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儿童阶段。优秀的儿童文艺作品及其塑造的艺术形象,不但让童年有滋有味,而且成为难忘的回忆。电影《小兵张嘎》《宝葫芦的秘密》《闪闪的红星》《赛虎》《霹雳贝贝》等经典之作慰藉了几代人的童年,尤其是“嘎子”的形象让人记忆犹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电视机的家庭普及,儿童题材电视剧占据了童年岁月的重要份额,《好爸爸坏爸爸》《小龙人》《家有儿女》等作品既给孩子们带来欢乐,也启发他们思考人生的道理。然而,反观当下,儿童影视剧状况不容乐观,综合来看,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缺少“好片子”,一是占不到播出放映的“好位子”。为此,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儿童影视剧作品扶植力度,切实解决儿童影视剧在宣传发行放映环节遭遇的问题,让优秀的儿童影视作品——
如何推出“好片子”——
儿童影视剧要有“童趣、温情和哲理”
客观地讲,儿童题材影视剧创作难度相对较大,作为欣赏主体的儿童尚无能力创作,作为创作主体的成人又未必真正理解儿童。儿童题材影视剧以儿童为最主要的受众,但儿童不是成人的缩小版。纪录片《小人国》的导演张同道在一次访谈中说,一个冬天的早晨,他叫儿子去洗手,孩子手一碰就说水很烫,他却觉得一点都不烫。由此他想到,“人的年龄,手的粗糙程度,跟对温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手如此,何况心灵。儿童清澈、明亮的双眼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们天真、稚嫩的心灵感受的世界也是独特的,他们有自己的欣赏习惯和审美偏好,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小人国”,成人“叫好”的作品,儿童不一定“叫座”。而当下有的儿童题材影视剧过于成人化,充满成人世界的逻辑和语言,这样的画风要么不被儿童接受,要么把儿童置于过早成人化的境地,不但起不到文艺滋养灵魂的作用,反而给幼小的心灵带来不良影响,屡遭诟病的《熊出没》《果宝特攻》等都是如此。有的作品则过于幼稚,从内容到语调,都是创作者想象中的“儿童”,并不符合儿童心理接受真实的能力和水平。有的调查就表明,不少孩子认为,成人写给他们看的东西太简单了。实际上,儿童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是最强的,如果一部影视剧不能激发他们开动脑筋去思考,是不可能被他们所喜爱的。更何况,当代儿童的成长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不论是智力和心理发育程度还是接受的信息,都与他们的父辈、祖辈不可同日而语,这给了他们更高的欣赏力和理解力,也对儿童题材影视剧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我看来,一部儿童题材影视剧至少应包括三种品质,即童趣、温情和哲理。所谓童趣,是指作品应符合儿童对外部世界的观察和想象。清代文人沈复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回忆自己的童年,“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这就是一种童趣。儿童影视剧呈现的应是童趣化了的世界和人物关系,这样才可能打动童心。毋庸讳言,现实生活难免有残酷甚至暗黑的一面,儿童题材影视剧却应该把温情传递给儿童,让他们从小体会人间真情,养成阳光、向上的心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清泉永远比淤泥更值得拥有,光明永远比黑暗更值得歌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提高阅读生活的能力,善于在幽微处发现美善、在阴影中看取光明,不做徘徊边缘的观望者、讥谗社会的抱怨者、无病呻吟的悲观者。”这一论断是针对文艺的一般要求,对于儿童题材影视剧创作而言,就更是如此。儿童心理学研究已经表明,影视剧中的暴力场景会助长儿童的攻击倾向。如果把时下流行的宫斗、职场、权谋、腹黑等植入儿童影视剧之中,同样会污染纯净的心灵。生活不会完美无缺,儿童题材影视剧却应如一道光,为下一代的成长照亮前进的方向。
除了童趣和温情之外,儿童题材影视剧绝不能少了哲理。当下有的影视剧看起来热热闹闹,也让人捧腹大笑,却经不起理性思维的咀嚼,就是因为缺乏对生活的提炼和萃取,也就没有哲理的内蕴。普列汉诺夫认为,“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经典的儿童文艺作品都是充满哲理的。比如,谢尔·希尔弗斯坦的绘本《缺失的一角》以极简的艺术手法讲述了“完美”和“缺憾”的人生道理,电影《疯狂动物城》以生动的情节诠释了公正、自由、成长和奋斗。一部儿童题材影视剧要获得童趣、温情和哲理的品质,不是靠创作者关在工作室里冥思苦想,也不是在网上搜索、粘贴段子或流行语,更不是抄袭套用别国的模式,而是老老实实地深入儿童、体悟童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美,文艺的职责就在于捕捉并呈现当代人的美。
