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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士强:“青春期”的抒怀
    • 作者:王士强 更新时间:2014-07-23 05:52:59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706
     
      1922年4月,成立于浙江杭州,其初始的四位成员冯雪峰、应修人、潘漠华、汪静之彼时均20岁上下,可谓青春年少。而此时,距离中国新诗之“面世”不过几年光景,距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和诗歌史上第一本新诗集《新诗集》(第一编)的出版都仅仅只有两年多,此时对于中国的新文化、新诗来说都是处在一个奠基期、转折期、成长期。湖畔诗社的创作以情感见长,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他们的诗作很大程度上表现了一种青春期的抒怀。
      这里说的“青春期”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个人的、生理上的青春期,这是个人成长所不可跨越的生理阶段,其作品也凸显青春期的特征,以抒情为主,尤其是其爱情诗的写作独树一帜;其二则是社会的、历史的青春期,当时的中国社会具有明显的青年文化的特点,加之新诗发展的特定阶段等,这一时期的诗歌创作无不具有青春期的特征和属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方面是互相结合、影响、强化的,共同促成了一种独特的诗歌景观。“谁的青春不迷茫”,和所有人的青春一样,湖畔诗社作品中同样有着青涩、迷茫、悸动、狂想,同时,身处历史的青春期,尤其增添了迷乱、苍白、幼稚的成分,这其中既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初步性,又有原生、可贵、可遇而不可求的质素。

      一

      湖畔诗社的作品清新、自然、言为心声、言之有物,用平白如话的现代白话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感。五四时代本就是一个解放思想、狂飙突进的时代,新诗又是一种与古体诗截然两分的新生事物,这些年轻的诗人从新诗创作中体会到了巨大的自由与解放的快感。他们是当时的“新人类”,所传达的也是一些新鲜活泼、朝气蓬勃、有无限生长可能的东西。汪静之在《诗的人》中说:“假如我是个诗的人,/一个‘诗’做成的人,/那末我愿意踏遍世界,/经我踏遍的都变成诗的了。”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充满诗意的世界,或者说,他们相信眼前的这个世界是充满诗意的,他们有一双善于发现、富于诗意的眼睛。正如周作人在《介绍小诗集〈湖畔〉》中所说:“他们的是青年人的诗;许多事物映在他们的眼里,往往结成新鲜的印象,我们过了三十岁的人所承受不到的新的感觉,在诗里流露出来,这是我所时常注目的一点。”和周作人的观点相似,朱自清在《读〈湖畔〉诗集》中也谈到了其“清新”的风格,他进而分析了这种表情达意方式的原因和特点:“大体说来,《湖畔》里的作品都带着些清新和缠绵底风格;少年的气氛充满在这些作品里。这因作者都是二十上下的少年,都还剩着些烂漫的童心;他们住在世界里,正如住在晨光来时的薄雾里。他们究竟不曾和现实相肉搏,所以还不至十分颓唐还能保留着多少清新的意趣。”湖畔诗社确如一股清新的风,为当时的诗歌带来了一种新的面貌和气息。
      因了这种青春、清新的目光,大自然在他们眼中是美的、和谐的存在。在《山里人家》中,应修人写道:“缫些蚕丝来/自家织件自家的衣裳;/汲些山泉来,/自家煎一杯嫩茶自家尝。//溪外面是李树拥梅树,/溪里面是桑树领茶树。溪水琮琤地流过伊家底门前,/伊家是住在那边的竹园边。”非常清丽、动人,描绘了一幅天人合一、宁静纯美的画面,里面同时也包含了中国古典诗歌审美精神的延续。汪静之的《向乞丐哀求》中,主人公对路旁乞讨的乞丐非常羡慕,认为其非常“富有”,因为他们“有田野的香味,/有委婉的鸟歌,/有青翠的草木,/有艳丽的山花”,并希望请你宽恕久溺苦闷的我们,/让我们享乐你底自然的山园哟!”这里面也包含了对“自然”状态的亲近和对社会化的疏离、拒绝。在人与人的关系、人性本身方面,他们也更多是讴歌“爱与美”、“真与善”,至少,他们是相信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和牺牲的。在《小孩子》中,汪静之从反面书写“被人间剥了真与善的孩子”,其正面则是对于人性之纯粹、美好、善良的追求。
      湖畔诗人的作品大都以“自我”为观照中心,其实质则是对个体的价值、尊严的肯定与张扬,呼应了当时个性解放的时代风潮,这同样体现了作为时代主题的启蒙特征。湖畔诗社的诗歌一定程度也是“为人生”的,他们虽然大都是大学学生,社会经历、经验并不丰富,但并不是“象牙塔”中封闭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写作者,而是关心时代、关注现实、向生活敞开的。汪静之的《自由》典型地道出了一个时代的青年对自由的追求:“我要高歌人生进行曲,/谁能压制我呢?/我要推翻一切打破世界,/谁能不许我呢?/我只是我底我,/我要怎样就怎样,/谁能范围我呢?”这样的书写或许不无概念化、想当然,但无论如何,其中包含的反抗精神、自由意志总是可贵的,也颇具时代特征。冯雪峰的《灵隐道上》《睡歌》是典型的“为人生”的作品,体现了很强的伦理性和人道主义精神。潘漠华则是一个“饱尝人情世态的辛苦人”,偏重于写“人间的悲与爱”,其诗歌用情深,有生活,令人动容。

