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遂虎:“戴嵩画牛”的争论及其启示
- 作者:任遂虎 更新时间:2016-01-15 03:00:32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大 中 小】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323次
“戴嵩画牛”可谓一桩千年“公案”。
戴嵩,唐代画家,与韩幹处于同一时代,以画牛著称,有《斗牛图》传世。《斗牛图》传至宋代,引出一桩“公案”。
事情原委出于苏东坡笔下。《东坡题跋·卷五》载:“蜀中有杜处士,好书画,所宝以百数。有戴嵩《牛》一轴,尤所爱,锦囊玉轴,常以自随。一日,曝书画,有一牧童见之,抚掌大笑,曰:‘此画斗牛也。牛斗力在角,尾搐入两股间;今乃掉尾而斗,谬矣!’处士笑而然之。”苏轼对此评论道:“古语有云‘耕当问奴,织当问婢’。不可改也。”苏轼就牧童指出画中错误一事,想到古人格言“耕当问奴,织当问婢”,说明关于耕织事,要询问直接劳作的农夫婢女,并认为这是不可更改之理。
类似说法,又见于南宋曾敏行《独醒杂志》:“马正惠公尝珍其所藏戴嵩《斗牛图》,暇日展曝于厅前。有输租氓见而窃笑,公疑之,问其故。对曰:‘农非知画,乃识真牛。方其斗时,夹尾于髀间,虽壮夫膂力不能出之,此图皆举其尾,似不类矣。’公为之叹服。”
苏轼去世17年后,曾敏行才出生。二人所记之事,当分别属于两件事。所言《斗牛图》是不是同一幅,后人已经无法得知。但牧童和农人所指画中问题,则属于同一个问题。
由于苏东坡在文坛上影响极大,加上《独醒杂志》佐证,“戴嵩画牛”就成了文艺界批评闭门造车、不深入生活实际、观察不细致的代称词语。不少文章,在讲文艺与生活的关系时,时或引用这个例证。因为它具有典型性,说理形象而有力。《中国风俗辞典》介绍“斗牛”时,将此例作为“失真的情况”。当然,也有学者从艺术高于生活的角度为戴嵩辩解。如钱谷融先生1981年在《谈文艺批评问题》一文中就说过:“戴嵩不见得不知道斗牛夹尾巴的常识”,很可能是画家出于艺术表现的需要而作这样处理的。为此,作者还引用经典文献以加强理论色彩,说人不像动物那样“只知道本身的尺度”,“而且晓得把自己的尺度用到对象上去”。显然,辩解者是从艺术表现需要角度切入,前提还是承认那种画法不合实际。
后来,王盛渠先生从电视纪录片中看到斗牛时,牛尾巴不是“搐入两股间”,而是无规律地“吊”着。于是,他写了一篇文章,题为《从陈逸飞“奏乐图”说到“戴嵩画牛”》(载1979年12月24日《光明日报》)。其中提到,有些图片显示,“激斗中的两头牛,尾巴非但没有夹着,更是高高扬起的。”于是,王先生在文中认为,“所谓‘牧童’之言,怕有文人杜撰,或观察不细,它是片面的,其‘理论’根据也是荒谬的”。
读了王先生文章,我总觉得有些蹊跷。我相信王文所言,纪录片及照片上反映的情况是真的。但令我不解的是,苏轼、曾敏行为何有那种“杜撰”式记载,如果没有“牧童见之,抚掌大笑”,没有“输租氓见而窃笑”之事,他二人编出这些事干什么?带着这一疑惑,我便注意观看电视上播放的斗牛场面。虽然电视镜头大多对准牛的头部,对准尾部的镜头比较少,但由于斗牛场面拍摄时,需要变换角度,转换镜头,于是也有一些画面显示牛的尾部。看得多了,就发现,二牛头角相触而用力顶时,尾巴确有紧紧“搐入两股间”的现象,也确有无规律地吊着的现象,甚至有时还会出现尾巴向上翘的现象。看到这多种情况,我心中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依此我们可以断定,牧童、农人说的,至少是他们看到的真实现象之一,而苏轼、曾敏行所记述话也是来自生活,不是他们两人“杜撰”出来的。后来,我又通过网络图片搜寻,从中找到激斗之牛尾巴所处位置的这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不管是牛的品种不同,还是相斗时具体状态有异,都是存在的现象。看来,这个千年“公案”可以终结了。这得感谢现代化信息传播媒介。因为没有发达的资讯,即使“深入”生活,看到的现象,也可能是“偏于一隅”的现象。
应当说,戴嵩所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画只能表现特定现象,不可能把世间存在的一切现象纳入画面。牧童和农人虽有以己所见情况判断己所未见情况的失误,但也情有可原,因为在那个封闭、资讯缺乏的时代,人们只能以“眼见”作为“为实”的依据。至于苏轼、曾敏行记载这件事,不是做“好事之徒”,而是认为它有典型性,可以启发人们,向亲历者了解情况。后世的人们引用这个故事,来说明文艺工作者要深入生活,要向劳动人民学习,了解真实情况,乃至开放五官、细致观察云云,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有些问题的则是用艺术高于生活,来解释戴嵩所画以及认为“所谓‘牧童’之言,怕有文人杜撰,或观察不细,它是片面的,其‘理论’根据也是荒谬的”。这些说法,就带有主观主义倾向和“非此即彼”思维局限了。
直到近几年,有些中学生阅读资料,选有以“戴嵩画牛”为例的训练题,其中的翻译答案有:“斗牛的力气用在角上,尾巴紧紧地夹在两腿中间。现在这幅画上的牛却是翘着尾巴在斗,错了!”实际上,图中所画没有“错”。因此,澄清这一问题,可以纠正一桩千年误传、一桩以此代彼之说。
应当说,“戴嵩画牛”之争,给我们的启示,远远大于争论本身的问题。一点启示是,面对事物的多样性,我们思维需要多面性,用单维思维框定多样化事物,就会造成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失误。机械论的突出特征是,机械地使用“矛盾律”,认定非此则即彼、非彼则即此。实际上,由于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亦此亦彼的现象也往往存在。另一点启示是,认识事物需要有个过程,有时还需要很长的时间。由于人们认识的时空范围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将事物弄得一清二楚。当人们只知“其一”的时候,还不知“其二”。因此,知“其一”时,有待于时间的延伸和空间范围的扩大,不可以执“其一”而驭“其二”,以“其一”定夺“其二”。这一点,足以提醒人们,不要随意将有限时空范围认识到的东西宣布为惟一的、绝对的定则。
借助发达的现代资讯,“戴嵩画牛”引起的争议,在今天无疑可以终结了。回顾和总结这桩“公案”,对我们认识客观事物以及进行艺术创作,都具有借鉴意义。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