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与少
偶读清人钱泳的《履园丛话》,其卷七《臆论·不多不少》条,很有点耐人思索之处,现抄录于下,以飨同好。
“银钱一物,原不可少,亦不可多;多则难于运用,少则难于进取。盖运用要萦心,进取亦要萦心,从此一生劳碌,日夜不安,而人亦随之衰惫。须要不多不少,又能知足撙节以经理之,则绰绰然有余裕矣。余年六十,尚无二毛,无不称羡,以为必有养生之诀。一日,余与一富翁、一寒士坐谭,两人年纪皆未过五十,俱须发苍然,精神衰矣,因问余修养之法,余笑而不答,别后谓人曰:‘银钱怪物,令人发白。’言其一太多,一太少也。”
看来,多和少,虽是数量之差别,但多之多,少之少,也有可能出现质量之变异。
有的时候,多一点要比少一点好,可更多的时候,我认为:少一点说不定要比多一点好。钻石是极稀有也极难开采的矿物,按物以稀为贵的价值规律,所以,从来就高昂得令人不敢问津。东西一多,便不值钱,我们常说“谷贱伤农”,“丰收成灾”,就是地里产出太多以后带来的负面效应。作家写书,粗制滥造;明星作传,拼命兑水;电视长剧,没完没了;帝王将相,翻来覆去,读者和观众渐渐也就不会买账了。
当然,人民币多了,倒不是什么坏事;不过,清代的钱老先生说了,钞票多了以后要费心思,一费心思,头发就要白了许多。说实在的,发白可染,不须计较。但看到时下不少人坐在被告席里,成为贪污犯,成为刑事犯,考察一下其堕落的过程,无一不是与银钱有着莫大关联。所以,银钱怪物,令人发白的同时,还能令人犯罪,这才是多之害。
一种人,是钱多了,欲壑难填,还想弄更多的钱,便不择手段,为非作歹,贪赃枉法,无恶不作;一种人,是钱多了以后,骄奢淫逸,腐化堕落,吃喝嫖赌,为富不仁;一种人,眼红别人有钱,又不肯靠劳动发家,勤俭致富,便好吃懒做,不走正路,歪门邪道,坑蒙拐骗。结果,轻则撕掉党票,摘掉纱帽,重则跳楼上吊,判刑坐牢,更有甚者,绑赴刑场,有去无回,即或宽大,也终生铁窗。这一切,无不因多而起。古人云,“满则盈”,这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什么,钱也好,物也好,人也好,多了,就容易成灾,为害,造祸,遗患。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是在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冷兵器战争所决定了的,是“人多好种田”这种农业社会中的古典经验的延伸,所以持小农经济思想的人,就天生地热衷于一切求大,求全,求多,成了上上下下的不可遏止的惯势。共和国有一个时期,习惯于“人海战术” 的大呼隆做法,声势造得很大,效果却不理想,十之八九,最后总是以劳民伤财,事倍功半告终。多,未必就稳操胜券,著名的赤壁之战,淝水之战,就是以少胜多的成功战例,曹操、苻坚纵有千军万马,不也饮恨败下阵来。提倡多多益善的韩信,用兵虽然高明,政治却很幼稚,最后,被吕后暗算,被刘邦计捉,他也只好悲叹一句“兔死狗烹”伏刑,看来,他也未必显得真正的高明。
补品吃多了,鼻孔流血,钞票捞多了,腐化堕落,小说中淫秽笔墨多了,害人误己。因此,我相信,提倡一下适可而止,对我们这个爱偏激,爱过头,爱矫枉过正,爱大、爱全、爱多而不餍的民族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贪多的苦头,我们吃得够多的了。
斯芬克斯之谜
斯芬克斯之谜出自希腊神话里。“今有一物,同时只发一种声音,但先是四足,后是两足,最后三足,这是何物?”过路人要是猜不出来,那个塌鼻子的怪物,就会将他吃掉。后来,俄狄浦斯终于猜中这个谜语,说这是人。因为人在婴儿时匍匐爬行,长大时两脚步行,年迈时依杖而行。谜底揭穿,傲慢的斯芬克斯也就自杀了。
一个人的腿,决定他的活动半径,先是童年的四条腿,只能在房间里爬来爬去,后是青壮年的两条腿,只要有力气,便可走得很远很远,最后为老年的三条腿,不良于行,活动范围势必受到限制,这种由盛而衰的峰谷变化,是宇宙万物的正常规律,谁也不能例外。
宋人麻九畴,写过一首《清明》诗,挺有趣:“村村榆火碧烟新,拜扫归来第四辰。城里看家多白发,游春总是少年人。”踏青远足,赏花问柳的年轻人,乐而忘返;倚杖柴扉,守家看摊的老年人,伫等归人。这也说明一个人,年事愈高,其半径愈短,而半径愈短,活动的范围也愈小的必然。两条腿玩去了,三条腿留守看家,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虽然“不是人间偏我老”,虽然“白发未除豪气在”,虽然“心如老骥常千里”,虽然“老夫壮气横九州”,陆放翁十二万分地不服老,不愿老,但是,这位活到80多岁的高龄诗人,最后也不得不写道:“镜里萧萧白发新,默思旧事似前身。齿残对客豁可耻,臂弱学书肥失真。渐觉文辞乖律吕,岂惟议论少精神。平生师友凋零尽,鼻垩挥斤未有人。”
因此,对于作家来讲,文学寿命可能有长有短,创作实力可能有高有低,活到老,写到老,有这个可能;写到老,还能写得好,就绝无这个可能。作为人的半径,努努力,鼓鼓劲,尚可以多走出里把二里;作为文学半径,就不是努力鼓劲可以延长的。三岁看长,七岁看老,写了一辈子,基本不过如此,出了不少书,水平也相差无多,指望出现最后的辉煌,实现破天荒的飞跃,在文学史上还从来没有过。文学半径如同举重运动,你的极限在你两条腿时就已经临界,到了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三条腿时期,还想破纪录,还想创奇迹,强弩之末难穿鲁缟,还不如趁早歇菜为佳。
其实,日本作家川端康成在《临终的眼》里曾经开导过大家:“我以为艺术家不是在一代人就可以造就出来的。先祖的血脉经过几代人继承下来,才能绽开一朵花。”在这个薪火相传的延续过程中,完成了使命的一代,到了从理论上应该依杖而行的年纪,大可以像杜牧的诗那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应该自求多福,善自珍摄,调养生息,享受晚景。
希腊神话的“斯芬克斯之谜”,揭示出来的“半径说”,倒也不失为一种提醒。年岁不饶人啊!此语诚然。
还有几颗牙齿?
