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天煞孤星
煽情的电影里常有这样的话:我是风,你寻不到我的方向。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会思念起小白。在我心中,小白是一阵风,嗖然而至,嗖然而逝。那晚,我和小白分开之后,又有好些日子未曾见到她。每每到了夜晚,我都会伫立窗前,向远处的水塔瞭望。我希望看到她的影子,牵着风筝的线。与此同时,立在窗前,瞭望星空的还有金灵静。他看到双子座和水瓶座,时而隔的那么远,时而隔的那般近。立在窗前,他看到大雨下的恋人,一双双含情脉脉的眼睛,两人之间的爱插不进一点缝隙。立在窗前,他看到韩赟搀扶着李雪莱,轻轻的拍着他微微弓起的背脊,咳咳的呛声,残存的夕阳。
渐渐的,他开始思考起宿命来,成为一个敏感的人,成为一个忧郁的人。他开始学古往今来的圣贤,先知。雄心勃勃,打算横扫阜城医学院图书馆哲学及宗教类书籍。那段日子,他已不满足于在床上堆满书籍,而是直接将图书馆当成了寝室。图书管理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据说他亲历了五四运动,当年学生大闹京城,他也是冲在最前头的。因此,他很欣赏金灵静这种激情澎湃的探索精神。他管理图书馆十余年来,从未见过金灵静般嗜书如命的。他破例允许金灵静夜宿图书馆。金灵静从古典主义哲学,一路迈向存在主义哲学。从理性主义,一路迈向神秘主义。从佛教,一路往西,迈向东正教,基督教。套用丁尼生诗作《尤利西斯》中的名言:像沉落的星一般追寻知识,航向人类思想的边界之外。
但金灵静19岁的头脑何以装的下那么多高深莫测的学问?到了最末,他觉得要研究宿命,光是博览群书是不够的,毕竟书本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他要向活的人请教,求助。那些人,在他嘴里是先知,在常人嘴里则是算命先生。
有一天,他打开图书馆的大门,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那感觉,仿佛修炼出关的武林高手。他对图书管理员说,谢谢你这么多天的照顾,如今他已大彻大悟了。晓得书籍并不能解答所有问题,现在,他要向先知求助了。
阜城有条破巷名文化巷,原先住满了算命先生。按经济学的理论,有需求便有市场。可见,阜城人很乐意知晓自己的未来。那儿也按照达尔文“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理论发展壮大,欣欣向荣。淘汰者便转向各行各业,说来也怪,原来瞎了的眼睛,又都复见光明,有的甚至能干起针绣活。不过,他们大都怀念最初暗中的光阴,随时打算东山再起,重操旧业,但到底成不了气候了。渐渐的,算命这行业也向着经济学的轨迹所发展,被高人一家所垄断,堪比“托拉斯”集团。
那高人,非浪得虚名,能预测凶吉,八九不离十。阜城医学院刚建起的时候,在校大门口立了块很大的石牌,上书姓朱的市长亲笔题写:阜城医学院。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那几个毛笔字的确不错,但也很可能为市长从别处Copy过来。开始每年,阜城医学院都有那么几个学生自杀的。自杀在大学并不少见,然而发生在医学院便多了一层恐怖的色彩,容易使人浮想联翩。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解剖过尸体的。
武校长很困惑,后来,有人建议,不如去文化巷请那高人来出出主意。事情就这样办了,那高人要武校长说了阜城医学院的大致构造。最后提到立着的那块大石牌,便说,一切根源便在此。你瞧这石牌立在那,多像块墓碑。唯有拆除,方能平静。武校长想,好歹一试了,说来也当真怪,自从牌子拆了,阜城医学院再也未闹过自杀。那高人的名声,从此在阜城愈发响当当的了。
再有更玄的说法。言某位无神论者对高人装神弄鬼的把戏颇为不屑,存心要去试探一番。他请高人算某人明年的命数。谁知那高人深锁眉头道:他的命数我算不得。无神论者质问:算命的不算别人的命,好比医生不医别人的病,怎么说的过去呢?那高人颇为沉着的答道:那么,权且死马当活马医。两人的对话,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杀机四伏。旁人听不懂,那无神论者已是后脑勺一片冰凉。因为他要高人算的人,乃是其妹夫,一年前在京遇交通事故死了。他与妹夫老死不相往来的。所以寻遍阜城,知晓此事的大概不会过一掌人。打此之后,无神论者成为高人的忠实fans,四处宣扬他真金不怕火炼的本领。至此门庭若市,生意火爆的不行,引的市一医院的专家门诊都眼红。求他算命也要预约,因为他年事已高,一天只能接五十位“探求者”,也同专家门诊一般要先在窗口挂号。收费也是白金级的,专家门诊才50一位,他要收250。那还是白市价,黑市价被炒到了500。原本倒卖火车票,专家门诊号的黄牛贩子都在利润驱使下转到此处。据说有位坚持不懈的黄牛贩子,干了两年,实现了打工仔的致富梦,房子也买了,老婆也娶了,关键是那老婆还是本地人。现在他开了家肉脯店,逢年过节便提着百来斤肉去探访高人。
金灵静要寻的便是这位高人。他摸黑去排队,可是轮到他的时候,号子却都挂完了。有次,他还吃了闭门羹,说高人身体不适,伤风感冒,不接客。到了最末,他发了狠心,吃了一个月泡面,省下250,又由我援助了250,凑足500,总算从黄牛贩那购得一张号。
高人居所在文化巷的尽头,您别瞧文化巷远离阜城市中心,巷子也小,只容一辆马车通过。那儿的房价可是贼贵的,别说寻常百姓住不起,哪怕是公司白领,机关科员也是无力承担,想做房奴也没那个资格。原因很简单,因为那儿住着高人,高人挑选居住的地方,当然是阜城最OK的风水宝地了。因此那儿如今住满了富豪商贾政府高官,差不多要变成美国的华尔街北京的中南海了。姓朱的市长家就紧挨着高人住所,原本是上海随处可见的四十几平方米的红色瓦房,翻了新,叠高了一层,本想再往上磊一层,高人不悦了,说再往上,遮住他院里的阳光了,于风水不利,姓朱的市长只得作罢。也有说那是姓朱的市长所设障眼法,他资产雄厚,却甘于蜗居几十平米的老房,以示他的亲民形象。
高人住所却是宽敞亮堂的紧,没他个百万英镑买不下来。光是大青光岩的门柱门梁就值个上万人民币,那两扇大门也有四米来高,画着秦叔宝和尉迟恭二位神采飞扬的把门神。大门常年洞开,排满长队。内是块空地,长满苔藓,正中搭了间简易的木质小屋,爬山虎攀缘其上,倒是绿莹莹的一片,好似一棵巨大的仙人球,煞是好看。小屋开一窗口,用于挂号和收费,还雇了两个光头保安,维持治安,否则会有人插队,引发争执,流血冲突。得了号子的方能依序进入二门,那儿有一块青石长方天井,右边三级台阶是客厅,两边安放太师椅,尽头是神柜,上列烛台,香炉,神灯和千手观音象牙雕。进的二门的“探求者”先要在一弟子带领下来此客厅,由另一弟子托着一玉净瓶,在每位“探求者”头上洒上几滴“圣水”,那是用来去俗世尘埃的,因为高人居所是仙居,不可沾一点俗气的。那之后,方能到神柜前对着观世音像三叩九拜。那弟子解说,他师傅之所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实乃拜观音所赐。他师傅是观音玉净瓶里的一滴仙水洒落尘世,化为人形。如此行完大礼,再出客厅,入天井左边的偏厅,又是太师椅和茶几,墙上满挂几百面锦旗,都是虔诚的“探求者”送来的,谢高人的建议令其消灾生财之类。厅左是高人的卧室,右边一条通道,靠厅口左首一间便是高人的工作室。
