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冷酷预言
如今回首我那半年不到的大学时光,在那个并不荒诞的年代,发生了诸多荒诞的事。上帝格外爱和阜城医学院开玩笑,爱和我的1999开玩笑。我不知道,我依旧不知道,那于我,是lucky or unlucky。
1999年12月,一个世纪末的预言在阜城医学院上空弥漫开来,并且迅速播散。据说,那叫诺查丹玛斯预言,是一个16世纪的法国老头。他写了本书,叫《诸世纪》。那是一本预言诗,用中世纪的法语写成,据说成功预言了20世纪的大小历史事件。诸如飞机上天,希特勒崛起,二战爆发,诺曼底登陆,原子弹爆炸,肯尼迪遇刺……
而在公历1999年10月18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兰顿酒吧被炸,似乎又有点世纪末日的先兆。当然,并非所有中国大学生都热衷于世纪末的预言。大概诺查丹玛斯预言的流行度,只局限在阜城医学院。得有个宣传者,鼓动者,仿佛马列主义刚传入东方。而诺查丹玛斯预言的宣传者,是我那天才的难兄难弟金灵静。
还记得我说过,金灵静在那晚爱情谈判之后,心灰意冷,意志消沉,伤心欲绝,肝肠寸断。为排遣忧郁之情绪,蜗居陋室,横扫阜城医学院图书馆二十余载藏书。废寝忘食,挑灯夜战,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堪比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之气概。一日,他不知从何处翻出本掉了书页的缺本《诸世纪》。阅之欲罢不能,叹天下奇书非金瓶,非红楼,非圣经,而只此一本《诸世纪》。因唯有《诸世纪》,指明了人类未来的方向。那个未来便是,在1999,人类终将从有机物化为无机物。
当然,那只是情绪使然,一段时间后,他会把这本天下唯一奇书《诸世纪》忘得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金灵静总会冒出本天下唯一奇书来,数之不尽。红楼,金瓶,圣经自不待言。玉蒲团,聊斋,漫画七龙珠,圣斗士亦荣膺过。
话说金灵静闭关月余,在图书馆内吃喝拉撒,名震阜城医学院,令那些伪教授大跌眼镜,直呼如此发展势头,多年之后,饭碗不保。殊不知金灵静遍览天下奇书怪志,独不阅医书。某日,一伪教授入图书馆解手,顺便借两本诸如《希氏内科学》之类的大部头书装点门面。恰逢金灵静倚窗而立,悠然自得。那伪教授心血来潮,觉得应该探探这小子的底细。于是忽发一问,何谓肾病综合症?金灵静那时正当浮想联翩,与韩赟化为彩蝶,在云间漫游,却被这伪教授搅坏了心情。便脱口而出道:所谓肾病综合症,就是非常晦气得把所有肾病都得了一遍。说的那伪教授雷倒的同时亦心花怒放,觉得自己的饭碗不足忧。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如伪教授般惶恐,爱探别人底细。许多人,知道有金灵静这一怪才,借书之时,都爱向他询问,某本书放在哪个位置啦。他倒乐于回答,而且如洲际弹道导弹般精准,向前走,倒数第三个书架,最上格,左数第五本便是你要的书。
也有人干脆直接问他,近来有何好书?他便隆重推荐:天下唯一奇书《诸世纪》。那本残缺本《诸世纪》因金灵静而重见天日。据说这本书已在图书馆静躺数年无人借阅,而今,居然争相传阅。于是乎,一股不大不小的恐慌开始蔓延,1999年,世纪末日。
倘若没有那次日全食的报道,光凭一本《诸世纪》,怕也不会达到危言耸听的效果。如果你翻开公历1999年12月2日的《阜城晚报》,会看到满篇幅关于日全食的专题。据说此次日全食是阜城百年来最壮观的一次,持续时间达五分钟,到时白昼转为黑夜,而下次类似壮观的日全食,天文学家称,要在五百年后。
一切,似乎都很应和末世必有异象之说。而文化巷内,沉寂许久的高人,此时也放出话来。说你们当日全食是自然现象,错了错了。昨日天神托梦与我,说日全食是上天对世人的一次警示,人心不古,邪气太盛。日全食之后,有一场血光之灾,到时飞沙走石,鸡犬升天,天降邪魔。消灾之法当然是有的,便是动员阜城上下9999人的力量,每人捐99元,祭献天神,如此破财消灾,方可永保太平。而此项运动,需赶在日全食之前。因为天神会在日全食那天化为人形,来下界走一遭,如若看到众人诚意十足,换言之,便是见众人纷纷掏包解囊,大约会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诸世纪》的末日预言只在阜城医学院流传,而高人的一番话当即席卷阜城城市郊区。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头发花白的老人,动员全家老小,掏包解囊,也不管路有多远,打的坐公车火车而来,拄着拐杖,在高人门口通宵达旦排起长队,弄得文化巷水泄不通,那场面简直感天动地。多年之后,汶川大地震,善良的阜城人再度排起长龙,但声势似乎还是略欠一筹。无人知晓,高人通过世纪末的日全食赚了多少钱,总之是发了笔横财。而他,也在那次日全食之后带着祖孙三代,持子之手,与子偕老,离开了阜城。
有一说法,他是去往印度取经了。再有一说法,他是畏罪潜逃了。因为他孙子从阜城医学院毕业后,误入邪门,干起了兜售假药的勾当,害死了两条人命,被告上了法庭,由于罪过严重,一审被判了无期徒刑。高人为救孙子,用金钱买通了法官大人,新闻媒体,死者家属据说各得了一百万,也便愿意庭外和解。二审的时候,口供翻的很快,说是自然死亡,压根儿没有吃药这回事。一场风波下来,他孙子无罪释放。他孙子审讯,发生在日全食前两月余,正是急需去财消灾的时候。高人为救孙子,花光了平生泄露天机所得的全部家当,大概还不够,才会想到募捐,祭献天神一说。其实,那笔钱,全部献给了阜城官老爷们。事成后,他大概的确有预知后事的能力,把那幢房子,全部家当都卖了,一家老小去往了加拿大,在那过着幸福的生活。此事也不知是被谁曝的光,反正后来弄的很轰动,省里派人来调查,揪出了一大堆贪官。姓朱的市长也和这事有牵连,乌纱帽摘了,判了五年有期徒刑。据说他在牢里孤苦伶仃的,人一有权势,众人巴结,没落了,便都躲得远远的,墙倒众人推嘛。唯有我们的武校长,隔三岔五的去探监,也不在意那些流言。姓朱的市长出狱后,武校长嫁给了他,那时,她已经有五十岁了。她最终没能像牛逼的伊丽莎白女王那样喊出类似的话来:谁说我没有结婚,我嫁给了阜城医学院。
那场婚姻办的很凄清,老B是参加了。他说在那一刻,他突然无比感动,觉得武校长特伟大。人们都很困惑,他们早听说这老女人和姓朱的市长有一腿,也因为朱市长,姓武的才能从一个内科医师当上阜城医学院校长,都觉得姓武的是个别有用心的人,巴结权势,出卖色相。然而,朱市长没落了,她又急着和他结婚,图的是啥?老B说,武校长图的是爱情。而今,我在东北,偶尔还会通过电话和老B聊上几句,关于武校长和朱市长的境况。他们生活的平淡而温馨,武校长已经不再当校长了,又回阜城人民医院当起了心内科医师。姓朱的市长留在家中,靠写随笔打发岁月,他在青年时代便是一文艺青年,而后写尽了官场文章,如今是厌倦了。老B成了他们家的常客,一切看来都那么不合逻辑,一切都是命运使然吧。朱市长说,他一手创建了阜城医学院,他以为能呼风唤雨,如今回想起来,走了许多弯路错路,当然包括兰顿酒吧,校园阅兵,回首再看当年的自己,觉得有点卑鄙,有点可怜。在狱中的五年,他明白了许多事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武校长一直没有离开他。他春风得意,众人奉承的时候,武校长公然反对他的校园阅兵。落魄的时候,她反而与他走的愈近了。他那时风流倜傥,有六个情人。到东窗事发的时候,所有情人都远离了。那六个情人,并不包括武校长。在那之前,他和武校长其实没有什么,一切都是谣言,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一起吃顿饭,聊聊阜城医学院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偶尔,也聊聊生活,算是红颜知己吧。他入狱后,并不指望她来,以为她也会离得远远的。但她却来了。
他说,你怎么那么傻,为什么还来?如今我是阶下囚了!
