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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金流:故乡轶事
    • 作者:王金流 更新时间:2014-04-30 04:02:23 来源:东方文学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1317
     
     

      这是一个300来户人家的赣北农村,村子东北面依傍着一片丘陵,西南方向是一片水田,一条清澈的小河在离村子不远的西南方向流过。

      村子的地形是狭长形的,从东到西有一条青石路面的小街穿村而过,因年长日久,青石板的中间有一条深深的车辙,记录下了这古老村庄的历史。村子的上半截叫上机关,下半截叫下机关,我外婆家就住上机关,我的少年时期就是在这个村子里度过的。

      什么是故乡?记得著名女作家杭杭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过,大意是:一个人一生也许会在几个地方生活,但什么是故乡?我想,只有梦里经常梦到的地方才是故乡吧。

      按照杭杭上面的话,那么这个母亲的家乡——我梦里经常梦到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了。

      既然是梦中经常梦到的地方,那么,有关儿时的故乡佚事,就会很鲜活地珍藏在记忆里,让人刻骨铭心——

      <一>乡村理发师——也余

      也余是个农村理发师,他在我记忆里活着的时候,大约有二十五六岁,这种年龄在七十年代初期的农村,是大龄青年了。也余肯定也姓王,但村子里的人为什么叫他也余,就无从考据了,反正打我五六岁从城里来到农村生活起,就跟着村子里的人喊他也余。也余身高约一米七零的样子,晦暗的皮肤,身材修长而单薄。他的手艺是跟他父亲学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母亲早已不在人世了。也余的父亲是个驼锅,个子很小,早年读过几年私塾,估计当初祖上家世还过得去。他的父亲虽然是个驼锅,但他的言行举止很显然受过旧社会手艺人的真传,一言一行很严谨,很注意行头,即使大热的天外出理发也穿件旧旧的长衫。也余的父亲还是个好为人师的老头,记得有一次,我在水塘边钓鱼,碰到也余的父亲来洗菜。他拉着我说:仔哩,别一天到晚就晓得戏(玩),要学点文化,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说我还没到读书的年龄呢。他说什么年龄不年龄的,在旧社会哪有那么多规矩呀,我在你这种年龄早念私塾了。是吗?我说你这样的人还有书念,我不信!听我这样一说,他似乎有些急了,为了证明给我看,他当场就背了一段三字经给我听,什么“人之初,性本善……”的一大堆,反正我也听不懂,只觉得像念经一样。不过当时还真让我吃惊不小,没想到这个村里最不起眼的小人物还真有点文化。到了我念初中的时候,学了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这篇课文后,才真正相信也余的父亲早年是的的确确接受过私塾教育的。

      也余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父子俩相依为命,住在一间很阴湿的屋子里。记得小时候,每到头发长了的时候,外婆就给我一毛钱去叫也余理发。也余不到外村去览生意的时候,一般都在村子中央一个供大家闲谈休息的亭子里摆摊。一边给人理发一边和那些歇息的人扯着闲话。也余有时也会说些幽默的荤话,逗大家开心。特别是那些结了婚的小媳妇们,因为也余是个大龄青年,所以最喜欢跟也余开些荤玩笑了,比如说,也余,你长这么大也抱过女人睡觉不?每当这时,也余也丝毫没有尴尬,也余会说,抱过呀,昨晚在村外的碾子屋里不是抱过你睡么?每每经也余这么一说,那个小媳妇就会被也余羞的满脸通红。

      也余理发的手艺和他爸爸一样精湛。不管老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也余在理发的时候,我最喜欢听他操弄家伙的声音了,推子推得很有节奏,剪子也打得干净利落,即使离开头发的时候,手也不停地隔空打着剪子嚓嚓作响。掏耳朵是也余的绝活,很多人理发就是趁这掏耳朵去的,手脚很轻巧很舒服,耳刷子、挖耙、镊子等工具一应俱全。特别是那把钢镊子,在耳边拨弄得吁叮叮地作响。这些都在我儿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干年过去了,至于他为什么叫也余,我一直不知道其中的原委。也许,他在这个村子里太平凡了,似乎也就是个多余的人,所以,村子里的人就叫他也余了。