工作室里很昏暗,阳光钻过百叶窗的缝隙射进来,形成一道道光束,尘粒在光束里顽皮的打转。贴着后墙是一书柜,堆放着厚薄不等的线装书。高人坐在书柜前的藤椅上,块头很大,塌陷的鼻梁上架着副老式圆形墨镜。再前面是一书桌,文房四宝一应俱全。
节约时间起见,三个“探求者”一同入室,每位“探求者”可有一陪同。我便是金灵静的陪同。因为那事之前我未经历过,也未目睹过,所以很新鲜,乃至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当时另两位“探求者”,一为二十七八岁的女子,由母亲陪着过来。她说来算姻缘。那高人便问她,和那男子交往有多久了?那母亲说,差不多有五六年了,他们大学的时候就认识。那高人说,都有五六年了,还有什么好算的,感情很根深蒂固了嘛,我们干这一行的,也讲究个职业道德,万一算的不好,乞不拆了你们,拆姻缘的事,我是不干的。要是相亲,才相识了几个月,那倒找我算算,还有个理。那女子听得此话,原本紧锁的眉头,如海绵浸水般舒展开来,言大师说的极是。又朝她母亲抱怨道,我就说不用算嘛,我和阿远那么要好。那母亲道,嗨,我总觉得阿远这人中看不中用。两人说着,走出了工作室。
还有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人极为消瘦,印堂发黑,脸颊凹陷,使人怀疑他是否得了免疫缺陷病。那高人问他,所来是否为了诸多烦恼的事?他说,是的。高人又要了他的生辰八字。沉默了良久,最后从口袋里掏出二佰五十元道:你的命实在太糟糕,你的钱我要不得,拿回去吧,近来还是不要出门的好。怪的是,那男子死活不肯收高人的钱,道了声谢谢,很匆匆的走了。
我看着散落在地面的佰元大钞,一头雾水,问高人,缘何要退那人的钱?高人嘬了口茶水道:那人命数太差,钱是要不得的,否则会把晦气传到我身上。我问:那这钱怎么办,他不肯收啊?高人说:待会把它们给烧掉。
烧掉!那个词很具震撼性,搞的我脑子也有些短路了。要是在清醒时分,我会向这位阔气的高人提出更具建设性的建议:何不把这些钱捐献给希望工程呢?那是否比捐献给阎王爷更好些?我父母就常这么干。当年,他们在阜城棉纺厂当工人那会儿,就有献爱心的冲动,看到哪儿竖着捐款箱有慈善义举必定吸引过去,投个几毛钱进去过过瘾。如今,他们在东北发达了,但那份闲情还是不变,依旧满大街的瞄爱心捐款箱,瞄到了,分外愉悦,几百几百的往里塞。颇为遗憾的是,慈善义举并不常有,那需要有一定机缘巧合。而且,后来他们耳闻极骇人的说法,说很多慈善义举,爱心捐款箱里的钱有一半都被当官的捞去花天酒地,此举极大的挫伤了我父母的积极性。但我父亲还是时常告诫我,要时刻保持献爱心的冲动。基于此,每年学校的希望工程活动,我都是榜上有名,还能拿到一张张金灿灿的荣誉证书。那也是我学生时代所获得的唯一一类荣誉证书。
再回到当时。轮到金灵静预知命数的时候了,魔镜魔镜快快显灵了。金灵静有些紧张,木讷的站在一旁。高人招呼金灵静过去,坐到他对面的红藤木椅上。金灵静很乖巧的坐了下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仿佛这天是审判日。
高人伸出那只肉鼓鼓的蠕虫般的手,在金灵静脸上逐一摸索了遍,又问金灵静今年贵庚,叫什么名字?待金灵静告知了,那高人很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说的金灵静心头一震,喃喃重复了两次,他又问高人,此话如何解法?高人笑而不语,最后说,你心里已经有数了,何必我道出来?金灵静听了,眼泪便扑簌簌的落下来,我和他相识这十几年来,从未见他如此伤感过。他当然也哭过,但向来都是声嘶力竭,无声的哭泣,的确是悲从中来了。那高人见一切都按着自个所预料的方向进展,又摇头晃脑很深沉的补充了句:嗨,天煞孤星,为情所困。这句话,无疑是在金灵静脆弱的伤口上撒盐,弄的金灵静当时都考虑过挥刀自宫,步入佛门了。
第十四章 校园阅兵
1999年五十周年国庆阅兵规模庞大,极有中华崛起之气势。国庆有三天假期,阜城医学院的学生多是周边人,因此留校的不多。留校者大抵分为两类,一类是酷爱读书,依旧坚信姓朱的市长那番激励人心的演说,阜城医学院是美国的普林斯顿,有孕育诺贝尔医学奖的潜质。因此,国庆三天假期也不放松,努力在诺奖之路上探索前进。另一类,懒惰的不愿坐车回家,受不了家里清寂的氛围,要不便是受不了父母的思想教育。我和金灵静梦遗老B都属于后者。
1999年的国庆阅兵我们也是看了,在距医学院百米远处的杏林录像厅。那录像厅,说来有好些年头了。起初,倒是放些很正统的影片,把一台彩电搁的高高的,底下,摆满了一条条板凳。一场录像下来,香烟屁股满地都是,烟雾缭绕。
岚岛很多年前也有个类似的录像厅,小时候我父亲经常花五毛钱给我买瓶汽水,把我带进录像厅看那花花绿绿的世界。那时的录像厅放的多是香港邵氏的武侠片,那时的人们也是香烟屁股乱扔,那也大概是我自小沾染烟瘾的缘故。
杏林录像厅原先也是放邵氏的武侠片,也是场场爆满。再过了些年头,居然有了影院。时髦的阜城人便一齐往影院跑了,杏林录像厅很感到了压力,濒临关门大吉。幸好此时,王晶电影红火起来。录像厅老板弄来了很多王晶导演的电影,那色彩,那剧情,那台词,弄的阜城医学院的学生血脉喷张。那真是个全新的世界,那都是在影院无法体会的。杏林录像厅生意比从前更火爆了。它有两间,外间很亮堂,一台破旧的彩电,把音量开的震天响,终日放邵氏武侠片。内间有一台崭新的超大的彩色电视,音量极小,纵然如此,大家还是把耳朵竖的尖尖的,那儿,放着王晶大导演的影片。很多人也是在杏林录像厅第一次目睹了陈宝莲,李丽珍,舒淇极富魅力的倾情表演。可悲的是,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字,我并未在杏林录像厅初识。
我当然也去过,很心虚,情绪高涨而紧张,手里居然还捧着一本生理课本。在老B的带领下,我和金灵静鬼鬼祟祟进了录像厅内间。仿佛开学第一天,我们怀着类似的心境进入停尸房,我把那叫作“惊悚之旅”。那么,去杏林录像厅的那回,大概可以命名“感官之旅”。
我记得那部电影叫玉蒲团,屏幕上血红的大字跳出“玉蒲团”,“导演王晶”。然后,突然黑屏。停电了!我们等呀等,等了个把小时电还没来,很倒了我和金灵静的兴致。老B说,常年不停电的,你们一来,便停电,也算是霉运。
我再去杏林录像厅,便是在国庆那天。我打算去把开了头的“玉蒲团”看完。没想,录像厅那天也与时俱进起来,内外间都弄的亮堂堂的,很清白的在放国庆阅兵。倒是有好多阜城医学院的学生,都无比向往加入到军队方阵中去。
那天的国庆阅兵,姓朱的市长也看了,看的如此陶醉。他倒并不向往军队方阵中去,倒是无限向往江主席站在阅兵车上振臂高呼“同志们辛苦了”那番雄姿。
姓朱的市长因此抑郁起来,美食美女亦不能令他开心。闲暇之余,他买来了很多玩具小兵,将它们列成一个一个方阵,那着实得耗费一番功夫,但他乐此不疲。布好了方阵,他便把那辆玩具阅兵车缓缓开出,逐渐驶过陆军方阵海军方阵空军方阵。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同志好!”“首长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同志们好!”“首长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