她说,她这辈子活的太清醒,难得犯次傻不行吗?
他不吭声了,目光转向了一角。
三分钟的沉默。
你一定住不惯,那么小的地方。她说。
还行。只是整日呆着,闷的发慌,缺少阳光。
记得1999年的日全食吗?那时,要是有你在身边该多好。哪怕缺乏阳光雨露,永远昏暗的生活,也是值得了。她说。
他听了,老泪纵横。
她却笑了。
怎么像个孩子似呢?从没见过你哭哩!五年后,我们一起去看日全食。不论在世界何处,都要去,好吗?
五年后,他们去了北海道,只为寻觅1999年错失的日全食。
1999年的日全食,我也曾天真的认为,也许太阳再也不会升起了……
1999年的日全食,好像我们走过的青春,原本风和日丽的,突然,毫无缘由的黯淡无光了……
1999年的日全食,所有人都聚在大操场上,情侣们拥抱在一起,而我在人群中寻找小白的身影……
1999年的日全食,有些场面,也许永远只会发生在医学院,别的地方,文学院,法学院,是不会有的。人们手拿X片,等待阳光一点一点的隐去……
1999年的日全食,金灵静牵着韩赟的手,那让他感觉很温馨。他问,你愿和谁共度这百年一遇的奇观?也许不久,便是世纪末日。假使预言破灭,当我们头发花白的时候,这次日全食,也值得讲给孩子们听。她说她会和他在一起,陪他度过光影消失的分分秒秒,之后,她不敢保证,她是否会永远同他在一起?
1999年的日全食,小白驾车去往阙湖,把车停在湖边,她爬上了车篷,坐在上面。她相信,当太阳完全隐退那一刻,会有一束光,带着她和表哥飞离这个星球,会一直上升,上升,直至来到菲拉星。
1999年的日全食,老B驾着破摩托车,一路颠簸来到曾经熟悉的那片小树林。他坐在那片兰顿酒吧废墟之上,边弹吉他边喝啤酒,惊醒了林中的乌鸦。他唱了爱尔兰老头所爱的Unchained Melody,也唱了今夜你会不会来。
第十九章 花落花开
老金问我:丁二,再过一周,农历1999年结束了,便是二十周岁了。有位不知名的外国诗人说过,青春的时间定格在20周岁前。如此说来,你们是杵在青春的尾巴上了。你们想过吗?怎样形容青春最诗意?
类似的问题,老金在半年前问过我,当时他问,你们经历了高考,怎样形容高考最诗意?
和半年前的无动于衷相比,青春,有太多可以形容的词汇,因为经历了半年大学,却似乎经历了半个世纪,经历过,旁听过太多的故事。所以,太过复杂,又变得难以形容了。
他见我不吭声,又如同上回一样,自己给出了答案:我以为啊,青春是一首曲风不同的歌,悲情也罢,欢快也罢,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完全陶醉其中,如此,青春便是未曾虚度。欢快的歌曲固然动听,悲情的乐章同样值得聆听。
那番谈话,发生在海边。当时是一月,寒假第二周。我和金灵静老金赤着足,穿着大衣在海滩上垒城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海滩,海水不是澄清碧蓝,而是有些泛黄。隔海,通过望远镜,可以看到阜城。海滩上,除了我们三个蹲在一起玩泥巴,还有几个出海归来的渔民,用奇怪的眼神扫视我们,仿佛一个大傻瓜带着两个小傻瓜。他们收网,把捕捞上来的鱼虾卸到停靠在沙滩的卡车上。老金向他们买了几条鱼,打算今晚在海滩上吃烤鱼,二十点左右的时候,我的父母也会赶来。
我的父母是在一天前打来的电话,说要回来,今年的春节要在岚岛过。大约晚八点在阜城下机,然后坐船过来。我说,到时直接来岚岛海滩,已经和老金金灵静约好,明天整天在海滩上玩耍。的确,一大早,我们便来到海滩上,备齐了必须物品,帐篷,矿泉水,牛奶,面包。老金吟起海子的诗歌,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们经历了半年医学生活,一定有些身心疲惫,而沙滩能令我们放松。
我们烤着乌贼,火苗忽明忽暗。老金问起我退学的缘由。金灵静说,是因一个豪门闺女。老金便来了兴致,定要我说与他听,他正打算写一部足以PK《浮士德》的爱情史诗,搞不定,我的故事能给他带来创作灵感。我说,老金,别听金灵静瞎扯,她只是一个女孩,名叫朱非白,我习惯称其为小白,我还是从1999年日全食前一周说起吧。
1999年日全食前一周。傍晚,晚霞美的动人,那是一种忧郁的色调。我和金灵静梦遗吃完晚饭走出食堂。朱非白把吉普车停在距食堂不远的路边,引得不少医学生频频回头,啧啧赞叹。
梦遗眼尖,远远便望见了,说丁二,你瞧,那边女的在朝我抛媚眼。我说哪边?梦遗说,那边,你前方二十米,嗨,她还在车里朝我招手啦。
经梦遗提醒,我才发现小白。她穿了身米色的外套,搭着条淡蓝的围巾,和灰色的吉普很般配,既不太冷艳,亦不太火热,恰到好处。
我很兴奋,有一种脱离地球引力,飞翔般的感觉,也忘了周边的金灵静和得意洋洋的梦遗,径直向她走去。她为我打开车门,说上车,去兜风。我说好的。她说去哪?我说哪儿都好。她说还是阙湖吧。她一踩油门,便呼啸的走了。留下了在食堂门口呆若木鸡的金灵静和梦遗。自此,梦遗信心大挫,自觉朝他抛媚眼的女子锐减。金灵静后来对我说,你小子那天出尽风头,引得多少帅哥唾液腺分泌过度,内分泌失调。但说实话,我真不觉怎的风光?我兴奋,有了飞翔的感觉,单单是因为小白,而不是坐在吉普车里的小白。如果那天,她只是骑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我同样会兴奋的。
车在落日里行进,晚风迎面拂来,渐渐远离了市区,远离了喧嚣。两边是旷野,偶尔有一两头犁牛,懒洋洋的耸拉着脑袋,电线杆上的鸟儿从这头飞到了那头。道路绵延而平坦,除外我们,没有一辆汽车。倒是有从阙湖收摊归来的三轮车夫,不紧不慢的踏着。我们把车开的很慢,速度在30公里每时,音箱里循环播放着beatles的In my life,音符播洒在晚风中。
小白说,本想请你吃顿晚饭,到你寝室下,有人说你去食堂了,我便在那候着。
等了好长时间?
确切的说,是二十一分二十九秒。
扣的那么准,幸好我不是吃大餐,一定等的很不耐烦了吧?
