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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荐读:凸凹——爱犬物语
    • 作者:凸凹 更新时间:2018-05-03 09:02:55 来源:原创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353

    爱犬物语


    1

    小儿初入世,社会上的许多物事,让他迷惘,便心生不安。为了平息躁动,弄了一条英国伊丽莎白种系的柯基犬。小犬无尾,腿短,便显臀肥,弹跳有女相,风情万种,颇惹人怜。狗虽雌性,却起了一个雄性的名字,曰钢特。后来他有了恋人,情不再系狗,便把其遗弃给我和家婆,从此便与宠物结缘,有了额外的牵挂。女孩初进屋时,小犬钢特吠叫不止,在她脚下嗅来嗅去。待她轻抚一番之后,竟驯顺地依伏于她的膝下,仰面露怜爱眼神,期盼喂食。一喂就咋舌,美。到女孩告辞时,它拼命尾随,远远不归。女孩只好再送回来,挡在门里,以脱身。它在门里啸叫,异于往日,透出忧伤。女孩对小儿说,它认我,已把我当作家里人。这让我和家婆感动,一致认为,这个女孩是选对了,连狗都验证。

    2

    爱犬钢特不欢,早餐不奔前,躲在卫生间里弄喘声。

    钢特眼神丰富,欢喜、渴望、争宠,总能用眼神表达。家里人只要一用餐,它一定要踅到餐桌前,眼巴巴地看着主人的嘴唇翕动,如小儿看馋。就扔给它一块火腿,或一块排骨,或一角面饼。眼下,人类过年,餐桌丰富,扔给它的食物多膏腴,看来,它很可能得了胃疾,消化不良。

    于是想到,人与宠物之间,爱心不能过剩,过剩的爱,是害。宠物饿着,反而胃肠通常,有进食欲望,一如对爱人,不能过于用爱,大爱之下,不知感恩,遑论珍惜,以为理该如此。另外,大爱,有居高临下、不由分说的强迫性质,让被爱者,不知所措,失去自我,这对生活的自立,也是有害的。

    家婆问计,我说,任其饿,饿到一定时候,它自然恢复。

    3

    今天停暖,虽然室外已到了摄氏19度,也感到冷。这就一如感情,感情一直热着,突然冷下来,心中感到的冷,比实际的冷还冷。

    昨天晚上,我在刺猬河大堤上遛狗,看到岸柳的苞芽已肿而紫了,不禁眼前一亮。因为紫,就是要开,为人间吐绿。

    脚下的土地沉实,踩到上面,能听到声音。如再有数日阳光普照,水汽蒸发,就会生出浮尘。花开、风起、扬尘,北京的春天就是这样——和煦与粗粝相伴而生。

    狗能本能地分辨温顺与暴烈——与同类相遇,能交颈互咬的,一定是有温和的性情。相反,它一定是远远地躲避,躲避不过,就拱你足踝,求救于人。

    这一点,已得到多次实际验证,所以,跟宠物一起,我也能识别狗。

    但人就不同。人无先天机警,只有吃过亏之后,才有认识,才长记性。所以人的生命成本比动物高。

    人类学者、美国的赫舍尔在《人是谁》里说过,人的智力并不天然地就优于动物——野鹿临悬崖,它会自然收脚,而儿童会一直走下去,跌死;看见赭红的炭火,狗会绕过,而姗姗学步的人类,会伸过手去,烫伤。

    所以,说人类是“经验之果”,是对的。

    这就让人产生联想——年轻的、有学历的,就自然比年老的、无学位的高明吗?把他们速速地提拔到高位,就一定会有期待中的作为么?相反,这里老而无用的暗示,会弱化、淡化这个社会尊老、敬老、爱老之风。而无老就无幼,这不仅是儒家学说,更是生命规律、人生哲学,它告诉人们,“老”承载着人类的“经验之果”,是人类前行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人类不知从哪里上路,也不知将走向哪里,将会重新沦入在黑暗中的探索、在蒙昧中的瑟缩,其“幼”,也就会成为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人之于酒,大醉,尚好,昏然睡去,如入忘川,尚可忘忧。但更多的时候,是不昏不醒,纠结在中间状态,起卧均不适,就殊难受。人生状况也是如此,既顺遂又不顺遂,颇考验人的耐性。于是,只有坚韧的人,才能行远;没有耐心的人,仓皇而败。这里,老人们的耐心境界,是后来者的天然之师。

