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 网站首页
  • 文化中国
  • 诗歌高地
  • 小说• 散文
  • 理论在场
  • 主编评诗
  • 图书出版
  • 字画收藏
  • • 中国东方作家创作中心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主编评诗 >>  古体诗 >> 重磅评论:一笑已经风云过(2)
    重磅评论:一笑已经风云过(2)
    • 作者:黑伞 更新时间:2010-03-24 12:53:36 来源:东方文学图书出版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6013

    张学华:
    你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也会有很多种女人。有的女人一眼既穿,有的女人深邃难懂,但女人毕竟是女人,都无时无刻不在等着一个男人去拯救,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但学华却是女人中最不女人又最女人的女人。 


    说她最不女人,是因为她看起来是一个完全不需要依赖,不懂得示弱,不展现温柔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一点的女性特征,也就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她只有冷漠,实际,效率。她像工作机器一样向这个世界展开报复。她做坏人,帮坏人,满眼都是钱,她自私,助纣为虐,蛮不讲理。如果我是男人,我会厌恶甚至憎恶这个不可理喻的女人,也许她就是希望大部分人讨厌她憎恶她。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护自己,才能不再一次被扔在社会的垃圾桶里,拿着汤壶无处可去。她也不用再受尽修女的欺凌,因为她要让全世界人都怕她,不敢欺负她,不敢再以为她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可是这样的她只会让自己更寂寞,更无助。当她告诉黄天,她要用自己挣来的钱买最好的棺材,最好的墓地的时候,我突然发觉这才是她人生的大悲哀,哪一个女人不需要男人拯救?但她却自绝退路。她说过,她只能靠自己,每件事都只能靠他自己,虽然她很累,但她无力挽回,因为她无处可退,这就是命。如果说张学华的命苦,我想谁都不会反对的,上帝对她太不公,在她大部分的人生中。 


    而说她最女人,是因为当她用她最不女人的方式去抵抗现实的时候,其实她的内心是最女人的。她亦有女人的脆弱,寂寞,她亦有女人的倔强,敏感,多疑。只是,当她不自觉地把这些东西外化的时候,就转变成了她最不女人的一面。她与她的人生,与她周围的一切为敌,说到底,也只是为了保护她自己,她的害怕,脆弱,已经让她禁不起任何的打击了,惟有让自己变成一只无人敢接近的刺猬,才能保护好她自己一碰就碎的内心。是爱情,也只有爱情,才能再次证明她是个女人,至少证明给自己看,她还有爱的能力。因为她终于知道,即使自己是如此地面目可憎,不可救药,仍然有个男人愿意拯救她,一个伟大的男人,疼惜的温柔的对她好。虽然她亦仍然是怀疑,害怕,并用这怀疑与害怕一次一次地伤害这个男人和她自己,她亦还是等到了那枚朴素的结婚戒指。当张学华穿上婚纱的时候,我相信她终于等来了自己的蜕变,那是最女人的时刻,一个女人最女人的时刻总是要和一个爱她的男人在一起的。还好,上帝把大半辈子欠她的都还清了她,一个女人最丰盛的时刻。 


    林贞烈: 
    为什么这个剧中出现的女人,一开始总是不讨人喜欢的呢?也许编剧喜欢先抑后扬?第一眼看到贞烈的时候,就觉得她有孤僻和偏执的性格,并且进一步觉得她很像我,这样性格得女孩儿往往是不讨人喜欢的,很可怜……但这样的女孩儿如果运气好,会得到一个很好的男人去疼爱她们。 


    贞烈是那种不懂得怎么表达自己的女孩子,就像她对黄天说:“天叔,我真的不懂得说话,请你不要介意。”我记得我自己也和别人说过很多这样的话。说这话的人,是最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的。从小就要被迫自己养活自己的贞烈,因为不知道该怎么与人相处,所以要把自己装扮得拒人千里之外,但这样的人,又往往会给自己保留下一片真实的内心,于是她有一种可爱的牧羊犬,她喜欢涂鸦,她会保持着写小纸条这样纯真的学生时代才会有的细小习惯。不得不承认,编剧把这样一个有一些自闭,自傲,却又很善良的女孩子刻画得很生动。比如她会帮包家做家事,从洗衣服,录节目到刷球鞋,她和文龙去参加老年一日游,却还是可以快快乐乐地把那些老人哄得很开心,她会在罐头的底部乱涂乱画,给不开心的天叔画夸张的漫画,在严酷的生活环境面前依然保持着写意的人生态度。就像文龙说的,她很懂得满足,却一直不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你能给她的也许是很平常的东西,却亦会是她视之如珍宝的。 
     
    和学华一样,因为爱情,贞烈开始变得美丽。虽然文龙只陪她逛了半天街,并且什么衣服都没买,她依然高兴得喜上眉梢,笑逐颜开。这样的女子应该有个男人来疼,不然她一定会过早地枯萎,虽然这样的盛开仍然只是一瞬间便凋零,但仍然是美的。至少在贞烈的人生中,是丰盛而华丽的高潮。最感动的是她对文龙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我爱你,而是不要哭。这种疼惜的爱的感觉,是贞烈爱的极致,而这一刻,就像烟花在夜空中死去,只留下万籁俱寂……

    潘朗清: 
    每部电视剧都会有坏人,没有坏人的电视剧要不就拍得特别好,否则就是特别烂。TVB剧中的坏人一向都是经典得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看《笑看风云》第一遍的时候,我把潘朗清归到大部分的传统反面角色中去,自私自利,见利忘义,不孝,不忠,不仁不义……总是坏事儿全有他的分儿,好事儿一丁点儿占不着边。不过后来我发现问题没那么简单,因为朗清的坏不是没有理由的坏,他做出来的很多事情,虽然可恶,可恶到没人愿意从他的角度去为他着想,但他亦不是十恶不赦。 