鲁迅对于中医的偏见,是由牙齿而引起的。年轻时,先生苦于牙患,请教过一位懂中医的长辈,那位老先生把脸一板,认为是不知节制之过。成年以后,他才弄明白在这位中医的眼里,齿病的原因在于肾亏,肾亏的原因在于纵欲,白白让人冤枉了一顿,自然没法开心。
不过,牙齿很重要,千万不要得牙病。在一般人心目中,牙病不算病,因而疼死了没人问。但实际上,一个健康人,应该具有一副好牙齿。豁牙半齿,撒气漏风,都说不上健康。尤其老是捂着腮帮,老是倒吸冷气,老是龇牙咧嘴,就无法像电视广告词所说,“吃嘛嘛香”了。而一旦到了吃嘛嘛不香的那天,估计病魔在打你的主意了。
所以,我认为一个健康的人,其标准,首先是要牙好;而人老了以后,能有一副好牙,则是绝顶的幸福。
因为牙好,才能吃好,不管是年老的人,还是年轻的人,有一副好胃口,能吃,会吃,懂吃,善吃,吃出兴致,吃出乐趣,也是健康人生的一个重要部分。
据载,英国作家毛姆在他古稀之年,写过一篇文章,说他还剩有26颗牙齿,应该说,这状况不算好。毛姆走遍全世界,自然吃遍全世界,因为他在印度次大陆呆的时间颇长,咖哩和酸浆之类肯定食得过多,所以牙齿负担较重,消耗相对厉害。但是,此公最后能够活到91岁,不能不归功于这些未掉的牙齿。倘非如此,吃西餐,第一考验就是牙齿,牙不跟劲,可就“食不甘味”了。
我在西餐厅里,见识过洋人对付盘子里巴掌大小一块牛排的顽强战斗力,不禁为洋人牙齿的那一份劳累感慨,实在太辛苦了。同时也为我们中国人以素食为主的牙齿庆幸,吃中餐,基本上是不怎么费劲和费事的。记得在那“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的“瓜菜代”时期,对付南瓜,对付红薯,对付烂菜帮子,还用得着牙齿吗?舌头就给你包圆了,那年头,牙齿等于处于长期休闲状态之中,英雄无用武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人类要生存,饮食,是维持生命系统运行的唯一手段,所以,在摄食过程中,那种咀嚼的满足和快乐,其实也是一种生命的享受。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 食什么,如何食,食下去以后感觉如何,第一道关口的牙齿,扮演着功莫大焉的角色。
过去的牲口交易市场,叫作牙市,经纪人被叫做车船店脚牙的“牙”,就因为他们在做买卖时,总要扒开牲畜的嘴巴,检看牙齿,判断状态。牛马幼小时,年生一齿,视其齿,知其年,所以,汉字的“龄”从“齿”旁,延伸为同义的“年齿”,“龄齿”,都与牙有关。因此,一个人,也要经常查看一下自己,看看还剩有几颗牙齿,来校验自身的健康状态。我想有健康的牙齿,才会有食欲,才会有胃口,才会有一份吃的快乐。那么,作为一个健康人,这大概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环。
在这一点上,我最钦佩苏东坡,无论他怎么受打击,遭流放,被排斥,坐大狱,永远兴致勃勃地用他的牙齿,从长江的河豚,海南的牡蛎,南国的荔枝,北方的浑淘,一直吃到黄州的猪肉,居然被他吃出一道以他名字为菜肴名的“东坡肉”来,这才叫吃家,自古以来,有哪个中国作家得到这种吃的光荣?
同样的道理,用在文学写作上,大概也可通用。假如作家都像林妹妹那样,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最后,提起笔来,除了自己的身体,还有什么好写和可写的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时下“身体文学”不断产生的原因?其实,作家也应该有一副能吃会吃的好牙齿,广泛吸收营养,才能写出好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