
郑先生曾经是“北京市”和“中国”两个名头的作家协会的会员。他已经退出两次了,两次的理由都相当有趣,值得分享。
去年,郑先生“公开宣布退出北京市作协”是因为:北京作协的行政级别,虽然从“正处”升为了“副局”,但是“为作家服务的水平却从‘正处’降级为‘副股’”了,而“2000年后,本人明显感觉受到北京作家协会的排挤”。
今年,郑先生“宣布退出中国作协”的理由有三。一、不能与身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的某人“为伍”;二、“政府每个月通过作协给中国200多名驻会专业作家发工资,而这些驻会专业作家‘真正写歌功颂德的还极少’,中国老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难道这200多名每月领取政府发的专门用于写作的工资的驻会专业作家都属于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一族?”;三、中国作协某些“文学官员”“根本不懂文学”,“中国作协全国委员会难以促进中国文学的繁荣发展”。
两份声明似乎都表明,郑先生不认可的只是作协的“个别人”,而对作协本身,或许还保留着某种感情;同时,郑先生似乎对作协的行政级别比较敏感。不过,字面上是一回事,或许郑先生只是带着皮皮鲁一样的调皮在说话。例如,他虽然不满意“专业作家”不以多多“歌功颂德”去回报“工资”,但他也没有奋勇当先去顶替“专业作家应该做的工作”。
不过,这都只是表面的纠结。真正的问题是,一个作家与作家协会到底是什么关系?作家不是天底下“最适合单干”的职业吗?他为什么需要“找到组织”?“干干净净”地做一个作家有什么难?
这些问题把我们带回到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传统。早在延安时期,革命作家就进入了“集体写作”。1949年以后,国家高度体制化,作家属于“作家协会”。产生了“官员作家”,和“拿工资的专业作家”——国家一度取消了稿酬和版税,“专业作家”只能靠工资生存。包括作家组织在内的所有合法组织都按级别获得国家财政支持。如此,作家便既没有离开组织的可能,也没有离开组织的必要。
但是,80年代以来,体制开始宽松,稿费和版税逐步恢复。到今天,“自由作家”已经可以生活得下去,或者生活得很好。然而,作家体制似乎仍然“被信仰”。一个作家宣布“退出作家协会”,仍然是一个刺激性的新闻,并且作家本人和作协两方面也都扭扭捏捏。同时,跟郑先生同样拥有读者市场的青年郭敬明,还在“向组织靠拢”。
而组织也开始“世俗化”,奉行“拣到篮子里的都是菜”的策略,正当郭敬明先生因为抄袭案而搞得身败名裂之时,被组织迎进庙堂。
中国人敬惜字纸,作家是一种高贵的职业。记得几年前,有一次笔者在家里自言自语,说我仍然奉行“不加入任何组织”的原则,有人酒后递了一份某作协会员“登记表”让我填,我没领情。但我妹妹一听,也是不经意地就随口说了一句:这个还是可以加入。我当即一愣,心想这是为什么呢?后来我觉得,她是把作家协会当成纯民间的“文化贵族”团体了。
看来,作家还是应该自勉。作协当然算是比较“民间”了。但是,过上不依附于行政力量支持的生活,才算更加体面。不然也对不起高看作家的公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