    人与人相处也如是。并不是豁然的喜与厌、爱与恨,总是喜厌相伴、恩怨交结。有人说,要想让两个人分开,并不需要人为的离间,只需要放任他们朝夕相处,粘在一起。时日一久,他们会自己把对方的缺点放大,直至不能容忍。这一点,在我故乡的老人们那里得到验证。老人们对不认可的姻缘并不采取断然的棒打鸳鸯,而是含笑以对,让他们去幸。只是迟迟不给其名分,让他们心虚。到了后来,让他们虚的,不是外界的压力,而是虚的自身没有内在动力,就自然而然地散去。家族之间也不因此结怨,和好如初。这种“非暴力”维权行动,之所以有效,并不说明老人们有多么高明,它恰恰是一种人性的证明。我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之所以百读不厌,就是出自这方面的理由。

    具体到亲人之间,为什么爱与不爱都不能使其分离,是因为有家庭、家族的人伦“枷锁”。这把枷锁的材质,不是金属,而是血缘。血缘是基因,决定着生命的样态,区别着与他人的不同,就有了物以类聚之象;血缘是原始股,无论升降,无论兴衰、无论荣枯,本钱都是不能出让的。还有,生命的一次性特征,也决定了亲缘关系的不可再生——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可能再见。这种无可奈何,让人产生畏惧,因而就产生了珍惜,在不爱中爱,在裂隙中求弥合,在怨恨中求恩德。为什么朱自清一篇庸常的《背影》,产生了那么大的感染力,是那个“背影”让人们看到了亲人的必然远去,在巨大的忧伤之中,对亲情产生了悲悯。为什么彭程的一篇新作《对坐》,也在读者心中激起联翩的波澜?是那个“对坐”的姿态(每天陪父母坐坐)让人们醒悟到,应对那个远去的必然结局,所谓珍惜,就是从身边的老人做起。

    4

    晚,偕家婆到刺猬河公园遛狗。

    刺猬河公园,现已改名塞纳园,甬道旁有廊牌,布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宣传内容。

    院内有石桥、甬道、清流、岸柳、太阳能照明灯,还有文化广场,游人繁盛。

    近看,柳丝轻摇,缓水漾波,疑在梦中;远看,柳色绒绒,河水闪白,如入画境。微暗之中,足音杂沓,弄破清静,也好,免去寂寞,使人回归人间。小犬知时节,不耐热气,粉舌卷喘。正有预备,袋中有钵与水,便引至路边座椅,令其饮。以瓶倒钵中,不饮,只接饮倒时水流,可谓庄重地解渴,儿戏地喝。

    行至无护栏处,小犬索性狂奔入河水,纵情而游。小犬鼻小,嘘气无力,只生零星浪花,小小之下,可爱。犬肥身重,不敢远游,游丈余,就回归,伏岸边巨石上歇息,但人一走近,复又入水,不让人逮。反反复复,似捉弄人,就更可爱。招来众人围观,有少女稀罕,以手机照相,好回家传播珍奇。

    知疲上岸,寻繁密草皮,在上翻滚,且立身抖动,把自己弄干。家婆笑嗔道,本来干净,却又弄脏,即便伶俐,也不过是狗。我说,狗吐了,又吃进,它只感觉干净,而不顾人眼中的干净。这就叫,人干净的是肉身,狗干净的却是心灵。家婆说,文人无趣,总是把简单的弄复杂。

    小犬惬意,在人前兀走。

    我有多余心思看行人。

    前有一少女,腰细臀肥,人一走动,两个臀瓣就左右上提,如柳摇曳,有锥心的风情。人稍走远,整个背影如一张剪纸,凸显腰窝,更惊心动魄。陪伴她走的,是一中年妇女,或许是她母亲。妇人壮阔,上下同规格地肥,臀形如一盘磨,走时足音响重,臀肉下坠,总像要砸到地上。两相对照,不禁生出感慨,人间不平总是要人恨的,但最该恨的,是时光。

    回家之后,家婆给小犬淋浴,之后,施以电吹风。小犬系母性,风吹之下,现出两排粉红乳头,让人顿感温柔,忍不住在一颗上捏一捏。家婆说,难寻种犬,也不能生育,可惜了。我说,这有什么可惜,不被使用,才有永远的母性之美,一如女人,乳本来是用来哺育的,却用来玩儿,一玩儿就肿,肿后就瘪,就失去了女性特征。

    家婆惊愕,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们男人都想些什么!