      八十年代初期,我那时在南昌读书,听家里人说也余结婚了,他的老婆就是住在下机关的柳柳。柳柳我是认识的,在她出嫁的时候,估计二十几岁,年龄不大,我想,她之所以同意嫁给年龄相差很多的也余,也许是柳柳脖子下面长着的一条长长的像鸡脖子一样的蹼吧,否则她是不会同意嫁给也余的。

      没过几年,听说也余的爸爸死了。至九十年代初期,听说柳柳死了,后来又听说也余也死了,死于肺结核。我常常想,也余得肺结核的原因跟他多年住在那个阴湿的屋子以及清贫的生活有关。

      听说也余跟柳柳只生了一个女儿,多年过去了,如果他们的女儿还在的话,也应该早出嫁了。

      <二>半癫女人——金闺婶

      记得有一天,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穿着整齐的中年妇女在打扫小街上的卫生,不知道是哪来的,只听村子里的人不管大大小小都喊她金闺婶。后听村子里上了年龄的老人介绍,金闺婶是故乡的女子,嫁到本地另外一个村子做媳妇。她没有儿女,丈夫死得早。她是公社劳动模范,但不知什么原因,后来精神受到刺激,得了精神病,但似乎病得并不厉害,只是有点疯疯癫癫的。因为是故乡女子,她跟大队(即现在的村委会)书记提出回家乡定居,大队书记同意了,并安排无儿无女的她住在大队里,主要的事就是清扫小街上的卫生,并在大队里来客人时,帮忙做菜弄饭,也就是说兼个临时厨师,她的厨艺挺好的,我多次吃过她烧的菜。

      她回故乡定居的时候,大约只有四十几岁。她的出现在我少年的记忆里,仿佛是突然之间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而那个时候我好像是在中学读初一的样子。

      金闺婶虽然是个疯疯癫癫的人,但她骨子里还始终保持着劳动模范的品质。每天起早贪黑,勤勤恳恳,手脚麻利地把村子里的主要道路打扫得干干净净,村子也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了,因此深受村民的尊重。有时她把扫出来的垃圾堆在一起用火焚烧时,有不懂事的顽童故意捣乱,村民们都会主动予以喝斥阻止。

      金闺婶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衣服时刻都是整整齐齐的。而且记性相当好,她没来多久,就把村子里的后生小伙认识得清清楚楚。有一次我在大队里吃饭,我故意问,金闺婶,你知道我是哪家的不?她就笑嘻嘻地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我知道,你是王水荣(我母亲)家的小儿子。

      金闺婶的超强记忆力还表现在她对描述二十四节气和一年十二个月开的花名等民间谚语方面。她很愿意表现自己这方面的能力,例如,有人故意逗她说,金闺婶,你还记得一年十二个月开什么花不?她就会卖弄地说,这还不晓得,我说给你听。于是,就背了起来:……三月桃花红满树,四月杜鹃遍地开,五月栀子花当先黄,六月禾花映路塘,七月菱花出水面,八月桂花拦路香,九月菊花家家有,十月芙蓉配牡丹……腊月梅花斗雪开。再例如关于二十四节气的:二月立春雨水,三月惊蜇春风,四月清明谷雨,五月立夏小满,六月芒种夏至,七月小暑大暑,八月立秋处暑,九月白露秋风,十月寒露霜降,十一月立冬小雪,十二月大雪冬至,一月小寒大寒。还有九九歌诀,例如九九八十一,屋上挂刀壁(冰溜子)等等,这些她都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可想,金闺婶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但聪明绝顶的人最容易患精神病,比如尼采、梵高等,她是否应了这个宿命,不得而知。反正金闺婶是一个很有特点的人,三十几年过去了,虽然她早已离开了人世,但她的音容笑貌,至今仍鲜活地活在我少年的记忆中。

