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秽书也。
金瓶梅绕不开几个关键的人物: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西门庆。
一
《金瓶梅》的名声的确不怎么样。
很多没看过《金瓶梅》,也没听过《金瓶梅》介绍跟评论的人,仅仅依靠道听途说,凭着脑袋里的那么点印象,就觉得《金瓶梅》是一部大黄书、毒瘤,是低级文字的代名词。当代著名学者宁宗一先生就曾说,他听见过别人这样的揶揄,“那个人就是写黄书的人”。
其实掐指算算,《金瓶梅》里的色情文字往多了说也只占整个文本的百分之一,严格地算,就只占全书文字的二百五十分之一。而文学作品写人的七情六欲,涉及性爱,是很正常的。
我们也应该分清色情文学跟情色文学的区别:色情文学直白露骨,情色文学尽管写“性”,然而意在唤起阅读者对健康的性关系的审美愉悦。
那,《金瓶梅》这个书名,是嘛意思呢?
《金瓶梅》的书名是从书里三位重要的女性角色的名字里各自取出一个字,这么组合而成的。这三位女性角色就是在书里跟西门庆关系最密切的潘金莲、李瓶儿跟庞春梅。也有人认为,实际上有更深一层涵义,即“金”代表金钱,“瓶”代表酒,“梅”代表女色。
小说以“景阳冈武松打虎”开始,由武松而引出武大,由武大而说到潘金莲,由潘金莲而结连西门庆,再由西门庆为主而展开一大局面;中间且生出李瓶儿、春梅、陈经济、应伯爵等副角,外加王婆、薛嫂、黄真人等三姑六婆。穿插官场,添加风月,遂演成洋洋大观的词话。
小说从第一回到第七十九回,男主角为西门庆,自第八十回到九十九回,继之者为陈经济。自第一回到第十二回,女主角单表潘金莲;自第十三回起至第六十二回止,描写李瓶儿与潘金莲;自第六十三回到八十七回,因李瓶儿已死,除金莲外带写春梅;自第八十八回起,则独写春梅了。
因全书以金莲、瓶儿、春梅为主,所以小说名为《金瓶梅》。
清人张潮说过:“《金瓶梅》是一部哀书。”
现在也有人套用西方悲剧理论,认为《金瓶梅》只是一部“充满悲剧因素的末世哀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悲剧。 更有论者把《金瓶梅》与《红楼梦》作比较研究,认为后者是“人间悲剧”,而前者则是“人间喜剧”。
也有折中的观点,说《金瓶梅》是一部悲喜交融的作品。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这些观点都具有一定的道理和说服力,也反映出《金瓶梅》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极大的开放性。
相对于以上观点,我认为,《金瓶梅》应当是一部悲剧性作品。鲁迅所说“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用于描述《金瓶梅》的悲剧世界,也许最恰当不过。
二
在《金瓶梅》里占篇幅最多,被刻画得最生动的人物是潘金莲。
潘金莲无疑是《金瓶梅》中最耀眼的角色。从第一回到第九十六回,几乎整部小说中,无处不有她的身影存在。这个人物形象,不仅是在当时,哪怕放在当今,也是惊世骇俗的。不管历代统治者怎么禁传《金瓶梅》,潘金莲的名字,仍然家喻户晓。她是《金瓶梅》中最具生命力也最具争议性的人物。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
几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订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说她是继窦娥之后蒙冤最深的一位女性:她以自身的毁灭为代价,彻底反叛禁欲主义,挑战封建礼教,追求个人幸福,结果却被永远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至今尚难以得到昭雪。
其实,潘金莲首先是一个美女,然后才成为荡妇的。那么,潘金莲到底有多美,竟让男人不顾死活拼上性命也要追求与她一度春风呢?这还要从潘金莲的身世和际遇说起。
潘金莲其实也是个苦命的女孩子,她爹是个小裁缝,在她九岁时得病死了,她娘带着她度日艰难,就把她卖到了王招宣府里去,潘金莲排行第六,被称为六姐,这个称呼可一直延续到她成为西门庆的小老婆。
招宣府买走了潘金莲,教她学弹唱不说,读书识字也一并教给她了。这可不是有钱人发善心啊,这是为了让潘金莲以后能更好地娱乐跟服务主子。潘金莲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成为西门庆的小老婆之后,文化水平不但远高于其他妻妾,甚至超过了西门庆。
话说回来,潘金莲在王招宣府里长到十二三岁,已经会描眉画眼了。都说现在的孩子早熟,小学生脖子上挂着手机,书包里揣着粉饼儿,可你看看古代的小姑娘,才知道好多现象自古以来本就该是这样的。
不巧过了两年,王招宣死了,潘金莲她娘就把她从府上领了出来,一转手,三十两银子,又把潘金莲卖给了县里的土大款,张大户。
王招宣活着时到底有没有染指潘金莲呢?
