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乡土,是家军永远的精神家园。
家军的家园意识是强烈的,也有着极强的责任感,他将自己的笔端深深地融入了这种家园意识的“根”之中。无论是语言的表述,主题的揭示,手法的表现,都是老到而娴熟的,这也是他的成功所在之处。
家军的笔下的古柳河、白马河,河河都是故事,玉米地、黄瓜地,地地都是传说。他对故乡的情感不仅凝聚在他的作品中,生活中也到处充斥着他对故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结。
在家军的笔下,自然、童年本身都变成了可以具体感知的对象,他写得灵动,写得飘然,弥漫在空气中的感觉气息似乎能够超越时空,还留在现时。
在家军的记忆中,儿时的乡村生活虽然有几分艰辛,几分朴素,但却充满乐趣,充满生气:乡下的夏末和初秋,是小孩子们的天堂,充满乐趣,充满趣味。漫地的瓜果梨桃都熟了:每当过了晌午,家里的大人们都睡着时,不安分的我便和其他玩伴集聚在白马河边的的桃园子里,趁着没人时偷偷“摘”些熟透的蜜桃,然后迅速的“逃离”,在大河滩的树林子里大嚼一番后,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嘴巴都不细的擦,舌头在唇边来回卷着,一脸的满足的笑,扑通通跳进河里,瞬间,大河里便充满了欢快而天真的笑声。
白日里疯够了,到了黑下,我总是和其他的伙伴一样,手提着个塑料袋,再来到河边的树林子里,蹲在每一棵的大树下,寻找知了猴儿。一棵树下一棵树下仔细的翻找,并用小木棍把知了猴儿从洞里慢慢的抠出来,装进塑料袋子里。哪一个捉到的多,其他的伙伴便会投来羡慕的眼神,而那个扑捉知了猴儿最多的小孩子也会骄傲的炫耀他的战利品。
其实,在乡村,孩子们的快乐永远都是这么简单,容易满足的。
冀中大平原上那条曲延的白马河和河边的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之于家军就像是边城之于沈从文、静虚村之于贾平凹,白马河是他孤独地栖居之地。这种孤独地栖居,注定是一种精神上的富有。
二
童年“故乡”,总是寄托人之情感依恋的所在。
记住过去并非是为了炫耀苦难,是为了更好地告别,告别那段卑贱而没有尊严的生活。白马河不仅塑造了家军的生命和心灵,也塑造了他的文学艺术。他把白马河建构成他感觉和成长的气场。
在白马河那自然的大化中,家军随着童年的感觉自然地成长着。他散文中的物象很多,大凡出现在视野里的人或物,都极易为他所用。故乡白马河的一湾浅滩、柳岸成荫的大堤,满地的花香粪海,年少子弟的玩劣,都可成为他几十年后咀嚼不尽的诗意之源。
对家军来说,故乡风中飘来的气味是最沁人心脾的,从中可捕捉到久违的儿时记忆,当他身体与大地融为一体,记忆被诉诸笔墨,他的灵魂便可在大地的上空诗意的飞翔。故此,其作品中表现出的丰盈的生活细节,非乡村生活经验丰富者不能为之。而最扣我心弦的是家军在散文中体现出来的那份原创性,那种在常人习焉不察的地方流露出来的机锋和感伤,却实在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值得慢慢品嚼和琢磨。
家军之所以把目光一次次投向乡土,实则是他对过去的精神还乡,也是对现在的精神逃亡。他那看似对乡土、童年、自然、生死的日常生活的朴素叙述,实际上是在喧嚣的红尘中他精神的独处、心灵的独语。
在家军的心灵深处,那份孤独寂寞却如一条小虫随时在咬嚼着他,促使他一次次向着长满庄稼与草木的乡下走去,这决不是简单的所谓“返璞归真”,而是源于一种内在的生命冲动。因为他的根系来自泥土,魂魄来自大地,血脉来自家门前那条名叫白马河的河流。
三
乡土散文的创作中,回忆有一种极其微妙的特性,它的过滤功能,总是能够将成长过程中,特别是童年经历中“恶”的一面消退,独留下“美”的倩影。
这种“美”的倩影也总是搭载在底层自然的人性和传统道德的身上,格外显现出回味无穷、使人流连忘返的和自然美的风景和谐并存的精神意境。
这就是知识分子在遭遇了都市现代性背后所隐藏的人性变异之后的灵魂寄托。无此,中国式的知识分子、“乡土中国”的灵魂将无处安放。所以,乡土文学总是透露出淡淡的感伤情怀和难保和平静穆的丝丝哀愁。
天津南开大学著名教授张铁荣先生曾说:家军是个非常接地气的作家,他真正做到了,归真返璞,终身不辱。张先生所言极是!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一言中的;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做东家种树书。
我的眼前经常出现这样的场面:夕照中,一个消瘦俊逸的少年,裹着身绿色的军装,晃晃荡荡的从一条土路上走出来……从此他就永远地走出了那片黄土地,当年的这个少年就是家军。一个人,身体的流离与漂泊,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方式。而情感的回归,则是灵魂与生命真正意义的回归与升华。