      二

      湖畔诗社最具特色、影响最大的自然是其爱情诗的写作,这为其带来了广泛的声誉,在当时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与古典诗歌的情感表达方式相比,湖畔诗社的情感方式更为直接、大胆,其爱情诗写得清新、自然,非常真挚感人,在表达上也能够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比如应修人的《妹妹你是水》:“妹妹你是水——/你是清溪里的水。/无愁地镇日流,/率真地长是笑,/自然地引我忘了归路了。//妹妹你是水——/你是温泉里的水。/我底心儿他尽是爱游泳,/我想捞回来,/烫得我手心痛。//妹妹你是水——/你是荷塘里的水。/借荷叶做船儿,/借荷梗做篙儿,/妹妹我要到荷花深处来!”再如汪静之的《伊底眼》:“伊底眼是温暖的太阳;/不然,何以伊一望着我,/我受了冻的心就热了昵?//伊底眼是解结的剪刀;/不然,何以伊一瞧着我,/我被镣铐的灵魂就自由了呢?//伊底眼是快乐的钥匙;/不然,何以伊一瞅着我,/我就住在乐园里了呢?”这里面的情感态度虽然也是东方式、古典式的,但毕竟更为真切、直白,加之以现代汉语、生活口语为语言载体,极大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非常清新活泼、有亲和力。正如冯至在评论作为“湖畔诗集第二种”的诗合集《春的歌集》时所说:“春的歌者!你们具有诗人所应有的谦逊的态度,天真的心情,优美的环境,用纯朴而柔婉的音乐的调子使许多读者的面前,充溢了春的气息:青春的,更青春了;失掉了的,恢复了;人世悲哀渗透了的中年以后的人,也要破颜一笑吧!”总体上看,湖畔诗社的爱情诗确实为当时的诗界带来了一股“春的气息”,也能够代表早期新诗中爱情诗创作的水准。
      在中国这样有着浓重禁欲主义传统的文化环境中,对于爱情的强调无疑等同于对欲望、对个体合法性的强调,这显然会被视为对传统、正统的一种挑战和冒犯。1922年8月出版的汪静之诗集《蕙的风》所引起的论争便具有典型意义。是年10月,时为东南大学西洋文学系学生的胡梦华发表《读了〈蕙的风〉以后》,认为该诗集“有故意公布自己兽性冲动和挑拨人们不道德行为之嫌疑”;同时,“‘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这些句子,做得有多么轻薄,多么堕落!是有意的挑拨人们的肉欲呀?还是自己兽性的冲动之表现呀?”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文艺与道德之关系的大讨论,这实际上也是时代转折关头旧道德与新道德、旧文化与新文化之间的交锋。在该文刊出之后,章洪熙随即撰文《〈蕙的风〉与道德问题》,针锋相对地指出:“‘恋爱’或‘单相思’是道德,‘捧戏子’‘打茶围’‘娶小老婆’才算不道德!”“静之的‘一步一回头瞟我意中人’,是青年们所难免的事,我们以为是很道德的。”周氏兄弟周作人与鲁迅也参与了这场论争。周作人在11月1日《晨报副刊》上发表文章《反对不道德的文学》:“我不知道汪君情诗之所以不道德,因为什么缘故:是因为讲性爱呢,还是因为讲的欠含蓄呢?倘若是因为欠含蓄,那么这是技术上的问题,决不能牵涉到道德上去。”同时认为:“中国即使性教育一点都不发达,青年的意志也还不至于这样变态的薄弱,见了接吻拥抱字样便会堕落到罪恶里去。”鲁迅则在11月17日《晨报副刊》上发表《反对“含泪”的批评家》,对胡梦华的观点表示“不以为然”,并指出:“我以为中国之所谓道德家的神经,自古以来,未免过敏而又过敏了,看见一句‘意中人’,便即想到《金瓶梅》,看见一个‘瞟’字,便即穿凿到别的事情上去。然而一切青年的心,却未必都如此不净;倘竟如此不净,则即使‘授受不亲’,后来也就会‘瞟’,以至于瞟以上的等等事,那时便是一部《礼记》,也即等于《金瓶梅》了,又何有于《蕙的风》?经过这样的论争,旧道学暴露出了其虚伪和孱弱的本质,“新道德”压倒了“旧道德”,新的价值观念、美学风格逐渐占据了上风,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光大。
      汪静之引起轩然大波的诗句“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其全诗如下:“我冒犯了人们的指摘,/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我怎样欣慰而胆寒呵。”实际上,如果我们在当今的语境下回头去看这一诗句和这首诗,会觉得它的表达是非常含蓄、委婉、美好的,丝毫也无“不道德”之感。如果我们再联系近些年来诗歌写作中性话语的泛滥,甚至一些诗歌作品中赤裸裸的关于性器官、性行为的展览,那么汪静之的诗句不但不是“不道德”,反而已经近乎一种古典美德了。这里面的情形虽然不应简单的厚此薄彼,但至少有许多值得当今进行反思的地方,同时应该看到,湖畔社的诗歌作品肯定了个体情感与欲望的合法性,参与了时代道德状况的开拓,其所具有的反封建、解放自我、人道主义等内涵应该得到后人的肯定。毕竟,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后来者皆是受益者。

