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快乐》是一个关于悬念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名婚礼司仪,在一场平常婚礼上,他遇见了奇怪的中年彝族男人老莫。老莫是新娘家以朋友身份邀请的座上宾,但在酒席上,他表现出了远超普通朋友的喜悦。举手投足,仿佛自己是婚宴的主人,而对于成婚的新娘末末,他压抑不住内心对女儿一样的爱护,甚至不惜不合时宜地破坏闹洞房的丑剧,令宾客好不尴尬。
他到底是谁?他和新娘末末之间的真实关系是什么?他对末末的爱,是父亲的爱还是有别的成分构成的爱?他因为什么等了24年?这种种悬念,小说直到结局都没有点破。因为叙述者“我”是一个局外人,而作为局内人的老莫以及末末的父母,全部发过毒誓一般守口如瓶。“我”问起时,老莫说:“想说的太多了,三天三夜说不完……但有些话,死也不能说。”
这种对于悬念的处理,估计会让读惯了当代短篇小说的读者感到意外。痒没有挠,瘾没有过,故事就结束了。我们的阅读习惯是要求悬念弹无虚发,每一个导火索都要引爆一颗炸弹。这种写作引发的阅读快感会和审美快感混淆,从而让那些在谜底的揭晓中浑身战栗或者泪流满面的读者,错以为这是具有强烈艺术冲击力的好作品。继而是读者判断力的丧失、艺术感觉的钝化、阅读趣味的同质化,最终的恶果,就是文学好坏标准的混乱。
《新婚快乐》绝对不是一部“悬念有用论”的小说。它不利用悬念,不制造有关谜底的奇观。然而,老莫绝不泄密的嘴巴和处处泄密的举止,构成复调一样参差的交响,就是小说的诗意所在。老莫对于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于末末的保护,这种保护的过程本身,就是曲折的爱散发的过程——这已经足够美。作者吹大了一个气球,但不去刺破它,不去靠刺耳的爆炸来刺激读者。相反,他吹胀气球之后,死死扎紧气孔,而后摊开双手放气球升空,升往无边无垠的蔚蓝。这种处理,让小说脱离了那种习焉不察的技术至上,重获了辽阔的迷惑。迷惑是小说的造血细胞,这部小说在护佑它的迷惑。
事实上,悬而未决的小说,恰恰暗示着日常生活对于我们的教导:作为人而不是全能的神明,作为一具单一皮囊内寄居的生灵,我们看到的是有限的,我们听到的也是有限的。生活不爱提供跌宕起伏、渐入佳境的完整戏剧,生活提供的往往是只言片语,是冰山一角,是枕边的泪痕、河边的空鞋与街角的一尾孔雀羽毛。我们的生活中多的不是肯定句,更不是感叹句,而是一个个平淡的问句。毕竟难以探幽索胜的景观太多了,没有小口可入的山峦太多了,无法复行数十步便豁然开朗的事情太多了。
在过于赤裸的世间,保有一些矜持的悬念,一些无法问津的迷障里的桃花源,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