一周后,姓朱的市长逐渐也厌倦了那番虚拟游戏,再度抑郁起来。一日,在抑郁的谷底徘徊之时,他突然灵光乍现——阜城医学院!是的,他不是还有阜城医学院吗?学生人数亦很可观,足以组成几个方阵。
十月下旬,姓朱的市长风风火火赶到阜城医学院,进行了一番热情洋溢的演说。他有一大设想,为培养阜医学子的严谨学风,在自由之思想,人文之精神的同时,进行军事化管理。军事化管理,不单对严谨学风大有裨益,亦可野蛮其体魄,那正是未来在诺奖探索之路上必须的。所谓军事化管理,无非是在晚饭结束后进行列兵训练。
据说,此举遭到武校长严正抗议。学生就是学生,晚饭后就该进行自习,她实在难以想象,阅兵和医学生有什么关系?她直指姓朱的校长,一切都是他可笑的权力欲作祟。
即便如此,校园阅兵还是如期进行了。那场面真的很恢宏,阜城医学院有四千多位学生,黑压压的聚在操场上。每班列成一方阵,从矮到高,从瘦到胖。操场上的灯光一齐亮起,星光璀璨,人头攒动。为防学员无故缺席,还有专职的点名人员,出勤直接和学分挂钩。列好方阵后,姓朱的市长驾一辆吉普车开进跑道,以蜗行的速度前进。他戴着帽子,穿着风衣,英姿飒爽,振臂高呼,“同学们好!”方阵中有气无力的应一句,“市……长……好!”“同学们辛苦了!”“为医学事业!”“同学们好!”“市……长……好!”“同学们辛苦了!”“为医学事业!”那简直是种煎熬,极摧残人的意志。大概由于过于激动,姓朱的市长面肌痉挛,发音也变异,有股太监的腔调,毛骨悚然。
姓朱的市长如此绕着操场跑道行了三圈,心满意足的离去了。几天下来,学生们很是厌倦了这种无聊的校园阅兵,缺席的越来越多。伤风腹泻闭经痛经都成为理由。留下的学生,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存心捣蛋的。老B一直留守在方针阵中,打第一日起。姓朱的市长振臂高呼“同学们好!”他便声嘶力竭的呐喊,“市长滚!”“同学们辛苦了!”“为操蛋事业!”“同学们好!”“市长滚!”“同学们辛苦了!”“为操蛋事业!”因此,每回姓朱的市长经过老B的方阵,都会微微皱起眉头。再几日下来,老B的呐喊如同季节性流感,开始席卷各个方阵,在“市长好!”“为医学事业!”的口号下,都会传来不和谐的声音,“市长滚!”“为操蛋事业!”那的确很尴尬,姓朱的市长因此减少了阅兵的圈数,从阅兵车绕操场三圈减到两圈,从两圈减到一圈。
如此过了两周,校园阅兵如同一出闹剧,终于谢幕了。据说,为了校园阅兵一事,姓朱的市长和武校长闹的很不愉快。但武校长却赢得了学生的拥戴,在学生中威望高了起来。特别是老B,很是钦佩起武校长来。
第十五章 菲拉星歌
那天在水塔上,小白告诉我。她是个迷恋雨天,冰激凌,昏黄灯光的菲拉星女孩。
她说。你一定也迷恋雨天。
她说。每当雨天,她都会很愉悦,多巴胺会大量分泌。雨天,令她产生许多美好的回忆。
她说。以前,她都会坐19路公交车来,在阙湖下车。她就这样走在雨幕中,kiss the rain。整条街只有她一人,孤孤单单,静静的,唯有雨打树梢的声音,很清爽。还有街两边的路灯,灯光都显得那么迷离,昏黄。感觉自己被肢解了,淡蓝色的灵魂从肉体飘了出来,看着那个小小的灵魂,在前面行走。
她说,那很美妙,她体会到一种融化的感觉,仿佛冰激凌。
1999年十一月。丁二乘19路公交车去阙湖。外头雨下的很大。司机说,那是个糟糕的天气,再这样持续两天,南方又会起洪灾。
丁二在阙湖站下车,天气晴朗的时刻,阜城许多人会来这儿。通往阙湖,有一条街,很宽广,容得下五辆公交车并排驶过。路面是青石板铺成的,很有些年头,古色古香。街两边种着香樟树,树冠宽广,枝叶繁茂。天气晴朗的时候,这儿几乎成了商业街,小摊小贩踏着三轮车来,在香樟树下,铺一块布,把车里的东西一件一件摆出来。那是个好地方,又能乘凉,又不必付租金。有时,城管也会开着巡逻车来抓。那便炸开了锅,大家四下逃窜,有些干脆连东西也不要了。反正多数卖的也是小东西,饮料啦,小饰品啦,吊坠啦,鲜花啦,原本值不了几个钱。天气晴朗的时候,满街都是恋爱的人。有钱的,开着自备车来兜游。没钱的,坐着公车来。或者,骑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女的,侧坐在后凳上,搂着男士的腰。
若不是下雨,公交车上会有许多人,阙湖站是倒数第二站。终点站是阜城火车站,去的人反倒不多,全在阙湖站一蜂窝的下车。不时听到年纪大的乘客嚷道,别挤,别挤,挤疼我了。司机便要拿起话筒吆喝道,大家慢悠着来,让老的先下。
那天,晚九点半。我乘着末班车来。之前没有计划,只是忽然想起。人们都说,阙湖是阜城最美的地方,便来了,带着把天堂牌折伞,一切都是心血来潮。
雨天,在阙湖站下车的只有我一人。同车还有一位女乘客,约莫三十出头,口红涂的很浓,提着旅行箱。目光迷离,一直望着窗外,偶尔用手擦净被雾气蒙住的窗玻璃。她很漂亮,丰韵。我想,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她没在阙湖站下车,她去终点站,阜城火车站。她也许离家出走,也许她只是坐台小姐,厌倦了灯红酒绿的生活,具体原因,谁知道呢?我想,倘若她不是乘客,倘若我们有缘相识,maybe我会爱上她。爱上一个比我大十几岁的女人。恩,是的。我喜欢有故事的女人。
我下车的时候,她转过头,朝我露出一个蒙娜丽莎的微笑。我也朝她笑了笑。那一刻,我想,我爱上了她。仅在那一刻。我还是会下车,不会不下车,像个情圣似的去搭讪,陪她坐到终点站。帮她提起旅行箱,随她,一个陌生女人,一起去不知名的所在。那一切,只存在于电影中。
我走在通往阙湖的青石板路上,一手撑着天堂牌折伞,一手插在裤兜里,有些忧郁。路上只有我一人,方才在公车,收音机里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强台风,大家都乖乖的呆在了家里。(那已是在校园阅兵之后。兰顿酒吧保卫战之后,爱尔兰老头死了,兰顿酒吧也不存在了。有一天,老B向我借了两千块钱,他说北京在举行“明日之星”选秀,好歹得去试下。他预感会成功,震撼中国乐坛,掀起新一波流行音乐狂潮。那正是他多年向往的生活。除了那种生活,别的生活,他都不想要。假使失败了,他也彻底死了心,不再朝摇滚歌手的梦想迈进了。安下心来,乖乖完成学业,为成为一名平庸的牙医而奋斗。老B要去北京追逐一种叫梦想的东西,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倾囊相助。他走后,宿舍只留下我和梦遗两个人了。每晚,梦遗还是会奏起“命运交响曲”,而我也渐渐适应,能够伴着它入睡了。我不再烦恼,不再歇斯底里,心平气和,宛如一位垂暮的老人。我不知道,那是否便是旁人所谓的成熟?又或者,我只是生活的愈发迷惘,迷惘的麻木,迷惘的缺少激情,再不会像当初,骑着摩托车,满岚岛的奔驰,听风划过发梢的声音。)
便是在那个时刻,那个地点,很不经意的时空,我再度遇到了小白。
她在远处,穿着我在梦中才见过的白色连衣裙。原来,她也可以变得那样美丽。她如一个哭泣的天使,在昏黄的光晕下,雨幕下行走。一个月不见,她似乎苍老了十几岁。从一个笑起来露出酒窝,歪向一边的可爱MM,变成了充满故事的,如公交车上,提着旅行箱的孤单女人。那个女人,我不知道她去往何处?小白,她又去往何处呢?
