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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再见:草木深
    • 作者:陈再见 更新时间:2021-09-27 06:51:31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089


    小镇叫云落。省道上字迹剥落的指示牌上显示的却是“云洛”,不过大老远,余树从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瞥见时,就感觉“云洛”二字有失重之感。拐进边上的加油站,穿红色马夹的小伙子靠近车窗,问95还是92。余树倒先急于确认前面的小镇是“云洛”还是“云落”。得到确认后,余树熄火下车,绕着空空的加油站转了一圈,回来时,小伙子刚好把油加满。余树跟小伙子说,他喜欢这个小镇的名字,云落之处,倦鸟返林,似乎在某本小说里读到过这么一个地名。小伙子显然有些蒙,他大概觉得眼前这个路过的外地人有些异样,他看样子厌烦了这份工作,也厌烦这个叫云落的家乡。离开前,余树又跟小伙子确认了下路,前面是个三岔路口,往左沿着省道继续向东,往右便是云落镇。余树决定先在镇上歇一歇,明早再继续上路。

    车里正放着一首伍佰的闽南语歌《往事欲如何》。

    余树喜欢闽南语里“欲”字的读法,轻柔得像是小女生的撒娇。显然,在音乐或者类似音乐的艺术形式里,既然是往事,悲或喜,就都是可追忆的东西,它们面目清晰,目的明确,不像余树眼前面向的路,虽说只是一条两车道的小镇公路,两旁还被占道经营的商家占去了不少空间,可这条路通向哪里,却一点都不知道,它是个未知的方向,貌似比往事要危险一些,同时也要让人激动。余树早过了寻求刺激的年纪,不过偶尔,也就是偶尔,他也有干一干出格之事的想法。

    车开得很慢,几乎是挪着走。余树生怕剐倒路边的货架,那些摆放着榴梿和礼盒的木质货架,看起来只要稍微一碰,水果们就会像顽皮的小孩那样蹦蹦跳跳地滚满街道。好在汽车不多,摩托车走在这样的街道上倒是游走自如,像河涌里的鱼群,一拨一拨地从余树的车边窜过去。他们都懒得摁一下喇叭,密密麻麻的头盔下,倒让这个小镇的人都面目模糊起来,有种秘而不宣的诡异。余树不急,他甚至在路上停下来,给摩托车让路,有横穿马路的妇人,也有流浪的猫和狗,余树都一一谦让。他只要往前挪就是了,天黑之前,肯定能到达油站小伙子指引的旅馆。

    太阳还没下山,阳光还很强烈。这让余树产生某种错觉,看似时间停留在了中午,也就是他还在高速服务区啃面包的时候,有个开顺风车的年轻人过来跟他打招呼,问他拉几个人回去。他一脸疑惑,年轻人朝车里一望,笑着说,走空车啊?兄弟平时跑海丰还是陆丰?还没等余树回话,年轻人又匆忙走开了。余树看见远处几个小解过后的旅人在向年轻人招手,他们急着赶路。余树把一块面包啃完,又喝了口水,也跟着上路了。那时的阳光是真毒,简直跟在火里烤似的,高速公路上弥漫着一层蒸发起来的细雾。余树真怕了岭南的夏天,热不说,时间还长,从清明开始,几乎可以热到国庆节前后。

    照往年,他接了活,最少能在工作室里干半年。也就是说,半年不出门,啥地方也不去,就干活。他年轻时学下的手艺倒让他可以衣食无忧,干半年,歇半年,他经常这么过日子,于是夏天干活,冬天背个包出去旅行,走南闯北。这些年,也确实去过不少地方,去的地方不是高原缺氧,就是下一拃那么厚的雪。去年冬天他去了内蒙古根河。那时节几乎不见一个游客,他独自一人站在山腰的栈道上,往下望着白茫茫的大兴安岭的林木枯草,层林尽染,瞬间却热泪盈眶。他不知道又想起了什么。