家军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现在的乡村,他属于他自己,在自己的心灵天空中静寂地飞翔。他所能做的仿佛只有一样事情,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守望内心深处那一片庄稼样朴素深沉的情感。
子由之文实胜仆,而世俗不知,乃以为不如;其为人深不愿人知之,其文如其为人把真诚的心捧献给读者,正是家军的为人为文之所在。他无论为文为人都浓墨重彩地实践了他特立独行,直面人生,哪怕惨淡的人生态度。正是这种魅力吸引我去注意他那些用心用情构叙出来的文字。
我看重家军的美文。更看重他的人格。
或许,家军的散文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这些……
四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家军是个作家,但他还是一个精力旺盛、贪玩调皮的作家。由于,他对生活对家乡的爱,对童年时光的追忆和缅怀,让家军永远保持着一种创作的激情。每个字,每句话都是真情流露。
捧卷家军的散文,千万不要被他直白的语言所麻痹,要慢慢品尝他那些“平淡”背后的不平淡,会别有一番滋味。他的散文,掐头去尾,美眉似可爱的句子一串串。也就是说,他这东西有些罗嗦,藏着掖着,你得挑三拣四,不挑不拣,看不出他的好,就像美眉藏在一堆庸脂俗粉里。
家军是鬼才,写作是天赋,自信是本能,聪明又让他无所不能。
家军玩啥啥精通,玩啥都玩到极致。一旦掌握某种技能,都会用到极致。关于玩,他还有一套准则:别人会玩的我玩,别人不会玩的我玩,而且比他们玩得更好,要么就不玩。京评梆段段会唱;大鼓、单弦、评书,样样会说。所有的曲种无一不通,让我颇感惊奇!
无论是搞文学创作,还是种田种菜,家军皆出手不凡。除了工作和写作,他所营造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更让人心向往之。
每个人都有自己现实和精神的领地,自从呱呱坠地的一瞬间,上帝便分给人一亩三分地,由自己去耕种。躲在茅檐竹椽下,日采野薇,暮餐晚霞,或有丘陵山坡起伏于目侧,趣味便更佳。
诚如周作人所言,“种果蔬也罢,种药材也罢,种蔷薇地丁也罢,只要本了他个人的自觉,在他认定的不论大小的地面上,用了力量去耕种,便都是尽了他的天职了。”
家军相信,植物是有灵性的。他亲手翻地、播种、施肥、搭架。每日和蔬菜谈心说话,观其行听其言,见其生长开花结果。绿萝卜、黄瓜、小葱、豆角、菠菜、韭菜、香椿棵棵葱绿,小白菜、大白菜、苞米棒子棵棵茁壮。
所有的植物在家军的手里,无不摇曳生姿,媚骨生香。家军把劳动当做玩耍,他把农耕变成了农艺。其超然物外,忘情于世之态,不亦乐乎。
周国平先生在《各自的朝圣路》中的序言中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
凝望生活,是一腔投入。
如果将白马河里的风景、风俗、风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所有的篇章都在进行着某个方面的描述;如果将每个篇章里的人物集合为一个整体,那就是家军的白马河社会;如果将人物放进整个风俗画,那就是家军的“白马河世界”。
家军躲在一处独自经营一方土地,个中乐趣恐怕也只有自己真正知晓,真正咂到滋味。有乐趣,自不会孤单,驱走了孤单,乐趣自然横生。
五
舒卷风云于腕下,纵揽大千于笔端。
天边是落日的归处,故乡和土地是家军情感的归宿。我偶尔沉浸在他的文字里,偶尔沉醉于他耕耘的田园中。那沁人心脾的绿,纤尘不染,凝望中,不仅让人整个身心得到洗涤,就连人的欲望都变得简单了,只余一片纯净。这种场景的来回切换常使我颇感奇异:这作家搞文学创作与种菜到底存在着什么关联?
直到有一天,我品尝了家军亲手种植的蔬菜才幡然醒悟:这不是接地气吗?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为其赋诗助兴:亲力亲为种的瓜,挑水浇园护持它。撰文种菜皆好手,干嘛像麻是专家。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
由此可见,生命体验和语言相得益彰,没有深刻的体验,语言无从生发。
家军的农耕生活,总能引发我更多的遐想:一个农家小院,男人在翻地晒粮,女人抱着孩子悠闲地坐一旁晒着太阳。即使看不见炊烟,听不见牧笛,我也觉得是一幅怡人的田园画卷。
这就是生活,而这生活正是家军创作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