她一直低着头,走得很缓慢,发丝被雨点打的贴着面颊。
她喜欢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自己慢慢拉长的影子。
她喜欢雨点打在远处的水洼,溅起水花,亮晶晶的,好像珍珠一样。
她喜欢雨打湿自己的身子。她说菲拉星很湿润,而这儿太干旱,会把她的灵魂晒干,枯萎下去。
这些话,她曾在水塔上向丁二说起。
她很诗意的朝我走来。她没有看到我。直到还有十米的距离。我才叫她。我说小白。她抬起头,看到撑着折伞,在雨幕中伫立的我。她不再像前两次那么亢奋,大声的说话,夸张的微笑。她只是淡淡的,你也在这儿,把伞丢掉,拿着它做什么?她说。仿佛她早知道我会来,在这个台风前的夜晚。
我听她的。把伞扔掉。它用不着了,管它呢,洒脱些。我看很多电影里,失恋的人,企图自杀的人,总爱在雨中行走。他们觉得生活一团糟,身体像一块沾染大片污迹的白布,需要雨来洗涤。曾经,我想,终有一天,我也会在倾盆大雨下行走,体验一把。只是,在19岁之前,我觉得我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糟。所以那番体验的冲动,一直藏在了心底,未付诸行动。
我们在雨中漫步,从路的这头到那头。开始的时候,雨点落在身上,催人泪下。渐渐,我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有那么一刻,我隐没在了小白拉长的影子中。
我说,我没有料到,我们会在这儿邂逅。那么久,你去了哪?
她将食指和中指竖起,放在唇边,嘘了声。她要我莫作声,她在听雨的声音。
后来,我随她,去了湖边。那儿有一片很大的空地,当中停着一辆灰色吉普车。
小白说,来,进去坐坐,那是她的车,很有些年头了。还是她父母未去肯尼亚淘金前买的。近来,她都在忙着学车,实验楼,也去的很少了。今天,她本打算来阙湖练车的,没料到赶上了大雨。不过,那也蛮不错。人们都说,阴雨天,心情烦闷,呆在家懒的动。她不是这样的,阴雨天,她必要出家门。在外头闲逛。她问我是怎么来,坐19路公交车吗?我说是的,今天人挺少,我还是第一次来阙湖。我父母说阙湖是个绝美的地方,我便来了。她说,她不晓得来了几百趟了。
她从七岁的时候便来阙湖,那时,阙湖还未经开发。哪如现在,湖边都种满了树,不知名的花,湖畔亭,湖中央的堤坝,小岛,游船,古色古香的木架桥。这些,都是近年来政府花大价钱投资的,上了规模,都成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了。那时,不过是孤零零的一个湖,也不见直通阙湖的公交车。青石板路倒还是在的,只是没有现今这般宽大。记忆中,十七岁的表哥,带着七岁的她,驶着辆摩托车,一路颠簸着来。逢到下雨天了,她便躲在表哥的雨衣里,眼睛瞧着底下像传输带式一闪而过的路面。每隔一会,抑不住想,到哪了呢?掀起雨衣小小的一角,往外张望,哦,原来已经到了这儿。她很喜欢这种感觉,不知已身处何方?因为路面都是相似的,坑坑洼洼的。唯有这条青石板路是例外,要是看到底下的泥地变作了青石板。她便很开心,哦,阙湖快到了。
那时,来阙湖不是为了望风景的,只是为了游泳。她表哥当时也是如此。把摩托车停靠在一边,脱了衣服裤子,光溜溜的,像条泥鳅似的往湖里跃。衣服裤子摩托车,便要七岁的她在岸上看着。她坐在岸上,托着腮帮子,呆呆的看着在湖中游泳的表哥。月亮映照着湖面,比天上的还要皎洁。表哥游泳荡起的涟漪,把月亮,都弄的支离破碎的了。表哥水性好,还会潜水。有次,她见表哥迟迟不浮上来,有些着急了。她喊他的名字,他不答。她便拾起碎石子,往湖里掷,还是没有丝毫的反应。她这才慌了,以为表哥再也浮不上来了,永远沉到了湖底。想到这,便放声哭泣起来。表哥这才浮出水面,细长的胳膊挚在空中,说,别哭别哭,看,刚才,我在抓这条大鲤鱼呢。她瞧着表哥手中扑腾着尾巴的大鲤鱼,破涕为笑了。
有时,摩托车也会变得不灵光,要好长时间,才能发动。她蹲在一边,看着表哥拿出工具,这边敲敲,那边碰碰,发出叮当叮当的声响,很悦耳。她问,为什么不换一辆,非得这辆?表哥家很有钱,他们两家都很有钱,他们从不像别的家庭那样,对钱发过愁。他们家都有很好的私家车,吉普,跑车,轿车。他们穿着也很体面,西装,领带,晚礼服。唯独她的表哥,邋里邋遢的,好像从贫民窟里跑出来似的。他不爱坐车,体面的车不坐,偏爱驾着摩托车,四处游荡,那多危险,可他不听。他们都说,他好像从另一个星球来,谁也弄不懂他在想什么?思考什么?他小时候不是这样的,活泼可爱。后来沉默寡言起来。人们都说,他是个羞涩的孩子。但见了生人,他也不躲闪,只盯着你看,直瞧着你毛骨悚然。他说,他们都很空洞,他们的心是凉的。他父亲说,这孩子,说出来的话真可怕,不知他今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怪的是,他倒爱和表妹呆在一起,和她在一起,他便会说些话,很合得来。他说,他之所以爱上游泳,是因为,他感觉,若非如此,他的心会干涸下去。她是个从小便爱哭泣的孩子。他说,我们的公主,为什么又哭了?他爱称呼她,我们的公主,在她面前,他还是会humour一下。她调皮的反问,为什么你老不哭,哥哥,你没有眼泪吗?他说,他哭,只是,他只在湖里哭,游泳的时候哭,这么多年来,都是如此。在湖里哭,泪水不是在泪腺里,是在皮肤上,在每个毛孔,指尖,膝盖,脚跟。在湖里,他的毛孔全部张开,泪水就这样漏了出来。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在岸边等待。她也要像表哥那样,脱光衣服,跃入湖里,要湖水包围自己。她也要荡起涟漪,把月亮弄的支离破碎的。她也要潜入湖底,哭泣,看泪水怎样从皮肤,指尖,膝盖,脚跟出来的。
她带着救生圈来了,把它斜挎在胳膊上。表哥说,我们的小公主,那架势,是要大干一场了。她说是的,她要变得很厉害像表哥一样。她与其说是游泳,不如说是漂浮更准确些。她把两手搁在救生圈上,露出自己的脑袋瓜。七岁的时候,她便很喜欢这种浸泡的感觉了。
