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说吗?
读者也许会这样问。
它没有正经小说的样子,没有完整的故事,纯粹是篇采访记录。
那么,正经的小说该是怎样的?
我从来不太在意所写下的是小说,还是什么别的玩意,我把它们统称为文章。
写文章,当然是出于表达的需要。为想表达的内容找到合适的形式,再用舒服的语言表达出来,就是文学。
诗,小说,散文,文学评论,莫不如是。
常听人谈文学,云山雾罩,看上去特高深。
我看了听了头就大。
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是一种能力。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也是一种能力。
谈理论时,我喜欢把问题简单化。创作时,我喜欢把问题复杂化。
就好比一个人,参加不同的活动,要穿不同的衣服。穿燕尾服和三五老友在大排档喝二两,穿短裤趿拖鞋参加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式,显然都不妥当。
所以莫言参加诺奖颁奖要穿燕尾服。当然,也引起了国人的议论,认为该穿唐装。
我认为,还是燕尾服更合适。
人还是那个人,衣服还是那几件衣服,内容没有搭上合适的形式,就会出问题。
其实,我要说的是风格。
我们常听到一些人说,好的小说家,要有自己独到的风格。
对于许多作家来说,追求形成独属自己的风格,在一个领域深耕细作,是行之有效的。这类作家的作品,读者不看作者名,只读二三百字,就能分辨出来作者是谁。比如汪曾祺先生,比如张爱玲女士。
这固然是好的。
但将此作为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成熟的标志,则不妥当了。
我不追求形成固定的风格,也不追求刻意不停变换写作风格。我只是想为每次所表达的内容找到最合适它的衣服。天热穿少点,天冷穿多点,在家怎么舒适怎么穿,不至于穿了西装去跑步,穿了短裤去上班。
如果你表达的内容相对统一,你的风格就会相对统一 ;如果你表达的内容相对芜杂,那你的风格就会相对多样。
再打个比方,将写作比作挖井,有人崇尚盯着一个地方往深里挖,我却喜欢在大地上打满无数的井眼,也许有的井打出了水,有的没有打出水。你可以批评这种人没有恒心,而我却认为是勇气。
我们赞赏盯着一眼井深挖者的勇气,也得允许东挖挖西刨刨的异类存在。
对我来说,一种风格,一旦写顺手,就会警惕,不想再写。
我是个反风格化的写作者。可能读者和一些评论者的印象,我就是写打工题材的。
事实上,打工题材只是其中的一眼打得相对较深的井。前不久编了个集子,将我不同风格的小说各选两三篇,居然有十来种面孔,这还只是中短篇小说。
其实,许多我们熟悉的作家,都是反风格化的。
比如,说到余华,大多数人认为余华是个风格鲜明的作家,我们可能忽略了,《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细雨与呼喊》《活着》《兄弟》,叙事策略,语言特质,是完全不同的面目。读者接受了《活着》式的极简,于是无法接受《兄弟》式的澎湃。马尔克斯在写出《百年孤独》后,又写下了反自己风格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纯真博物馆》《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除了故事背景都放在伊斯坦布尔外,像三个作家的作品。他们无非是在为要表达的内容找到那件最合适的衣服。
现在读者看到的这篇《在春熙路和斜杠青年李坏闲聊》,也不是说想标新立异,我没这么多想法。只是想写这样一篇文章,想表达的内容很杂,又想在有限的篇幅里说很多的事,于是,找到了这样的形式。大约《青年作家》的编辑也觉得这内容和形式是搭的,于是提供了走秀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