    余树并不是第一次在陌生的地方过夜,但时间在夏天,一时兴起,车停半道一个叫云落的小镇上,肯定是仅此一次了。他这大半辈子走过的地方,轻易也不会再次踏上。

    旅馆不难找。正如小伙子所言,三岔路口,一棵大如巨伞的榕树边上。余树把车停在榕树下,边上还停着一辆面包车,这让他安心,说明树下可以停车。事实上,他也知道,在小城镇开车最舒服了,几乎走哪停哪,不像大城市,动不动就被贴罚单。余树下车前,坐着抽了根烟,他隐约觉得到过这里,肯定是很小的时候,那时母亲经常带着他到处看病,他身体里有蛔虫钻到胆囊里去了,差点没能活过来。也可能又是错觉,他经常有类似的错觉,比如他在根河俯望一望无垠的草木深处时,也觉得那场景十分熟悉,甚至脑海中还浮现他曾经穿行在林木草丛中的情形。在敖鲁古雅部落第一次见了驯鹿,他也觉得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奇怪的是,当他在落满松针和积雪的木板走道上停下来拍照时,那只顶着一头枝杈茸角的驯鹿却悠悠向他走过来,把茸角抵在他的相机上,埋下头,倒像是个小孩一样依偎在父母身旁。边上几个女孩在惊叫,她们看样子也来自南方,深圳或者广州,她们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潮湿口音,她们羡慕他,说是被驯鹿亲近的人会走好运。余树当然不信这些,他只是觉得奇怪,那一瞬间,他似乎要想起什么来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不敢直视驯鹿纯真的眼睛,却又有一头扎进鹿茸里哭一场的冲动,寻找不出因由。

    大概是从事了多年的艺术工作给他落下的后遗症,无论遇见什么都容易浮想联翩。多愁善感是艺术家的通病,何况余树还集多种才艺于一身,在文学圈,人们尊称他为诗人;在书画界,他又是屡获大奖的青年才俊。同时,他还会作曲填词,在白桦树乐队当吉他手。去年从根河归来时,他带回了一小片白桦树皮,洁白如纸,可以在上面写首诗歌。他把树皮偷偷揣在包里,因为听导游说,当地人不让游客带走他们的一草一木,包括树皮。导游可能是危言耸听,刻意渲染一种烂俗的情怀。不过余树还是有些不安,像是真当了一回小偷,除了白桦树皮,他还带回一朵枯掉的蕨类植物,据说是驯鹿的食物,果真吃什么补什么,那玩意长得就跟驯鹿的角几乎一个模样。回来后,余树当即跟乐队的成员炫耀,身为白桦林乐队的一员,他大概是第一个见到白桦树的人,还终于闹清楚了白桦树和白杨树的区别——简单说,前者会脱皮,后者不会脱皮。他们这个乐队里的成员也都不年轻了,用时下流行的说法,都是油腻中年了。平时也都忙,一年聚在一起的次数很少,不过乐队组建七八年了,他们从未中断过,大概也是觉得万一哪一年中断了,就再也聚不起来了,天南地北的,手机号码一改,就谁也找不着谁了。如今好了一些,他们建了个微信群,平时不见面,在群里也算是相聚,偶尔谁上去弹几下,谁又唱两句,最后谁发个红包结束对话。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微信群了,不说话,也不发文字。至今余树打开群,往上划拉,没几下,就能拉到三年前的信息,仿如隔日。

    余树在旅馆里住了下来,房间很大,有股浓重的霉味,可见平时住的人不多,好在位于十楼,站在窗台,几乎能环视整个小镇,以及码头以外的茫茫大海。余树查过地图,知道自己是沿着海岸线向东,却没想到原来离海这么近,站上十楼的高度就可以看见码头上并排的渔船了。这是个叫云落的渔民小镇,突然让他感觉舒适,迎面吹来的风都带着海水的腥味,跟在根河的山上吹着零下十多度的干风,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余树说不出更爱哪种感受,作为一个四海为家的人,他喜欢世间任何一样贴身体验。