待到月亮西斜的时候,他们便上岸,用一块干毛巾,擦净自己的身躯,换上衣服,表哥再发动摩托车,载着她回家。她说有次,那辆老式摩托车真是不灵光了。任是表哥取出工具怎样敲敲打打,也发动不起来,连推也无法推动了。而天空,开始飘起了细雨。表哥说,得把它弄回家。他说,一个人守着另个人跑回家,叫家里人弄辆大卡车来,把它弄回家。她说,她去,要她一个人守着,她反而害怕。她害怕等待,等待催生焦虑,焦虑催生绝望。他说,你认得回家的路?她说认得,怎么不认得,都来了那么多次了。
天空下着细雨,她赤膊,小小的个头,背着救生圈,跑在青石板路上,打滑,所幸没有摔跤。十七岁的表哥,蹲在老式摩托车旁,点燃一支烟,烟圈慢慢的往上飘,在细雨中。
她叫醒了舅舅舅妈,她说要一辆卡车,很大的那种,得装得下一辆摩托。他们气疯了,一辆破摩托,干嘛还非得弄回来?破了,就扔掉!省心!他们还巴不得它破!她说表哥还在那等着,他说若非如此,他不会回来的。他们只得半夜去马路上,拦了辆大卡车下来。卡车司机说没空,要运货去上海。舅舅给了他两千块钱,说你得帮这个忙。那司机便很干脆的掉转头,往阙湖的方向去了。他们在青石板路上看见了表哥,他还是蹲在摩托车旁,孤孤单单吸着烟,好像那姿势已然塑形,从未改变过。舅舅说,你傻了吗?整天开着辆摩托干什么?现在破了,还要它作什么?舅妈说,乖,快回家,雨都下大了,你都被雨淋湿了,摩托车扔在这算了,和爸说,再不这样了。他很倔强,他说他要载着这辆摩托走,否则他不走。他们还是依了他。不过,把车锁进了仓库里。
那是她和表哥最后一次去阙湖,她也没学会游泳,只是在水面漂浮,直到如今。
那是她第一次背着救生圈在雨中奔跑。她说,从那起,她喜欢上这种被雨点亲吻的凉丝丝的感觉。
一年后表哥进了康复中心。原本,舅舅舅妈为他设想了美好的未来,出国留学,东京汉城纽约斯坦福桥阿姆斯特丹,他们都能把他搞进去,随他挑,只要他乐意。念完书,他可以选择留在那儿。他甚至可以娶一个洋妞,生一个混血儿,这都令他们高兴。
她回忆表哥十七岁那年的生日依旧如往常一样弄的气派十足,人也热闹的响,有舅舅舅妈的朋友,他的同学老师校长。他们为他唱生日歌,要他把蛋糕上的蜡烛吹灭许愿。她知道这个愿望是什么?表哥只同她讲过,打十五岁起,他便只许这一个愿望:他要驾着摩托车,飞往天上去,好像斯皮尔伯格里的ET外星人。他来自菲拉星。他会回去的,迟早有一天,他们会来接他的。仲夏之夜,他甚至能感受到彼岸的呼唤。他说,只差一点,他的灵魂便要飞出去了。
他很平静的过完十七岁的生日,离开酒店,坐在父亲的车里。他说他许了愿,他希望能实现。父亲说是什么?只要合乎情理,一定帮他梦想成真。他说他想要回锁在仓库里的摩托车,他想驶着它去阙湖。父亲说,没得商量。他不想儿子看起来像个傻瓜。
表哥便不再坚持什么了,很平静的回到家,锁上卧室的门,从抽屉里取出一瓶从医院偷偷配来的安定,全吞了下去。若不是第二天清晨的一个电话,他怕是再也醒不过来了。
电话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声音很好听,似曾相识。说找他。父亲问你是谁,他同学吗?她不答,她说昨天是他十七岁生日,她没能来。今天,她是特来送迟到的祝福。她想他听电话。父亲说你等下,别挂,他大概还在睡觉,昨天是弄的很晚的。他父亲上楼敲门,好久都没有反应,而门又反锁了。多年来,他都没有锁门的习惯。这才觉得反常,有丝不祥的预感。撞开门,看见床上的药瓶,还有嘴角冒着的泡沫,简直不敢相信。他被送到医院洗胃插管。医生说,亏来的早,再迟些,怕是回天乏术了。
他醒了。睁开眼睛,感受明晃晃的灯光。鼻孔钻进福尔马林的气息。耳畔响起母亲的哭泣: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难得他们过的不好吗?他还缺什么吗?他无力回应。这个隐秘的内心,他们不懂,说不清道不明。他这样想着,又合上了眼皮。他只想昏睡过去,哪怕梦里的世界苍白的惨淡。
他出了院。病反而愈发严重了。老是昏睡,呆在家不愿上课。即便被硬撵进教室,也是趴在课桌上,什么人也不理睬。若非如此,他们不会想到看精神科。医生诊断他为抑郁症。抑郁症,随时有自杀的冲动。需要进康复中心,好好的治疗。舅舅舅妈虽然不忍,最终还是依医生的意思,把他送进了康复中心。
开始她老是随着父母,坐着私家车去探望他。父母告诉她,表哥只是累了,需要在那住一段时间。她问那要住多久她等着他回来,为什么非得住那儿那儿有那么好吗?他们说他会回来的表哥会回来的。她说她还没有学会游泳,她要表哥回来教会她游泳,像他一样潜到水底去。
她后来入了学,表哥还没回来。她想那儿成了他的家,他会一辈子居住下去,也许再不回来了。有时,她也会独自去探他。在康复中心的日子里,他的病情有所好转,不再终日昏睡。大多时候,他是醒着,抑郁寡欢。
她说阜城康复中心隶属于阜城医学院的附属医院,虽上不了规模,但是构建的很别致温馨。病人并非完全隔绝在一间布满铁栏杆的小屋里,有许多户外活动时间。那儿有网球场篮球场。应该说,医生的理念还是蛮欧化的。每年都有一拨医学去柏林进修,不时也请老外专家来讲学。他们传递着这样的精神:医生与病人,不单单只是医患关系,还有朋友之间的平等关系。那样才能赢得病人的信任,有利于治疗的进展。每隔半年院方都会组织一场篮球赛,一方是医生,另一方是病人。赢的那一方几乎总是病人,这其实也是治疗中的一环,竖立病人的自信心,让他们觉得他们其实并不差。还有有一个后花园,午后,不少病人会坐在那儿的石板凳上晒太阳,聊天。
表哥也常去那儿,他老是在那荡秋千,一荡就是一个下午,也不主动与其他病友交流。唯独见她独自来了,他才会露出一丝微笑。他说你又撒谎,骗家里人说去同学家做功课?她说是的否则她出不来。他说见到你真好他现在感觉好多了这儿很好。她说你什么时候出来?我还要你带着我去阙湖去学会游泳?他说不知道他也许永远出不来了。她说不会的表哥的病会好的,很快的好起来,大家都盼着他回去。再过段日子,阙湖要改造了,弄的很漂亮,但也许不可以再游泳了。他说哦那多可惜。
有时候她和他一同坐在秋千上相识无语。她觉得他的眼睛很忧郁,忧郁的令人窒息,而那很美。透过他的瞳仁,她看到自己的身影,似乎全被笼罩了一层幽蓝的色调,比在镜中的自己不知漂亮多少倍。她说她愿表哥一直注视着自己,她迷恋表哥眼中的自我,那让她感觉很好。她十一岁的时候原来的阙湖弄成了现在的模样,岸边插着禁止游泳这样的警示牌,原来的泥泞小径全被拓宽,浇上了柏油,开始有观光车。而她也把垂及腰间的辫子给剪了,那么长的辫子,她觉得很土气很傻。她不再把头发弄成一束,让它们很自然的落下来贴在双肩上,带着这个新造型和新拍的阙湖照,她去探表哥。