    不想分辩,起身推窗,放眼远望。一片漆黑,也不见繁星,一切的美都被湮没了。

    突然想到鲁迅《好的故事》中的一个句子——“鞭爆的繁响在四近,烟草的烟雾在身边:是昏沉的夜。”

    鲁迅的句子总是那么有味道,能把外在情景拉入心田,让你感到,远处的一切,都跟你有关。

    这是大化之美。

    但鲁迅的文字,已被人遗忘了,因为今人觉得它费解而无用。

    但是,它的无用,正是他的大用,提醒人们,虚无之下,尚存实有,一如这昏沉之夜,虽然夜色把万物之美都遮蔽了,却一个也没有消失。待阳光乍现,美会如期张目。

    而且,晨露洗过,美得新异,堪可医治审美疲劳,让人往深刻里理解,并懂得什么是精神的永恒。

    5

    昨晚遛钢特(家犬)时,狗不耐热,总望着刺猬河的河面。近日连续有风,河面被吹来一层浮滓,颇不洁。怕它潜水游泳,弄脏净好茸毛。便生一计,故意逗弄它之外的狗。因常在岸上走,人狗均相熟,也能叫出别的狗的名字,比如眼前那只狗,主人叫它毛毛,我也就毛毛、毛毛地叫,表达对它的亲热。钢特初怔住,之后就啸叫,之后就驱逐。它怕失宠,本能地捍卫自己的地位,就把河水放弃了。

    之后,就一直驯顺,乖巧地跟着我,不生别念。

    我忍俊不禁,不停地笑,因为我觉得,在感情层面,人和狗是一样的,远则怨,近则不恭,一味娇宠,反恩德不察,日夜胶着在一起,反生离隙,要懂得适宜地冷。

    日间,总有一个理念浮起,即:把身边的书读破,会把远处的祸避过。

    读书的时候,心静,不被窗外事诱惑;废书之后,内心浮躁,出门闲逛,被市井颜色所吸引,禁不住趋近,陷在是非之中。

    这一点,缘于昨晚睡前读郁达夫的散文。郁达夫读和写时,心性净洁,下笔典雅;一走到街上,就奔酒肆、勾栏,满眼醇酒、美妇。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的文字,突分两格,既有《银灰色的死》那样的颓废与沉沦,又有《怀鲁迅》那样的昂扬与崛起——“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周作人说他身上有两个鬼,一个绅士鬼,一个流氓鬼,或许与之同类。

    可以说,人身上都有庄重和轻浮的两面。文人靠自我束脩,靠书中伦理,节制自己不良的一面,即便是郁达夫这样的放浪形骸的人,陷入红尘,也有本能的回归,“曾经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他书读得多,能自责、自省。到了女人那里,就不一样了,他们普遍地缺乏自我修正能力,常凭感觉任性而为,理性形成,要靠外力——娇宠,使其轻浮;“鞭打”,使其庄重。尼采曾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说:“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他不是轻视女人,而是深懂女人。

    不妨举现实中的一例。女人爱风情,衣着喜薄短,用柏杨的话说,一坐故露大腿。这里的“故”,不是故意的意思,而是固然、所以的应用。她露出大腿,正确的做法是直视而不是回避——你直视的目光,一如鞭子,会唤醒她的羞耻意识,向下抻一抻裙角;而你的回避,却是放纵,近似同谋。

    所以,要爱女人,就要先懂女人;爱宠物,就要先懂宠物——不然,都会毁在你手里。

    我是指男人的自重和责任。

    6

    在刺猬河边遛狗时,两岸坐满了垂钓的人。

    地面温度已到了36摄氏度,人们以这种方式避暑,因为垂钓需静心,“心静自然凉”,他们可以把暑热暂时忘却。

    然而狗也热,一心想到河里去游泳,几经阻拦未果,终于入河,搅起一圈圈涟漪。

    垂钓者颇不悦,认为河里一出现狗,就再也钓不着鱼了。因为“是猫沾腥,是狗吃肉”,鱼对狗有天然的恐惧,所以狗出现在河边,是钓者的凶兆。我说,你们的目的又不是鱼,而是享受钓,鱼非鱼岂不是一样?他们说,是钓者,眼里就有鱼,即便不仅仅是为了鱼。

