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姐妹七个,都是穿母亲亲手做的布鞋长大的。一年忙到头,过年前是母亲最忙的时节。江南农村的风俗,是大年初一早上起来,小孩子都要穿上新衣新鞋去向同族的长辈拜年。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要让自家的孩子在过年时都穿上一件新衣裳,实在非易事。尤其是公社化之后,自家没田种棉花,就无法织布了,哪有钱去供销社剪布呀!到六十年代初,口粮不够吃,只能把省下来的布票到黑市上去换成粮食回来度饥荒。因我是长子,又从初中开始就当寄宿生,所以无论家里多困难,爱脸面的母亲总是千方百计给我做件新衣过年。那年头,民间流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我四个弟弟就像传递接力棒一样,依次穿我淘汰的旧衣裳。也许是为了让弟弟们得到一点精神补偿吧,过年前母亲总是先给他们做新棉鞋,以致往往忙到除夕之夜,母亲还在昏黄的油灯下,一针针为我纳鞋底、缝鞋帮。她每缝完一针,总要麻利地在鬂发上擦一下针的生动画面,此刻犹在我的眼前……母亲曾经给我讲过,她很小的时候,外婆就教她学做女红,而女红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学会做布鞋。在她做姑娘的那个时代,布鞋曾是民间流行的定情物。若是男方来提亲,必定托媒人捎来一个鞋底样。若姑娘同意这门婚事,就按鞋底样做一双布鞋托媒人送给男方。如男方对姑娘做的布鞋很满意的话,这门亲事就定下了。因此,老话常说婚姻就像穿的鞋,跟不跟脚、合不合适,只有你自己知道。到了新社会,进入自由恋爱年代,若有农村姑娘看上了哪个小伙子,也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先做一双布鞋作信物。至今我还记得母亲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说她娘家村上有个腼腆又聪慧的女孩,为了获取意中人脚的尺寸大小,悄悄在他常走动的平地上撒了一大把草木灰,然后依据小伙子留下的脚印剪出鞋底样,鞋做成后捎过去,给了小伙子一个很大的惊喜……不用说,母亲在出嫁前也是为父亲做过一双令他合意的布鞋的。母亲为父亲和我七个兄弟姐妹含辛茹苦做了一辈子布鞋,始终无怨无悔。一九九六年,我在《十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想起父亲》的散文,事隔多年之后,一位初次见面的女作家对我说:“是你在写你父亲的那篇散文中的一个细节,让我记住了你的名字。”我问她哪个细节,她答:“你父亲送你到二十多里地外的初中上学,一路上父子俩都是打赤脚。直到快到学校时,才在一个池塘的水码头上洗干净脚,穿上新鞋,规规矩矩走进校门去报到。”我解释说:“是啊,小时候我心疼母亲,鞋子总是省着穿。每到夏天,都是成天打赤脚。我是村上第一个考取中学的人。临出门时,母亲交给我和父亲一人一双新布鞋,让我俩务必在进校前穿上新鞋,有礼貌地去见新先生(按乡俗,农民把老师尊称为先生)。”母亲是一个讲究仪式感的人,从我进初中开始,再到苏州上高中和到南京读大学,每个新学期开学,她总会给我做一双新布鞋,让我穿上新鞋去完成新学业。直到我一九六四年八月大学毕业后进京工作,临行前,母亲也给我做了一双新布鞋送我上火车。那情景,正如孟郊诗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九六七年我结婚时,家庭经济状况依然很窘迫,只是借了五十元钱买了点婚礼上招待亲朋的喜糖、茶点和水果,没置办一件床上用品,也没买一件新衣服,唯有脚上穿的是母亲从老家寄来的新布鞋!妻子虽也是农家出身,但因年少时就移居北京,所以没学会做鞋。我结婚之后,常年穿的还是母亲寄来的布鞋。记得到了改革开放的一九七八年,稿酬制度得以恢复,我才用新得的稿费买了第一双皮鞋。
一晃四十年消逝,穿布鞋的贫困年代已一去不复返。若我辛劳一生的母亲地下有知,能看到儿女子孙如今穿着各种新款品牌的鞋欢度春节,踏上新的人生里程,该有多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