    天很快黑下来了。旅馆总有一个无法回避的缺点,至少对余树来说很不适应,那就是灯光太暗。这几乎成了他的强迫症,也闹不清楚他是对黑夜的恐惧还是对光亮的热爱。他把房间里能开的灯都开了,还是觉得不够,又四处找开关,才在门后如愿以偿找到两个孔灯的开关,这才算稍稍觉得可以接受。事实上,窗外还残留着落日余光,这种偏僻小地方的夏日黄昏明显跟城市不太一样。老实说,余树在城市住了多年,还从没见过黄昏的光色,在小地方,这种光色却再平常不过。云落小镇的光色稍微还特殊一些,或许跟它毗邻大海有关系,阳光经过海水的返照,映在空中时竟有一种黄中带蓝的底色,让人看着极其舒服。余树却很快就离开了窗台,他把窗帘一并拉上,似乎害怕有人在远处偷窥。他从旅行包里又搜出那封信,他决定再看看,心想也看不出什么东西,却还是想看看,似乎不这么干,他明天便没有足够的勇气继续东行。

    信是揭城监狱寄出来的,辗转到余树手上时,只剩信肉不见信封了。起初是寄到了余树的老家,母亲收了,母亲看不懂字,找懂字的人一读,觉得有必要让儿子知道。信确实是前妻写的,那幼稚的笔迹,余树多少年都认得出来。这让他想起多年前,她在离婚协议上的签字,她的签名看起来就像是残肢断臂组合在一起。离婚这么多年了,余树有时都忘了自己曾经结过婚,那是他还年轻的时候。当然,他后来再也没结婚,也不谈恋爱,有过几个一厢情愿的女伴,但也仅限于做爱,完了他以买包买衣物的方式付钱,一切都是明里算账,谁也不亏欠谁。余树是后怕了,至少他想起前妻,或者说被一封没来由的信件勾引起记忆时,他的胸口瞬间还是感到一阵紧缩。他无法拒绝前妻的一切请求,他对她存在亏欠,而亏欠是永远都无法偿还的——他只是想不明白,她怎么还在坐牢?他以为她早就出来了,嫁了人,有了新的家庭。余树有点高估了时光的漫长,事实上,时间只是在他的认知里漫长,认真掐指一算,也不过十年。正好十年,她即将刑满出狱。

    前妻的来信不长,简短的几句话,大意也就是请求他在夏日的某一天去接她出狱……余树刚看到信时,透过熟悉的字迹,似乎前妻就坐在他面前,与他复述了一遍信件里的内容。然而,余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面容。他终于发现,一个人开始记住另一个人时是从记住面容开始的,遗忘一个人时也是从面容开始遗忘的。他能准确地想起她的身材,如果她还没有发福,或者更加消瘦下去;他还能想起她分叉枯黄的长发,甚至还能想起她手臂上打卡介苗时留下的田螺一样的伤疤……他能想起很多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她长了什么样的一张脸。当然,那张脸的组成部位也是能想起来的,比如细长的眼睛,修过的眉毛,还有略坍的鼻子,嘴唇有些厚,却轮廓分明,描口红时肯定比别人要好描一些,虽然在他的印象里,她还没描过一次口红,连结婚喜宴上也没有过……然而这些单一的零件却飘浮在空中,怎么也凑不到一块,组合成一张完整的脸。这让余树有些痛苦,几乎寝食不安,接到信件时,离前妻的出狱时间还有一个礼拜。七天来,他几乎不能工作,答应下来的活一点进展都没有,每天就在工作室里发呆,抽烟,回忆一张曾经熟悉的脸——当然也惧于一个礼拜后的相见,是如见故人,还是认不出来?他的担心多余而且有些可笑。他的脆弱与敏感大多也体现在这些可笑的事情上,体现在最不应该体现的时候,有如十年前,他所遭遇的变故,不管他承不承认,即便十年过去了,他也算功成名就,然而在性情方面,他还是一点进步都没有,弱小得像只受伤的灰麻雀。

    奇怪的是,当余树在云落镇的小旅馆里,重新打开前妻的信件时,却瞬间从那些熟悉而寥落的字迹里回忆起了她的面容,就像一样寻找很久的物件在挪动柜子时被不经意发现。它若有梦幻之感,又无比实在,在脑海里再也驱赶不散。往后,无论余树睁眼闭眼,眼前浮动的都是前妻的面容,具体是十年前的面容。这让余树放心不少,仿佛他正要去机场接个贵客,终于弄清楚贵宾的相貌特征,尽可能地避免了接不到人的尴尬。余树自信,即便明天有一百个人从揭城监狱里被释放出来,像是深圳的工业区一到下班时间从大门口涌出来的人潮,他也能从那些衣着相似面容模糊的身影里认出前妻来的——是的,他可以做到。