倒是很享受那个过程。
哪个过程?
等待的过程。喜欢看到旁人满面羡慕的神态。
羡慕一个美女驶着吉普,悠然自得的在校园内逗留?
嗯。
虚荣心使然吧?
不否认,是有那么点。但也不完是,怎么说呢,当你忧伤的不行,而旁人却觉得你幸福无比,那样一来,心里便宽慰不少。其实真正的忧伤,是深藏在地核内的,平时呢,波澜不惊的,一旦爆发,便是彻底的毁灭。所以那些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的人,某天忽然自杀了,我是不奇怪的。那些整日嚷着要自杀的,才不会自杀呢。真正的忧伤,忧伤到寻死,那是一个过程,先呢,是忧伤,再后是麻木,要是一直麻木,麻木到老,那倒也算了,便怕某天清醒过来,发问,为什么我的人生是那样?原来镜中那个可怜兮兮的,面目可憎的人,是自己。于是,痛苦的不行,一滴眼泪也落不下来。
忧伤的一滴眼泪也落不下来?
嗯,那便是真正的忧伤。表哥说,他已有多年没有掉眼泪了,失去爱的本能,也失去恨的本能,真的很可怕。
小白说那番话的时候,汽车音箱里换成了谷村新司的睡莲,而晚霞也渐渐褪色了,一只鸟在小白淡蓝色的围巾上停留了片刻,飞走了。
我忽然想起王家卫在电影《阿飞正传》里的台词:在这个世上有种无脚的鸟,只能不停的飞,落地的时候,也便是死亡的时候。
也许朱非白,还有表哥,便是那种无脚的鸟,活在人世,忧郁着,眷恋着,追求着,某种旁人无法理解的东西,诸如菲拉星,一直在飞,在追求,某天疲倦了,看清了,那不过是幻象,落地的那刻,便是死亡的那刻。
我说,很想认识你表哥,他还在康复中心?
嗯。他这人不爱说话,尤其是生人,所以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大家都尴尬。
你表哥难道要在康复中心一直住下去,把那当成避风港?
表哥的避风港,才不是在康复中心,再一周,我们都会去菲拉星。
再一周?
嗯,再一周,日全食那天,便是我们离开地球的日子。
去了之后,还会回来吗?
大概便那样走了。
那意思是不回来了?
……
没有一点值得留念吗?
有,但不会太多。
我听了,鼻根有些发酸。我知道,再谈下去,大概会莫名的伤感起来。忙侧过头,不看小白的眼睛和那淡蓝色的围巾。我望向远处,很远的地方,不知是鸟儿还是蝙蝠在飞。而汽车,也进入了一条狭长的隧道,出了隧道,再向前方一公里,便是阙湖。路面变得平坦了,两边不再是农田,而是高低不等的山峦。晚风变得冷了,处处透着冬之气息。她把车篷合起,车窗关上,开了暖气,如此,我们便是全然包裹在车内了。
片刻,半山腰,亮起星星点点的灯火。但在山巅上空,还淡淡的残留着晚霞的余晖。透过车窗玻璃看到的景物轮廓,退到远方,却没有消逝,但已经黯然失色了。尽管汽车继续往前行驶,山峦那平凡的姿态越是变得更加平凡了。光洁的车窗中,浮现出小白的侧面,笔挺的鼻梁,淡淡的睫毛,遮住了窗外的暮景,然而景色,也便是山峦,归巢的鸟儿与蝙蝠,却在她投影在车窗中的轮廓周围不断移动,令我产生了某种错觉,仿佛那窗玻璃是不存在的,而她也是不真实的漂浮在流逝的暮景之中了,伴着谷村新司的歌吟。
那影像,多年之后,我是时常在梦中忆起的。即使在梦中,亦甚至无从分辨,哪个才是真实的她?车窗中,在暮色流逝中漂浮的侧面,亦不尽的多么虚幻?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窗外已是黑沉沉的了。她在玻璃窗中的形像,也熔化在暗影中了。汽车徐徐停了下来。我这才缓过神来,时间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像是过了三五分钟,又如历了一个世纪。
她把车篷收起来,我们暴露在一片空旷中,青草的气息牵动着嗅神经,耳畔传来汩汩流水的声响,还有呱呱的蛙鸣,反倒更衬的万籁俱寂。因为我方才一直凝视着镜子的那张侧面,尔后又闭目养神了片刻,暂时未从那种恍惚中摆脱出来。待被寒风一吹,方才醒转过来的头脑,才真切的看清,我们是处在一处椭圆形的高地上,大概冬季还未挪过,所以光秃秃的一片,寸草不生,倒有一棵同样光秃的树,很孤清的杵在一边。
喜欢这儿吧?她说。
嗯。不错,很宁静,你常来?
原来倒是常来的,那时还不会开车,得坐观光车。这儿又在阙湖深处,观光车不路过,我便携着折叠式自行车,到了阙湖下车,再骑半小时车,其实阙湖是蛮大的。现在有了车,反倒来的少了。不过,也有个中缘由。
什么缘由?不会是因为医学院的功课繁忙?
哪会呢。其实当初报考医学院,也是因一个很自私的原因。小时候从未打算当医生,终觉得医生老是和疾病死亡痛苦打交道,我是不行的。喜欢看到别人快乐的神情,那些快乐因子,或许会传递给我。相反,那些忧郁的情绪,更可能感染我。而病人,你可能指望他成为一个乐天派吗?当然有,意志力坚强的,但极个别。再说,外表坚强,又有多少是自欺欺人?在心里默默流泪。我呢,其实还适合一些艺术的学科。诸如音乐啦美术啦。也从五岁的时候开始拉小提琴,一直学到十一岁,整整六年,后来算是荒废了。也学过美声,但嗓子不行,否则会考虑去唱歌。其实很多人,都走错了路得方向。譬如你同学老B,他是被父亲逼的,非得学医不可。
他是那么喜欢音乐。
可不是,但艺术这东西,总让人感觉不是种实业,不踏实,弄不好会流浪街头。他父亲大概是作此考虑的,所以极力反对他搞音乐。他成立乐队的时候,知道我会拉琴,来找过我,但我没答应,还是因为天性喜欢安静,受不了酒吧嘈杂的环境。他唱的又多是摇滚,更合不来拍了。
那么现在还拉吗?
嗯,去探表哥的时候。他偶尔会说,我们的公主,想听你拉曲谷村新司的星。他爱听。那让他平静。我说好,便把小提琴搁在肩膀上。他呢闭目靠在扶手椅上,轻轻打着节拍,任午后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有时,他会出神的看着鱼缸里的水母。再或者,什么也不干,只是茫然的瞧着我。多半时候,他并不吭声,并不评价。偶尔,他会说。好久没拉,都生疏了呢。倒的确也是,到了现在,能完整一曲拉下来的,也只剩那首歌了。
那么说来,喜欢谷村新司的星?
谈不上喜欢,那种歌,总感觉透着绝望。还是比较钟情欢快的音乐,譬如beatles的in my life。
还是因为表哥的缘故了?
嗯。他爱听。凡是表哥钟情的,一定是美的事物。所以渐渐地,我也接受起那种绝望忧郁的音乐来。
既然如此,又是因什么缘由放弃喜欢的音乐选择了医学呢?