    全剧中我想最不能让人忍受的是他对父亲潘仲和与他有养育之恩的包家的种种做法。面对这样一个善良宽厚的父亲,为什么朗清有的只是厌恶不耐烦的态度呢?我想家庭完整的孩子是很难理解他常年寄人篱下的滋味的,虽然包家对朗清可谓倾尽所有,从很多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包赞夫妇对朗清有多好:文龙和文虎两人只能挤在一间房里睡,而朗清却有自己一间独立的房间;朗清可以随便拿芬姨户头里的钱,芬姨却连看都不看存折一眼。这种信任和宠爱,母子兄弟亦不过如此。但是朗清从小就知道他的父亲是因为包家而去坐牢的,这一点做父亲的可以不在乎,而做儿子的却又怎么能不在乎呢?我想,如果可以拥有和父亲共同度过的童年和少年,朗清绝对不会要那些做包家儿子的权利的,毕竟那一个才是与自己有血缘的,潘仲因为包赞的原因坐牢,朗清等于成了孤儿,所以即使包家对他再好,他对他们仍然是仇视的,虽然吃穿用度全在包家,但这股被压抑着的仇恨,却并不会因此减弱。所以他才会说:“他们全家都欠我们的,就问他们借一点钱算什么?我又不是不还,大不了我拿命还还不行吗?”可见,朗清是一个极为记仇的人,从另一方面说,也算是个有志气的人况且,而与潘仲多年的分离,更让他觉得这个父亲是个为了义气可以连儿子都不要的人,他是个好人,却绝对不是个好父亲,因为真正在乎儿子的父亲,是绝对不会抛下他的。他感到孤独无助,从小缺少亲情的关爱让他对任何一种感情都持怀疑的态度。 


    可以说,在这种环境底下成长起来的潘朗清,内心充满仇恨,不相信感情,他内心的善良从而被他自己毫不犹豫地埋没了,他只认钱,因为钱是最实在的,钱能让他买房子,买车子,拥有社会地位,这些都可以让他摆脱寄人篱下的尴尬处境,让他的自尊心得到尊重。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一些行为,也不过是为了证明他自己,摆脱童年的阴影。他的爱表现,走捷径,急于求成,也只是为了向所有人表示他有能力,他潘朗清靠的是自己。对一个在正常环境中出身的人来说,潘朗清的种种想法,做法都是不可理喻的,但是对他自己来说,却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我们拥有的最基础的东西,他都没有,哪怕我们一生默默无名,也仍然是健康的人,而潘朗清即使家财万贯,在心理上他依然是有所确实的,是不健康的。所以,潘朗清要做坏人,完全可以说是他自己的自主选择,他对文龙说:“做好人有什么用?我爸爸做了一辈子好人,还不是被人欺负替人坐牢?”对他来说,人善被人欺才是天理,他倒不如做个坏人,至少能得到更多世纪的东西,让他不用活得那么吃亏。 


    朗清也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的思路一开始就不对,所以他总是和好人形同陌路。试想,如果当时他被黄天重用了,他还会走入歧途,跟着丁进做尽坏事吗?他可能会顺理成章地与茵茵谈恋爱,做黄天的女婿,他仍然有钱,有名,有身份地位。他也就不会记恨文龙,并最终不顾兄弟之情害了他。可惜,他实在太需要钱,需要到可以随时出卖自己的感情,反正他也不相信感情,不需要感情,于是他可便拿着它随意挥霍。阅人无数的黄天,怎么可能看不出朗清的心术不正呢?可这又能责怪谁呢?黄天毕竟不是圣人,和潘仲几十年的朋友,几百万都能借了,如果可以,又怎么会不给他这个儿子机会呢?可惜朗清可说是回天乏术,就连和他一样心术不正的蔡兆荣都说他变了,变得连朋友都出卖,与其说朗清是自甘堕落,倒不如说是命运让他堕落,在老天面前,他太渺小,只能任其摆布,他缺少文龙的执著,所以在人群中他即使再有钱也仍然是自卑渺小的。他注定是《笑看风云》的牺牲者,怨不得谁。


    黄蕾: 
    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突然发觉《笑看风云》中有非常多家庭不完整的人,潘朗清是一个,林贞烈是一个,黄蕾是又一个。家庭不完整的孩子,身上总有一些东西是其他人无法理解的,比如黄蕾的很多怪脾气,让很多人觉得太无理,简直是个难搞定的大小姐,不惹为妙。黄蕾和贞烈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贞烈因为家庭的不完整而吃尽苦头,阅尽世间苦难,于是她反而更懂得珍惜,懂得满足,一旦有男人愿意接近她爱她,便会不由自主地更加怜惜她;而黄蕾则因为出身优越,母亲又过分宠溺,导致了她外表的冷漠,强硬,这与她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反差,事实上她亦需要异性的怜爱,关心,可惜从小失去父爱的她,常常不知道该怎么与人相处。从外表上看,她家境优越,学业,能力都很出色,人又清高,难以接近,但事实上她是个很孤独的,很希望得到异性的抚慰的女孩子。郭霭明把黄蕾演绎得可说是十分出色,这样的女孩子,必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必然是十分敏感脆弱的,也必然会是一个悲剧。 


    丁进: 
    剧中的又一大反面人物,比潘朗清更阴毒的角色。如果说潘朗清是坏的没心没肝,那他就是坏的老谋深算,阴险毒辣。如果说,他只是报复心极强,希望赶走黄天拿回他自任为当年应得的东西也就算了,他还软硬兼施,黑白两道双管齐下地整死张学华,搞垮中天,赚取不义之财。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翻脸不认人,吃软怕硬。说他阴,是因为他坏都坏得没原则;说他毒,是因为他从来不给人留活路,逆他者死,比古时君王更无理更霸道。他老是说他相信佛祖,相信报应,这句话说得太对了,错杀儿子就是他应得的报应,这是老天爷给他的打击,一点都不过分! 