    余树松了口气。他重新来到窗台,此时云落镇的天已经黑了下来,小镇陆续亮起了灯火。每个地方的灯火总是相似。去年冬天他从根河林区出来时,落宿在额尔古纳,和南方的城市相比,额尔古纳显得有些寂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烟灰的味道。他忘了入住的酒店名字,却记得房间的窗口刚好面向一片居民区,铁皮房看起来错落有致,仔细分辨其实也巷陌分明。几乎每家院子里都长了一棵白桦树,只是枝丫已经光秃,看起来像印象派画作。他认出来了,那不是白杨树,就是白桦树。临近他窗口的那一家,树下还绑着一只羊,菜园子刚好在羊伸嘴够不着的地方。余树记得在窗台同样坐了很久,从傍晚一直坐到太阳落到远处枯黄的草原里,其实时间上不算晚,也就四点多五点样子,他感受到了南北方在时间上的差异。他不习惯北方房间里的暖气,故意把窗门打开来。他看着居民区的人家开始点亮灯火,灯光逐步代替了晚霞,成了夜晚的主角。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种伤感,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寒冷的冬天来到那么一个陌生的地方,看似为了避开旅游高峰期省点费用,实际上他只是想避开人群一段时间。他的举动在没出行之前,看起来倒是很诗意,可正处于当时的环境,在面对陌生地方的孤独感时,他突然又觉得自己很可怜,可怜到需要避开人群来获取卑微的安全感。此刻,当他面对云落镇的灯火,他却是另一种心态,他觉得炎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寒冷会加剧一个人的孤独感,而炎热不会。他以前看文学评论,说北方容易出大作家,多数也是寒冷给予的孤独感所致吧。是的,同样在陌生的地方,云落镇没有让余树觉得孤独。反而,他有一种要融入其中的冲动,趁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想下楼走走。

    他回车里取了烟,看到随车带着的《礼拜二午睡时刻》。他想带回房间,犹豫了一下,又放了回去。这本马尔克斯的小说集在余树的车里都放了一年了。每次在车上待着时,他翻开的都是第一篇,他都不记得读了多少遍了,几乎能背出来——“火车刚从震得发颤的赤褐色岩石隧道里开出来,就进入了一望无际、两边对称的香蕉林带。”他在脑海里浮现一个母亲来到陌生小镇认领被打死的儿子的身影……他喜欢这个小说,以至于无法接着往下读。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他想起的,也是多年前,他被一条钻进胆囊的蛔虫折磨得半死不活,母亲带着他不知道去过多少个陌生的城镇寻医问药。如果母亲听从了别人的劝告,大概会把他遗弃,在半道上,随便给他买点吃的,让他原地站着,母亲拐个路角就可以悄无声息地消失,继而永远地摆脱一个累赘。那时的农村人经常以这种方式处理难题。不过母亲没那样做,她坚信有医生能把儿子的病治好。说到底,母亲的直觉是对的,一直到余树八岁那年,三服中药,就把他胆囊里的蛔虫给逼了出来。那条顽固的蛔虫让余树饱受四五年的痛苦,如果它再顽固下去,保不准,母亲最后也会崩溃,真的听从亲人的劝告,把余树遗弃在寻医的半道上。如果母亲真的那么做了,余树也完全能理解,或者说服自己去理解,就像他后来也试图宽宥自己一样。人总有没办法的时候。

    打开百度地图,余树向着海边的方向走。地图显示,他距离码头,也就两里路的样子。他明知道像这种小镇的海边没有什么好看的,环境早被污染,无非是锈水横流的渔船,高高挂着的白炽灯,和刺鼻的腐烂的鱼腥味。但他还是继续往前走,像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的牵引,只想有一个去处。街上行人稀少,除了几家餐馆,其他铺位都关了拉闸门。手机可能给余树指了一条偏僻的近路,人生地不熟的,没办法,他只能听从科技的指引。他肚子有些饿,却不想吃任何东西,和其他热爱旅行的人每到一处地方都对当地的食物如饥似渴不一样,余树对食物不感兴趣,对不同的人也不感兴趣,甚至对景物——如果不是为了绘画需要——同样不感兴趣。如此深究下去,他大概对任何事物都不感兴趣,旅行对他而言只是出走,出走是动机,可一旦出走成为事实,他又开始对出走产生失望,继而渴望回归;到那时,回归则是另一种出走。他这十年来,几乎都活在这样不为人知的荒谬悖论里。当然,眼下夜宿云落不是出走,更不是旅行,恰恰是让他感到恐慌的回归。如果是地理上的回归倒也罢,关键是时间上的回溯。他既然答应了前妻的邀约,或者说,从接到了前妻信函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得不回到十年前,去面对他们共同犯下的罪过。