我说了,是为一个很自私的原因。她说道,我只是想医治表哥的那种忧伤,要让他变得快乐。要看到他立在阳光下的微笑。用尽了法子,弄来好些幽默的影碟,同他一起看。我边看边笑,希望我的笑声能感染他。偶尔,他的确会露出丝微笑来,并不夸张,但那已足够,至少表明,在那一刻,他是快乐的。长此以往,或许他的忧伤症会治愈。但后来才发现,那是徒劳。有次,他说,为什么非得改变我?你也变得像他们一样了吗?我希望你能来,常来看我,但并不希望你是来改变我说服我。忧郁已将我塑形,任谁也改变不了了,除非去菲拉星,唯有在那个星球上,才有所谓的快乐,才能把全身的忧郁洗涤干净,才能抹去那片伤感的记忆。所以,什么也不必努力。只需等待,飞往菲拉星的那天。
我听后,心里有些发酸。原本不打算再吸烟了。那段时间,我老是咳嗽,一度怀疑得了肺癌。我老爱往最坏的方向考虑。医生说没问题,但肺纹理增粗,那是抽烟抽多的表现。他劝我戒烟。我也铁了心。半个月不抽烟。但今天,我的心里乱乱的,理不清头绪。在节骨眼上,我想我需要一支烟。于是,我便把兜里的最后一支烟抽了。
后来,我们下了车。
她说想去那棵树下坐坐。
我说何必去树下,我们坐在车里不是很好。我如今已经有心理障碍,害怕到树下,又有一坨鸟屎落在我头上。
她笑着说,在这棵树上,压根没有一个鸟巢,哪有什么鸟屎,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那坨鸟屎,我们也不会相识,是这样吧?
我说是的,说来还得感谢那坨伟大的光辉灿烂的鸟屎。还有你那个令我吃惊不小的实验。
她说是快乐至死的实验吧。说来也挺残酷的,为了那个实验,差不多弄死了百来只老鼠,从没成功过,你来了,居然成功了。
那些老鼠都为科学献身了。
嗯,本来还想在你身上试验一番的,可惜你逃的比老鼠还快。
我说,我可不想为科学献身。
那天,我们坐在那棵树下,不知是依偎在一起还是无意靠在一起,我更愿意用依偎这个词。我们聊了好多,胡乱的聊。我告诉她,我在岚岛一个人居住,我的父母都在东北,在岚岛上我有一个哥们。暑假的时候,我爱叼着烟,骑着摩托车,满岚岛的飞驰。当然,我也自认为做过些有意义的事。譬如替小区居民送牛奶,但他们都认为我是个小变态。因为我太积极,差不多四点多的时候便开始挨家挨户送奶,一路上,我又放着嘹亮的音乐,把他们都惊醒了。我还说起,我入大学那天,不仅经历了她快乐至死的实验。晚上的时候,还去停尸房溜了一圈,在外面碰到一个像极了小倩的女人,她把孩子弄丢了,问我们哪儿能找到她孩子,吓的我们差点尿湿了裤子。
她听了,不时呵呵大笑。她说,和你认识真好,感觉世界都干净了不少。她几乎没有朋友,周围人都觉得她脑子有问题,也不爱和她说话,她呢,也懒得理会他们了。他们知道她在康复中心有个表哥,知道她常去探她,看她的眼神都有些异样。当然,她从未和别人提起过菲拉星,否则,别人愈加以为她是个疯子了。在精神心理学上说来,那是种妄想症。开始,当表哥和她说起菲拉星的时候,她是不信的。但后来,她信了。她宁愿相信,的确有那么个星球,也可以说那是她的一个信仰吧。好比说,西方人信上帝,东方人信佛陀,谁也不晓得上帝佛陀是否真的存在?其实道理是一样的,如出一辙。
日全食当天,我本想去阙湖,去那处高地。我知道她会去那儿一定在那儿。至于去了之后能干什么,我心里没底。但那处地方,仿佛成了一个世外桃源,再也找不到了。然后日全食后两周,我再未见到朱非白,她真的消失了,无影无踪。我想,她大概是的确去了菲拉星了。倘若如此,她能在那颗星球上和表哥快乐的生活,在淡淡的忧伤中,我大概也会体会快乐。多年之后,我会带上孩子,最终我会找到那处高地。
我会在星光灿烂的夜晚,让他们指出最明亮的那颗星。
我会告诉他们关于菲拉星的传说。好像当初,我骑在父亲的肩膀上。父亲遥指那轮明月,那儿住着一个人,在砍一棵树,砍了几千几万年,但那棵树,永远也不会倒下。我怀念那时的光阴。同样的,我也要为孩子描绘出一个故事来……
在那颗最璀璨的银色星球上,生活着一群快乐的人,永远不会老去也不会死去。其中有一对兄妹曾到访地球,生活了十几年,而阙湖,是他们唯一值得留恋的地方。所以,我们并不孤单,在偌大的宇宙中,并非只有我们一个家园。
第二十章 花落花开(续篇)
日全食两周后,我收到一封来自北京的信。信是这样写的:
丁二: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已经在爱尔兰都柏林了。
现在,我在海拔八千米的高空,在云之上。北京时间1999年12月12日22时,再过两个小时,飞机便会降落在首都机场。
我喜欢高空,喜欢飞翔的感觉,那令我头脑清晰,所以我选择在海拔八千米的高空写完这封信。
可以说,我的人生是伴着菲拉星的故事和表哥的忧伤症走来的。从七岁那年,表哥告诉我,我们是来自菲拉星的,直到一周前。我执着的相信了十几年。每晚入睡前,都会默默祈祷,明天,会有菲拉星的朋友,带着我和表哥离开。虽然连绵不断的失望,但从未绝望。
真正的绝望是在一周前,现在说来,也许不能叫绝望了,应该叫释然吧。
那天清早五时,我带着表哥踏着晨露怀着朝圣的心情走了。
康复中心在人文关怀上做的很到位,允许病人在亲友的陪同下外出,透透新鲜空气,看看外边多彩的世界。病情处于稳定期的病友,哪怕出走十天半月的,也不是问题。医生会叮嘱病人家属,每天按时监督病人服药。其实呢,有些病人,完全可以随诊治疗了,但他们住惯了那儿,反倒觉得外边多彩的世界灰暗的可怖了。表哥算是其中一类吧。
舅舅舅妈在多年前便有带他出院的念头,毕竟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嘛,一把年纪了,希望他能组个家,娶个媳妇,只要他乐意,漂亮贤惠姑娘根本不是问题。问他,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然而答案全写在脸上,一面孔的不乐意。舅舅舅妈也咨询主治医生,说想让他出院,回到正常生活中去,回归常态。
主治医生给出的建议:他目前状况,若没有外界应激,自杀倾向倒是不存在了,生活上也能够自理。但谁也不能打保票,出院之后,在外边那个纷扰的环境中,没有应激事件?一旦出现应激事件,谁也不敢担保,他是否会垮掉?再有重要一点,也是令医生愧疚困惑之处。直到如今,他们也无法弄清两个问题:(1)表哥当初为什么要自杀?自杀一定存在诱因。虽然弗洛伊德学派一直强调死亡本能学说。那意思是说,人类具备向死的冲动,所以在偌大的生物界,自杀只存在于人类。但若没有充足的理由,冲动不会付诸行动。而且表哥那时服了一百片安定,在区一医院睡眠中心取药十次,足足一个半月,也便是说自杀具备计划性,并非盲目冲动。时间选择也有一定象征性,在生日当天。所以,是否在往年的生日中,发生了什么强烈的事件?当然,那只是揣测。但舅舅舅妈都表示,历年生日都是过的尽量热闹,从未落下过一次,更无所谓应激事件发生。(2)表哥老是提及菲拉星,但医生也翻阅了天文学资料,在宇宙中并不存在这颗星。那是一个假想的星球。从精神病学分析,倒是符合精神分裂症中的妄想症状,但妄想症并非如此单一。
所以,倘若存在一个应激事件,得把它挖掘出来,那么以上两个问题大约可以迎刃而解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弄清了病因,便于对症下药,进行心理治疗。无奈几年下来,任凭医师如何旁敲侧击,都是徒劳。所以,保险起见,医生建议还是不要急于出院的好,除非有天,表哥渴望到外边的世界去。舅舅舅妈当然冒不起这个险,也断了带表哥出院的念头。
所以,那天带表哥去阙湖迎接日全食,我心理也是矛盾的。一方面是窃喜,因为表哥如此斩钉截铁的预言,日全食出现的瞬间,会有束光照在阙湖上空,把我们带往那个星球。另一方面是忐忑不安,万一事件并不朝预期的方向发展呢?也便是说,并没有一束光将我们带走,我们依然停留在这片土地,那算不算是应激?会有什么后果?我不晓得,但第六感告诉我,那之后,一定会有某种变化。
结果呢,日全食来的很准时,一分不差,如天文学家所预测的,在十点半开始,先是遮住了太阳的一道边,而后如巨噬细胞般慢慢进行吞噬,白晃晃的天片刻便黑压压的了,远处都亮起了街灯,几分钟之后,那个暗影又慢慢挪开了,天亮了。整个过程中,我和表哥都坐在汽车车篷上,目不转睛的望着太阳,也不怕灼伤了眼睛,然而至始至终,天空中都没有落下一道光来。什么也没有!
