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一朵奇崛的苦菜花(诗外话)
- 作者:庞清明 更新时间:2015-01-30 05:06:24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大 中 小】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74次
一、将余秀华唤作一朵奇崛的苦菜花,我想一点也不过分,更没其他意思。余秀华生活在偏僻、凋敝的内陆农村,30多年几乎足不出户,和许多叽叽喳喳东南飞的孔雀有着天壤之别,由于天生“脑瘫”(据媒体报道),她只能干些劈柴、割草、喂兔子的营生(寄托了海子的梦想)。这孩子命苦,苦不堪言。但余秀华如今苦尽“甘”来,火爆到成为诗界明星,被众多前辈,腕儿或吹捧或棒杀。总之,如今是如日中天,是诗界开放得奇崛的花朵:苦菜花。
二、苦菜花,恕我孤陋寡闻,未曾见过,不知到长成什么模样?在这里我只取其命运的组合,并进行拼贴,仿佛诗歌独自生成的意象:苦并开成花,开花形同顿悟,立地成佛。余秀华因其命运的孤苦,选择诗歌写作,这很好,她为自己摆脱灵魂孤绝与身体苦闷开出了一剂良药。大凡真正从事文学工作的人都感同身受。
三、可就是这朵奇崛的苦菜花,却让中国诗界踢翻了五味瓶,颂之贬之闹得不可开交,媒体更像打了吗啡,兴奋异常,必须趁热打铁,包装这位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且完成一朵苦菜花的华丽转身:一朵辉煌的红玫瑰或黑牡丹。
四、在这里,有必要引用他者加诸给余秀华的标识:始作俑者《诗刊》把余秀华冠以脑瘫,农民,诗人字样;旅美学者沈睿惊叹于余秀华的横空出世,将其比喻为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天才诗人;民间派权贵沈浩波不服气,情急之下酸溜溜地来了一文,说余秀华的诗歌写得并不好,是把苦难熬成心灵鸡汤,并留下把柄;知识分子派臧棣在回答提问时说,余秀华的诗歌总之比北岛的好;朦胧派批评家徐敬亚则夸奖余秀华的诗歌很生猛;沈睿在回答记者时把沈浩波的贬抑上升到漠视“女权主义”的高度,呵斥沈浩波不地道,这又引发沈浩波借另一家媒体为自己辩解,把沈睿再贬一顿;众多媒体,诸如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凤凰网等等,以记者亲临现场的方式对余秀华进行事无巨细的爆料,瓶瓶罐罐都写到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五、我要说的是:沈睿慧眼识珠,对余秀华的诗歌进行点评和及时推举,功不可没,但将其比喻为艾米丽.迪金森,使其标识化,尤显牵强附会。余秀华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迪金森,更没有读过后者的诗歌,她们的诗歌确实也有很大的区别。余秀华大胆而张扬,有时甚至泼辣,“敢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更由于其与生俱来的残疾,性格或存在缺陷,并带来诗歌的惨烈与疼痛;迪金森内蕴而孤绝,显得非常高敖,即使皇帝驾临,依然不肖一顾。余秀华童年孤独,有扭曲的婚姻并育有一子,一位典型的中国农妇,迪金森终生未娶,长得秀气,生性内向,一位郁郁寡欢的公主,绝少出门,终身未嫁,被称为“艾默斯修女”。但相较于迪金森生前仅发表寥寥10多首诗歌而言,余秀华可谓生逢其时,因为有了网络这只无形的推手,她早早地成了诗界炙手可热的“宠儿”,而迪金森却必等待生后被挖掘。而余秀华与迪金森最大的区别在于诗歌的格调,而格调,正是中国当代诗人缺乏的。当然,中国当代诗歌最为缺乏的是道德承担与批判精神,过分纠缠于词语与意象的打磨,小眉小眼,看似光鲜,其实不过尔尔,这也是中国当代难以产生大诗人的主因。题外话,这里按下不表。
六、我最近也到余秀华博客里去踩一脚,浏览了她的少部分诗歌,感觉是不错,语感独特,视角新颖,时有神来之笔,敢于越界,令人玩味。但断不敢将其比喻为中国迪金森(用力吹过头,这气球会爆炸的);或她的诗比北岛的好,这叫“无罪推理”,是知识分子常犯的错误,而将苦难熬成心灵鸡汤,简直就是作为下半身诗人的意淫;说她的诗歌生猛,也有些以偏概全,看看这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新鲜,刺激,暴烈,但得小心引起扫黄打非办的半夜鸡叫。
七、匪夷所思的是,说余秀华诗将“苦难熬成心灵鸡汤”的沈浩波不是一般的主,那可是当年“下半身”的一员骁将,大大方方亮出把柄与漏洞,将诗歌写到钻土为止,他本应将余秀华呼朋引类,力劝其投入下半身阵营,可如今反而杀生成仁,对人家“睡你”就是“两个肉体的撞击”装起道统先生来了,对其诗歌价值进行贬斥,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可能他并未完全弄懂余秀华的诗歌,了解其人生,就憋不住要喷饭了,因为如今作为书商的沈浩波,更多的是寂寞时需要露露脸,赚点人气。臧棣已不是第一次批评北岛,我欣赏臧棣的勇气,在一篇长文里,臧棣将北岛批得体无完肤,在另一篇文章里,臧棣将林贤治批得“头头是道”,主要是源于知识的傲慢与偏见,说他们都不懂诗歌,诗歌理论差强人意,一叶障目,也障了森林。难怪世宾在博文里恕恕叨叨,对臧棣说了许多不客气的话,再也不怎的怎的,臧棣与沈睿谈余秀华,分别扯上北岛与迪金森,总觉得怪怪的。作为一位第三条道路诗人,我当然对臧棣之诗歌颇不待见,认为其是中了西方知识的铅毒。但说余秀华的诗歌超过北岛,有点环顾左右之嫌,为什么老是扯出北岛呢!北岛与余秀华不是同一个风格,不在同一个层面与气场,这就有点夹带私货了。徐敬亚将余秀华的诗歌比喻为生猛,也令人莫名惊诧。你可以说她虽为一带病之人,诗歌想象胆大妄为:因为一位女诗人敢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确实不简单,但与生猛何成沾边?要说生猛,非迪金森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惠特曼莫属,埃兹拉.庞德,艾略特的诗歌也够生猛。至于娱记的访谈,大概都是非常“专业”,却常丢诗歌的份,不说也吧!
八、我要表达的是,一个余秀华,引来无数口水,本是一件功莫大焉的事,但我们所遭遇的尽是这些无关痛痒的标题党、围观起哄与旁敲侧击,对推动诗歌的建设和提升了无助益。作为一朵苦菜花,余秀华应感到由衷高兴,毕竟苦菜终究开花,而多少汲汲于荒郊野岭的青菜、白菜、菠菜、娃娃菜,只能被牛、羊、兔子果腹,运气稍好一点的做了同类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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