    既然谈不拢,也就不再客气,任爱犬畅游。因为鱼是公共的,而狗是自己的。

    每次遛狗,我都穿着一件乡下屠夫常穿的白纱布褡裢,腋下开口,露浓密腋毛,仅靠布襻连接,且为了防止爱犬溺水,手里掌一长长竹竿,作派有蛮者之风。他们便有所顾忌,怯于争执,只是无奈地摇头。但我分明听到他们低声嘟囔道——狗也就算了,可恨的是人,手里晃悠着一支破竹竿,“竿”通“赶”,把鱼都赶走了,还钓什么钓?养狗的都霸道。

    回程的路上,我想,钓尽管钓就是了,还讲什么似是而非的迷信?

    我的祖父和父亲,都钓过鱼,做过猎人,在渔猎活动中,也都染上了迷信的习性。从他们身上我知道,迷信与渔猎者天然相伴,并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无数预兆和巫术,所以,渔猎活动,并不像城里人所想象的那样洒脱,其中有太多的禁忌。

    譬如——

    他们认为与有眼疾者、顽劣者和妇女相遇,就是不祥之兆。所以,猎人每逢出猎,先要前后左右观望,一旦发现上述这些人,就要躲避,或转道而行。如果某妇人斜刺里出现,躲闪不及,只好打道回府。一些心地善良的人,知其忌讳,会主动回避,让猎人感激。

    譬如——

    路遇空车,或劈柴车,被认为是对狩猎不利;相反如果大车里装满了谷物、货品,乃至干草,则认为是好兆头。如遇拉棺材的车,则更是上上大吉,因为棺材是装尸的,尸通“实”,预示着满载而归。这个说法,甚至影响了其他的行为,比如娶亲、出行。遇到出殡人群,不仅不是晦气,而且因为“棺”通“官”,后代就有官运,走路就有官道,通畅而平安。相反,遇到娶亲的队列,就大不吉,因为“冲喜”。所以,别人家娶亲时,你不要出远门,要到他的场面上喝喜酒,这叫沾喜、沾仙气。自家迎娶时,如遇同样的阵势,要迅速往地面上扔事先预备好的顶针或瓷碗,以对抗妨碍。

    又譬如——如果狩猎途中听到乌鸦、猫头鹰和蝙蝠的鸣叫,则认为是不祥之兆,就要处处小心。如果第一枪打偏了,第一条鱼没咬钩,就预示着这次渔猎活动不会有好结果,不如及早收场。如果一头猎物,屡打不中,或者即便捕到,也自行逃脱,就不要打了,因为它已修炼成仙,不可冒犯,如果执意穷追,会危及猎人的生命。我父亲曾紧盯过一只雪狐,枪总是打不准,就用地夹,狐狸被夹住之后,自己咬断了腿逃走,在即将被追上的时候,又放出恶屁,他就大为惊骇,认为遇到了狐仙,就主动放生。后来父亲患癌症过早离世,在最后的日子里,他反复叨念,说自己得罪了狐仙,它索命来了。

    还譬如——

    钓鱼的人身边的水桶往往是空的,因为他们承继了一个古训,装鱼的桶在未钓得第一条鱼之前,不要盛水,鱼一得水,就跑掉了。还有,狩猎的人,一般不亲自解剖猎物,因为猎物的灵魂会给猎人的眼睛里留下记号——凶光,以昭示给后来的同类。乡下人常说的,杀气太重的人不适合当猎人,或许就是从这里而来。

