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扶持少数民族作家和少数民族题材优秀作品,抢救、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展示中华各少数民族崭新的风貌。通过电影电视艺术创作和播出,探索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方式的创新,拓展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全球传播的市场。将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北京电影家协会联合主办“北京民族电影节——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文学剧本”评奖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北京电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
中国作协《民族文学》杂志
征文要求:
1、面向全国征集具有民族性、文学性、艺术性,展示中华各少数民族崭新风貌、辉煌历史、英雄史诗、民族风情、文化盛事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繁荣、团结、和谐与进步的电影、电视文学剧本。
2、凡1978年至2009年间,在各省、市、自治区以上电视台播出、发表的电视剧本,在全国公演、公开发表的电影文学剧本,及为鼓励少数民族题材的电影电视优秀文学剧本的产生,凡在2005年以后尚未拍摄或未公开发表的电影、电视文学剧本,均可参评。本次特设新剧本奖。
3、征集评奖活动将成立由全国知名作家、编辑家、导演、评论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4、将评选出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文学剧本优秀奖各5部(电影剧本每部5000元,电视剧剧本每部10000元);为了鼓励新人新剧作的产生,本次特设电影电视新剧本奖各5部(电影剧本每部5000元,电视剧剧本每部10000元),均颁发奖金和证书。
5、鉴于评选工作的语言限制,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应以汉文译作参加评选。
截稿时间:
2010年8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评奖结果:
将在各大媒体公布,并于2010年10月在北京举办颁奖,获奖者将出席电影节颁奖晚会。
投稿方式:
1、邮局挂号、快递或电子邮件均可(稿件上请注明“北京民族电影节征文”字样,电子版格式为word文档)。
2、参赛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民族、邮编、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
3、参赛作品原则不退,作者如需退还,请付邮资。
投稿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民族文学》杂志社内,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征集办公室。
邮编:100009
Email:mzdyj2010@126.com
联系人:穆佳杰 66570580;彭力勤 83281266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评奖征集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