表哥坐在秋千上。她摸出包里的相册,一张一张的翻给他看。她说瞧,这是湖心亭这是堤坝这是岸边的杨柳这是天鹅岛,才几平米,不过有天鹅,白色的黑色的。这一切,原本都是没有的。所以表哥,你要快快的好起来,去看看新的阙湖。他没有预期的兴奋,他说但不可以游泳了。她说是的,有管理人员,禁止游泳。他说那多遗憾,他宁可不要改变。她听了有一丝失落,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也注意到了她的发型。
你换了发型那很好,现在你很像一个人,你长大后会更像她。她问那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很想见她。见不到了她去了菲拉星永远不会回来了,他说,我们都是同一类人,我们都来自菲拉星。从那时开始,她开始相信,她是菲拉星女孩。从那时开始,她不再扎辫子,让头发自由的垂下来,那感觉很自然。从那时开始,她开始听到另一个菲拉星女孩的故事。从那时开始,她的眼里常含破碎的泪滴,梦里有一个银色的星球,表哥和那个很像她的女子,他们赤裸着脚板……
在细雨中,灰色的吉普车环绕阙湖缓缓前行。
丁二坐在吉普车副驾驶座里,听小白讲关于阙湖,表哥和菲拉星女孩的故事,宛如一个不着边际的童话。不过他感觉小白也是从童话里跳出来的。他们都来自童话王国,固执的相信菲拉星的存在。CD机里播放许美静“城里的月光”,今晚却没有月光。丁二很想听表哥和很像小白的菲拉星女孩的故事,但她刚起了个头,却不讲了,似乎那是个禁区,她脚尖刚触及,又收了回去。
吉普车爬上坡度很陡的跨湖桥。再前方是阜城火车站。下坡的时候,吉普车并不减速。丁二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惊出一身冷汗,差点没喊出声来。
小白说,那时她表哥也是如此的。爱驾着摩托,爬上很陡的坡,然后顺着下坡俯冲下来。非常刺激。而她,坐在后座,揽着表哥的腰大声尖叫。那时他老说,待到他成年,十八岁了。他会去学车,考出驾照,他要带着她,开一辆吉普车。
下了跨湖桥,再五分钟的路,便到了阜城火车站。吉普车沿着铁轨慢慢前行。确切的说,是铁轨在我们上方。我们在铁轨下方的洼地上。因为下雨,所以原本便不平坦的草地越加显得坑坑洼洼的了。
表哥那时便是这样载着她,逛遍阙湖,来到此处,追逐呼啸而过的火车。说,有一天,即使无法去菲拉星,他也会离开,乘火车,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四下里静静的,除了落雨声,只能听到吉普车碾过路面的吱嘎声。车灯照向远处的泥潭,如同一面面破碎的镜片。
小白取出两听易拉罐可乐,边开边喝。
传来了火车的汽笛声。小白很兴奋,说火车快来了。把速度也拉了起来。说要追逐火车,和火车一起前进。
如今回忆,那的确是不同的经历。火车在我们上方的高坡上隆隆驶过,而我们驾着吉普车在一边的低洼里飞驰,很有西部牛仔的味道。我们伴着火车前行,把喝干了的易拉罐随手抛向后座。
列车上,有乘客一直望向外面。大概发现了我们,露出惊讶的神情。但都一闪而过了。我无法记住任何一张清晰的面孔。
第十六章 菲拉星歌(终篇)
那天,在尽兴的追逐完列车后。丁二去了她的住所,离车站并不远,在坑坑洼洼的泥潭上驶了几分钟后,一个拐弯便到了。
那是一幢单身公寓,99年的时候,单身公寓还是很时髦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个房地产开发商还是颇有远见,不过在当时,卖的并不好,一幢20楼的房子,只卖出了三套,因此显得冷冷清清的。
人们觉得划不来,二十几平米的房子,住着不舒畅。挂名单身公寓又很可笑,没有人决定永远单身,暂且单身的,索性租间小屋,等结了婚,有了小孩,再买套至少40来平米的房子。地段也不见得好,很远的地方能眺见阙湖倒是不错,不过再近些却是火车站了,火车驶过的隆隆声弄的不得安宁。再有房价也不便宜。综上种种原因,那些房子便空了若干年,成了鸟儿蝙蝠的栖栖地。多年之后,单身公寓大卖,身价大涨。这倒也应和了时代,more and more people找不到灵魂和肉体的另一半了,冷淡了多年的相亲重又热火朝天起来,不过相亲对象,多成过眼云烟。人们缺失了恋爱感,也迎合了普希金的那句话:活的匆匆,来不及感受。尤其对那些所谓社会精英,极富浪漫主义情怀。男的都梦想娶到玛丽莲·梦露,而且这个梦露还不能抛头露面,要贤惠,乖乖的养在家中浇浇花。女的都梦想嫁给比尔·盖兹,这个盖兹还得随着迈克尔·杰克逊的Billie Jean 翩翩起舞。他们寻寻觅觅寻不到热恋的证据,大声疾呼,这个世界没有好男人好女人了,笃定宁缺毋滥的信仰,买套单身公寓打算孤老此生。一时单身公寓成为三十几岁大龄剩女圣男的所爱,风靡阜城。
我说此话并不夸张,当时小白住在19楼,后来她去往都柏林的时候,把房子转卖给一个三十几岁的大龄剩女,赚了好几倍。我后来从东北卖毛皮归来专程去拜访那位大龄剩女,想把这套房子买下来,我很怀念那儿的一切。没料那剩女死活不肯卖,我们就聊了起来。我说我之所以非要买这套单身公寓,因为在你之前,住着一个值得我追忆的女子。她说她打算一个人住下去了,所以不卖。我问她为什么不成家。她很愤世嫉俗的说因为好男人全死光了啊。我说那什么样的人算好男人呢?她说得很有钱,当然有钱还不够,光有钱便显得有些俗了。还得有品。我问她那什么叫有品呢?她想了下,譬如说当他失恋的时候,他会听beatles的yesterday而不是刘德华的忘情水,这点在她看来很关键,前房主也是因为这个理由才把房子廉价转手给她。我觉得此剩女很有意思,便逗她,我很有钱,我也爱听beatles,你看我何不合格?她在我面部逐一扫描了半天,最后说,还欠了点,欠了张金城武的面孔。那是我第二次走进单身公寓的19楼,已换了主人,不过我似乎还是嗅到了水母的气息。
小白把吉普车停在地下车库后,我随她进了单身公寓大厅,然后进了电梯按了19楼。
电梯上升的很慢,一幅有气无力的样子。
她说知道为什么会选19楼吗?每高一层房价都要贵100块每平米?