《金瓶梅》讲到第七十九回,说,王招宣的遗孀林太太,元宵节到西门庆家做客,来时认出了潘金莲,说潘金莲打小儿在她家使唤来使唤去,潘金莲听了,“把脸掣耳朵带脖子都红了”,立刻“辟谣”。
这就让读者觉得,少女时期的潘金莲在王招宣府里,必有难言之隐,否则潘金莲她娘去把她领出来,林太太也未必能痛快答应。
被转卖到张大户家以后,十八岁的潘金莲这时已经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眼看着张大户要把她收做小老婆,只怪这主家婆,余氏,脾性特别厉害,才没得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潘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最终,事情败露,主家婆苦打潘金莲,张大户一赌气,把潘金莲嫁给了隔壁卖炊饼的武大郎。
《金瓶梅》第一回,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出身的:阳谷县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带着女儿迎儿搬迁到清河县,租了张大户的房屋居住。当时张大户就已经和丫头身份的潘金莲私通,但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张大户故意把她嫁给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为武大郎“老实可欺”,他到武大郎家里和潘金莲幽会,也可以更方便。
这样的定位,是说潘金莲本来就是一个淫妇——至少也是一个“不规矩的女人”。下面描写:张大户死了,武大郎被赶出张家,搬到紫石街来住;潘金莲想勾搭武松不成,接着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
这样写,自然顺理成章,潘金莲本来是一个“淫妇”。——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还是要“红杏出墙”的。
三
潘金莲堪称“奇女子”一个,绝非庸庸碌碌者可比。
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潘金莲泼辣的性格和十分江湖气的语言:武松再筛第二杯酒,对那妇人说:“嫂嫂是个精细的人,不必武松多说。我哥哥为人质朴,全靠嫂嫂做主看顾他。常言说:‘表壮不如里壮。’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还烦恼什么?岂不闻古人言:‘篱牢犬不入’?”
那妇人被武松说了这一篇,一点红晕从耳朵边升起,紫涨了面皮,指着武大就骂:“你这个腌臜混沌!有什么言语在外人面前说了,欺负老娘!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站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种压不出一个屁来的鳖老婆!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有下落!丢下个砖头瓦片儿,一个个都要着地!”
看这一篇言语,可不是一般的“良家女子”所能说得出来的。
潘金莲当过丫头,接近下层社会,即便她不是泼妇,“泼妇骂街”,至少是听见过的,所以这时候张嘴就说出来了。——一个说得出这种“江湖”语言的“泼辣女人”,才有可能、有那胆量敢于亲手毒死丈夫。
这是潘金莲“可怜复又可恨”的两面。
尽管潘金莲性格坚强,但是她的理想不但不能如愿,而且遭到了主人报复:把他嫁给了一个外号叫做“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那是身不由己,无可奈何,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水浒传》对潘金莲前期的定位,虽然不是贞节烈女,但至少是个规规矩矩、不肯乱来的女人。当然,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虽然表面上顺从了,但也不排斥对自己的婚姻仍存有幻想。
武松的出现,勾起了她的爱情欲望,也是情理中事。
在这种情况下,武松应该“晓之以理”。但武松是个粗人,不善于做安抚工作,引起了潘金莲的逆反心理,于是西门庆这个淫棍兼恶棍趁虚而入了。她和风流倜傥的西门庆勾搭成奸,也不是她主动投怀送抱,而是经过王婆的精心策划、苦心安排,只能算是潘金莲“中计”或“失足”。
后面的故事,责任主要在西门庆和王婆,不能全怪潘金莲。
但是她看见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着“乱伦”的恶名,主动对武松进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
如果潘金莲仅仅以找一个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满足,她不是没有机会:武大郎婚后住在清河县,就有许多青皮、地痞来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台上的小丑,其中应该也有几个平头整脸的风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县并没有红杏出墙,而是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个郡的阳谷县来居住。
而且在武松出现之前,潘金莲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卖炊饼之后,基本上是“关着门”过日子,不和外人来往的。所以她才敢说:“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这可不是说大话,而是真真实实的当时情况。
那么为什么武松一出现,她就动了心呢?
潘金莲有一百个理由寻找情人,也可以寻找任何一个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个理由绝不应该找武松做情人。因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这不是“封建伦理”,而是中国人的“传统人伦”。只要是个“正经女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
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说实话,潘金莲还是喜欢武松的。
到后来,武松使计诱潘金莲来家,本来是要杀她,却哄她说是要娶她。潘金莲这一次舍陈敬济而“嫁”武松,可以看出她对武松原本是情根深种,否则不会丧失理智到武松想杀嫂祭兄也没有考虑到。
事实上,潘金莲根本就没有考虑,一听得武松说要娶她,便得意忘形:“想不到这段姻缘还是落在他手里”。于是自己走进了死路,让武松恨恨地报了积年之仇。
并不是说武松为兄长报仇不应该,只是潘金莲这一个追求真爱的女人却死在自己真爱的男人手里,这未免太令人心酸。不能不说是潘金莲一生最大的悲哀,也不能不说是人世间最可叹的一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