    演丁进的演员叫做江毅,是TVB的老演员了,印象中除了《天地男儿》之外好像没演过什么好人……老爸每次看到他出场都异常兴奋,说好久没见过那么坏的人了,真是过瘾!看粤语原版的时候,发现他竟讲一口流利的上海话,原来还是我的老乡。 


    玉芬: 
    《笑看风云》中最伟大的母亲,最贤淑的妻子,最坚忍不拔的女人,也是中国最传统的女性典范。这么多头衔加在一个配角头上,会不会太过分?一点也不,玉芬这个角色可能容易被观众忽略,也许是因为她的戏份并不是太多,却不会是因为她的角色不出彩。应该说文龙个性的养成,全赖这个优秀而善良的母亲。片中赞记曾私下里对玉芬说,文龙的性格太耿直,很容易吃亏,玉芬马上说:“我宁愿他吃亏,也不想让他像朗清那个样子。”简单的一句话,让我感动了很久,吃亏点没什么,最重要的是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得起自己。现今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还能有这样纯良而坚毅的人生观的人,可真是不多了。 


    其实,剧中让我最动容的恰恰不是中天几十层楼的办公楼,也不是惊心动魄的商战场面,而是芬姨和几个孩子们辛苦撑起来的一个小小家庭,小小的服装店。也许对于偌大的香港来说,这样的小家庭,小本买卖多如牛毛,本身并不算什么,但就是这样的渺小,这样的平凡,亦还是能折射出一个平常人人性的光辉,让人感动。

     

    剧情:


    很难想象,一部名叫《笑看风云》的,从题目中看似没什么实质内容的电视剧,会有这么真实而感人的情节。虽然我一直坚持它是一部寓言式的剧集,但它却比任何寓言都更有让人感同身受的力量。如要究其缘由,我认为是编剧有意识地把各种感情给放大了,无论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这种放大当然不是没有尺度的,只是因为其根本是美好的,实在的,哪怕是仇恨,都能以各种合理的依据为依托,于是便少了许多的不可信。其实每部电视剧都是一个媒介,实质是创作者和观众的交流,如果剧集本身的质量过关,那么这种交流就会顺畅;而若创作者和观众可以做到感同身受,彼此交心,那么可想而知,这部剧集就一定是巅峰之作。《笑看风云》就是这样的作品,让我们最终可以探寻到创作者的内心,彼此交合。 


    一: 
    “今天的行程首先是股东大会,重点汇报中天保险去年的盈利从一成半增长到三成;然后到飞鹰大厦举行奠基仪式,吃完午饭再到……” 


    这就是中天集团主席黄天寻常一天的生活,视察建筑工地,开会,无休止地看文件,奔波在各个城市之间,会见各种人,用各种交通工具,车,船,穿梭在街道中,电梯上……以至于我们第一眼看到他,他就是一个站在山巅的人,他仰视的时候看到的只有天,而俯视时却可以看到芸芸众生,他那一记微微眯起却光芒四射的眼神,真是雄才大略运筹帷幄。黄天是个有王者风范的人,怪不得他叫黄天,黄帝的黄,天地的天,注定是一个开天辟地的人。不得不承认,那几个画面的分切镜头真是制作得完美无缺,竭尽所能地突出黄天的英雄气概,我12岁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马上被一种强烈而炙热的感觉击倒,甚至有一种被甩出去的错觉,也许那就叫冲击力,然后我眼睛眨也不眨地就倒在了黄天(秋官)的脚下,从此再也没站起来过…… 


    当然,12岁的我也未曾明白什么是“笑看风云”,只因黄天的形象一出现就太有说服力,仿佛他就应如此,即使晕倒也必须在那个会议室里的那张办公桌上。不过过去那么多年,我渐渐意识到,一个太高调的出场,往往意味着太仓促的结局,没有永远的高潮,低谷却是十之八九。还好当时我并不认为黄天的形象会随着剧情的开展而往下掉,我是幸运的,因为《笑看风云》超出了那么多年来我的经验范围,那么高的起点并为束缚住它,它的起点既是山巅,那么终点会是哪里呢?天堂吗?也许,的确是的。 


    二: 
    “好久没和员工聊天了,我一个人上去就行了……” 


    “一个人有不一般的成就,肯定是因为这个人有不一般的人格。”忘了这句话是谁说的,不过看到这个片断我一下明白了大半。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但若黄天这样的人都不能成功,那就是没天良!连那个小警察都说:“他这一招真要命,如果我辞职,署长亲自来挽留我,我一定高兴得晕了!”这就是黄天的手段,他的手段就是从来不认为自己可以呼风唤雨,就是相信惟有将心比心真诚挽留,才能留住他的事业,他的成就。他坚信纵使有再多的钱,也不会使员工的心更靠近他,于是他选择自己去靠近,主席也好,企业家也好,有些事亦只能自己去做,一步一步做,他这一招的确够要命! 


    最难忘的镜头是在加油站拍的,那地点选得好,连车都不行了……他离开阿武和阿峰独自走到前方,因为他的伤口流血了(那场该死的车祸才过去没几个小时),他不想让他们两个看到他痛苦的表情,即使他们是他20多年的亲信。他是黄天,他只能孤独地打这场仗,没有任何人的扶持。一个特写,是黄天微微颔首望着墨黑的天空(剧中他很少低头),很轻很轻地皱了一下眉,突然想起陈子昂的两句诗:“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可是黄天连“涕下”都不能……如果在古代,情景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受了伤的剑客独自站在山顶,衣袂合着风吹拂着他的脸,可是他仍然必须独自上路去救他的美人。可是在这个加油站里,没有美人,没有山顶,没有衣袂飘飘,只有一个消瘦挺拔的男人独自站在萧瑟的寒风中抚摸伤口,他不能对任何人说任何话,语言也不能成为支撑他的工具。所有的英雄都是孤独的,正因为孤独,他们才显得更加强大。加油站里的黄天,不是办公室里的,也不是会议室里,做到了一个男人的极致,在万念俱灰的处境中,他仍能带着伤向前走,即使举步维艰,即使茕茕孑立,即使寒风飒飒…… 


    三: 
    “我想跟你们借300个最好的保险经纪人!……” 


    重看这段的时候想起《大宅门》里的白文氏说过的一句经典名言:“出了事儿就要往坏处想,但要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就又要往好处想。”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是缺乏扭转乾坤的能力的,但黄天就有。看到这段才发现原来他一直给自己留着退路呢,只是他怎么就那么不愿意求人?宁可自己累得倒在人家的车尾巴后面也嘴硬得就是不肯向朋友求助。也许强者都是耻于受人恩惠的,他在帮别人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是在施恩,而自己有困难时却觉得不应该坐在那里等着别人来搭救。母亲跟我说过,这种人这辈子只有吃亏的份儿,所以我一直特别同情黄天,他就是个付出永远比得到多的种…… 


    第一次见到黄天在商场上呼风唤雨的魄力,弹指间五辆奔驰就开过来了,牛!“保险界有今天,我们谁没有受过你的恩惠!”“要钱,要人还是要雷伯涛的命,天哥,你一句话我们一定全力办到!”他终于又回到了那个勾一勾小指就能绊倒一个野心家的黄天,正义,权力和魄力再一次理所当然地回到了他的身上。不去考虑他到底有那么大的势力,也不去考虑他到底有多少朋友,我只是在想,如果没有那30个小时的竭尽全力,没有那寒风中带着伤忍着痛的一刻,他还是黄天吗?又或者说他还能叱咤风云吗? 