    追寻迷信和禁忌的形成原因,是不难的。因为渔猎,是先民的一种生存活动,在那种原初的条件下,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能力和水平极为低下,每当遇到或听到用自己的知识难以解释的事物及现象,自然要托付给神怪、灵异等冥冥中的力量,从而编造出虽然荒谬却言之凿凿的解释,热心聆听者又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予以补充和证实,神秘文化就越来越发达了。而渔猎者又与一般的先民不同,他们更直接、更深入地进入大自然的内部,更有现场的感受。譬如一个猎人只身在森林里过夜,漆黑又寂静的周围环境会让他恐怖异常,而当他听到那在森林峡谷中迂回不已的野兽啸叫,自然会把它当作是某种怪物发出的声音,并把附近野兔跳跃时弄出的窸窣,认为是怪物走近的脚步。特殊品种的叫声,如乌鸦、蝙蝠、猫头鹰,凄哀如哭,让猎人顿感战栗,以为是妖魔现身,大难降临。所以,种种神秘现象的描述和种种奇异感受的传播,都是来自渔猎者——首先将林妖形象传到人间者,就是猎人;首先发现“美人鱼”者,就是渔夫。

    到书房搜寻有关的读物,找到俄罗斯专事渔猎题材写作的阿克萨科夫的《暴风雪》,兴味而读,发现,俄罗斯民间的迷信和禁忌,许多都跟我国的相同,不禁感到,在愚昧落后的前提下,不同民族的认识殊少差异,只是后来的知识修养、科学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同,拉大了距离,有了文野之分。而现在的城市化、全球一体化,又逐步在消泯这种差异,千篇一律之下,文化的魅力,可堪回味的、独特的生命感受渐渐稀少,那种记忆中的“迷信”风俗,反而让人倍感亲切,因为它可以离间现实的所谓真实,给想象营造空间,让人类还有梦幻。

    不禁怀念儿时由祖父和父亲的渔猎活动而带来的乐趣——

    鲇鱼只一根脊骨而无须刺,焖酥了之后,用筷子往鱼背上一戳,便分解出两半腴肥的鱼肉,可放心地大口吞食,大快朵颐。

    整只麻雀用泥密封(泥中放上盐屑),放到炭火上烧烤,到了相宜的时辰,重重地往地上一摔,泥壳分裂时,自动把羽毛撕去,裸呈粉红雀肉,鲜嫩无比。

    松鼠去皮、掏去五脏,在案板上剁碎,爆炒,或汆丸子,有鸡肉味道。

    斑鸠肉与鸡肉相比,更让人下酒,鸡肉柴,而斑鸠肉醇厚。

    獾肉多脂,炖在锅里,能香飘四邻,能让粗糙食物,譬如窝头、玉米面饼,吃出细粮感觉。

    即便是狐狸,剖后在冷水里浸泡三日,拔去臊气,也可以进食。只是要多预备大蒜,因为刚咽下去时是香,再一回味,就有一股似臊非臊的味道,得靠大蒜平息。

    …… ……

    说来说去,这些乐趣都是建立在“饥饿”之上,那是旱涝频仍,家无余粮,虽撙节而食,也仅够一季的饱,其余三季,或瓜菜代之,或去渔猎。父亲患恶症,总是反思自己杀生,让家人唏嘘不已。其实他的渔猎,不是习性,而是为了“活”的被迫行为,他不应该自责太重。但是,有关渔猎的迷信对他的影响太深,他听不进别人的解释。到了我这一代,就远离渔猎了,虽对旧时传说有科学解释,但禁忌有暗示作用,不信中,也有余悸。索性罢手,图个心理清净。

    细一思忖,对待迷信的态度,绝非简单的信与不信,他有文化作用,而文化作用就是精神作用(心理作用),往往让人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间迟疑不决。

    7

    我最厌恶巧舌如簧的人。因为只有嘴不对心的人,才能巧舌如簧。

    说心里话的人,缓慢,甚至笨拙。而且,朴实的人,往往羞于夸夸其谈。

    以生活为本,心性高洁的人,往往一切从简。

    母亲从小就对我说,要喜爱粗茶淡饭,要喜欢土鞋布衣,这样,不生贪吝,知足常乐。

    所以,我喜吃野菜,野菜润肠,不留宿便,口气清爽。也喜吃小米,小米化瘀,不生臃肥,身姿灵巧。

    所以,我不挑剔衣着,也不屑于揽镜自照,素面朝天,表里如一,让本性自由发言,因而不务虚荣,也鄙睨宵小,含笑来去,心广地宽。

    有人问,你怎么总是那么意气风发、春意盈面?

