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前我是一个农夫我侍弄过很多种庄稼和成片的麦田,二十岁后我逃到一个叫作city的地方,相隔虽久虽远,感情却烈却浓,我从未中断,对土地的眷恋!
又到了这样一个时刻,雨露的胸膛映着春天的手,早早地将大地涂满六月的金黄。待到浪翻千重,翻滚成浩瀚的海,那时,会有镰刀和布谷一起歌唱。
脚下,满城尽戴黄金甲,仿佛有诗在远方!我俯下身子,剥开一层壳子,取出一颗麦粒,一枚金子在熠熠闪光。调皮的麦芒扎得我手疼,呵呵,你这小小的精灵,还带着忠诚的卫士看家护院。
你吊着全村大人小孩的胃,忍耐了一冬又一春的寂寞,今天是否终于可以,在太阳烘烤的麦场上,打几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虽然风也悄悄,草也软绵,我劝你不要踮起饱满的脚尖,得意地亲吻一个个被汗渍擦黑的胸膛——小心击发积压在里面的一夹夹子弹!
因为每逢这个时节,总会有人抑制不住地激动,欢呼,庆祝,祭祀,甚至会想起遥远的童年,记起你孕育成长的过往——风,热辣辣的风,端着盛满了父辈汗珠的碗,赶了,赶了270天远的路,从头年初冬,走到来年的清明,又从4月的清明走进这6月的夏天,为的就是用这漫长的等待,熬过青黄不接的日子,置换一顿热腾腾的季节的馈赠!
分蘖,拔节,抽穗,开花,灌浆,是春天讲给夏天的一堂课,内容是一粒麦子变成另一粒麦子的哲学:被饥饿磨成面,做成嘴里的各种吃食,是一粒麦子的宿命;麦子被吞掉的时间很短,麦子被种出的时间很长;吃麦子的不是吃一顿便罢,而是要吃一辈子,所以一粒麦子时刻要准备着变成另一粒麦子。小逻辑里,似乎暗藏着一个大的辩证法:
民,以一粒麦子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