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 网站首页
  • 文化中国
  • 诗歌高地
  • 小说• 散文
  • 理论在场
  • 主编评诗
  • 图书出版
  • 字画收藏
  • • 中国东方作家创作中心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理论在场 >>  理论在场 >> 朱小如:从“方法论”看“批评观”
    朱小如:从“方法论”看“批评观”
    • 作者:朱小如 更新时间:2014-08-01 04:05:50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800
    [导读]读程德培新作《批评史中的作家》
     

      《批评史中的作家》(上海文艺出版社2014年6月版)一书是文学批评家程德培的新作,汇集了近年来他所撰写的十四篇最重要的文学批评文章。如贾平凹的《带灯》、苏童的《黄雀记》、韩少功的《日夜书》、马原的《牛鬼蛇神》、格非的《春尽江南》、金宇澄的《繁花》、李佩甫的《生命册》、阎连科的《炸裂志》等等。其中的重要性一方面是来自于他所批评的对象,在当代文学创作领域里属于最活跃、最有分量的一批作家。另一方面,其中的重要性,在我看来,则来自于上述这些作品一经发表,就在文坛上引发出褒贬不一,争议不断的现象。在这样的浮躁而又两极分化的文学批评环境里,一个成名已久的文学批评家,如想对此轻易发言,或褒或贬,结果都可能是“吃力不讨好”,同时也势必要承担着一定的批评难度和毁誉的风险。(我这里所指的一定的批评难度和毁誉的风险,主要是指学术层面的内容而非社会习俗中的人情关系。)因而,程德培这些批评文章的重要性,在我的理解中,就不仅仅是针对程德培从事文学批评四十年的业绩而言,更是针对当代文学有关文学批评领域的学术性而言的。

      仔细阅读程德培这些批评文章,和一般我们常见的作家论、作品论究竟有何不同?

      我以为,一般意义上的作品论,主要是对作品中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主题思想的分析解读,一般意义上的作家论,则主要是对作家的一些作品或作阶段性的划分,或作总结性的分析解读。程德培这些批评文章,明显地已不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作品论和作家论,他首次引入了围绕作品的作家自述、批评家们的相关评价,进行着选择性的转述和再解读。这无疑增加了批评的难度——既要与作家对话,“比拼”才情;又要和批评家同行对话,“比拼”思想。

      正如,程德培在此书前言所说:“利用对一个作家的研究,一部最近作品的评论,重温对此作家作品的全部批评及作家本人的言说。许多事件和言说已然成了过去,事过境迁而无法重现,我们能做的,只是寻找一种剩余物。这是我所理解的批评史。”

      程德培实在有些谦虚了,重温一位作家作品的全部批评及作家本人的言说,这样的工作哪里是当下一般文学批评家所能做得了的。这样的工作,我也只是在严谨的古代文献研究领域里才听说过,就叫“述而不作”。有人把它解释成只讲课,不写作,实在是很可笑。这里的“述”是指“转述”,这里的“作”是指发现和创造。意思是你在没有完全转述清楚前人的观点,你自己是不能,也不应当提出所谓的新观点的。程德培用这样严谨的文献研究学术规范,来要求自己的当代文学批评,在我看来多少有些苛刻,但却“逼迫”着我们不得不对此有了格外的尊重。

      当然,由此程德培这些文学批评文章的阅读视野有了非同寻常的开阔性,而围绕作家、作品的发表前后的文学阅读和文学批评的历史语境还原和批评史的纵深感便有着极其突出的呈现。

      我以为,与其说《批评史中的作家》一书,完成了程德培从事文学批评四十年的“方法论”上的新突破,不如说,此书完成了程德培从事文学批评四十年以来“一以贯之”的,始终坚持“中肯公允”的文学“批评观”——决不轻易对作家作品,作简单的褒贬判断;始终坚持在肯定与否定之间寻找更多可能性的文学阐释空间,坚持文学批评必须具备丰富的文学性品格,坚持文学批评严肃谨慎的文风。

      毫无疑问,程德培文学批评的“方法论”和“批评观”是“统一”的,程德培的为文和他的为人也是高度一致的。

      他的为人,具体体现在这本书里,就是他为保证该书学术框架的完整性,不惜“牺牲”自己的单独“署名权”,有意识地邀请四位年青批评家补写一些作家的批评史,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做一个批评家,就是放弃自我,接受他人的自我,接受一系列他人的“自我”。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批评家。他向一连串的人不断地让出位置,而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强加于他一种新的存在。批评家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的连续存在。”

      程德培的为人是有“腔调”的,所以,他的文学批评才有“大境界”。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较少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您的大名: * 您的email: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 资讯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