    我说,因为无我,不太看重自己。一如小草细小,却总是向上生长,自得于草根习性。

    爱犬钢特,系小儿豢养,我却爱之如命,常领它招摇过市、得陇望蜀,常对它说,小孙子,你要听爷爷的话,远离赃物,不理生人。

    它理会人意,紧随身后,不跑远。

    我常失眠至深夜,枯坐在客厅里,听家婆弄鼾,爱犬陪坐,驱之不去,让我为“忠诚”感叹。人与狗都能听到生命的心跳,故愈加喜生,不生忧愁,且忘却不公,觉万物平等。

    8

    从是日起,晚饭后增加遛狗时间,与其是人遛狗,不如说是狗遛人。爱犬钢特,虽是母性,却善攻击,遇到不喜同类,猝然上前撕咬,让人措手不及。对方主人颇不悦,我只好赔以笑脸,且说,您尽可以打它,往远处驱赶。竟真的下手,用手中的缰绳抽。不期打到小犬眼部,尖叫一声跑远。对方走离,我揽狗察看,见右眼红肿,久久不能睁开。我心疼不已,骂道,狗日的!

    这就是纠结,一如处世,都是在愿与不愿之间。

    回家给狗滴以眼药,它就伏在我的腿上,听凭救治,楚楚可怜。我内心温柔,有泪。我对它叮嘱,以后要驯顺,因为现在的人都有戾气,不能轻易招惹,以免给主人引来纠纷和诉讼。狗无言,只是睁开了伤眼,满眼迷惘。

    便联想到,现在的世道,已缺失厚朴,打狗不再看主人,只看一己之私。

    9

    今天是大年初六。早晨,自然睡醒,通体舒坦,满心温柔。

    便大呼爱犬钢特。

    小犬应声而至,上床来,与我共枕而卧,一如婴儿驯顺。

    小犬全身洁净,嗅其绒毛,有淡香。这是人爱惜的结果,常给它洗澡,使其远离动物属性。

    爱,真是有力量,使铁树开花,使顽石有灵,使狗通人性。

    起床,看《非常6+1》,高博的主持比李咏为上,因为他懂得节制,有冷幽默,层次深些。

    那些儿童,通灵鬼精,人小,却有大才艺,唱、舞、念、做,都有板眼,让人惊叹于人的智能。不禁想到,成人真可以以儿童为师,除去浮尘,保持热情和好奇心。好奇心是阳光品质,一如小草,即便巨石压身,也钻隙而出,生长在阳光之下。

    也就是说,童心是一种能量,一如水,可随物赋形。

    成人已接受了社会对他的规定,行为总是在身份观念中徘徊,他放不开心性,就殊少生动。因为臣服于清规戒律,生命力就弱化了,表面的稳重,其实是惰性。

    此时,我怀念儿时时光,因为那时我尚不知道自己是谁,就无知无畏,像一头乡间的驴子,遍食百草,不怕腹泻,满地打滚,不怕身脏,呜哇乱叫,不怕人笑,活在天地自然造化之中,能感受到生命本身的存在。小犬钢特也是这样的,所以,我很羡慕它,因为它比我活得率性、幸福。

    10

    今天是清明节。

    阳光明媚,有微风。带家婆与狗去小清河踏青。

    小清河畔,黄花遍地,春虫嘤嗡,爱犬被吸引,竞跑追蝶。家婆剜野菜,边动作,边回忆儿时趣味。不到两个时辰,所带行囊,就被野菜充满,而野菜依旧遍地,家婆惋惜地一叹,就这样吧。儿时挖野菜,是为了充饥;现在挖来,是为了调剂胃口。目的的不同,态度也就不同:充饥者,要把野菜挖尽;调剂者,适可而止。

    午时,携野菜去探母。母大悦,因她喜食野菜,正可大饱口福。

    清水洗净,泼以辣椒油,好吃得出乎意料,口感爽脆,咀嚼时竟有隐隐回甘。在儿时的记忆中,野菜总是有苦味,或许是因为没有肉香垫底,遮不住清寒之气。

    母亲饕餮而食,我不禁劝道,尝一下鲜即可,因为您有高血压、冠心病,过度而食,会让血管负重,会诱发晕眩或浮肿。

    母亲笑笑,说,这人一老了,忌讳就多,就不自由,并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要注意养生。