    不能的,黄天有今天的地位是多少个30小时换来的,他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危难的情形,也不是第一次经历商场上杀人不见血的残酷斗争,他能够笑着走过来,是因为他已经准备好随时抛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虽然他总是西装革履,喝着咖啡,但他经历的,决不会只是这一场风雨,而他是否每一次都会这样拼命呢?也许会的,他毕竟不是一般人,他像棵榕树,独木成林,绿荫遮盖了他的寂寞,却掩盖不了他的沧桑…… 


    四: 
    “21岁了,我们吹蜡烛吧。吹走以前不开心的事,全忘了它。好不好?” 
    “我怕把那一支也吹熄了。因为到了林贞烈21岁的时候,她认识了包文龙,舍不得吹熄……” 


    在网上看到一个有些偏激的网友说《笑看风云》之所以会好看是因为它其实是部爱情剧,虽然我不十分赞同他的说法,但我知道,没有爱情的《笑看风云》就名不副实了,要笑看风云,就必须先笑看爱情,人类只要一天不灭亡,就永远无法绕开爱情这个话题。不好说文龙和贞烈之间的爱情有什么特别之处,若有,也只能说这两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善良,宽容,善解人意。原来爱情亦是和人品有关的,人品好的人必将得到完美的爱情。 


    剧中有两次过生日的场景都令人感动无比,且这两次生日,亦都过得十分朴素。对着舍不得吹熄的蜡烛,贞烈终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她柔情的一面,像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快乐的,让人疼的。贞烈和黄蕾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贞烈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她不似黄蕾目标明确,是个黑白分明的女子,贞烈是暧昧的,她身上混合着温暖与冰冷的两重气息。 
    因为童年过得开苦,所以别人为她做什么她都会很快乐,这对男人来说,是一种成就;而对女人来说,则是一种懵里懵懂的幸福。 


    记得沈从文曾在写给妻子张兆和的一封情书说说到:“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读这句的时候突然想起文龙和贞烈的爱情,对他们来说,什么都是对的,无论是路,是桥,是云或是酒,都是最好的时候最好的年龄,什么都不偏不倚,什么都恰如其分,这就叫天造地设,缘分这东西,真是精准! 


    五:
    “茵茵,你爹地从来都不看这些杂志的,如果你想给爹地一个惊喜的话,就应该把这些书藏起来……” 


    这是黄天小女儿第一次出场时这个当爸爸的男人说的话,这样的语气和神情,很像我爸爸每一次无奈地揭穿我无伤大雅的小谎言,然后嗔怪我顽皮时的那种样子。很喜欢这一段,拥有并独自抚养一个小女儿的黄天,似乎暂时退出了黑白色调的男性世界,有了让女人依赖的温存。事业上力挽狂澜的他,回到家里脱了西装换上睡袍,亦是寻常父亲的模样,与任何人的父亲都没什么分别。 


    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女儿是有些宠溺的,父亲总是和女儿要好些,于是养成了茵茵这有些孩子气的性子,和大女儿蕾蕾完全是两种做派。同样是缺了一半家庭的温暖,茵茵却仍可以这样充满童真,单纯,可爱,也有些大小姐的脾气,不知道黄天是怎样做到的,让离婚几乎没有影响到这个小女,让她不至于生活的像她姐姐那样压抑,心不甘情不愿的,过早地成熟,却比任何寻常人都脆弱。也许黄天觉得即使她的女儿不讲道理一些,简单好骗一些,也好过让她轻易地对这个世界失望,或者变得偏激,不堪一击。而我想的是,其实家家人疼爱女儿的方法大多是差不离的,什么陪过生日啦,聊天啦之类的,却很少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始终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的,也许会怕他会因为太纯良而受骗上当,或者因为太直白而得罪其他人。可黄天是非常人,当然有非常的方法,即便他也只是个寻常父亲,会生女儿的气,甚至打她。有哪个女儿会明白父亲的痛心疾首和于心不忍呢?也许都是会的,只是永远不会是在当时。蕾蕾和茵茵的出场让我们开始从一个父亲的角度去看黄天,这是一个很经典的角度,一个每个正常男人都会有的角色。 


    六:
    “难道坏人一生下来就坐牢,好人不用审就胜诉?那还要我们律师干什么……” 


    黄天与张学华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不得不说是精彩绝伦。想一想黄天是何许人也?过他眼的女人无数,大多是平凡的,而张学华却鹤立鸡群,与众不同,男人对女人都是有一种征服欲的,这是本能,再能干的男人也不能免俗。不敢说黄天第一眼看到张学华就爱上了她,但肯定非常想收服她。一般的男人看到比他强的女人,只会因妒忌而产生厌恶;黄天则不同,越是厉害的对手他越是感兴趣,因为对他这样地位的人来说挑战已经越来越少了,更何况这对手还是个女人! 


