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瘦的身体里蕴含着“肥厚”的思想。我曾担心,这种单薄和憔悴,如何承载诗人激情的大起大落。随着了解,发现这担心显然多余。无论他多大幅度的动与静,都有自己最好的表达与释放。夜深人静,无以安眠的激情澎湃,这时,他作诗;静下来,有了几分闲情,他写字;热情来了他饮酒;无忧而熟稔的时候,他俏皮。这就是他。鉴于自己对人惯常的判断,我就知道,他有着诗人的特质。
当然,任何人都无法对诗人的作品有着最准确的解读。这是因为诗人总是走在跳跃的遐想中,而且了无规矩。何况,我对他有多少了解呢?我对一个诗人有多少了解呢?
诗集、小说、博客,泛泛地浏览,选择性地读了一些他的作品,都是皮毛的感受。不过,即使是皮毛,我还是觉得有话想说,这不仅是因为自己也曾从诗歌中走来,也因为这短暂的同学情谊,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根据的,权当是一些浅泛的认识。
诗情总是伴着我们青春的成长而成长,果不其然,李孟伦从中学就开始写诗,并带着他少年英气的面庞走进北京笔会的会场,其才气显得卓尔不群。中学,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那是恨不能把蓝天白云、夕阳海湾、绵绵春雨、爱恋……无不扯进诗文的青春年代,书写的都是铿锵可诵的诗句。
从《青黄集》《走入世纪的瞳孔》《创世纪》和《在万物入睡的地方》四部诗歌集里,李孟伦的诗句蕴含着哲理,暗示了灵魂与**的转换,比如“生在墓外/活在墓里”(《关于人》),墓外**的挣扎与煎熬,墓里灵魂的自由自在。这种表述,与西方宗教里的天堂有着某种一致性。而且,李孟伦的诗,开头与结尾都很讲究,每每妙语迭出,显出智者的圆融。如果我们有心,尽可以摘出若干条语录,那一定也是珠玑满目的。做到这样,不仅靠的是阅历、识见、灵性,更有一份大海蕴藉的豪放之处。我最喜欢他的《写意》,“云卷云舒九万里/山是山水是水/满眼风雨/打湿了多少心事/提不起/已是长河落日/读我诗文三五篇”。“如今,坐看南天云起/门扉半掩/关不住一山春绿/垒起莺泪的最高花/燃红朝阳/有谁欣赏/一点孤鸿在天边”。
李孟伦的诗作中,关于母亲的篇幅很多。比如《母亲,孩儿值时回家》《又想起母亲》,甚至在《有谁知道》中,也有对母亲韵味十足的描述。这与他对故乡母性神圣的崇拜不谋而合。
《日落云憔悴》《日丽风轻》《我不慌不忙地走过日月》《让我用**深深爱你》《闲剪一盏灯》《我向大地要碗早餐》等等,篇幅虽短小,却拥有大视野,显示着一种超越。
长诗《我站在五指峰巅》写得很满,从诺亚方舟写到麒麟,从南山的南风写到玛利亚的梧桐;从五指峰巅到不再逐日的夸父;凤凰,女娲;孔子,耶和华;黄河,长江;**,月亮;从五角大楼到东方。特别是《我从尘土中走来》,架构宏伟,力度坚硬。
“生死”、“母亲”、“家”、“海防林”这些关键词,纠缠在很深的情结里,让他爱得如火如荼,否则,他也不会在长篇小说《太阳之门》里有着更详尽的表述。情结,成为他敏感而良心深厚的爆发点,抑或是激情点。膨胀出来,就是最血性的东西,也成为最感染人的东西。特别是鉴于南海争端纷扰,在他创作《致我的祖国》的第二天,在早餐的餐桌上红肿着眼睛对我轻吟着小节,我被他感动。
赏诗犹如听钟,各有各的“好”处。李孟伦对我来说,其人与其诗,从来都回避不了大海,回避不了水和月的情怀。看来,他今生离不开海洋了,伴着潮汐《大海在他的脚下澎湃》;他也似乎永远走不出李白的月光,黑暗里总有浪漫的光亮;他良心深厚,来自海洋潮湿的目光寻觅汶川姑娘“你在哪里?”,写给玉树“一个亲近太阳的地方”。 他的骨子里是诗,灵魂是诗,生活是诗,爱也是诗。“人是一种活的植物,就像树木一样,从空气中接受大部分营养。如果在家里待得过久,他们就会憔悴。”我有着爱默生笔下的“憔悴”,因为我总是失落于无法在当前的作品中发现珍馐琼浆,一是时间有限,二是我无法知道哪一本书才是自己喜爱与需要的。很多诗人,恨不能把大事年表都写进诗里,除了莫名其妙的“陌生化”,刻意而荒诞的“变形”,再无别的。深情款款,来自大海的浪漫与精彩,李孟伦做到了。近20年间的过往,他成为刘复生笔下的乌托邦诗人,用文人孤独的清高去抵御海南利益诱人的香风。