他,我的表哥,掩面痛哭。
他已经多年没有哭过,如他所言,忧伤的落不下一滴泪来。而今他却哭了。
他说回去吧回去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菲拉星并不存在。
我也哭了。
我说我们去哪?你愿意去哪?我们便去哪?
他说他不知道。他想去一处能生活的地方,在那么能听风笛能把所有一切统统忘掉,阙湖菲拉星。
他说这些年来他把一切都藏在心里他憋的慌,而今他要把一切都说出来。
他说为了他你牺牲了太多。那不值得不公平。
他说为什么你变得越来越像她了?他怕把持不住,如果不是他失去了爱的能力,他的确会把持不住了。
我说她是谁哪个她我想知道!什么叫失去了爱的能力?你到底在胡说什么?
他说好了我的公主,听我说,一切都会明了……
那年表哥九岁,居住在阜城文化巷,三层楼高。精明的舅把一楼腾了出来,用来开店,二三楼住人。开始是鞋店,生意冷清,过不了半年便经营不下去了。再后来是服装店,卖女装,从广州去进货,品牌款式众多,挑花了眼,也不知哪类合阜城女性的口味。索性向着广州人的审美口味,尽挑艳的。然而,到了阜城,却始终得不到当地人的青睐,所以,大半年下来,不说赚钱,却快把家底也蚀尽了。一日,舅和朋友借酒消愁,聊起近来诸多不顺,时运不济,打理不好生意,尽做亏本的买卖。那朋友是见过世面的,早年大江南北的跑,操一口北方话,满面匪气。他说有门子生意倒是稳赚不赔,就怕没有这个胆。舅说,你说来听,别卖关子,如今我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好歹也冒下险了,总强过杀人放火。那朋友说,何不开家红楼?舅慌了下,说你当现在是啥子时代,还开烟馆红楼。那朋友说,不管时代啥子时代,男人好色终不变,再说,也不是让你神奇活现的放炮竹挂招牌,我们来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舅问,怎么个弄法?那朋友说,我们开爿发廊,招些年轻貌美的姑娘来,穿着时尚些,行为开放些,明里是替人按摩洗头,暗里干那巫山云雨之事。舅犹豫了片刻说,要是早几年,倒是豁出去了,如今我是有孩子了,让他幼小浸淫在这种环境下,怕不是太好吧?那朋友说,你儿子才八岁,懂啥来着?话说回来,你家不是有三楼吗?一楼照旧,当店面。那巫山云雨之交易,全放在二楼。你们一家全住三楼。孩子睡的也早,哪会有啥子影响。待到你孩子大了,你赚足第一桶金,再金盆洗手,干些正经行当,你知道马克思说什么来着?舅此时已然心动,问道,说什么来着?那朋友高声喝道,原始资本的积累都是肮脏的嘛。
月余,舅家的人间仙境发廊便在悄无声息中开张了,又跑了几趟湖南安徽四川等穷乡僻壤,带回了些混合体姑娘来,所谓混合体,便是天使面孔加魔鬼身材,纯洁中掺和妖艳。再将一楼店面亮堂的日光灯全换了,变成了粉红的暧昧的霓虹灯,正对店门,立上一张红色的柔软的沙发,象征性的坐上一排姑娘,通一的束腰,露胳膊秀大腿。
如此,人间仙境发廊很快打出了品牌,在文化巷上,成为和高人算命坊并驾齐驱的两道亮丽风光,声名远播,有岚岛上的居民也驾船而来。
为了使风险最小化,舅很好的买通了公安。每当得到举报,那些公安便开着警车呼啸而来,进入发廊,一查便是半个时辰,出来时,原本瘪的钱包也囊肿起来,精神抖擞,愈发热爱本职工作了。
再说那些姑娘,其实也多是单纯的,毕竟才都二十几岁的年纪,倒是看不惯那些公安。远远的瞧着警车来了,便说,衣冠禽兽来了衣冠禽兽来了。偶尔,门面冷清的时候,姑娘们也会围坐在一起打桥牌,话家常,某某是因为供弟念书啦,某某是因为受不了醉酒的父亲毒打啦,某某是向往外头的世界啦,说起来,同是天涯沦落人了,所以有了种惺惺惜惺惺的味道,彼此关系都是融洽的。舅待她们也不错,不摆老板的架子。平日里吃饭,也都是围着一块吃,弄得像个大家庭。
表哥九岁,生的可爱,很讨人喜欢,姑娘们爱逗他玩。他呢,也爱在临睡前下楼走走。有他在,发廊便多了一份童趣,多了一份纯真。她们唤他少爷,说少爷来,姐姐给颗糖吃,香一下。闲来时,譬如下午,她们会换上朴素的衣着,打扮的如同邻家女孩,三五成群的出去,买回些姑娘们都欢喜的小饰品,也不会忘了表哥,晓得他爱吃糖果,特别是那种粘牙的上海牛皮糖,所以,都会带回一些。所以呢,他生活的很滋润,倘若房子再大些,嬷嬷再多些,宛若现代版的贾宝玉了。
表哥九岁半的时候,舅又去了趟河南,从一个村落里带回了个姑娘来。她和别的姑娘不一样,生来便多了份柔弱。虽说整日在毒日下劳作,皮肤却是白皙的病态,已经是十九岁半了,身子骨却单薄的仿若才十二三岁。
舅碰上她,算是冥冥中注定吧。因为他本不打算再带姑娘回了,发廊里有八九个姑娘,已是运转的很灵活了。他此番来河南,只当是长途旅行。他酷爱穷乡僻壤,喜欢那儿的原生态气息。
那日,正是黄昏,家家都生起了炊火。舅行走在石子路中间,两边是破瓦房,虫噬的木门,扣上一把锈迹斑驳的铁锁。舅在一家面馆坐下来,也是同样简陋的八仙桌,要了碗热腾腾的菜面,味道倒是不错。正吃的香,对面那户人家的木门豁然洞开,跑出个姑娘,哭着,却不嚎,身后,追着个泼妇,举着条皮带,破口大骂:你再逃,再逃,叫你死!皮带狠狠的抽在姑娘的背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舅来了气,霍地站起来,说哪有这种打法的,往死里去嘛。
他边上有个老人,叹了口气道,你是外人,不晓得,我们是见惯了。
舅说,怎么不拦着人家?我瞧着都心痛。
老人说,怎么拦,你越拦她,她越上气,回去,打的越凶。
舅说,那泼女人是谁?