    张学华的出现,意味着对黄天权威的质疑。她和丁进不同,丁进完全是因为要报酬而变得丧心病狂,张学华则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观而苦苦挣扎。她帮坏人,是对正直权威的怀疑,她见钱眼开,是对仁义道德的蔑视。她对黄天的敌意,完全是因为她根本不相信有正人君子。这种潜在的解构意识是十分超前的,不得不佩服张学华有女中豪杰的魄力,即使这样的执拗亦只能换来命运的悲剧,她也知她人生的开始就是一次犯错。 


    这是个性格很独特的女人,这点我前面已经详细分析过了。她和贞烈一样都是自小历经磨难的人,而她的遭遇显然比贞烈更让人同情。但这两个女人还是有不同的,若把贞烈比作空谷幽兰,沉静,幽深,只待有心之人采摘;那么张学华就是天山雪莲,多少年才开一回,却还开得沧桑,艰辛。雪莲是孤傲的,它长在千峰之上,傲然独立,却愈发孤独,因为冰冷而显得不近人情。利用它治病救命的人不计其数,却无人欣赏那凛冽剔透的洁白和高贵卓立的姿态。张学华遇到了黄天,就像雪莲等到了愿为它守护千年的人。只是他们之间,也还是有仗可打,一定要拼尽全力,闹得斯人憔悴,也许这就是学华的个性吧。 


    七: 
    “中天是由我一手一脚费尽心血从几百尺的办公室熬到今天的成果,我决不会拱手相送,就算天向我要,我也不会给!” 


    这是黄天第一次发威,都说越是脾气好的人发起火来越吓人,以前不明白,后来才觉悟到,一个人脾气好,并不代表他没有原则,他只是不去随便跟人计较,好比黄天这样的,而他发火,则是因为他已经忍无可忍,那只能说明你即使犯的不是死罪也是死缓了……有一类人,说出来的话总是掷地有声,好像正义永远只会站在他一边似的,黄天就是这样的人。我认为这一类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他自身已经无可挑剔,你不能把任何过错推到他的身上,在他面前,你要么甘心臣服,要么奋起反抗。我想如果我是丁进我也不服气,凭什么你黄天就是正义权威,仁义道德的代言人,而我丁进就只能沦落成一鼠辈,一小人。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并不是魔想高,而是道逼着他高。人都是有好胜心的,心术不正的人也会有,就因为你什么都做得最好,我才会想尽办法用尽手段把你打趴下。于是所谓的魔,其实就是用错了手段罢了。 


    不得不承认,在工作上,黄天无疑是个狠角色。他有魄力说这句话,只能证明他对于自己的事业已经倾尽所有,黄天之所以不是其他人,就因为他有事业,他的事业是他非比寻常最好的证明,就像一个人学业优秀,就必须要一大堆证书作陪一样,中天就是黄天的证书,没有了中天,就不会再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是黄天了。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失去活着的意义,是件极其可怕的事,所以他宁可跟天斗,也必须让自己全副武装,这是一次终极考验!
     
     
    八: 
    “(把黑桃A藏到桌下,换出红心A)否极泰来,不错嘛……有时候知道太多,也并不是一件好事,何况,这只是个游戏……” 


    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到这一集,终于发现张学华是好人,她帮了黄天一个忙,至少安慰了他一下。即使精明的黄天后来又把那张黑桃A给揪了出来,黄学华也还是善良的。看这部片,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张学华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黄天的,他们之间的感情发展实在太暧昧,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们之间是有那种感情的。也许,在我们的价值判断中,爱,就因为伴随着示爱,求爱,恋爱,但对于这两个人来说,这三样东西统统都没有。后来,我又看了这个片段很多遍,终于可以确定,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学华就已经爱上了黄天。因为只有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才会紧张他的喜怒哀乐。安慰,有时候是非常没有实际效用的,问题还在,你根本无力解决。可是学华的一个动作,却可以另黄天一下又找到了精神支柱,重新振作起来。这个小小的动作,相对于安慰来说,实在是太管用了。平凡的爱情,常常伴随着语言,像示爱,求爱这些,都需要语言,说一句“我爱你”,有时候比什么都管用。 


    但对于历经沧桑的张学华来说,“我爱你”已经没有功效了,他更相信,爱是要给对方一个精神支柱,这是他们彼此人生的需要,和任何无谓的语言无关。所以,她宁愿做得更实际一些,让那个她爱的男人少一些烦恼。那个几乎是出自本能的换牌动作,本身已经显示了她对于黄天的关心,已然是超乎寻常。但学华无疑是有些后知后觉的,也许那个时候她在想:既然黄天注定要在和丁进的这场战争中历尽磨难,倒不如这个时候暂时给他一些安心,让他喘一口气,不至于要被迫面对接二连三的打击。 


    而精明的黄天却不可能看不出这个看似无意识的动作背后传来的一个女人自己也不知道的隐秘心思。在黄天看来,学华在事业上无疑是个辣手的角色,但在爱情上,却懵懂无知如少女。这也许能成为另一个黄天爱她的理由,没有一个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在感情上耍心眼费心机,宁愿她们是天真无知的,可以被他们拉着手牵来牵去。在黄天的眼里,学华只是个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甚至连怎么理解自己的感情都不会的女人,需要他去理解,去保护。 


    九: 
    “我的愿望呢,就是要达成林贞烈所有的梦想……” 


    看过黄天和学华温婉含蓄的爱情,回过头来看文龙和贞烈,突然有一种殊途同归的感觉。爱情,无论是发生在谁身上,发生在什么地方,都是同样美好的,只是文龙和贞烈都多了一些年轻人的激情和浪漫,会让人嫉羡。 


    其实最打动我的,并不是文龙说的这句话,而是那个小小的生日蛋糕。记得我男友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给我买一个小银戒指套在手上,以示他对我的疼爱,即使没毕业的时候零花钱有限,他依然会省下好多钱,每年都买。但是我不敢告诉他,其实我更喜欢有一次他带我去公园,摘了一朵小野花插在我的发髻上,红红黄黄的,很好看。后来出了公园,我也舍不得拿下来,街上有好多人笑我头上的野花太香气,我亦还是舍不得拿下来。那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就像那朵小野花,朴素香气的,却芳香扑鼻,让人爱不释手,好像《诗经•静女》里的那支彤管,握在女孩子的手里,熠熠生辉,却也只是竹子做的,不怎的值钱。 


    喜欢文龙和贞烈的那份朴素和从容。他们的爱也与他们的人一样那么素雅自然,坦荡而静好。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爱已经渐渐变得华而不实,爱情就像找不到家的孩子,流连的灯红酒绿中哭哭啼啼。真正的爱是敦厚的,质朴的,即使只是不值钱的野花和彤管,也可以发出耀眼的光芒。爱就是爱,不需要什么东西来修饰,爱如暴力天真的孩子,只管释放他的天性就已足够。 