我说登的高眺的远嘛,能望见远处的阙湖。
她说那当然在理,但不只如此。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说是什么,真当猜不出来了。
她说因为她喜欢19这个数字,那是她的幸运数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运数字,她的幸运数字是19。所以她住19楼,车牌号选19**,总之都要和19挂钩。
我说今天是本月19号,想必在你看来也是个特殊的日子。
她说恩是的,她一年有12天快乐的日子,不管内心多么忧伤,在这一天她要忘记所有的烦恼,成为一个天使。
我们聊到这,电梯也在19楼停住了。她摸出钥匙,打开房门,邀我进去。
屋子不大,一个卧室一个厕所,没有厨房,也没有客厅。美其名曰的单身公寓,若是两个人住,倒显得拥挤了。但因为小,装饰起来倒不必费气力,而且蛮精致,处处显现细节之美。她按了几下靠门的电灯开关,啪啦啪啦,没有反应。
又停电了,就是这点比较糟糕,三天两头停电,不过不要紧。她说着,摸黑来到床边的柜子边,取出一盒生日蜡烛,摸出其中一支,用火柴点燃。
她说停电的时候,她便用生日蜡烛照明。
我问为什么住那么偏僻的地方,不住校呢?
她说那还不简单,个性合不来嘛。所以四处找房子,想一个人住。距离不是问题,反正她学会开车了,阜城又不大,绕一圈也就一个来小时,关键要住着舒心清净,不喜欢太过喧哗的小区,于是便选择了这儿。
她打开靠墙一角的冰箱,摸出粒果冻,吃果冻吗?
我说不吃。
很好吃的,她说着将果冻拨了壳,像只蝗虫似的慢慢啃噬起来。
我的烟瘾又犯了,抽出只牡丹烟,想来又不太妥。我可以抽烟吗?
她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抽吧,这儿不禁烟。
她盘腿坐在靠窗的床上,闭着眼。
我说你在干嘛?
她说她在冥想,努力与菲拉星人取得心灵感应,让他们知道她在这儿,表哥在那儿。
我笑了,说,你真的相信菲拉星的存在?
她不再理会我了,抿紧双唇,双手摊在膝头上,一副虔诚的模样很好看。
良久,她睁开眼睛,说,我当然相信菲拉星的存在,你觉得很可笑吗?看的出,她已有些气恼。如果你觉得我是个神智不正常的人,你尽可以取笑我,然后离开。
我忙解释道:我绝没有取笑你的意思,我发誓。
她咯咯的笑了,转瞬功夫,露出一副快乐的神情。发誓倒不必,但你的确不相信菲拉星的存在,恩……她微微啃噬着指关节,喃喃自语道,怎么才能让你信呢。
我说,除非你带我到菲拉星转一溜我才信。
那你可得尾随我,哪天菲拉星人把我带走了。我也可以央求他们把我这位地球随从带走。但是,因为你终究是地球人。所以菲拉星也许不适合你。譬如温差,空气湿度,二氧化碳浓度,都和地球有很大区别。
我说,随从?我和你之间,好比堂吉诃德和桑丘。
她朝我吐了吐舌头,说来说去,你还是不信我,以为我是个爱幻想的堂吉诃德先生了。嗨,丁二,不说菲拉星了。你喜欢水母吗?
没见过真正的水母,所以谈不上喜欢。我说。
你会喜欢的,她说完,把我拉进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浴缸里,我看到有七八只水母在游动,每只水母都不大,约莫一手掌大小,水是碧蓝色的,而水母发出银色的光。小白说,水母有200多种,形态各异,怕是地球上差异最大的物种了。她养的水母,都算小个头了,学名叫“银水母”,因为伞体发出银光,煞为好看。大如霞水母,有好几米长。1865年,在麻萨诸赛州海岸,有一只霞水母被海浪冲上岸,人们将这只水母的触手拉开,从一端到另一端,居然有74米长,怪夸张的了。
水母通体都是水分,体内水分占了99%,因此,大多时候,它是挺麻木的,你用手触碰它,要它身体变了形,它也感觉不出来。她说着,摞起衣袖,将手伸进水面,用指尖触碰水母软绵绵的身体和触须。
它们挺温和的。她说,有时,她只想像它们一般,无忧无虑的哪怕是麻木的度过短暂的一生。它们的生命的确短暂,大多才几周时间,然而却不像人类那样,聚少离多。它们的家族观念甚至比人类还强烈,谈不上四世同堂,但至少三代同堂吧。水母生出小水母后,小水母虽能独立生存了,但却很依恋那个家,依偎在母体之上,再后来,小水母生出孙子辈的水母,依然紧密联系在一起,永不分离。
关于水母,她怎么了解的那么多?那种生物,似乎距离我们十分遥远,在大海的深处,据说,那儿的确很美,然而,我们见识不到。我们养狗,养鸟,养鱼,养乌龟,以此抚平浮躁的心灵,然而有多少人会想到养水母?
还是因她的表哥,基于他的影响。每个人的生命轨迹中,曲折也罢平坦也罢,终有那么一些人,深深的影响了它的走向。她的生命轨迹,注定与众不同,或可谱成宇宙深处,亿万光年外绚丽的星云,虚无缥缈,遥不可及,一尘不染。
那年她八九岁,在表哥的康复中心,见识到了水母,这种柔若无骨的生物。他把它们养在一个玻璃水槽里。阜城康复中心倒是允许在院病人侍养宠物。大多精神出现问题的病人,遗传基因当然是主轴,但也不可忽略其它的元素。譬如说,或多或少都曾受过应激,随后便垮了,老是回忆起那番可怕的事件来,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据说宠物有一好处,能让人们忘却一些过往的痛楚,有新的寄托。当然啦,污七八糟的东西养不得,毒蛇啦蜥蜴啦黄鼠狼啦。最好是寻常的小宠物,蝈蝈乌龟金鱼。
院长发给每位病人一张纸条,让他们把想侍养的宠物名填在上面。表哥便写了水母,没有片刻的犹豫。倒也费了一番波折,起初批不准,还从未听说有人养水母,那么稀罕的东西,去哪弄来呢?劝他养些金鱼,热带鱼也行。他那种固执的个性,怎么听的进去!谁也拗不过他,正如当初,他执意要骑着摩托车去阙湖。阙湖,水母,似乎成了托起他生命的支点。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怕他一个愿望落空,再疯癫下去,闹出多少事端来。他们都老了,再经不起折腾了。寻访阜城各家水族馆,花了好大价钱,才弄到几只小水母。
她许多次去探他,总见他痴痴的瞧着玻璃水槽里,在珊瑚间浮游的水母,或用手指拨弄它们。他说,那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了,简单的构造,却美的惊艳。渐渐的,她也爱上了水母,时不时的用指尖触碰它们,觉得很好玩。
洗手间里黑漆漆的,水母发出的银色光斑掺在湛蓝的海水里,我和她像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蹲在光洁的浴缸边大理石板上,把手当作了桨,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整个房间都沉浸在这片若明若暗的光晕中,仿佛这是一个海底深处的密室,东海龙王的宫殿。
我说,这些东西固然好看,但一定也费了你不少心思?