    从母亲的感慨中,我突然悟到:其实原始的生机是无须养的,他自己就在那里盎然着;一到了有意养生的地步,生气已远离人身,已了无回天之力。

    11

    这两天柳絮纷飞。

    对柳絮过敏者,得皮肤病,故避之;在清洁工人眼里,它脏污环境,故扫之;文人嫌其轻浮,撩人心性,故厌之。

    殊不知它是柳树的种子,是物种繁衍之本。

    人之看事物,常只攻其一点,而不其余,得出的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这两天爱犬发情。

    在河畔上行走,公狗尾随,故赶之;在客厅里盘卧,经血污地,故揩之;家婆嫌其累赘,多有烦言,欲弃之。

    殊不知这是动物的生命本能,是顺应天理之举。

    人看待动物,只从人本位出发,宠爱的背后,是天性的扼杀,近乎残酷。

    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

    12

    天大热,球迷沏一壶茶,看世界杯,进入清凉境界。而球迷外的人就不同——

    晚上,家婆遛狗回,大喊热死,开空调,凉风劲吹。我不能承受机器的凉,骨缝中有针扎感觉,建议她关,静静地享受自然风。她不允,我气愤,吵。狗看看她,看看我,莫名其妙。因为狗趴在水泥地上,自寻凉意,便不知人在凉热中的进退,它感到人好笑。家婆奇瘦,腿骨上无多余的肉,反而怕热,吹凉风。便可知,狗的皮毛,我身上的赘肉,有消暑功能。

    把自己关进书房,裸身翻闲书,暂时把暑气和闲气忘了。

    我越来越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感到希望无多。我的生活总是“错位”,乐趣就殊少——

    能远足的时候,没有放达之心,觉得宅在书斋里读读写写才是正事;待文思枯竭想游历,却已无多余的体力,殚于迈步。

    有可挥斥方遒的平台与机会时,讲究守成与低调,一味谦恭;待世事看透,想铺张扬厉,表达个性,却已失去应有的激情,一如尾巴夹得久了,粘连在一起,反而翘不起来了。

    坐想美色,也血脉偾张,觉得自己雄风骀荡,可以有大浪漫;待美色真的玉立于前,却瞻前顾后、禁忌重重,以至于器官都沉睡不起,一如阉。

    遇到可借助之势,正可顺势延伸人脉,以少付出而获大收益,却酸性上升,以攀附为耻;待急难险事当前,需要打通关系,破解难题之时,又找不到门径,顿感临时抱佛脚才是最大的人生尴尬。

    官员与文士杂合于一身——在官场谈文学,书生气重;到了文场,又讲官话,官气十足。两个场面上的人便都视你为异类——均不倚重,均不与你畅所欲言,或防备,或轻蔑,或嘲讽,或贬损,身姿顿矮。

    即便仅仅是在文场行走,由于身居城乡接合的部位,学院派认为你黄土加身,胸无点墨,文化轻浅,一派俗俚;而乡土文人,又认为你登堂入室,狐假虎威,故作高深,不可与之为伍。二者皆排斥,便雅俗无据。

    即便是写作本身,因为既写散文又写小说,就招来多余的议论:虽然都写得用心,都写得精致,且多“经典”篇目;但小说界说我的小说不如散文,散文界说我的散文不如小说,多能,反而自讨其辱。

    如此种种,颇烦心乱神。素日不管不顾,坦然面对,而且还自我调侃,我是我的主宰,他人奈我何如?但暑热之下,心绪不宁,就表现出虚弱,就强化了不堪之感,真以为事事不如意,不可活。

    我躺在床上陷入冥想,感到人生虚无,执着于意义却根本无意义,不过是兀自劳顿而已。

    看来暑热绝不仅仅是气候问题,而是精神问题。

    烦闷之下,翻身下床,穿衣到街上去。从冷饮店买茉莉凉茶一箱,在楼前的石桌前独自啜饮。

    狗在屋里叫,它要出来;我在外边痛享孤独,不想进去。

    家婆隔窗而望,嗫嚅不止。

    天渐渐地黑了,不可阻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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