    有件事余树始终没想明白。当年,前妻如何知道尸体的掩埋地呢?他们事先并没有来得及商量,或统一口径,他们并非蓄意谋杀,一切源自一场日常的意外,只是他(们)把意外往前再送了一步。他当时并不觉得是在犯罪,他甚至有些许悲壮,因为任何与之有关的人都能在那之后得到解脱。那年他还是一名中学老师,师范毕业后,他就被分配到了揭城中学教美术。一年后,他和妻子结婚,他们在教办的会议上认识,那时她是名小学代课老师。结婚没多久,她就怀上了。孩子刚出生,并没什么异样,一年后,他们才开始觉得不对劲,同龄的孩子能走能说,只有他们的孩子歪着个脖子整天流口水。他们意识到,不好了,他们生了一个智障儿。天都塌下来了。甚至连求医问药都没了必要。灰暗的日子又过了两年,他们的儿子更显痴态,还有些吓人,偶有发病,会瞬间咬住牙根憋黑了脸,如果不及时用汤勺撬入嘴中,大概就会那样死去。余树当然不是第一次动过念想,他只是不敢跟妻子商量,事后他知道,妻子也动过念想,当然也没敢对他讲。直到那一次,妻子正要把汤勺撬进孩子的嘴里,余树叫了她一声,她回头看了他一看,彼此在眼神里达成了某种默契。她把手停顿在半空中,时间仿若胶状体静止,而他们的孩子却像只被弹弓射中的鸟,在地上无声地翻滚。不知道过了多久,空间也成一个模糊的存在,直到他们慢慢回过神来,一切都已经安静下来了。余树看见妻子满脸是泪,他倒一点都不伤心,也不害怕,甚至有些悲壮。他立马找来一个纸箱子,把孩子抱进去,封好箱子,出了院子,启动摩托车,瞬间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他不知道摩托车远离城区在崎岖的山路上开了多久,他迷路了,似乎是在一个水库边上,月光下,他看见一片茂盛的草木,看似站立起来的波涛。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抱着箱子就往草木丛里钻,也不知道钻了多久,他的身体被带刺的枝叶划得伤痕累累——事后警察问过他伤的来历,他一直说不出来,也确实想不起来。那晚的事情在他后来的记忆里仅仅残存着碎片,再也链接不起完整的前因后果。他有时觉得那个穿行在草木里掩埋尸体的人是自己,有时又觉得只是一场噩梦里的场景,有时干脆当作一幕影像,而他只是个旁观者。

    他们以为不会有什么闪失,在同事那里,他们编了个理由,说孩子已经抱回老家了,而且,谁也不会多管闲事。他们甚至都没好好坐下来商量对策,于是,直到警察找上门时,他们都被慌乱和罪恶感冲昏了头,竟争先恐后承认起自己是杀人凶手——事实上警察找他们只是一次例行检查——余树的嫌疑当然要更大些,然而他没办法帮警方找到掩埋尸体的地点。他确实忘了,仿佛那一片草木只出现在当晚,之后再怎么寻找,也找不到它们的踪影。真是奇了怪。没找到尸体,自然不能证实自己就是凶手。不过没多久,余树却被无罪释放了,原因是他的妻子包揽了所有罪行,并指认了现场,还找到了尸体,严密的逻辑证明,余树的妻子才是杀害智障儿子的真凶。案件在当地轰动一时,前妻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事后余树听说,尸体是在一条山溪里找到的,纸箱子被一块石头压在水底,如果不是凶手带路指引,估计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余树听着恍如梦中,他糊涂了,对记忆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有一段时间,他请假养病,根本没办法工作。半年后,他辞去公职,给监狱寄去离婚协议书,远走去了深圳。