老人说,那孩子她娘,所以你说,我们外人怎么管?说来是她生的。
舅说,还是第一次见娘待子女这么凶。
老人说,可不是。那姑娘命苦,还是个孩子,经历的苦却比我们大半辈子加起来都多。她天生是被诅咒的,出生的时候,瞧是个女娃,爹娘心里已是不乐了。又经算命的一通胡说,什么娃是天上掉下的祸根,注定要克双亲的寿。但又得把娃养大,否则晦气更甚。她爹娘便越加不乐了,养是养着,却不当人,吃不饱穿不暖,稍不顺心,一通辱骂,再不然,便是拳脚相加,所以,人虽有十九岁了,眉清目秀的,其实是俏,却因营养不良,比同龄人矮小瘦弱不少,咋看都不像有十九岁了。
正说着,那泼妇已抓住了姑娘的辫子,继续用皮带抽。
姑娘跪在路中央讨饶,说舅妈,我再也不敢了,不梳辫子了。
舅问,那泼妇不是她娘吗?她怎么叫舅妈?
老人说,他们还不是听了那算命瞎子的话,说娃克双亲的阳寿,所以认不得这个女儿,也不许她叫他们爹妈,只许叫舅舅舅妈。
舅说,世界之大,真是什么变态的人都有,当地的村委会不管吗?
老人说,说来他们还是得理了,孩子是我生我养的,我爱打爱骂犯着谁了?谁也管不了!
舅说,我还偏要管!
舅便和姑娘家人交涉了。原来,姑娘已是嫁人了,七岁的时候,便通过二十块钱,卖给了邻村的王癞子当童养媳。那王癞子是个一米三几的侏儒,人生的比癞蛤蟆还丑几分,好吃懒做,性情暴戾,所以五十几的时候,还是光棍一条。姑娘爹娘是存心要折磨她,所以把她卖给了他。那真是不堪回首的日子。这回,便是因她梳了辫子,王癞子便将她扒了衣服,吊起来毒打。她是受不住了,所以想到了还有个家,摸黑逃来了。其实,她哪有什么家呢?
舅说,既然你们能把她卖给王癞子,那么卖给我怎么样?
泼女人说,卖给你做什么?瞧你像个斯文人。
舅说,你不晓得了。哪有以貌取人的,我比王癞子还恶三分呢。实话同你讲,我在一个小城,开了处风月场,生意红的很,今来这,就是打算挑几个姑娘去的,方才看到你女儿,人虽长的瘦小些,但皮肤好,五官也端正,况且,就是有客人喜欢模样娇小的嘛。所以,如果你忍的话,把她卖给我吧。
泼女人说,怎么不忍,我只怕这小贱人少受苦,卖给你,我倒放下心来,让她一辈子做风尘浪女。
于是,舅花了五百块钱,三百给了泼妇,两百给了王癞子,算是安抚费,把姑娘赎了出来。
人间仙境发廊又多了个人,不过,舅并不打算让她卖身。只要她帮着做饭,打扫房间。偶尔,也有客人看上她的。舅便说,她是我侄女,不干那营生的,我另给你挑好的。晚上,她也不和别的姑娘一道睡在二楼。而是搭了张床,和表哥睡一个房间。
舅问,从今开始,你和姐住一道,好不好?
表哥是害怕一个人入夜的,毕竟才只九岁大嘛,如今有人陪,自然是乐了,在床上连翻了两个跟头。
她和别的姑娘不一样。她不逗他玩,不会说,少爷,来,香一下,姐给糖吃。她,话不多,甚至于,不主动说话。你若问她什么,她便回答你什么。她是沉默惯了,在那个落后的村落,悲戚的环境中成长,晓得了言多必失之理。日子一久,姑娘们也不爱搭理她了。大家对她的评价是两个词:无趣,冷漠。也有姑娘颇有微词:都是从外拣来的,凭什么她不必干活?如此好日子,还整日愁眉不展,人哪,真是不知足。那些话,她怕是听说了,所以呢,越加勤快了。本不必她收拾的,也全揽了过来。整理二楼姑娘们凌乱的卧室,铺床单,叠被子,拖地,擦窗户,把原本狼藉不堪的房间弄的一尘不染,亮堂堂的了。
大概是因为岁数差距不大,虽说她十九岁半,但个头小,显得只有十三四岁。再则,她不同别的姑娘那样发出浪荡夸张的笑声。所以,表哥反倒爱和她在一起,爱和她说话,虽然她话不多,但,那便是种亲合力,无从用言语表达吧。
白日里冷清,客人稀少,当别的姑娘还在酣睡的时候,她便忙活起来,蹑手蹑脚的,生怕惊扰了她们。晚餐时间一过,客人来的渐多了。她留着也是碍脚,一声不吭的回到三楼去。表哥睡的早,作业完成,八点熄灯。她虽无困意,也早早躺上了床。
黑夜里,表哥时常会同她说话。
姐,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姐没名字吗?
嗯,他们没给我取。
那别人怎么叫你呢?像我们班,每个人都有名字的,否则王老师可头疼了。总不至于说,喂,第一排第三个,起来回答问题。表哥学着老师的大嗓门说着,手指在暗空中指指点点,仿佛前面有一教室的同学。
她听了,笑出声来。她来了有几天了,从未笑过。她笑起来一定很好看,但是在暗中,他看不到。不过,那笑声很清脆。
姐,你说,要是那样一来,有多麻烦。
她说,是啊。
所以,姐,你该有个名字啊,你想叫什么呢?
她说,你给我取一个吧,你会写字,有文化。
呵呵,我才小学三年级啦。成绩也是一塌糊涂的。我爸说,要是我再不下点功夫,他可要发火了。你见过他发火吗?
她说,你爸是好人呢。
嗨,他装作很老成的叹了口气,凶起来很可怕的,打屁股。
她说,一定是你调皮才打你的。
呵呵,倒的确是调皮捣蛋。有次呀,我和同学去捉了半桶癞蛤蟆,趁一个姐姐睡觉,溜进去,一只一只放在她床头,她还睡的香呢,打呼噜,真好笑。后来她醒了,尖叫起来。把他们都吓坏了。嗨,她们都是一群懒虫,一睡都要睡到太阳晒到屁股上。为此,我爸狠狠的揍了我一通,屁股都被打肿了,那是最凶的一次。
那是你不乖嘛,挨打也没话说。
他说,姐,你爸常打你吗?是不是每个小孩都在挨打中长大的?