      <三>个性鲜明的表舅——茶壶舅舅

      似乎从我来到这个村子里那天起,就知道有个茶壶舅舅。具体我是什么月份来到这个村子的,已记不清了。但从认识茶壶舅舅这桩事来看,肯定是在夏季。茶壶舅舅不是我的亲舅舅,可能是按祖上排行,跟我母亲同一辈吧,因此最多也是个同房股的表舅而已。我之所以称他茶壶舅舅,是因为他胯下长着一个特大的疝气,在夏天穿短裤的时候特别显眼。

      茶壶舅舅就住我家隔壁,有妻子,好像还有一个女儿,同我姐差不多大。茶壶舅舅性格耿直,脾气暴躁,村子里有看不惯的事他会跳出来说。因此村干部既怕他又敬重他,有什么村规民约的需要监督执行,就会交给他。那时是集体经济,因此,生产队里的瓜田蔗地,一般也交给他看管。

      记得有一年暑假,在一天中午,我和几个同伴因为嘴馋,又没有钱买,于是就去瓜地里偷。因平时都知道他狠,所以我们都小心翼翼,先派出一个既调皮捣蛋又跑得快的,用褂子将头包起来,只留下一双眼睛,然后绕到瓜棚的对面进行骚扰,而我们则悄悄潜伏在瓜棚后面的小水沟里等待时机,并且每个人头上戴着用柳条编织的草圈,隐蔽性很好,这都是跟电影里的解放军叔叔学的。这是一片很大的瓜地,长宽约100米。那个负责调虎离山任务的同伴绕到预定位置后,突然跳出来俯身在瓜地里摘瓜,茶壶舅舅见状火冒三丈,提着一根木棍就追了出来,并一路大骂,这是哪家的野种,竟敢在老子眼皮里下偷瓜!见他追去了,我们几个迅速地跃出水沟,打着赤膊,快速爬进瓜地里,将摘来的瓜用褂子包好后,并快速地脱离现场。再说茶壶舅舅,提着木棍一路狂追,但拼了老命也追不上那个同伴,转眼就消逝在密林之中,而茶壶舅舅则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毕竟六十多岁的人了,而且胯下还吊着个大“茶壶”,只好对着树林口吐白沫地大骂:你这个小畜牲,这次饶了你,下次你再敢来,小心我在地里埋地夹子夹断你的腿!

      茶壶舅舅对我还是挺好的。78年夏天,也是我初中毕业的那年,我刚好从学校拿毕业证回来,碰见他在马路边一棵大树下为生产队卖瓜,见我过来,他叫住我问,刚从学校来吧?我说是呀。他说,来,过来歇会!我坐下后,他从箩筐里挑了一个很大很香的瓜给我吃。这瓜真甜,个头也挺大的,好像跟他胯下的那个吊着的“茶壶”一般大,因此,我的印象特别深刻。见我吃完后,他笑着问我,好吃吗?我说,好吃!他接着说,你刚才吃的瓜如果要卖的话,要两个花边(即两毛钱)一个呢。我说,舅!现在是新社会了,干嘛还把钱叫着花边,现在是人民币,又不是过去的银花边。他听后,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憨笑说,叫惯了,叫惯了,呵呵。

      茶壶舅舅的疝气是可暂时挤消的。记得有一次他到我家作客,见他进来,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突然发现他那个“茶壶”不见了,于是,十分惊奇地悄悄问我哥什么回事。我哥跟我说,茶壶舅舅的那个玩艺是可以挤消的,但最多只能维持一个时辰。听这么一说,我不禁哑然,原来茶壶舅舅也是挺注意形象的,特别是重要场所。看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的理念总是很朴素地存在于天地之间。疝气当然是可以通过手续治愈的,但茶壶舅舅没有去做手术,也许是因为自己年龄大了,不愿再受那一刀之苦了,何况在那个清贫的年代,一个普通的农民哪里舍得去花那一笔钱呢。