    十:
    “我不需要人同情,也不值得你这么做。” 
    “一个人帮一个人,不能用值不值得来衡量。” 
    “我知道,你对每一个人都那么好。”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我见到你,就知道我找到了。” 
    “可能明天,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 
    “快乐一天,也是值得的。我们已经兜了那么久了,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 


    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爱情,很多观众却偏喜欢看文龙和贞烈的,后来明白了,感情是要表现出来的,通过表达的东西才能让人们相信这是真的。年轻人喜欢爱得死去活来,仿佛猛兽争斗,即使是甜蜜也要拚尽全力,就怕别人不明白我们在恋爱。而黄天与学华的爱情却反其道而行之,欲说还休,言不尽意,却让人欲罢不能。 


    在这一段前,我想大多数人眼中的张学华是这样的:偏执,冷酷,甚至有些不知好歹。黄天这样的大好人白白放在眼前,竟然可以无动于衷,真是让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而此时的张学华,孤身一人,身患绝症,她真的无动于衷,真的不知好歹吗?我不相信她没有考虑过爱情,但是即使她知道爱情是拯救她的唯一方式,她仍然在推拒。为什么呢?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个不祥的女人,母亲不要她,修女不喜欢她,每个人都欺负她,虽然她对黄天说,她从小到大靠的都是自己,但其实她却是在对自己说: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女人,从来没有人给过我感情,只能说明我没有资格得到爱。极度的自信背后,一定是极度的自卑。当一个人试图用最强势的方法来武装自己的时候,其实她是最孤苦无依的。她一直在以破罐破摔的方式挥霍着自己的生命:既然所有人都不喜欢我,我又何必要做好人来讨人喜欢呢? 


    于是,当黄天的鱼汤和诺言递到面前,她仍然转身离去。这一转身,凄凉,倔强,无奈。留下黄天疼惜的眼神,有点受伤,有点不甘,但更多的是坚决。他说过,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不惜所有,永不放弃,那么对于爱情,尤甚。 


    十一: 
    “我决定辞职,退出中天集团……” 


    当年,当我认为这是黄天最落魄之时的时候,实则却是《笑看风云》最动人的高潮。他和员工握手道别,他不能坐原先的专车,他看着“中天集团”四个朴素的宋体字,那几个字一点都不大,也不是烫金滚边,却是他多年的心血,他知道,即使不能跟任何人提起他的不舍,微微一笑是唯一的回答。尤记当他说“即使老天向我要,我也不会给”的时候,我感叹他是黄天,就因为他拥有中天,这是中天主席应有的魄力和霸气,这才是黄天最本色的魅力,一个男人的魅力。 


    可是,写到这一节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狭隘,幼稚。能决策七亿生意的生活是生活,买不到七块钱饭团的生活,亦是生活。这两种生活,没有任何的分别,关键在你如何去看。以往的黄天,只懂得看到一面的生活,却忽略了另一面。而此时,丁进帮他看到那一面,不同的风景,不同的气息。“我一生劳碌,耗尽心力,到底是为了什么?”他问自己,其实即使得到了全天下也是转身即逝,我们能抓住的东西太少太少,权利和地位让人陶醉,却换不回清醒。上帝为你关上了门,或许他不是不给你活路,只是怕你着凉。所以你看,他亦为你打开了一扇窗,对于黄天来说,这扇窗的另一头是个女人,这个女人之于他,象征着感情。 


    于是他来到这个女人的床头,和她说:“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告诉你,我不想再经历任何风风雨雨,也不想再过这种生活,我突然间觉得这个游戏变得不好玩了,不值得我再玩……”我猜这个时候,他一定在想他会变老,他的儿女们会离开他,他将会每天独自品尝清茶,茶很清很香,却落寞。而这时,如果这个女人走到他的面前,递给他一盘水果,轻轻地问他是否饿了,他一定会轻吻她的额头,和她相对到老,平淡一生又何妨?那48个分切镜头也只能灰飞烟灭,真正的快乐无法用任何东西记录,我终于感知到,黄天的笑,其实无比真心,他不是逞强,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他总能比别人更快一步地看透人生,这才是“笑看风云”的真意,不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也不是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的淡漠,而是岁月静好的超脱,遗世独立的决绝。 


    十二: 
    “你留下来,和我一块儿,我还会做很多好菜……” 


    小镇的饭店里,一桌子的菜,热气腾腾。 


    此时的张学华,看着满桌的鲜红翠绿,橙黄葱白,还有那锅奶白色没腥味的生鱼汤,她会想起些什么?三岁时啃过的巨臭无比的垃圾,孤儿院里冰冷的残羹剩菜,还有成名以后,一桌一桌没有感情,面容模糊的豪华饭局。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她的母亲做鱼汤给她喝,多久了?多久了?亲情尚且那么脆弱,何况这个男人,这个像贵族一样的男人,每次只会让自己感觉更渺小更可悲的男人,他这样屈尊降贵地讨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许此时的张学华仍然是倔强而有些偏激的,感情这东西,在她眼中,太稀薄太稀薄,而黄天却像个十足的富翁,随意地播洒就能让大批的人富足,而她不是,她不是那样的人,她不要他的施舍,他自以为丰盛的爱情,其实更是巨大的无情。 


    在感情上,学华就像盲人,而黄天则是阳光。当阳光照向盲人黑暗的心,孤寂惯了的盲人只会感到分外地扎眼,好比针刺进本已溃烂的心,原本的麻木却换来更尖锐的痛。可是阳光持之以恒,温柔暖煦,于是盲人终于可以看到繁花似锦,美好鲜活的世界,热热闹闹,熙熙攘攘。人世间的好处,对于学华来说,从此开始。 


    而此时的黄天,看着面对面坐着的她,仍然是拘谨冷淡的脸,即使他知道她说想吃他做的菜,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他知道她心里深藏的爱,他亦知她的不确信和不自信,于是他要更加卖力,卖力地做着菜煲着汤,卖力到把一生一世都许诺给她。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动作,“我爱你”这三个字我黄天知道你张学华不稀罕,我要给你的,就是这一辈子的生鱼汤,这一辈子的照顾,陪伴,相随。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没有什么是我给不起的,在我失去一切的时候我也不会后悔,因为我知道若能让你敞开心扉,比赚回一座“中天”更值得。这一对戒指,只是简单朴素,小镇上的小店中购来的东西,也许不够奢华,也没什么品味。我只要你带着它,在没有玫瑰花,没有法式求婚,没有热吻的尘土飞扬的街道上,跟定我一生。