她沉默了好长时间。
姐乖嘛,没你那么调皮,所以不挨打的。她说。
那真好。他说,我爸说,女孩子都乖,不像男孩子那么捣蛋。
他说完呼呼的睡了过去。
她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夜幕。楼下,传来“嗒嗒”的脚步声,“咯咯”的笑声,直过了好久好久,一切都宁静了下来。她阖上了眼睛。梦里头,她又回到了那颗星球。梦里头,那颗星球有了名字,菲拉星。
那晚夜谈之后,表哥居然还记挂着。第二日,他闹着要舅为她取名,爸,替姐取个名字吧。
其实,她该有个名字,这个问题,舅早意识到了。只是,取名,说来也是件费心事。舅是个迷信人,相信因果报应。自从人间仙境开张之后,他心里是愧疚的,良心是受到谴责的。若不是迫于无奈,舅决计不会走上这条路。为了稍微减轻点罪恶感,他隔三岔五的,总去山头寺庙祭拜菩萨。舅赎了她,也算是成了桩善事。基于此,舅相信,名字是足以影响一个人命运的。表哥出生的时候,舅替他算了八字,说是五行缺水,需从名字里补齐。琢磨了一月,征求了各位亲友的意见,最后取名为秦淮水。这是舅的得意之作,也是灵感乍现。秦淮之水,滔滔不绝,奔流不息,既高雅,亦大气。令舅苦闷的便是,她不晓得自己的生辰八字,而这在迷信的舅看来,很重要。她生来遭罪,一定是五行有缺。缺什么,却是不知道了,不至于在名字中将金木水火土全补上吧。如今,既然表哥已经提出来了,舅也不好再拖下去。舅想到了同一条巷上的高人,大概他能出出主意,便带着她去了。舅把她的经历差不多说了下。那高人说,其实呢,她心里已经有底了。舅问,心里有底是什么意思?高人说,你真是愚的可以啊,心里有底,就是说她知道自己应该叫什么了,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了。舅还是一头雾水,同她说,既然高人这么说了,那么还是得你自己作主吧。她琢磨了好久,想起了那个时常出现的星球,而昨日,在梦里,似乎有人同她讲,那是菲拉星。于是,她犹豫了片刻,小声说,我可以叫秦菲拉吗?舅说,挺好听的名儿。
那之后,她有了自己的名字。
那之后,九岁的表哥用功读起书来。因为他开始成为小老师了,他要教会秦菲拉读书写字,至少,得会写自己的名字吧。
表哥让舅从文具店里买了块小黑板,挂在卧室的墙上。她端端正正地坐在板凳上,双手交错放在书桌上,他呢,有模有样的在黑板上写下“秦菲拉”三个字。那是他通过词典,精挑细选的。“菲”字,九岁的表哥并不认得。单是觉得这字好看,好像一个人戴了顶帽子。她从未拾起过笔,所以,把支铅笔全握在掌心,好像握了个刀柄,却对着张白纸无从下手。
姐,不是不是,用拇指和食指捏笔,中指抵在笔端。他说着,拿过一支铅笔,作出示范。
她细瞧了一番,改变了握笔的姿势,但还是别扭,笔尖触到白纸上,歪歪斜斜的画了一横,却像是条弯曲的蚯蚓。费了好大劲,手中的笔似有千斤重,勉强把个“秦”字完成了,其实,倒像是画了道鬼符。
她看了,直摇头,叹了口气道,嗨,学不好。
他说,姐,比起我来,你厉害多了。我那时,得爸爸手把手的教,还学不会,其实呢,怪也怪我的名字太复杂,哪有那么多笔画。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姓“丁”,名“一”,多简洁。他说,只过了半天,他便会写自己名字了。我的名字,都学了一周,才勉强写下来。
他说着,在黑板上写下了“丁一”两字。
她笑着说,比起“秦”字,“丁一”倒确实简单多了。
所以说嘛,那么复杂的“秦”字姐都写下来了,非常厉害啦。他嬉皮笑脸的说。
但到底不像,怎么看都不像。她顿了下,说,不如你也手把手的教我。
他挠挠脑门:我自己的字,老师都说看着像张牙舞爪的螃蟹。我要是手把手的教你,将来你不也成为螃蟹字了。
她说,不怕,我看你的字写的挺漂亮。
表哥听了,乐滋滋的,也不再谦虚,他的小手把持着她的手,练起字来。
两天后,她笔下的“秦”字渐渐成形,有模有样的了,再一天,便会写“秦菲拉”三个字了。她,这个被诅咒的姑娘,其实是多么的聪明伶俐。
多年之后,表哥时常会忆起那段难忘的岁月。他手把手的教她书写,而她,会告给他一个一个故事,包括那个梦中的菲拉星。
最初一年,表哥和秦菲拉便是在平淡而温馨中渡过的。看书。写字。聊天。因为不再挨打,心惊。她原本单薄的身体逐渐丰满。惨白的肤色也红润的健康有光泽。在众姐妹中显得格外出挑,完全是种清纯之美,瞧了她,再瞧那些所谓的性感,倒是艳俗的乏味了。
秦菲拉二十岁,表哥十岁生日那天,舅送了秦菲拉一辆脚踏车,表哥收到的礼物是一辆电动模拟汽车。他俩的生日是一同过的,在冬天,二月十三日,距离情人节一天。那是秦菲拉的初个生日,在那之前,她不知道诞生的那天是值得纪念的。她仿佛是上帝的一个疏漏,被抛到了人世间。
舅说,今天是秦淮水的十岁生日,你和他一起过吧?以后你的生日,也定在今天,二月十三日,好吗?
她开始受宠若惊,愣是拒绝。她本是一个无名份的人,本是世间的一粒尘埃。庆祝,她是不奢望的。但求过那似水年华,不挨打,但求如此。她并不纯洁,她的肉体,已是被王癞子玷污了。在她十六岁那年,那双粗糙的手,那双阴森的眼睛,那个畸形的躯体,真是可怕。她有时也会在梦中惊醒,尖叫,庆幸的是,表哥都睡的很沉。有时,她醒来,听到表哥的磨牙声。她想,他有什么样的梦呢?一定是色彩缤纷吧?他是那样纯粹的幸福善良。所以,她愈加不配同他一起过生日。后来,经不住舅的劝说。说我们把你当自家人看待,再拒绝,倒是弄的我们不好过了。
那天生日,弄的很热闹,店面都打烊。秦菲拉,表哥,还有全部姐妹都去阜城最大的酒店了。秦菲拉永远忘不了,那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姐妹们也忘不了,她们有的在心里极不平衡,虽然面带微笑的。都是外面拣来的,凭什么她和她们那么不一样?
日子一久,各种闲话都起了。说大概秦菲拉把舅迷住了,舅不让她干那肮脏的营生,原来是有原因的。因为舅把秦菲拉独享了,自然不愿别的男人碰她了。
那些话,也传到了舅妈耳中。亏舅妈也是个通情达理之人。说,秦菲拉,你来我们这一年多了,你是个老实人,对不起我的事,你做不出来。我知道,他也不是那样的人。不管别人怎么说,哪怕有一天,他被关进班房了。你也要记得,他是个好人。
秦菲拉说,我全记在心里。
舅妈说,有些闲话,你也别搁心上,知道吗?
话虽如此,但到底有个疙瘩在心头了。有次,舅去外头了。入了夜,表哥和秦菲拉写完作业,上床睡觉。她其实醒着,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耳朵竖得尖尖的。她也听到楼下隐约传来呻吟声。表哥的磨牙声。她穿了睡袍,蹑手蹑脚的下楼。
舅不在,便是舅妈在底下收银。她见了秦菲拉,很不解。说,你怎么下来了?快上去,凑什么热闹。
说话间,正有一客人鬼鬼祟祟的进来。舅妈忙露出职业性微笑,说老板,漂亮的姑娘自己挑。
那客人贼眉鼠眼的瞄了一圈,目光落在秦菲拉身上。说,要你吧。
舅妈说,老板,真对不住您了,那是我侄女,不干那营生的,您另挑个漂亮姑娘吧。
秦菲拉却说,好,我跟你走。又向舅妈说,阿姨,我知道你的好心,我全记在心里,但我也不是大姑娘了,我和别的姑娘没啥子区别。说完,她拉着贼眉鼠眼的手,上楼去了。舅妈还能说什么呢?