      关于茶壶舅舅,他是一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在生命的旅程,有些人或许是一个匆匆过客,但他就像一颗耀眼的流星从你记忆的天空滑过,不管滑行的距离长短,它的光辉永远使你刻骨铭心,茶壶舅舅就是这样的人,至今,每当瓜果飘香的季节,我仍会不时想起他老人家。

      茶壶舅舅究竟仙逝于何年,没有去细考。

      <四>童年的阿娇——云秀

      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

      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童年的阿娇……

      每当听到这首优美、浪漫而又略带些许伤感的怀旧歌曲时,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她就是故乡的云秀。说起云秀,也许说不上是我初恋的对象。但随着生命在岁月中渐渐成长,开始对异性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时,好像是从云秀开始的。或许,这就是老师在生理课上谈到的性意识启蒙阶段吧。

      我对云秀有那种感觉时,好像只有十四岁,而云秀才十三岁。云秀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上面有两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云秀在家排行老三。她长相虽然称不上俊俏,却十分清秀、水灵。她身材苗条,皮肤白皙细嫩,脑后扎一条不长不短的马尾辫子,显得清新脱俗。当时虽然只有十三岁,但看过去已经有一种小女人的气质。

      那年暑假,有一天傍晚,我们一帮伙伴在野外捉泥鳅回来,浑身沾满泥水,于是就跳到村外一口水塘里洗澡。云秀一帮小姐妹们也在塘边的码头上洗衣服,云秀见我一身泥水,就笑着对我说,来,把你的衣服扔过来,我帮你洗洗。我的那帮小伙伴见此,就大声忽悠开了,起哄说,快来看呀,老婆帮老公洗衣服咯!当时,我们俩都羞得满脸通红。也是从这一霎那起,我对云秀忽然有了一种骤然心跳的感觉,一种混沌初开的潜意识被激发,美好而深刻。

      毕竟还很幼稚,打那水塘边发生的洗衣事件后,我们俩都羞于见面,生怕被人看见笑话。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水塘里的莲花早已凋谢,蛙们偃旗息鼓,秋虫开始呢喃,转眼就到了深秋。在一个周末下午放学的时候,在路上正好碰到云秀,只好一起走。一路上就那样走着,没有言语,只是偶尔相视一笑。到分开的时候,云秀突然回头跟我说,晚上有空不?我说有呀。她说晚上王百启到我家谈评(即说书)你来听不?我说好呀!

      到了晚上,我去了她家,走进屋内,里面早坐满了人。那是个清贫的年代,农村文化生活十分贫乏,村里有些文化的人,经常被村民们请去给大家谈评,王百启就是其中一个。云秀早帮我留了一个位置,见我进来后,就赶紧安排我就坐,结果又引来大人们的一阵哄笑。我们俩又再一次被羞得满脸通红。在尴尬中,王百启开始谈评了,至今仍记得那天晚上谈的是《封神榜》。

      屋里,煤油灯的火苗在微风中摇曳,一把把烟斗上的星星之火不断地闪烁,一缕缕粗劣的烟草味在陈旧的老屋内弥漫,大家凝神静气地在听着王百启抑扬顿挫的讲述。云秀离油灯最近,脸上红扑扑的,面若桃花。她一边听着,一边纳着一只鞋垫,有时也会瞄我一眼,并送上一个水灵灵的微笑。这微笑给人以温馨、甜蜜和幸福……

      又是一年夏天,当莲花在水塘里再次妩媚的时候,我被省城一所学校录取了。云秀父母要请我吃顿饭,我没去,怕会被一种传统观念所定格。临走的那天,我收到了一双鞋垫,鞋垫上绣着两朵鲜艳的莲花,是云秀托人捎来的,我知道其中的闺中含义。

      在亲朋好友送别的队伍里,远远地我看见了云秀,她安静地站在人群边缘,看过去仍是那么清新脱俗、楚楚动人。云秀站在哪里使劲地朝我招手,脸上依然挂着水灵灵的微笑,这微笑,笑得我心里隐隐的酸楚。

      客车在徐徐启动,故乡在渐渐远去,而渐渐远去的,还有我童年的阿娇——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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