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每当和他在一起,他总是不安分的像打了狗血,饮了兴奋剂,走在人群中都是活蹦乱跳。在别人眼中,我听到的总是指着说:“那谁谁,简直就是哗众取宠嘛!”我也曾经不止十次八次暗示过他,他总是这样说:“什么好的坏的,被记得就行了。”
我拿出大前门递给别人,一些人瞅瞅了烟盒,大前门五块的烟(明确的说是四块半),他就会一个推让的的姿势说:“我有,我有,你抽。或者就是不抽了,刚抽过。”这类中有些人则比较聪明,恰巧也是我最烦的人。他把烟别在耳朵上,找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再丢掉。你说无耻不?一支烟将近两毛三分钱,我心疼的不得了。
很多人告诉我,我也告诉过别人:“烟,是男人之间的交际台阶。”后来,我发现那是一个人的精神世界。
最近看了在D吧的三遍文章,《长岛的雪》《网管》《小张和小丽》,之所以喜欢,是能够看到自己的影子,年少时的影子。
影子?青春!
前一段,汪峰唱火了一首歌《的青春》。我好奇这个名字才搜了原唱,贰佰的《的青春》原名《狗日的青春》。我就留下了第1445条留言:“这才对嘛,狗日的青春。”民谣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她说民谣太穷了,一听就是一根烟吗,一听就是一瓶酒。而我只剩一根烟了,还要撑一夜,只剩一点爱了,还要过一辈子。”
“想起那些慢慢变的陌生的朋友,一回头 青春都喂了狗。”
这座城市的夜色总是让我不安,越觉得世界在不停地下沉。从我身边经过的人每一个都似乎心怀不轨,非娼即盗,那些插肩而过的浓妆淡抹,不管是否有心仪的面孔,都会让我觉得失落。她们都美丽迷人,我却一无所有。
《长岛的雪》对自己深爱的对方许下浪漫的诺言说要一起去实现,就像童话里一样,王子是公主的王子,公主是王子的公主。我爱你,就可以大声告诉你。有一天便发现,她今天喜欢的东西,明天就可以不喜欢,公主在哪都可以是别人的公主,而你只是她占时想要依附的人。
男人说:如果我没有富二代的背景,没有开着布加迪,没有和别人签过五个亿的合同,你还爱我吗?
女人说:我把初夜都给你了,你要说什么?快把布加迪开过来吧,我还是爱你的。
《网管》我能认识形形色色的人,但没人能像你一样一个人抽着红梅喝着可乐,还能请我去高端的风花雪月。我爱一个人,我知道是可以不说的。于是,有段时间酒精就成我最好的伙伴,我们不可以哭,不可以喊疼,因为我们是男人。既然,我不能忘记你,就把你刻在心里。
《小张和小丽》我可以像姐姐一样的陪你玩,陪你闹,陪你吃饭,看你抽烟,跟你做爱,但我不可能和你结婚,这是小丽。我可以做小丽做的一切,也可以和你结婚,但我不爱你,这是小张。
不知道在哪一天,再也不相信鸡汤,变成了一个裸奔的假愤青,见到什么都想要骂上一会。
这狗日的青春被多少人骂过了,然后又跪在地上感叹青春真好。
它好像是随着爱情一起离开的,然后青春就死了,死之前还在骂着什么。
它又好像是随着生活一起离开的,然后青春就死了,死之前嘴里还嘟囔着。
它又像是没有过生命,从来没有感受过荷尔蒙的悸动,它死在了胎里。
它又像是一直都在,暗示着我们,这狗日的青春其实很简单,能陪我们到老。
有人会问在这发臭的青春里怎么才能度过漆黑无人的夜呢?
何必不去挑逗,你中意的人?
然后在入睡前写下你关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