第二天,舅回来了。依旧如此。秦菲拉说,她愿和别的姑娘一样,不愿成为特殊的一个。还说,昨天已经接客了。
舅很气愤,同舅妈说,怎么能让她干那营生,真是造孽了。
秦菲拉说,都是我自愿的,和阿姨没丝毫关系。
舅很痛心,他原本打算通过秦菲拉赎罪,但既然木已成舟,也只能由她去了。他在心里宽慰自己,毕竟我已经努力过了。事到如今,也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了。
当然,那一切,表哥是不知道的。秦菲拉瞒着表哥,还是和他一同写字,陪他入睡。听他的磨牙声响,再蹑手蹑脚的下楼。有时,她也感到疲累。她也曾幻想,要是她真是秦淮水的姐,那该有多好!那该多好!
她学会了骑脚踏车。周末阳光灿烂的日子,她会带着表哥去溜转。他们去了阙湖。秦菲拉向表哥讲起,她曾经有一个梦,梦中有一片同样的湖。那个湖在菲拉星,她大约的确是来自菲拉星。某天,她也许会回去。那个梦中,她常听到浪涛的呼唤声。他说,姐不要走,待他长大了,他要学会开车,带着姐来阙湖。他盼着快快长大。
他永远忘不了那个雪天,所有的欢乐与痛楚。她带着十一岁的表哥,骑着脚踏车,去阙湖的跨湖桥上堆雪人。诺大的阙湖,没有一个人影,除了他们两个。他们把雪人垒的老高,用核桃作眼睛,胡萝卜作鼻子。他们还带来了孔明灯,是他们亲手制作的,照着表哥的手工课本。那是一个圆形的孔明灯,主体是用竹蓖编成,用棉纸糊成灯罩。在那个雪天,他们点燃了孔明灯,也放飞了梦想。表哥说,他要永远和秦菲拉在一起,他也不要以后娶老婆,否则,他老婆会妒忌的。如果非得娶老婆,他也只娶秦菲拉。她笑了,说姐老你十岁,怎么能当你老婆呢。终有一天,姐也会离开。倘若哪天,你记挂起姐了,便来阙湖。因为除了菲拉星,我哪儿也不去。阙湖,大概就是菲拉星之湖在地球的倒影。尔后,她自嘲的笑了,说,瞧我,胡说八道的。
孔明灯闪烁着,渐渐消失在漆黑的夜,飘零的雪花中……
他们回到家。表哥躺在床上,心思还飘在阙湖上空。说,菲拉姐,你说现在咱们的孔明灯飞到哪了?是不是飞到菲拉星了?有天,会回来吗?她说是的,也许飞到菲拉星了。她说有一天,那孔明灯,也许还会回来,落在湖面上。他说那多好。再后来,他起了磨牙声。她披上衣服下楼,虽然大雪天,未必有客人。
悲剧也是发生在那个夜晚。表哥半夜哭醒,说菲拉姐,那真是个可怕的梦,我不停地追孔明灯,它却越飘越远,四周黑不溜秋的冰冷。没有吭声。又问,菲拉姐,你睡着了吗?还是没有吭声。夜寂静的慌,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像一条条变态的手臂。他开始害怕起来。难道菲拉姐真的去了菲拉星?他起身,看秦菲拉的床铺,空荡荡的。她真的不在了,真的去追逐孔明灯了?
他下楼。那时正是凌晨。二楼有六个房间,别的五个房间,大门都开着,唯有一个房门掩着,有喘息声从里边传出,很轻微。某种好奇驱使他靠近,侧耳倾听,喘息声愈来愈清晰,那似乎是秦菲拉的声音,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听了浑身燥热起来,他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邪恶感。他想到一个词汇,勾当。他打算立刻回转,跑上楼,把头蒙进被窝里。第二天醒来,那只是一个噩梦。然而,他的手还是推向房门。门居然开了,现出一道缝隙。透过缝隙,他看到秦菲拉红彤彤的脸蛋,赤裸的趴在床上,正面向他注视的方向。她的目光似乎和他的目光交触了。她却没有吭声,喘息声却愈加响亮了。她的身后,半跪着一个同样赤裸的老态的陌生男人。他们的肉体接触着,发出啪啪的声响,真可怕。他直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直想哭,却流不下泪来。他感觉尿憋的紧,终于匆匆的跑上了楼。那个赤裸的躯体,那双注视他的眼睛,却再也未从他脑海中抹去。他把被子裹的紧紧的,真冷,蒙头大睡,却再也未睡去。半个小时后,他清晰的听到上楼声,开门声。后来,他似乎听到秦菲拉嘤嘤的哭泣声。他的眼角也落下泪来。
那以后的几天,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他们还是读书。写字。还是早早睡觉。秦菲拉还是会在半小时之后下楼。表哥每次都会听的更真切。那可怕而诱惑的喘息。
再一周,秦菲拉失踪了,就像她从来没来过一样。舅报了警,登了寻人启事。她却还是失踪了。
那是我表哥的故事,是他在阙湖,在日全食之后,亲口告诉我的。他说他也许不会再爱别人,他只能是凋零了。
他说他现在知道了,菲拉星根本不存在。他要忘了那片湖,把一切统统忘却。他也不想再生活在阜城,阜城那是个哭泣的城市。
所以我们打算去都柏林。开一家水族馆,养各式各样的水母。水族馆里要有beatles的音乐。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们开着吉普车,去海边,向归来的渔民收购水母,热带鱼,海龟。正如泰勒和凯利的生活。泰勒和凯利并不存在,正如并不存在菲拉星一样。那也将是温馨的生活,快乐的日子。
丁二,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亦很快乐。感谢在我孤单的日子遇上你。我不是一个快乐的人,从来不是,但我也追求快乐。希望我能快乐,也希望所有人能快乐,希望地球成为一个快乐的星球。我也希望,丁二,你能成为一个快乐的人。我记得你说起,有天你梦到了一只兔子,那兔子装载了我所有快乐的记忆。倘若如此,那多好。在都柏林的日子,我也会忆起你。忆起在屋檐上,听风吹海螺的声响。
朱非白
我在讲述丁二和朱非白的故事,还有那封信,也算是秦淮水和秦菲拉的故事。老金和金灵静听的很专注,海风阵阵吹过,把火星子也吹灭了。
老金显然来了灵感,问我之后的故事呢?
我说,之后不再有故事了。
老金不甘心问道,你和朱非白在那封信之后便再无联系了吗?
一月后她从都柏林给我寄来只兔子。
一只装载快乐记忆的兔子?老金问道。
大概是吧,装载了快乐记忆。我边说边瞧着沙子从指缝间漏下去。
怎么证明那是一只有快乐记忆的兔子?老金仿佛爱因斯坦附体了,问个不休。
很活泼,也很乖巧。
她和表哥在都柏林过的怎么样?老金问。
她没提起,应该不错的。我又抓起一把沙子,瞧着沙子缓缓从指缝间漏下去,那很有趣。
因为这事退了学?因为她去了都柏林?老金小心翼翼的问道。
别烦了行吧,我从来就不是好学生,也成不了好医生。大概我还是适合去东北干毛皮生意。我说着将手心那一把沙子全洒了。
正说着,我父母也来了。父亲给了我一个西部牛仔式的熊抱。说几年不见,咱大学生儿子不仅脑袋灵光了身子也壮实了。
老金拾起两条烤焦的鱿鱼给我父亲母亲。说先吃鱿鱼。
他们两位也不客气,很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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