    十三
    “你对我说过,你还要尝我做的菜,学华……你说过你不想死,你和我在一起很快乐的,学华……我很需要你,我要你陪我一块……一起生活,一辈子和你在一起,我需要你,你不能就这么去了,你不能离开我呀……”


    求婚的高潮还留着余温,婚照的红幕也尚未褪尽。院子里的鸡仔仍小,花木水果亦没有结藤开花。昨日的红颜霎那间变成床上苍白如纸的面庞,医院的长廊灯光幽暗,黄天憔悴的脸。


    学华说:如果每天都这样该多好。黄天笑盈盈地回答:那还不简单,明天再来不就行了,以后又不是没有时间。


    幸福在转瞬间稍纵即逝,如夜空璀璨的烟花,竭尽全力的绽放,也必将堕入无穷无尽的黑夜。不能憎恨命运对这对爱人太刻薄,也不能憎恨为什么时间地点都是那样的仓促。如果命数一根绳,那我们就像悬在上面的蚂蚱,偏偏要牵一发而动全身,不由得你挣扎,不由得你悲痛。我本可以安然地接受,就像黄天一样,不公,什么是不公,我不想追求,也不想思索,事实上我们只能无计可施。可是他的哭泣那么真实,他说他需要她,他不能没有她,他要她陪着他,即使活着的日子太难捱,即使连钓钓鱼大毛衣的日子都奢华如璀璨明珠。他知,黄天二字一文不值,实则他何等卑微,他斗不过老天,失去了中天,他愿意拱手相送,他真的愿意。可是这一回,他不能再输,输掉生命中最重要的爱人,这样他将真的一无所有,孤独终老。


    佛家有云,四大皆空方能荣登极乐。可极乐又是什么?如果真是好地方那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奋不顾身地投身爱情,宁可筋疲力尽,体无完肤。看着黄天这样哭,那一霎我宁愿他没有感情,这样也许他会好过一点,他这样守着一个随时有可能离他而去的女人,还是在他了解一切的前提下,他知道她有绝症,他还要娶她,照顾她,对她好,分分钟钟。没有人能理解那种痛苦,谁都不能,如若他冷酷一点,无情一点,他至少能快乐一点,我愿意他快乐,我不要他哭。可事实上我也在哭,无数人捧着电视机和纸巾盒,我们不要什么极乐,什么心灵的彼岸,真正的英雄永远无比相信爱,懂得为爱付出,为爱放弃,为爱交付生命。


    相信秋官在演的时候,是动了真感情的,一个演技再好的人都不可能不带任何私人感情去演出,更何况他是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我猜,也许他会想到他的母亲,妻子,或者女儿……所有他依赖的女人,不论给他的是亲情还是爱情。一个女人若这辈子能得到这样一个男人的哭泣,一生足矣,死亦无憾。


    十四:
    “你是个了不起的人,不应该每天在这里爬山钓鱼。陪我回去打仗,我会长命一点……”


    我相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这场伟大爱情的男主角绝对是黄天,所有的付出都是黄天,所有的主动也都是黄天,甚至我们会有一霎那的错觉,这似乎是黄天一个人的独角戏,学华总是只有接受,接受爱情,接受照顾。所以大部分的人认为黄天对学华的爱,同情所占比例绝对比爱情大,这个观点在前面的文章中我都没有拿出来反驳,是因为我知道学华会证明给大家看,她有多么爱黄天,她爱的程度绝对不会比黄天的低。


    学华是个很不会表达自己的人,虽然她是个律师,看似嘴巴很厉害,但在黄天面前,她已经习惯了压抑自己的感情,表达爱对她来说,就象是探索新大陆一样,需要极大的勇气。所以即使她要鼓励黄天回去,她说的仍然是:陪我回去打仗。她永远不会说,我陪你。这就是张学华,霸道和冷酷是她的标签,把它撕了就不是张学华了。如果片子中学华一嫁给黄天就变得柔情似水,那我们一定会大骂片拍得不符合人物性格,糟践人。可是她做了些什么呢?为了文龙的案子不顾自己的身体四处奔波不眠不休,记得有一个镜头是半夜她醒过来拧开灯看案例,她是个身患绝症的人啊!她在用最实际的行动帮助黄天,什么叫贤内助,什么叫男人背后的女人,这就是,最权威的解释,不容置疑。我们喜欢看漂亮的爱情,越漂亮越身不由己地喜欢,可是像学华这样二话不说做事的女人,难道她不爱吗?这还不够爱吗?


    一早说过,黄天是个有眼光的人。当我们这些局外人还看得似是而非懵里懵懂的时候,他已经揽过她的身子把她抱在怀里了。原来爱情也需要心心相惜当机立断,如果换个角度,幸好黄天没有负了她,让她的爱变成一江春水,谁说时间地点太仓促?只是万事刚刚好。


    十五:
    “曾经有一次,学华病发之后,她很担心地问我,如果哪一天她倒了,而没有醒来的话,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我会不会很伤心。我回答她,每次想起你,我只会开心,不会伤心,无论你在不在我身边,或者在不在这个世界上,都没有分别……”


    回想他们第一次的见面,第一次的交锋,第一次的动情,第一次的相拥……的确有好多好多美好的东西,那时,他还是中天主席,她还是大律师,眼神的交流,剑拔弩张,却暗藏柔情。那时,他们的身边有太多无聊的人无聊的事,但无论外力怎么阻挠,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那天他来到医院看到她醒了,他剥柳丁给他吃,他说:“来,张嘴,阿……”,柳丁很甜,窗外阳光明媚。


    我只是怀疑,他真的只会开心,不会伤心吗?他再也摸不到她,抱不到她,如果做饭,那么对面坐着的,也不再会是她。物是人非,即使他知道执著是没有用的,可是感情如果真的这么容易卸下,那他也不会是黄天了。他还是会笑的,微微的,扬一扬嘴角,可是眼底里还是会有苦涩的吧,不易察觉的失落和孤独。