      三

      从诗歌本身的角度,不能不看到的是,湖畔诗社的作品仍显简单、浅白、诗味寡淡、手法单一、不够凝练,作为艺术品其成色仍显不够。许多的作品固然是白话,好读、好懂,但是平铺直叙,读过也便读过,并没有多少“余味”,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湖畔诗人的确是在用新的诗歌语言、新的诗歌形式表达着自己的心声,其诗歌作品所体现的新的价值观念、新的艺术方式、新的审美风格等已成为新诗拓荒、垦殖期的重要收获,这本身是意义重大的。但是,他们也是历史的产物,不可能“拎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不可能脱离自己的历史阶段和时代环境,作品的粗糙、幼稚在所难免。在《湖畔》诗集出版不久的1922年6月17日,《时事新报》发表了许华天的文章《读湖畔后》,便对湖畔社的诗歌作品提出了可谓严厉的批评:“你看现在流行的小诗,是多少的平凡浅露呵。把长久蕴在心头的浪漫的浮浅的感想,一朝一夕把他写成十首小诗,这是怎样容易的工作呢。……现在所流行的小诗,几乎成了一色的表现式,看了使人怎样的讨厌呵。”应该说,这种批评还是符合实际的,湖畔诗社的作品确实存在着表浅、程式化等的问题。关于湖畔诗社的作品,学者刘纳在其编选的《湖畔社诗选》的“前言”中说:“年轻的湖畔诗人确实做到了‘不拘’:‘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而在做到‘不拘’式的‘解放’之后,他们的诗‘丰富’了吗?‘精密’了吗?‘高深’了吗?‘复杂’了吗?——并没有。”这同样是切中肯綮的。
      然而,对其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应过分夸大,对历史的存在还是应该抱持一种“理解的同情”。或许,在湖畔诗社所处的1920年代,并不应该用丰富、精密、高深、复杂这样的字眼来要求新诗,因为它是新生事物,不可能很“成熟”、很“完备”,或者说,成熟与否、精当与否都并不是它的责任,它的责任即在于萌芽、成长、辟出道路、昭示可能。它所显示的是一种可能性,预示了一种“可能的诗学”,正如胡适在为汪静之诗集《蕙的风》 所做的序中所说的:“他的诗有时未免有些稚气,然而稚气究竟远胜于暮气;他的诗有时未免太露,然而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况且稚气总是充满着一种新鲜风味,往往有我们自命‘老气’的人万想不到的新鲜风味。”所以,在一定的意义上,它的出现本身即是意义,至于其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正是有待于日后改进、修正的。毕竟,像鲁迅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样一出现即成高峰的例子实属“偶然”和“例外”,不太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湖畔诗社存在的问题是一种客观事实,但也不应一棍子打死,其所作出的成就和贡献同样也不应被忽略,其所创作的若干优秀文本也足以成为诗歌史上抹不去的经典。
      联系到当前,在新诗诞生近百年的21世纪之初,当最为公众所津津乐道、聚讼纷纭的诗是“梨花体”、“乌青体”诗歌,以及诸如“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或者“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特别白特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这样的诗句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感到一种历史的似曾相识。当今的新诗无疑比之“湖畔”时期已经前进了许多,但它所受到的困扰、它所遭受的恶劣环境之围困,却似乎并无多少不同。如果说新诗诞生之初讨论这样的问题还情有可原的话,近年来的如许论争让人看到的却只是低水平、浅层次、无意义的重复。
      历史,真的进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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