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是我读过的篇幅最长的一部小说,十一卷,五百万言,堪称是皇皇巨著。它的厚重,照见的是中国当代小说的苍白和单薄,而文学界对它的漠视,也表明一种大气象的写作仍然容易被湮没在那些光滑、琐细的语言游戏之中。多年来,中国小说惯于写小事、小经验,沉迷于一己之私,而渐渐失去了关注大问题、书写“主要的真实”的能力,技艺可能越来越精细,但文字背后,往往一片空无,如索尔仁尼琴所说,“绝口不谈主要的真实,而这种真实,即使没有文学,人们也早已洞若观火。”思想贫乏,创造力衰微,关于文学的信念也日益臣服于商业和欲望的法则,以致一个以提倡个人写作为旨归的时代,出现的却多是那种千人一面的作品。写作在面向内心的省思和勘探中,如果只留下一些经验的碎片和欲望的喘息声,而无法深入追问历史、现实中的疑难和困境,无法在想象中敞开人类精神新的可能性,这种写作,就决不能在物质繁盛、心灵溃败的时代,挺立起一种价值,一种信念。
而要在这个时代真正写出大作品,写作的抱负、精神的信念,不可或缺。许多的作品,我们一眼就能洞穿作者的精神底子是轻浮的、无所背负的,作家身上没有重担,也没有担负这一重担而有的痛苦,写作就成了一种贫乏、机械的记录,或者成了作家养病的方式。文学之小,首先是精神的格局小了,因为你从中看不到一个作家的胸襟。但《大秦帝国》是有大格局的,它不仅思力深厚,气势壮阔,语言庄重,叙事也有一种自由主义的气息,不为故事、人物所限,而是把虚构和想象,融入到了广博的学识、严密的历史论证之中。孙皓晖历经十六年写成的这部恢弘之作,最令我感佩的是,他对于秦史的描绘,不是依托于小聪明,也不是出于那种枯坐书斋的苍白想象,而是花一般人所不愿花的笨工夫,去史实中辨识一个帝国的面影,并耐心刻写在漫长的王朝兴衰中每个个体的辉煌和失败。
写历史小说,如果没有这种实证精神,而一味地胡编乱造,就会缺乏叙事的说服力。小说当然不是信史,但作家所用的材料若不可信,人物性格演进的线索若破绽百出,他就无法说服他的读者相信他所写的是真的。好的小说家,往往能够把假的写成真的,所谓虚构,其实是到达一种更高的、想象的真实。而如何才能在小说中建立起一个可信的物质外壳,有时比在小说中建立起一种精神更难。所以,我看重孙皓晖的写作中那种实证、专业的品格,他的小说,既贯彻着一个作家的情怀,也不乏一个专家的谨严。他研究秦代的法律、风俗、思想、战争,涉及这些方面时,都谨慎下笔,即便从饮食和兵器这样细小的地方,也能见出他的专业造诣。照沈从文的解释,专家就是有常识的人,而如何写出一个时代的常识,这正是小说独有的价值所在。以常识写人物,人物才可能被还原,才会显得饱满,进而在历史的幕布中真正站立起来。
有人物,并且这些人物都雄浑饱满、神采飞扬,这是《大秦帝国》的另一个重要特色。作者显然是秦帝国的辩护者和膜拜者,他的写作激情,源于他对一种业已消逝的大精神、大风骨的向往,而关于这种精神和风骨的塑造,如果不落实于人物,就会显得虚浮。小说的精神,往往是通过人物来担当的,人物饱满了,精神也就挺立起来了。许多小说,之所以显得枯涩、失血,根本原因还是没能写好人物。《大秦帝国》是有人物的,当商鞅、白起、王翦、王贲、蒙恬、秦始皇,包括李斯、赵高、扶苏这样一大批人物从孙皓晖笔下有血有肉地站起来时,孙皓晖关于秦帝国的想象也就有了坚实的载体。
这些人物,寄寓着他的写作理想。在他们身上,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野生的、生机勃勃的中国,它意气风发,思力旺盛,理想高迈,气度庄严,用人、断事不为人伦俗见所限,这些,连同那活跃在大争之世的血气和雄心,读之,感之,往往令人心潮澎湃。与这个野生的中国所固有的气象比起来,汉唐之后的中国,更像是圈养的、饲养的,少了许多野气、血性和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孙皓晖穷多年之功为这个远逝的、野生的中国立传,实在算得上是一个壮举。
《大秦帝国》既是对一种真精神的召唤,也是对一个气势磅礴的时代的怀念,为达此写作目的,孙皓晖甚至不惜以大篇幅的议论、抒情、感慨来助力于自己的小说叙事,他这种自由主义的文风,若是用之于普通的小说,或许是失败的,但在长达五百万言的写作里,这种旁逸斜出、不拘一格的写法,反而有效地舒缓了整部作品的叙事节奏。《大秦帝国》作为小说是笨拙的,野性的,它的历史观也不乏可探讨之处,但它的确创造了一个强大的精神气场——它写的是历史,但对话的却是历史中的人,以及这群人的心所能达到的宽度和高度。而从更深的层面上说,这种笔力深厚的书写,映照出的恰恰是现代人的根本匮乏。
当我读多了那些轻浮、油滑的作品之后,对《大秦帝国》这种下苦功夫、见真精神的写作,反而有着特殊的热爱。它是秦帝国的第一传记,也是作者孙皓晖向这个昏昏欲睡的时代所发出的一声长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