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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兵浪:故乡的烙印在心坎
    • 作者:陈兵浪 更新时间:2010-05-22 04:42:19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759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在读初一的语文课堂上,我朗读台湾诗人余光中的诗《乡愁》。老师的点评有些刻薄,没读出一丁点儿诗的韵味——思乡的愁绪。能怪我不?那时,我还是一个十一岁的玩童,有吃有喝也便快乐了,天塌下来也不管我的事,哪懂啥子乡愁?

         二十八岁那年,怀着失意的情绪离开故乡,茫然地来到了我现在生活的都市,成了一个漂泊的外乡人。都市离我老家并不很远,只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但终究受到滕蔓般之事务的牵制,随意回家的门票似乎被人收缴。

        光阴一晃十余年。在幽雅的都市安居小区,我购买了一套百余平米的“鸽子笼”,熟悉了都市的大街小巷,学会了一口独特的都市腔调,认识了一批都市的男朋女友,习惯了邻居间老死不相往来的都市生活方式。我的心中,故乡的故人渐渐疏远,故乡的往事渐渐陌生,故乡的家园也渐渐荒芜。渐渐地,自以为成了一名都市人了。

         进入中年后,经历过许多事。猛然间,发现我错了!原来,人远离了故乡,可故乡的烙印却留在了我的脸上。

        某年,机关提拔干部,表面上风平浪静,看不出一丝涟漪。拟任名单一公布,在都市生长的那些同事便私下议论:有哪几个是都市人?有哪几个是某某县里人?“县里人”,包括我在内。原以自己在都市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成了都市的人,可在都市人的眼里,我依然是一个县里来的外乡人。

        还有一事,我从都市下到某个县局任职的第一天,便接到一个陌生而亲切的电话,对方说要来拜访我。奇怪,在该县我没有啥熟人呀?除了系统的同事外。过了一会儿,办公室进来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人。一见面,好象我是他熟悉已久的老朋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用半普通话半家乡话的语言说道:“你好,听说你是莲花县人?特来拜访。你是哪个乡的呢?”“莲花人,家住县城”我平静地回答。他又说:“咱们可是真正的老乡哦,以后要多关照哦。”原来,老家是莲花人,已在这个县生活了八年。看来,在老乡的眼里,我依然还是故乡人。

         对我触动很大的是另外一件小事。这事,与一位领导有关。某年春节的初一,大家都会按照风俗习惯相互间“窜门”拜年。每年的这个日子,我首先要去那位帮助过我的领导家拜个年,一直感觉我给他的印象还不错。过年的原因,事先没有打电话便敲开了领导家的门。一进门,发现来得真不是时候。领导的家里,聚满了与领导同乡的单位同事,也不知道他们说起啥事,笑语满堂,气氛十分融洽。我一出现,刚才还发出朗朗笑声的领导瞬间肃然。两句很客套的问候明显传递着一种信息:你的造访有些唐突。

        “亲不亲,故乡人”。这是一句老话,有些庸俗,却很有道理。从此,我懂得了乡愁的滋味,也开始有意识地与故乡人交往起来。

         春节时,不管天气阴晴,路况好坏,都要携带家人匆匆赶往老家,再也不愿意呆在这“陌生”的都市过年。路上,看见穿梭的小车,才知道,一路还有很多老乡同行。这些老乡,与我生活在同一都市。平时和他们很少见面,一见面如同家人。

         回到故乡,也是为寻那种回家的感觉罢了。父亲去世后,母亲与我一起生活,故乡早没了“家”。其实,父亲的房子,租借给别人了。房子太旧了,即使空着你也不可能去住。亲戚、朋友还是有的,邀请吃饭的人家也比较热情,可饭后主人挽留住宿的话,纯属客套了。相信谁都一样,除了同胞兄弟、姐妹外,谁也不愿意去打搅亲戚、朋友的。毕竟联系不是那么密切,情感有些疏远。回到故乡先要办的事,就是赶快去宾馆登记客房。春节,老家在外工作的人很多,晚了宾馆登记不到房间,只能住进条件很差的小店了。

         回到故乡,虽有些不便,可心情总是愉悦。街上溜达,常遇到昔日故友,童年的伙伴,中小学的同学,入世之初的同事,还有本家和亲戚,随时随地撩起你一段亲切的回忆。也许,你一时半会叫不出了这些人的名字了,相逢却依然亲切,真挚的情感,没任何搪塞的成分。

         有一次,在故乡的一家歌舞厅里,初中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召集外地工作的学生聚会,要求每位同学表演一个即兴节目。都是步入中年的人了,可大伙兴致很高,气氛热闹。当时,我班是学校的“文艺班”,唱歌、跳舞的人才很多。

         我天生不是歌舞的料,以前是跟着同学瞎混。轮到我表演节目时,我说:“唱歌、跳舞,我是外行,还是给大家背诵余光中的那首《乡愁》吧?”话音一落,老班长大李打趣道:“你最好别背了,老师说你的朗诵没一点诗的韵味。”他,还记住了我三十年前的尴尬一幕。 不理睬他,我抢过话筒,剩着酒兴高声朗诵:“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一字不拉地背完这首小诗,歌舞厅里掌声四起,老师说:“普通话不太标准,韵味却很浓厚。”听后,我的泪水充盈眼眶,心已醉了。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离开故乡,总有一种飘浮的滋味。在这个都市生活十八年搬家达六次之多,直至去年才在一个幽雅的小区安居下来。妻子说:累了,再也不想搬家了。回到故乡,却有一种归根的感觉。爷爷的老房子,民国末期建造的,还矗在老家的村子。父亲的房子,八十年代初建造的,在县城的中学后面。自家人都没有居住了,房产证也在长兄那里,可四方邻舍都知道,我永远是这两所旧房子的主人之一。回到老家,最喜欢的事,就是去老房子里转悠、转悠,寻找家的感觉,拾取一些旧时的记忆。

         最喜欢喝的酒是老家糯米酒。父亲健在时,家里每年春节都要酿的。自家酿酒,好喝又实惠。喝酒的结局总是一个“醉”字,不是故乡人把我灌醉,是自己迷醉故乡的酒。故乡的米酒,总有一股清醇的香甜,醉在故乡,不觉难受,心中总有一种难以描述的美妙幻觉。

         在外面漂泊,总以为故乡的烙印只是在脸上;回到老家,才发现故乡的烙印在心坎。离家的人,无论是衣锦贵人还是潦倒穷者,都有这种恋乡的情怀,且是至老难以抹去。

                                             冰浪定稿于2010年4月29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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