日子是绵长的,也是短暂的,该失去的都失去了,只有文字自由无限。只要你愿意,文字就会为你完成时间上的跳跃,空间上的转移,呈现出创作风格的走向。《青黄集》《走入世纪的瞳孔》《创世纪》《太阳之门》《在万物入睡的地方》相继出版,每一部都印证着李孟伦作为一个诗人的坚守,所以他底气十足地放出诗行——“把僵冷的文字燃烧/烘烘这潦倒的时日”。正是养育他的天涯海角,才使得他对自己的作品有着这样宏大的命名。最令人叫绝的是他的“风流故乡”。谁能将自己的故乡称为是风流的呢?只有来自大海的人,才有这样的浪漫气质。这也是诗人的心——永无皱纹,历久弥新。
我是一个感知丰富的写作者,讨厌匠气的文学形式,讨厌人云亦云的史官文化,讨厌高高在上的“专业创作谈”,而愿意在喜欢的文字里找出自己的最爱。我坚信,性情与诗情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诗情是天赋所为,而不是刻意写就。我还固执地认为,文无第一,作品好坏凭就的是动心。就像一颗小石子一样正好投到人的心鼓,为之一动,便会有一声叹息与你交流,人与人之间还需要什么呢?我固执地认为,好诗,就是忘不了;好诗,无论什么场合都可以拿来示人,同时是可以全情咏诵的。再大气磅礴的诗,自己不喜欢,也只有撂在一边。如果说,我是喜欢李孟伦的作品倒不如说,是我对诗歌一如既往的偏爱。我有很多理由来说明诗歌的好,毕竟,我们总是受到生活中困顿的折磨——要么精神那么沮丧,要么意志那么消沉。而诗不仅可以推动散文,还能使乏味的生活本身变得阳光灿烂。
之于文字,李孟伦在米字格里个性地罗列出自己的诗行;之于文字,他在墨香满砚的盈润中,酣畅地书写;之于文字,无论是大部头,还是小册子,他拜读着、崇敬着,虔诚得如同笃信上帝的使徒。他真是不慌不忙地走过了日月,无意“衣宽鞋瘦”,欣喜地接受“一次次小小的绽放和收获”。他是大海边遭遇了缪斯的幸运儿,此生,他注定是要来寻找文学的,他注定是要依靠诗歌来高贵地表达的。
伴着4本诗集,李孟伦完成了个人之于时代的奏鸣,我知道这有多淋漓尽致。再次读来,已经没有隔阂。熟稔的关系让我对他的诗作有了更深入的解读,有了总结和归纳,对于李孟伦的文学创作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尤其是他的新作《在万物入睡的地方》,我有了惊喜的发现,这本诗集每一个小辑,都有水有月有生死。这就更加肯定了我对于他诗作脉络最初的把握。
诗情、诗眼,自是他书籍封面下华丽的暗涌。慰藉也好,微妙也罢,都是一种不留遗憾的表白。犹如表演者的独奏,自己成了自己的听众。所谓与灵魂的对话,就是观照内心,不必念及任何人对此的反应。因为,灵魂是不堪装饰的,你太易感动了,反而感动不了别人。
我从不轻看诗人,诗人怎么可能是专业的呢?诗完全是迸发,近乎是一个归为天赋的领域。李孟伦久居海南,海风的涤荡,让他的文学细胞不至于淹没在格格不入的商患之中。孜孜追求,自甘寂寞,将自己一切感受化作清纯汹涌的海水,或欢乐,或哭泣。感伤与惆怅,成为沉浊和昏聩的神奇,放歌与低诉全都写在碧波之上,令我们饶有兴致地专注谛视,潜心听远。万泉河畔,五指山巅,海浪潮汐,在“万物入睡的地方,笑看风浪万丈”。是谁赋予了诗人史诗般的生命呢?大海!
他说,无论什么形式的创作过程,无论什么境遇,他都不能放下诗歌。无疑,诗歌不仅贯穿他整个的生活经历,也深深烙进他的心,他的骨骼。因为,串联所有的诗歌,你会发现,他兑现了自己灵魂的承诺,为自然,为生命,为大地,为宇宙,在参差不齐的诗句里找到了着落。
他说,“一个多水的地方/是我可爱的老家”。而且,在我的感觉里,他似乎有着如月般的宁静性情,而且,他的诗句无不隐含天人合一的宿命哲理。
于是,读水,读月,读生死……对于李孟伦的诗,我就这样读了下去。(小 川)