她说,可不是。养水母不是件轻松活,一是水母比较难弄,不像乌龟金鱼鹦鹉啦处处有的卖,毕竟养水母的人不多,跑了阜城几家水族馆,珊瑚热带鱼都有的卖,唯独缺水母。之前倒是有一家,由一对双胞胎法国女孩开的,都是小巧玲珑的个头,倒未有印象中西欧女子般的高挑。姐姐叫凯利,挺能说话,典型的西方女孩个性,活泼大方,笑起来像台开了盒的钢琴,店铺也基本上由她经营吧。妹妹叫泰勒,显得郁郁寡欢,老是坐在一处翻着小说杂志,仿佛这家店铺与她无干。虽是双胞胎,个性却是迥异。但她们又都是beatles的歌迷,每次进店门,唱片机里传唱的几乎都是beatles的歌。那个时候,我和表哥所有的水母都是在她们那儿买的。去的多了,也便熟识起来,好奇心使然吧,问她们为什么光喜欢beatles的歌,别的音乐都不好听吗?老是听一只乐队的歌,难道不会生厌?凯利说,不晓得,没来由的喜欢吧。还说,别看我和泰勒个性那么不同,品味却是百分百一样哩,都喜欢beatles的音乐,杜拉斯的书,讨厌任何香水的味道,讨厌淋浴,喜欢舒舒服服的浸泡在浴缸里,怎么说呢?很有些小资情调吧。这回来中国也是如此,只因看了部china的纪录片,便很向往这个东方古国了,学了几年中文,兴冲冲的赶来,到了之后,才发现和印象中的大相径庭。有次,我和凯利开玩笑,姐妹俩品味相同,万一遇上同一个中意的白马王子怎么办?凯利说,那是很多啦,在法国的时候,她交往过3个boyfriend,泰勒更多。她扳着手指算了算,6个吧,说来也怪,这9个男人,我们姐妹俩当初都挺心动的。不过男的嘛,要么喜欢开朗的,要么喜欢忧郁的,总之是有那么一股气质吸引他们,所以不会同时喜欢我们两个啦,那也是好事,省的我们姐妹彼此吃醋。
我听后,很起了一番兴趣,便说,明日可否带我见识一下?
小白叹了口,遗憾道,可惜她们走了,最后一次见到她们是在三个月前了,隔了半个月再想去弄几只水母来时,店铺已经易主,变成了一家书店。
她们去哪了?
据说去了哥斯达黎加,临行的时候,租来辆货车,把店铺里卖的海洋生物全运了上去,驶到海边放了生。
那么洒脱,了无牵挂的生活。她们去哥斯达黎加作什么呢?
那便不知晓了,估计也是心血来潮吧,看了部关于哥斯达黎加的纪录片,书啊,迷恋上哪位哥斯达黎加的歌手啦,都有可能。
还真当有那么毫无羁绊,随性生活的人。
她咯咯的笑了,很值得羡慕吧?不过这些人往往比较厉害了,要么便是家财万贯,衣食住行全不用愁,否则便得有很强的生存能力,至少得解决钱的问题啊,像这对双胞胎女孩,开过水族馆,也当过法文教师,在西班牙的时候,还卖过法兰西香水,虽然她俩本人挺讨厌香水的。
我说,似乎谁都向往这种生活方式,但她们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可苦了你,又得去哪弄来水母呢?
办法总归是有的。基本上每隔半个来月去一趟海边。向当地的渔民买了,他们出海捕鱼一次,还是会收获些水母的,绝大多数打捞上来都死了,活的不多,但总有几只。还得带上两只空桶,放在汽车后备箱,用来盛海水。改天有空一块去海边帮我舀海水吧。两桶海水,够重的,提的腰酸腿疼。
我说,那可有什么奖励?
她从浴缸里拾起湿漉漉的手,也不用毛巾擦拭,甩了两下,撩了把垂在前额的长发道,还奖励呢,只是要你帮一下忙嘛,说罢,眼珠子咕噜转溜了圈,像是有了主意,灵光闪现了。要不送你一个海螺吧?真正能发出声响的!
那是小白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再然后才是兔子。可惜兔子后来死了,它不是病死的,它是老死的。所以海螺,成为唯一值得纪念的东西了。不时的,我会拿着它来到屋顶,贴在耳畔听。海螺,留下了我对她的爱。我以为那会是我的初恋,在十九岁半。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如今,我依旧那样认为。她,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这个时而忧郁,时而开朗的女孩。这个爱幻想的女孩。因为压根没有那么一对双胞胎法国女孩。一切全是她的杜撰,凯利泰勒,只是她自我的分身。迷恋beatles音乐,迷恋浸泡在浴缸中的感觉,迷恋悄无声息,从世界尽头到冷酷仙境,迷恋杜拉斯式破碎的语言。也正因此,谈到小白的时候,我都告诫自己,要唯美,很唯美,尽量向杜拉斯靠拢。有朝一日,一不留神,她或许会念到它,在都柏林?在哥斯达黎加?还是在菲拉星?我希望她喜欢,沉浸其中,所以我才那般写。当时的事情是这样进展的,现在回忆起来,我依然有种怦然心动,情窦初开般的感觉。
她说海螺能发出声响,风会在你耳边倾述它的故事,越往高处,听的越真切。
所以,我们来到屋檐上,她两腿悬在半空,坐着。夜很清爽,白日的尘埃都悬浮下去。远方,阜城火车站光亮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涌动着,去一处不知名的所在,陌生的土壤。她说,很多时候,便是这样坐着,孤单着,无聊着,望着月台,那些下车,上车,惜别,等待的一幕幕。不时合上眼睑,把海螺贴着耳廓,听海浪拍打礁石的声响,火车的隆隆声。
便是在屋檐上,在晚风中,在落寞里,我们的初吻诞生了。相互凝视着彼此,熏出了火花,化出了爱怜,恍惚着,我便凑向了她……
多年之后,我读到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感动于似曾相识那一幕:绿子和渡边在晾衣台上的初吻。所不同的:那是一个初秋的午后,光线明亮,远处的一间房子起了火,他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滚滚的浓烟。渡边说,那是一个温柔而安然的吻,一个不知其归宿的吻。假如我们不在午后的阳光中坐在晾衣台上喝啤酒观看火灾的话,那天我恐怕不至于吻绿子,而这一心情恐怕绿子也是相同的。
于我而言,亦是如此,也许任何一个温柔的吻,都催生于特定的情境中吧?假如我们不坐在屋檐上看远方的驿站,假如她不是拿着海螺闭上眼睛陶醉其中,假如没有当时的月色倾洒在她洁净的面庞,那天我恐怕不至于吻小白。
便是那样温柔的吻,一手托起海螺,靠近耳畔,另一手搭在彼此的肩膀上。我的爱来的匆匆,却并不炽热,我们只是吻着,时间也都凝结了,唯有风过海螺的哗啦声。
第十七章 黄金时代
十九岁那年,我为初吻画上了一个惊叹号,一个省略号。十九岁,不算太早,亦不算太晚,在我心中,恰到好处。
当然,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并未因初吻而改变多少,满脑子壅塞着荷尔蒙。发现,原来我也是一个会掩饰的人。我和小白的故事,包括那个美妙的初吻,都未曾向谁说起。不是城府太深的缘故,倒是感觉,假使让金灵静知晓了,也并无多大益处,反倒会催他感伤那叹为观止的初恋了。
冥冥中,总觉得自己和金灵静有着相同,至少是相似的命运吧。我比他早些天出生,同样在高三时性幻想同一个对象而沉沦,惶惶不可终日,期待破处那天,又同样在高考时一鼓作气,考上阜城医学院,连初恋的步伐,都是整齐划一的,他比我先迈出一步,牵了姚家妹子的手,而后,姚家妹子像波伏娃对待萨特一般,坦然的告诉他另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并且给出一个承诺,最爱的还是他—金灵静。唯在这点上,又有所区别:小白告诉我,在此之前,她从未接受过另一个男人的吻。而我的吻够得上完美,值得终身回味,仿佛马拉多纳在86年世界杯上对英格兰的那次长途奔袭,经典的不可复制。我相信她的话。那证明我始终是她的初恋。仅凭这一点,我便要感谢幸运女神的眷恋。毫不夸张的说,在20世纪末年,你或许有幸在13岁纯情少女身上索到初吻,而在21岁的女子身上索到初吻的概率——正如鸟屎打落了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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