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养育自己的乡土。而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就是童年。文人王开岭曾说:小时候,童话就是我们生活的本身,长大后,它才被当成了文学。
故乡的一水一草一木,一饮一啜,在每个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不可分割。得意时我们会想到它,失意时也会想到它。离得远了久了,便使人愁肠百结。
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
故乡赤子眼中的乡土、乡人、乡事,因缘于一种内心的爱,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让他品味。家军就在他的散文中,去品炊烟的味道;去品阳光的味道;去品春天的味道;去品泥土的味道;去品庄稼的味道;去品香草花果的味道等等,也就很自然将这一切诗化了。
经常洗心,不使染尘。
散文是“情”的艺术, 这种“情”的艺术带给我们读者的是独特的审美效果和艺术感受。
有人说,读书的过程就是净化心灵的过程,我读的却不是家军的文字,而是他的心声。虽然家军以写乡土题材的散文为特色,但引起我情感之弦共鸣的,不仅是其浓郁的乡村味道,还有从他作品中洋溢出的那种让人感动的真挚情怀。他无论是写乡村的河水风光、民俗风情、人文地理,还是记童年的生活,叙父老乡亲的生存状态,都有一种不吐不快的真情流露。
有的作品很难分清家军是在叙事还是在抒发真情。
家军曾对我说:在故乡这块热土上,有我童年的记忆,成长的足迹。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人和事,无不令人触景生情,感慨万千。正是有了这样的生活积淀,才牵动了我内心柔软的神经,才禁不住要饱含深情地去亲近它,描绘它,讴歌他,去追寻人性的真善美。因为,故乡是我的魂,我的梦,是我永远的根。见月思乡,已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就痛。
诚然,家军所说的“思乡就痛”,还有一层更深的隐意。
二
我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个传言:其实,每位娘亲都是一位漂亮的仙女,她们有一件非常美丽的衣裳。可是当她决定做某个孩子娘亲的时候,当她准备呵护某个生命的时候,就会褪去这件美丽的衣裳,变成一名普通的女子,一辈子,平淡无奇。
娘亲的一生都在为儿女们操劳。当你还在襁褓时,她便天天抱着你,哄你入睡;当你到少年时代,她便天天念叨着你,夜夜帮你捻着棉被;当你终于离开家,远行他方,它便天天牵挂着你。
有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娘亲的唠叨、念叨;总是在心烦她那些无数遍的关心话语;都说儿女都是父母前辈子欠下的债,这句话不假。
有一日,我们也都会为人父母。
感恩于心,让我们感恩父母那些点滴的关怀。
由此,在家军的笔下,故土就是娘亲。
童年和少年在农村的生活,让家军尝到了苦涩也领略了温情。无论哪种体验,都是他生命中最难忘的,他的作品中常常写到故乡,常常写到娘,这表明故乡和娘在他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因此,故乡和娘成为家军屡屡书写的地方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年夏天,娘将十几亩地都种上了芝麻。从翻地播种,娘几乎吃住在芝麻地里。小苗儿刚出土时,长势极好,翠绿醉人,碧波无限。不管多苦多累,看着那绿毯子般的新苗儿,娘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
可天有不测风云,没几天,接连下起了大暴雨,纤弱的小苗儿经不起暴雨的袭击,很大一部分都被淤泥掩没,且杂草长得很蒙。不几天,芝麻地里已分不清哪是苗儿哪是草了。有乡人对娘说,甭要了,毁了它种大豆还来得及。
娘决绝的摇摇头,啥话也没说。好强的娘,自制了把小铲子,每天都长在了地里。刚开始,娘是蹲在地里用小铲子一点一点精心的锄草,到了后来,娘竟跪在地里,趴在地里了,像一只蜗牛在地里慢慢的蠕动……
每锄一垄,娘的后背就被汗水浸透,随后又会被烈日烤干。尽管被烈日烤的汗霜满衣,皮肤黝黑,但娘依然在大地上慢慢爬行着。此刻,娘已把自己融进了深深爱着的这片土地,是在向生她养她的大地做着回报。
娘耕作时的那种场景永远的铭刻在我童年的记忆中。
当时,看到娘这样,我心里酸酸的,总想着能帮娘做点啥。有一天,我偷偷地没去上学,一大早就溜到芝麻地里拔草。娘看到我,举着那双满是血泡的手生平第一次揍了我,说地里没你的事儿,只要你读好书就成。
不识字的娘把读书看的很神圣,他生活在昏暗中,却多么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走到灿烂的阳光之中去啊……
这种直抒胸臆的真情表达与情感流露,将唤醒每一个天下儿女对生我养我的娘亲无比崇敬无比热爱的娟娟情愫,特别是家军从一件件往事和细节中回忆娘亲辛劳良善和对其细致入微的呵护与关爱,不由得叫人触情生情,热泪盈眶。
有一种东西在你的身边无声无息,它可能平淡如开水,没有玫瑰花绽放的热烈,也没有林间小鸟追逐的欢闹。你可能觉察不出它的存在,就像空气。当你发现它的奥妙时,你会感到脱胎换骨的庆幸;但当你漠视它并最后失去它时,你会感到虫噬咬的痛、窒息的悔。
它就是爱,准确的说是娘亲之爱。
三
乡野是辽阔的,乡土是温馨的,乡情是醇浓的。
村庄在文学作品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意象,文学村庄承载了作家对世界的独特体检,因为个体差异,作家们对村庄的美学建构也各不相同。
一个带着记忆的村庄是生命之根,乡村不但是绝大多数人生命的起点,也是最终的栖息地。
只要听见乡村田野的那一片蛙声,我便会找到了回家的路。在村子里,好多事尝试了过,就会晓得许多道理,用不着别人教。这是家军和我在一起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尽管离开故乡三十多年,踏过不知多少千山万水,在家军的心底深处都永远吟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这种情让他说不完,诉不尽,爱恋到痴迷,痴迷到着魔,着魔到发狂。
读家军的散文,自有一种恬淡宁静的感觉流淌于心间。往往读罢,让人感到意有尽而味无穷。近来读了他的散文《小村之恋》,颇有体会。
家军不仅是一名优秀的作家,他还是美食家。他的散文《小村之恋》描写了冀中农村的风土人情,其中更是将故乡的饮食写得有滋有味,充满了生活情趣:无论你啥时候进得村来,都能看到有一小群男人捧着饭碗蹲在街头巷口,好像小村的人一天到晚都在吃饭似的。你可以伸了头去瞅那饭碗,白的是面饼,红的是辣椒,黄黄的则是腌制的咸鸭蛋、咸鹅蛋,还有绿色的,那一定是蒜薹,颜色之丰富,就是画家也难以调和出来的。你若问他们吃的啥,一个说,肉丝卷饼,一个说红烧肘子酱白菜。
你也可以逗逗他们,捧着金饭碗开会哩。
那抿着嘴巴不出声一边偷着乐的,是村姑。说你也来说几句的是少妇。冲着你和气的笑,请你进屋坐的,一准是小村中的长者。他们那种真真切切的笑,让你觉得一辈子也不会有啥烦心的事。
只有拥有了一颗满含诗意的灵魂,才能从尘土中发现黄金的光芒;才能从炊烟中发现生活的美好;才能从世俗万象中发现自然之美与生命之美。
美丽而古老的乡村,不仅能养育子民,而且能出产精美的散文。
家军的散文之所以如此优美耐读,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乡村的骄子。试问,思乡的游子从远方归来,踏进梦中如伊甸园般的乡村,怎能不喜从中来呢?
正因如此,家军才会从心底发出如此真切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