    余树坚信人是他杀的,尸体也是他掩埋的,只是前妻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所有罪名都严丝合缝地移植到了她身上。如今,前妻出狱,他当然可以问个究竟。他却不希望这样。甚至,他对于两个杀人犯之间的再聚感到羞耻,他们见面该说什么呢?有什么好说的呢?他们默契地把一个生命终止,虽然从世俗角度看,他们也是为儿子好,儿子活在世上除了受辱就剩下痛苦。可他们真的就敢说,他们起了杀意,就全是为孩子着想,而不是因为他们想摆脱一个会拖累一辈子的累赘?无论再怎么宽宥,也无法让罪行自圆其说。

    半个小时后,从街巷的一端走出来,余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他到达小镇的码头,在夜晚的掩饰下,海景倒也温和可人。余树沿着海滨路往上走,因是夏夜,路上的人还不少。他突然拍了张照片,发上白桦树乐队的微信群里。他不知道这个群已经沉寂多长时间了,好几个月了吧,通常一整个夏天,群里都不会有人说话,好像他们都是夏眠动物。即便有动静,余树也不会回应,无数个夏天,他都在工作,不问尘世,像今夜这样,主动发一张在陌生小镇的照片上群,绝对是不正常的事情。发过之后,他略微有些后悔,生怕打扰了人家,也生怕人家不怕打扰,真的就回应起来。他该怎么回答呢?这是什么地方?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来这么一个地方?他来干什么呢?关于余树十年前的身世,他在深圳的朋友都不知情,无论是文学界,书画界,还是乐队里的成员,对余树的了解都是从他踏入深圳那一刻开始的。在他们眼中,他是个来历不明的人。余树刻意删除了十年前的记忆。事情上,他做得也差不多了,如果不是有人刻意提起,他真的就不会记起,像是真没发生,或者没在自身发生。

    最近这几年,他经常有恍惚之感,无论是梦里,他经常来到一片茂盛的草木跟前,还是出行中看见相似场景时那种仿佛曾经置身其中的代入感,都让他烦恼。如果仅仅如此,他还觉得问题不大,至少他还没有进一步梦见,或者想起,他在草木深处干了什么?他没看见纸箱里的身体和容貌;他还没看见,如何在夜色中捡起一块木板,在松软的淤泥中慌乱地挖坑;他还没看见,他如何把纸箱放进坑洞里,当泥土覆盖上去时,噗噗噗,那是来自纸箱内部的声响,在寂静里,任何时候想起都清晰贴耳……这一切,他都还没想起。

    大半会过去了,微信群里没有人回应他。他松了一口气。

    他站在生锈的铁栏杆上,抽了两根烟,黑魆魆的海面,给他一种错觉,看起来不像是海,更像是一片深不可测的草木之林。他好几次有跨过栏杆,要走进其中的冲动。他突然感到一阵悲凉,从明天开始,当他把前妻接回身边,其实就等于把所有往事都接纳归来。他不知道怎么面对以后的生活,那个活生生的人,在法律意义上,她是杀人犯,刑满出狱;在道义上,她又是另一个杀人犯的见证者,有她存在,他永远也逃脱不了杀人犯的罪名。

    余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像是被谁兜头一盆凉水。

    他忽然想起,包里的信笺残破而发黄,它不应该来自于七天前;况且,它也不像是信件。事实上,早在七年前,余树就接到了监狱的通知。通知说,他的妻子在牢里自杀了,趁人不注意时,她用一条长裤子在浴室里上吊。余树独自去揭城处理了后事,并拿回了前妻的遗书。接待人员说了一句让余树印象深刻的话,他说:“她像是算好了时间。”余树这才知道,妻子自杀那天,刚好就是他们儿子的忌日。


    陈再见:1982年生于广东陆丰;已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等刊发表作品多篇,小说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选刊选载;出版有长篇小说《六歌》,小说集《一只鸟仔独支脚》《喜欢抹脸的人》《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青面鱼》《保护色》;曾荣获《小说选刊》2015年度新人奖。现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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