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有一批诗人,在陕西乃至全国都是有名的,都有它的地位。陈仓就是其中一个。
陈仓引起全国性的关注,主要是他的进城系列小说。进城是这个时代的特点,他抓住了这个特点。他是以诗人的笔法,诗意地写作这一系列作品。他本质上还是一个诗人,他的诗《两个碑》说一个进城的人在城市要立一个肉体的碑,在乡村立一个灵魂的碑,让我记住了他有“两个墓碑”。作为一个诗人,能写出这样的诗是相当了不起的。
我认为,陈仓基本上还是诗人式的思维。进城系列几本小说显示了他的写作才华。他的小说有一种清新。这样一种清新,在文坛上刮起的风,就是真正像咱老家的山风,既硬又柔,多种气味、多种味道都在里边,让人有亲切感。读任何一个人的作品,首先要看它的气息。有些人的文章散发的是俗气,有些人是小气,而陈仓的作品既不俗气也不小气。
所以,陈仓忽地冒出来了,他的气息忽地冒出来了。他到处流浪,到处漂泊,他以这种形式来体验这个社会,体验苦难,来了解这个社会。另外,在写作上,他很用功刻苦。从形式来讲,他是用生命写作的,而且在写作体裁上,他确实是用生命和灵魂来下注笔头的,这样的作家潜力是巨大的。
陈仓的进城系列小说面对大的转型社会、城乡差距,用对照双方的方式来写,两个方面都写得很真。小说的氛围渲染得也特别好,语言明快、老到。进城这个话题在中国文坛上,几十年来一直有人不停地在写。对于城市化道路,对于农村的衰败和它的消亡或即将消亡,大家一直在做各种各样的探讨。社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可以说,进城是这个时代的,也是广大农民的,也是陈仓的。所以,他反复地写,因为他在这方面的体会太大。他始终说故乡是走不回去的,恐怕这里边有他个人独特的体验。
确实是回不去的——从形式上、身体上直到灵魂上。所以说,这个年代、这个时代,人都是把故乡在脊背上背着到处跑,乡愁是最沉重的话题。但实际上,追究历史,每一个人都是离乡背井的,每一个人都是以各种方式来走出村子。
但是,在目前这个大时代,农民大量地进城,陈仓写出的不仅仅是文化人身份的故乡,而且是以农民的身份怎样进城。这样来写,它基本上呈现的就是这个时代的东西。当然,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我以为起码要三代以后,农民进城的现象或者回乡灵魂、灵魂回乡的东西才可能慢慢消亡。但是,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作为一个文化人,作为一个记者,陈仓了解社会、体味丰富,他有责任来写这个话题。
陈仓的小说创作得益于写诗,有时也受制于写诗,因为作家尤其诗人特别敏感,对灵魂方面的东西特别敏感。他这些书中,有几部类型化的表达方式,这容易导致写法上系列化。例如《父亲进城》《女儿进城》就有些类型化,主要是一个相近的写塔尔坪,一个大量写上海的一些景点,第一次读特别新鲜,几部都是这样的话,就有审美疲劳的问题。
以诗人的特质或者说以诗意的笔法来写沉重的话题,确实让大家眼前一亮,小说的小标题实际上都是诗句。作家离开故土,来到中国最繁华的地方,在心灵上、精神上、灵魂上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不仅是陈仓的感受,也是一个时代中国人的普遍感受。陈仓以诗人的角度,用诗意的语言、味道和笔调来写小说,这就是他的小说有诗性、散文性的原因之所在。
这一种体裁从产生到落到笔下,实际上是诗意、诗句触发了他。这样的话,在小说的写作过程中,对于城市生活的那种苦涩、苍茫的书写就特别深厚,这就是这部小说产生的根源、驱动力,它的源泉还是来自于诗意的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