儿童题材影视剧创作除了传递社会发展、文化传续对儿童的普遍要求之外,还应探索掌握当代儿童的审美特征,反映儿童真实的艺术诉求。据说,美国的维亚康姆集团旗下的尼克儿童频道经常把要做的节目先拿给孩子们看,了解他们的喜好,类似的活动常在学校、社区、商场等一切孩子们可能出现的地方举办,一年会举行200多次。这样的做法无疑符合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值得认真研究借鉴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行转化运用,从而在儿童影视剧创作生产中把童心和匠心统一起来,制作出更多精品力作。
如何占据“好位子”——
放映播出节奏与儿童生活时空节奏相一致
传播力决定影响力,内容为王并不意味着轻视平台的作用。好作品要抵达人心就离不开好渠道。应该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影视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策,设立了儿童电影资助资金和儿童电影奖项,还打造了一批少儿电视频道。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少年儿童影视片的创作生产,积极扶持国产动画片的创作、拍摄、制作和播出,形成少年儿童电影的发行放映院线。2008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把影视教育列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专题教育,保障每个中小学生至少每学期观看两次优秀影片。到了2016年11月,《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则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可以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并采取措施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而早在2003年,中央电视台就开通了少儿频道。2004年3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开办少儿频道的通知》,此后,少儿频道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是政策的落实以及平台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并不乐观。据报道,目前每年有50部左右的实拍儿童片,40部左右的动画片。但真正与观众见面的非常少。比如,苏曼华创作了《苗娃》《我们手拉手》《鹰笛·雪莲》《天使的声音》等许多优秀的儿童影片,也曾多次获得国内国际奖项,但发行放映的情况依然不乐观。有的少儿电视频道则广告横行或被一些“三观不正”的内容长期“霸屏”。
因此,在娱乐多样化的当下,把充满童趣、洋溢温情、蕴涵哲理的儿童影视剧真正送到儿童身边,更需要在放映播出环节下功夫。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当然很多,关键在于让儿童影视剧的放映播出节奏与儿童生活的时空节奏相一致。从空间上看,儿童的活动场所相对单一,主要是学校和家庭。因此,不妨在“优秀影片进校园”的基础上,精选优秀儿童题材电视节目,开展“优秀影视进校园工程”,在教育、财政、文化、广电等部门的经费支持和统筹下,充分利用学校礼堂、电教馆、阶梯教室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影视教育活动,让优秀影视剧在校园落地。同时,利用电视机、电脑在中国家庭的普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进一步打造优质的少儿电视频道和少儿节目,科学设置其播出时段、时长、频率等,让优秀影视剧在自己家中就触手可及。从时间上看,儿童的作息时间相对规律,双休日和寒暑假构成了主要的艺术欣赏时间,不妨在这些时段集中推送一批优秀儿童影视剧,形成与成人影视剧“错峰出行”的态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减负”的大背景下,“课后三点半”正在成为儿童课外教育的新机遇。儿童阶段的时间是最宝贵的,因为它不但关系到个体的未来,而且关涉国家民族的前途。有关部门不妨深入研究如何运用这一时段提高儿童的艺术欣赏能力,探索利用社区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单位,开展常态化的优秀儿童影视剧展演,并配合开展影视艺术赏析讲座或交流,让“课后三点半”成为一次通往艺术的优雅旅行。
易卜生说过,童年时种下什么,老年时就收获什么。孩子的心灵是一方不可思议的土地,播下思想的种子,就会收获行为;播下品格的种子,就会收获命运。长在新时代的孩子们,需要优秀儿童题材影视剧陪伴他们度过金色童年。因此,我们以明天的名义,呼唤当年的“嘎子”那样充满正能量的经典影视作品和形象,让人类对真善美的永恒追求和中华文化的血脉在优秀艺术作品和经典艺术形象中持续地传承,照亮每一颗追求美好生活的稚嫩心灵。这是一份光荣的职责和义务,它属于文艺创作者,也属于艺术生产、管理、研究、评论和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