    黄天与学华的爱情,终于写到了最后,一路上辛辛苦苦地跟着他们走,一起笑,一起哭,可是黄天想开了,我却怎么也放不下。终于明白,在感情上,也是需要“笑看风云”的,面对错过的人和事,我们能做的,也只能是扬一扬嘴角,然后背过身去,无视心底里的失落与无奈。只是那太难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境界,徐志摩都有哀伤,谁能没有?“笑看风云”毕竟只是一种境界,可望而不可及,没有人能及,黄天也不能,多情总比无情苦,俗事中人多烦忧。只是,蝇营狗苟的我们,或许只希望荣获一份爱情,平淡的,俗气的,安安稳稳的,小打小闹的,就这么过吧,让黄天和学华成为心中一抹挥不去的阴影,像看过的童话故事一样,好好封存。

     

    十六:
    “你娶我,我愿意做你的老婆,永远都是,永远都不会变……(拿出戒指)漂不漂亮?我选了好久的,你看,很适合我戴。你看没看到里面刻了你的名字,包—文—龙……333,我爱你……”


    什么是爱情?无数人问过我,我也问过无数人。在一本名为《爱情》的辞典里,到底要加上多少个词条才能毫无纰漏地诠释爱情?或者也许根本就没有这样一本书,因为人类情感和智慧的最高级形式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就像文龙和贞烈这样,用手语,用数字,都不能表达什么,真正的表达是两个人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嫁”和“娶”都是女字旁,后来才发觉,原来女子才是爱情和婚姻的中坚力量,女子的爱如小溪,虽不如海之奔腾,但源源不断,永不枯竭。《笑看风云》是和中国文字一样懂得人心的,知道普通的求婚俗气而平庸,没有那份惊心动魄,男子说“嫁给我”,女子说“好的”,就像完成成人仪式,只关乎形式,不关乎感情。我不喜欢这种空洞的形式,我相信就因为大多数人和我一样不喜欢,编剧才会绞尽脑汁地设计不一样的求婚场面。也许因为有这样的因素,所以编剧便更加坚定地把文龙弄到牢里去了,好让他郁闷到只有一个叫林贞烈的女人能拯救他,带着爱情拯救他。如果说编剧坏,我想这种坏是可以原谅的,没有人忍心责怪心里记挂着爱的人,不是吗?


    我只是羡慕文龙和贞烈彼此心中那份坚实的相知,爱情无外乎全身心地对待彼此,知道他要,就给他,管不了名誉俗事,顾不了是非利益。嫁娶之间,原也只是因为到了无法分别的地步,离不了忘不掉走不开,所以也就不分你我。而当求婚离了世俗功利的目的,也就变成了又一次的证明,证明我的不能离,我的不了情。当贞烈为自己戴上那个那枚小小戒指的时候,我相信她的心里很踏实,因为只有当一个女子心里充满爱的时候,她才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吃了亏,上了当。都说爱情是美好的,也许就因为它能让人变得单纯起来,踏实起来,善良起来吧……


    十七:
    “我爱你,不要哭……”


    文龙,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去跟团旅行,那些老太太们对我说,你男朋友这样睡着会着凉,给加件衣裳吧。这是我第一次听人称呼你是我男朋友,我感到不安。当我5岁时我父母第一次抛弃我,我就已经学着不再相信感情,可是我可以相信你吗?你坐在我旁边熟睡的样子,你和我玩锤子剪刀布的时候,我感到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好温暖……好温暖……


    文龙,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很喜欢那个音乐盒,还有,我早已经不恨我爸爸了,我只是无法面对他,也或许,是无法面对我的孤独。孤独像一块伤疤一样,印刻在我的心上,不能触碰,亦不能痊愈……


    文龙,把头发剪掉吧,并不是因为它长了,而是因为我爱你啊!你说过的,如果有一个你心爱的女孩儿让你剪短头发,你就会去的是吗?我知道,被你疼爱着的幸福,我都知道,真的。可是我无法开口,不是因为害羞,不是因为怕被拒绝,而是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爱的能力。可是当我帮你熨平折皱的衬衣,默默看着你,塞无聊的纸条给你。也许我应该满足,懂得享受现在的幸福,也许只有这种幸福才是安全的,不会有失望,不会有伤害。


    文龙,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应该告诉你吗?以前的每一次生日,关心我的只有午夜电台的播音员,一个我没有见过面的人。我感激他,感激他的好心,他的记得。可我依然害怕,害怕当别人抱着公仔玩具的时候我只能偷偷听首自己点的歌,然后继续独自面对这冷酷的世界。可是这一次,我该期待吗?


    文龙,黄蕾是个好女孩儿,美丽大方,条件优越,又真心待你。我不会和她争你的,因为我知道我连资格都还没拿到就被淘汰出局了。爱情,爱情可以成为争夺的条件吗?爱那么稀薄,连我自己的不相信。我累了,爱你让我进疲力竭,我已经拿出全力,可是依然有比我更好的女子值得荣获你的爱。我只是舍不得你,舍不得我们奔跑嬉戏玩闹的日子,舍不得我们写的纸条……


    文龙,你知道的,我已经习惯了跟你到处跑,无论到天涯海角,我都不会离开你。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把我们分开。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也希望你永远不要放弃。还记得吗?你说过你的愿望就是满足林贞烈所有的愿望,而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爱包文龙,永生永世爱包文龙!


    文龙,其实我还有好多好多话想告诉你,可是我现在看着你,我却无法开口。小凤考上大学了,小虎也正式成为记者,文龙,不要难过,要相信,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我的身躯化为天地间的一滴露水,我亦会用这颗露水的全部去爱你。文龙,不要哭,不要哭,也许我们注定了要阴阳相隔,要用思念和悲伤来浇灌我们的爱,但是没关系,没关系,我已满足,在我短暂的人生中,会有一个人爱我,把我曾经缺失的爱全都还给我。我只是担心你啊,担心你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笑着,那样无牵无挂的生活着。所以,要记得罐头上的那个笑脸哦,要记得,我永远都会陪着你,为你笑,为你哭……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您的大名: * 您的email: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 资讯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